第1篇 医院管理-药剂人员考绩、考核制度
药剂人员考绩、考核制度
(一)药剂科(部)要建立药学人员考核,考核领导小组,由科主任,组长定期、不定期地对药学人员进行考绩,考核成绩存入业务技术档案。
(二)药剂科(部)要按上级的部署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一次,制定具体的考绩、考核内容、方法和标准。
(三)政治思想和服务质量按医院规定进行考核,药剂科要及时上报,留底存入药剂科的自建档案。
(四)药学人员的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发明专刊、科研成果技术革新、获奖等级、及在工作中有突出的成绩、先进事例或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均应作为考绩、考核内容登记入科(部)业务技术档案。
第2篇 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违规行为与年度考核挂钩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违规行为与年度考核挂钩制度
本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各种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医疗卫生法规依法执业,凡发现有以下违规违法行为的与年度考核挂钩。
一、本院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者除依法处置外,一律不得晋升晋职,并根据情节作除名、解雇、降职等处理。
二、凡涉及计划生育、索取红包、回扣、礼金、礼物等商业贿赂行为的,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作严肃处理,年终考核列入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晋职。
三、凡违背卫生法规、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医疗安全事故,导致医疗后果及纠纷发生损害医院形象的,视具体情况对照有关制度作相应处理。年终考核列入不称职,延迟一年晋升晋职。
四、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违反医疗常规,导致患者不满投诉的、根据情节作批评、通报处理,扣发年终奖,年终考核不得列入评比优良行列。
第3篇 某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 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3. 医教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的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 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由省卫生监督局或省、市环保局承担。
5. 医院安排放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第4篇 州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一、护理部成立继续护理教育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负责医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单位继续护理教育活动。
(二)落实医院护理专业继续教育规划及方针政策。
(三)制定本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实施细则。
(四)组织州级、省级护士继续教育项目。
(五)对科室的护士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
(六)按计划每年向科室提供各种学习信息,做好学分登记、审核工作。
(七)定期召开继续教育小组会,通报信息,讨论工作。
(八)向上级领导汇报护士继续教育工作信息,确保护士继续教育工作质量。
二、完成毕业后护理学教育、培训,获得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护理人员,应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并将此作为护理人员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和档案,登记护理人员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情况。
四、护理人员每年按规定取得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分数,才能再次获得注册、聘任及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5篇 八一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第一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标准预防
认定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患者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由医务人员传至患者。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1、洗手: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患者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播其他人时。
2、戴手套:接触患者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患者粘膜和非完整性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同一患者及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护目镜、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粘膜和衣服的废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设备用于下一患者前应按规定进行清洁和消毒。
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患者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7、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患者应隔离。
(三)医护人员的防护要求
1、基本防护
(1)、防护对象:在医院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技人员和对垃圾进行回收的工作人员。
(2)、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2、加强防护
(1)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护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病区的工作人员;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传染病的医护人员和司机。
(2)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
①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
②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
③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
④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粘膜的操作时。
⑤面罩:有可能被患者的体液喷溅时。
⑥鞋套:进入传染病区时。
3、严密防护
(1)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sars患者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的医务人员。
(2)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应使用面罩。
第6篇 e医院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医院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门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四、餐饮部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要及时对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人事部门安排,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凡对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指患有如流涎症状、肛门漏、膀胱造瘘等)人员,人事部门必须立即通知所有部门予以调离,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治疗。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保管。
