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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安全防火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65

人民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第1篇 人民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区人民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一、总务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总务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总务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六、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七、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八、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九、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十、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总务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2篇 人民医院领导病人安全查房制度

人民医院领导病人安全查房制度

一、院领导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病人安全查房。

二、安全查房范围包括全院各临床、医技等科室,重点为临床科室及重点病人(即围手术期病人、危重病人、疑难病人等)。

三、参加安全查房人员包括:院领导、相关科室人员、安全监察员等。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现场对科室相关人员关于病人安全文化建设认知问答及调查。

2.科室病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对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重点安全隐患现场解决。

4.环节质量检查中的各项内容。

5.诊疗程序及流程的科学性、合理性等。

6.科室临床医师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情况。

7.科室的各类台帐资料。

8.各类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是十二项核心制度。

9.科室人员配置、排班合理情况。

10.年青医师、护士的带教、培养,并进行考试考核。

11.科室团队团结配合协作情况。

12.其它需要检查内容。

第3篇 某人民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在各楼层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五、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六、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七、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八、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完好有效。

九、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十、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十一、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如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

第4篇 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构,各科室行使相应管理职权。

2.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组织主要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医务部、护理部、共同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医院领导反馈医院医疗安全的现状,提供警示作用的医疗安全信息。

3.医院检验室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4.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

第5篇 人民医院消防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z县人民医院消防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 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4.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5. 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 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7.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8. 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9. 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10. 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11. 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12. 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13. 职工摩托车、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患者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14. 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6篇 人民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

1.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到每个科室和个人。

2.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 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制度。

4. 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并加强管理。

5. 明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6.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器、火灾自 动喷水火灾系统完好、有效。

7. 确保配电线路、用电设施符合电气防火要求。

8. 确保危险化学物品、燃气装置等危险源得到有效监 管。

9. 确保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与使用性质相配。

10. 建立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达到医护人 员会操作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二、确保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

1. 医疗机构是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区,要有禁放标识、宣 传标语和横幅。

2.要成立烟花爆竹燃放事故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

3.设立烟花爆竹燃放事故防范值班室。

4.制定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处置预案。

5.消防设备器到位并完好。

6.火灾隐患排除情况,是否进行了整改。

7.确定重点时间段值班人员巡视计划和路线。

8.建立工作情况记录。

三、其他安全

1.交通安全:对司机进行遵规守纪安全驾驶教育,建立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2.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食堂卫生符合要求,炊事员 有健康体检证,食品进货渠道正规,饮用水符合卫生 要求。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压力容器有安全检验合格 证,工作人员持上岗。

4.设备安全:电梯有检验合格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5.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有专室专柜专人 保管,有管理使用制度和防范措施。

6.重点部位安全:财务室、收费处有三铁一器,有管理 制度;放射科、检验科、高压氧仓、ct室、钴60室 等秣科室有安全保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保卫机构、人员

1.明确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工有主管领导 抓安全工作。医院有保卫科,有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干部或保安员,卫生院和其他卫生机构有专兼职保卫 人员。

2.保卫科或保卫干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制度。

3.保安(巡逻)员、门卫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制度。

4.库房(药库)保管员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制度。

以上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要点,各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 情况建立健全和完美,是单位进行安全工作自查和卫 生局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7篇 人民医院氧气和氧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氧气和氧气瓶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

医院氧气供抢救患者之用。氧气瓶集中存放在氧气间或分布在门诊部、病区。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间是要害部门,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1、氧气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合格证。运输氧气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账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4、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5、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维修、运输等由总务科负责,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由器械部负责。各病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6、非医疗部门使用氧气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务部核查确需使用报送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8篇 人民医院药物安全性监测制度

人民医院药物安全性监测制度

1、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用药安全性监测包括以下内容:

(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2)与用药相关不良事件(药害事件)监测;

(3)特殊管理药品使用与管理监测;

(4)高危药品使用与管理监测;

(5)其他。

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1)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承担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

(2)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应经常对医院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3)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应及时采取停止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

(4)对不良反应大但临床必需的药品,应采取审批使用或限量使用等措施,必要时进行药物浓度监测;

4、与用药相关不良事件(药害事件)监测:

(1)疑为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由医院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处理;

(2)因用法原因(品种选择、剂量、用法、配伍等)引起:由医务科负责处理;

(3)对疑似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处理;

(4)医院要对特别重大用药错误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必要时报请专家委员会评估。

(5)医院应制订有效的药害事件调查、处理程序,发现严重、群发不良反应事件应及时报告。

5、严格执行'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重点监测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的落实情况;

6、严格执行'高危药品管理制度',重点监测高危药品的存放区域、标识、贮存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

7、其他:

(1)对包装相似、药名相似、一品多规等易混淆药物的存放方式进行监测;

(2)对中成药(特别是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测;

(3)对抗生素临床使用情况由院感科、药剂科定期监测;

8、对以上各项监测情况和结果应及时汇总、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有减少(或避免)重复发生的持续改进措施。

9、药师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提供准确的药品使用帮助,保障用药安全。

10、医院应对临床安全用药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并有相应的预警资料。

11、对发现临床用药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致使重复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处理。

第9篇 人民医院辐射安全防护制度

为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院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辐射安全防护工 作。

2. 辐射装置在使用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评 价报告;使用过程中由省疾控中心每年进行监测。

3. 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

4. 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进 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直接

接触射线时需按标准穿着防护用品。

5. 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 因辐射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的异常照射事件的发生。

6. 放射工作场所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7. 辐射装置使用科室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治疗项目相适应的 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护监测规范。按照照射正当化

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 先告知患者和受照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8. 发生辐射事故时,应按照《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 时报告医教部和相关院领导。

第10篇 人民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在各楼层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五、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六、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七、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八、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完好有效。

九、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十、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十一、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如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

第11篇 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为妥善处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保障医疗安全,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的提高,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依据《***省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我院医疗事故争议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定性

(一)、科室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后,先由科室根据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及时讨论,明确责任和性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处理意见,报医务部等职能部门批准。

(二)、医务部等职能科室对纠纷科室的报告进行初步审核,对科室定性与医院规定不相符者,医务部等职能科室有权否定,要求科室重新认定,并向院部报告。

(三)、科室、医务部等认定有困难、或性质后果特别严重、或纠纷科室对职能科室的意见持异议者,可由医务部组织医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讨论,对纠纷进行医疗技术过失讨论和违反医疗规范讨论明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一般、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再明确责任程度追究相关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责任。

1、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定性

(1)、违反医疗规范讨论:由质控部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定责答辩会日前3日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提出当事医务人员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构成违规,构成违规者确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

(2)、医疗技术过失讨论:根据患者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提出质疑要点和科室、医务部初步提出质疑意见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现场提问、归纳对医疗纠纷是否因技术操作过失造成患者一般功能障碍、严重功能障碍、死亡构成缺陷,构成缺陷者确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

2、医疗行为责任程度定性:

全部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完全是由于诊疗过失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主要是由于诊疗过失行为造成,所患疾病和其他因素仅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是所患疾病不可逆的必然转归,诊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的形成中起次要作用。

轻微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是所患疾病的不可逆的必然转归,诊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的形成中起轻微作用。

承担认定工作的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委员,应由相关专业5人以上单数组成。

经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为准。

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所致医院损失由科室及个人承担比例。

1、按解决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总费用的其扣发比例见如下:

责任程度

科室

个人

全部责任

50%

50%

主要责任

40%

40%

次要责任

25%

25%

轻微责任

15%

15%

扣发金额最低当事人200元、所在科室200元,最高当事人不超过20000元、所在科室不超过20000元,科室主任按