第7篇 医院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某医院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1.岗前培训制度
助理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报到后,领取“岗前教育培训安排表”,按规定接受培训。培训由护理部统一安排,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环境介绍:
①医院组织体系:组织机构、规模层次、功能服务、护理队伍概况、护理组织结构、工作排班、整体护理工作现状与护理程序应用等。
②医院环境:外环境(地理、人文、交通等)、内环境(科室布局、门急诊、住院部、办公区、生活区等)。
③医院制度:医院管理制度、临床工作安排及要求、临床护理工作常规及制度、请销假制度紧急事件处理、请示报告制度、合同护士管理条例及护理人员职责等。
2)工作态度培训:学习医德规范、医护工作准则、有关规定、制度及要求,积极参加护理部每周组织的全院性业务学习。
3)护士素质培训:仪表、仪容、举止、行为、语言,护士工作服务理念、逻辑思维、应急抢救技巧、科学慎独、协作配合、查对制度及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包括劳动保护、医疗事故处罚条例、医院感染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等培训。
4)培训结束后要进行护理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才能留院工作和学习。未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者,不可入科学习和工作。
2.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制度
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分阶段进行。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护士应该接受和参加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按学分制进行,周期为2-5年,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2年,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3年,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内容。
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并指导和监督管理,医院护理部组织实施。初级责任护士晋升高级责任护士、护士晋升护师(职称)之前必须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1)内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2)实施。在护理部组织下,由护士教育与科研管理委员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同学历层次的护士在毕业后2~5年内,必须完成以下培训内容,修满相应的学时,获得相应的学分,并且各项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认为已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3)考核。
①考核项目: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实践时间、理论知识及专业,基础护理操作和专科护理操作。
①考核类型:在护理部组织下,由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按照培训大纲对临床护士进行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
③考核内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护士必须修完“三基”考核后方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3.护士层级培训制度
(1)各层级护士培训重点
1)助理护士。
①医院规章制度和病区管理制度。
②礼节礼仪训练。
③病人卫生清洁。
④消毒隔离技术。
⑤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⑥病人卧位与安全。
⑦出入液量、生活护理等内容的记录。
⑧急救知识和技术;医院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
⑨病房文秘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技巧(计算机操作方法)。
⑩职业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职业暴露的紧急处理方法。
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11其他。
2)初级责任护士(按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执行)。
①形象塑造及礼仪认识。
②常见疾病及其护理。
③常见检查治疗。
④常见药物。
⑤常见护理技术(包括cpr)。
⑥常见病人护理问题。
⑦护理记录。
⑧相关法律、伦理与护理。
⑨问题分析与处理、文献查证与阅读、案例分析。
⑩品质管理:护理品质概念介绍并参与活动。
3)高级责任护士。
①重症及疑难病人的护理(含身、心、社会层面个案评估)。
②健康教育。
③护理生涯规划。
④护理与法律(医疗纠纷个案讨论)。
⑤问题分析与处理:个案分析,个案讨论。
⑥品质管理:如何制订护理标准并参与活动;持续性护理品质改善之执行方法。
⑦危机管理与处理。
⑧教与学。
(2)专业护士培训重点
特殊护理岗位(急诊、icu、、手术室、血液净化、产科等)的护士,除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外,还应接受相应专科的业务技术培训,并通过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的资格认证。
1)急诊专业护士。
①院前急救。
②急救基本理论与技能。
③急诊病情观察与记录。
④急救仪器设备。
⑤急救药物。
⑥急救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2)icu专业护士。
①危重病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急救和监护技术。
③急救与监护仪器使用与管理。
④临床观察、监护参数的临床意义分析、判断与记录。
⑤危重病人护理问题。
⑥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
⑦心理疏导与非语言交流方式。
⑧其他:专科icu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手术室专业护士。
①围手术期护理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②手术体位。
③手术药械管理。
④手术配合。
⑤手术标本管理。
⑥手术护理记录。
⑦手术室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⑧术中麻醉意外与抢救。
⑨手术室护理常规及规章制度。
⑩其他。
4)血液净化专业护士。
①血液净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血液净化-血管通路的护理。
③血液净化病人常见护理问题与健康教育。
④血液净化的常见并发症及护理。
⑤净化病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⑥血液净化系统的管理。
⑦其他。
5)产科助产专业护士。
①围产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相关法律、伦理。
③助产技术。
④新生儿急救技术。
⑤分娩期并发症及救治。
⑥母婴保健技术及健康教育。
⑦产科护理常规和规章制度。
⑧产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⑨其他。
4.护理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1)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护理部主任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机构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2)科、区护士长应接受地、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机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3)所有护理管理者必须持证上岗,参加培训及培训期间的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4)培训重点:
①护理部主任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现代管理原理、医院战略管理、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护理管理学、管理心理学、沟通与协调技巧、组织行为学、护理信息的转化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内容。
②科、区护士长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医院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沟通与协调技巧、护理部工作计划解读、时间管理知识、成本核算等方面内容。
③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重在培养判断决策能力、护理质量管理及控制能力、领导能力、协调人际关系和处理危机的能力。
5.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
2)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或非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3)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4)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5)继续护理学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各单位要积极提供有关的文字和声像教材。参加的学习应坚持所学内容对口,符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6)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订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参加继续教育须提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递交护理部审批。
7)护理部应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登记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编号、日期、内容、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登记证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制和发放,由本人保存。
8)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9)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原则上在院内进行,各类学分原则上参加院内或学校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及学术活动中获取。
10)护理技术人员每年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ⅱ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
6.护理人员外出培训进修制度
1)针对各专科的特点和工作需要,护理部每年要有计划地分批、分期选送表现优秀、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去国外、省外、院外的相关科室进修,学习先进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技能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2)医院应按技术职称为护士提供每年外出学习的时间,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并做到学习前有任务交代,学习结束两周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护理部,并汇报讲课或推广运用总结报告。且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属于公共财物,应上交护理部,供护理人员共享。
3)医院应支持护士参加全脱产学习班,获取大专、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4)聘用护士外出参加业务活动以院内正式人员看待。
5)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6)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7)各专科选送护长或护士外出学习、进修时,护长或护士须向其上级申报。对于参加学习需占用工作时间者,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8)科护长每年选择参加相关的全国性护理会议一次,开阔视野。
7.护士业务学习制度
1)全院性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或记分制度,学分参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执行。
2)临床科室的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学习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安排,护理部定期检查。
3)科室设立业务学习登记本,每次的业务学习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等,均应做好记录,并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
4)各科成立考核小组,制订严格考核办法,对护士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进行阶段评价及年终考核。
第8篇 医院非卫技人员学术活动专业培训考核定级年审制度
医院非卫技人员学术活动、专业培训、考核定级和年审制度
1、非卫技专业人员外出参加专业性学术活动,其参加资格、次数、审批手续、费用报销范围和假期处理等,参照卫技人员《外出参加专业性学术活动的规定》执行。
2、外出参加专业培训,以院职能部门收到的有关上级部门的培训班通知为准,不受理个人接收的培训通知单;专业培训内容必须与本人目前所在岗位和从事的工作对口;审批手续先应经本人申请,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再上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3、外出参加考核定级,本人从事的专业或工种必须符合上级人事部门的相应规定;审批手续:由本人申请,有关职能部门推荐,医院批准。
4、外出参加年审,必须与本人目前所在岗位及从事的工作对口,经本人申请、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年审。
5、凡批准参加学术活动、专业培训、考核定级、年审的,参加前由本人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后应及时向主管科室提交汇报材料,或向所在科室、班组传达内容。否则,取消今后参加资格。
6、参加市内专业培训、考核定级的,可限额报销培训费,但报名费、活动费、资料费一律自负;培训费限额报销标准: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不超过300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中、初级技工不超过200元。培训考核时间遇节假日的,不补休;占用工作时间超过7天的,奖金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参加年审的,凭通知单报销年审费,但资料费、活动费由个人自理,遇节假日不补休。
7、出地级市参加培训学习的,返回后凭培训费、差旅费收据,实行限额报销:高、中级专业人员、高级技工总额700元,初级专业人员、中级或初级技工总额600元;超出部分不报,不到限额标准的则按实报销,报名费、资料讲义费、活动费一律自理。培训期间遇节假日不补休。占用工作时间超过7天的,奖金待遇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8、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参加指令性学习培训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报销范围和标准。
第9篇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在职护士培训管理
1、业务培训的内容与安排
⑴培训内容包括护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全院业务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
⑵定期组织管理、教育、科研等短期培训。
⑶组织全院性临床疑难杂症或典型病例及重大护理难题等护理业务查房每季1次。
⑷结合护理质控检查标准,组织全院护士长行政查房每月1次。
⑸组织全院性护理知识竞赛和护理操作比赛每年各1次,护理理论考试每年2次,护士长护理技术考核每年2至4次。
⑹护理学术交流活动每年1次。
⑺举办《护士长管理论坛》讲座每年1次`。
2、规范化培训内容与安排
⑴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主导内容,结合临床实例,进行护理安全教育,强化护理人员法律意识。
⑵做好护理技能培训,举行护理技术操作示教、训练、考核,按操作规范要求达到省时省力、无菌、安全、有效。
⑶以综合能力考察年青护士资格,调动护理人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⑷追求以人为本服务导向的管理形式,强化护士礼仪规范、文明用语、塑造文明礼貌的护理新形象。
⑸每年组织医学法律知识讲座、礼仪规范培训及考核。
3、护士培训
⑴培训目标:
①工作一年后必须通过护士执业考试。
②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
③熟悉各专科护理基础理论、护理要点及护理技术。
④掌握各专科治疗仪器的操作方法。
⑤掌握各专科疾病的病情观察、治疗原则、用药机理。
⑥掌握药物的给药方法、常用剂量及毒性反应。
⑦能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评估,作出护理诊断,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
⑧能正确、正规、清晰地书写护理病历。
(2)培训方法:
①护理部统筹安排。根据个人特长,相对固定科室,必要时作适当轮转。护士长做好具体培训及考核。
②强化基础护理训练3个月。
③工作一年内,以临床辅助护士为主,练好基本功,熟悉各岗位工作职责与程序。
④按要求参加医院组织的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
⑤素质要求:包括职业道德、仪表、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组织纪律、团结互助、出勤情况、病人反映等,由护士长记录考核。
2、护师培训
(1)培训目标:
⑴具有较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和专科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护理技能。
⑵掌握危重病人的观察方法及急救技能。
⑶掌握专业的新知识、新技术,能应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身心整体护理;并具有指导低年资护士、把好质量关、改进工作能力。
⑷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预防保健及教学的能力。
⑸能发表护理论文。
(2)培训方法:
⑴参与危重病人抢救的配合工作。
⑵能组织教学查房、小讲课,担任实习护生和进修护士的带教工作。
⑶护士长有计划地安排科室疾病查房的主持与讲授。
⑷每年参加护理继续教育,按省继教职工的要求达到学分数。
3、主管护师培训
(1)培养目标:
⑴具有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并精通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能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不断更新知识,能在管理、教学、科研中发挥骨干的指导作用。
⑵具有课堂教学、编写教材及临床带教能力,组织本科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
⑶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论文。
⑷能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任职条件。
(2)培训方法:
⑴主持小讲课、业务查房至少半年一次,并能综合分析查房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⑵每年参加护理继续教育(院内或省内),按省继教的要求达到学分数。
⑶完成论文或文献综述1-2篇,交护理部,由护理部审阅后保存。
4、外院进修护士培训
(1)培训目标:进一步提高进修护士的医学理论和专业基础水平,扩大护理专业知识面,通过进修,培养一名训练有素,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业务骨干。
(2)培训内容:
⑴护理部统筹安排。根据来院进修计划的具体目标,要求护士长制定培养计划。
⑵安排高年资护理人员传、帮、带。及时反馈进修学习期间的工作表现信息,不断评估总结,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⑶要求进修人员具体做到:
①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本科护理技术操作,能独立完成各专科的护理技能。
②了解本科各疾病的医学理论和护理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各级护理教学查房和业务学习。
③熟练配合医生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处理原则。
④做好整体护理工作,能按护理程序对病人实行整体护理,正确完成各种表格的书写。
⑤及时完成进修护士业务考核表。进修结束时上交护理部。
5、外出进修护士管理
1、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求,由科室提出申请,护理部同意,经分管院长批准,护理部统筹安排,制订进修具体目标,填写进修表。
2、进修护士必须遵守接受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护理部,再由护理部与接受医院协商解决。
3、按时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4、进修结束后,护理部根据进修目标进行考试或考核;并通过业务学习形式交流有关进修信息。
第10篇 第2人民医院会计人员离任交接制度
第二人民医院会计人员离任交接制度
1.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写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金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应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应写出书面资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内容,如会计凭证,帐表、印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有关会计方面的制度、计划、预算等。
2.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根据《会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行政领导监交。
3.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对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簿金额进行点交。
4.移交人员移交时,还应将自己经办的主要工作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漏问题,应学出书面材料。
第11篇 上民医院护理执业人员准入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执业人员准入制度
一、从事临床护理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二、护理人员必须持有效护士执业注册证上岗。
三、护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两年注册一次,每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低于25分(其中i类学分不少于5分)。
四、凡无注册证者,不允许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五、供应室消毒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12篇 第七医院护理人员考核制度
第七医院护理人员考核制度
一、新分配护士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二、组织全院护理人员“三基”训练,每年组织理论考核1--2次。
三、坚持护理技术操作训练,每项操作应与临床实践结合,每月进行考核。
四、每月护士长组织理论考核一次。
五、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包括政治思想、工作态度、职业道德、专科及基础理论、护理技术操作熟练程度、业务技术总结及论文撰写等。年度考核由护理部主持,每年一次。
六、各项考核的成绩进入个人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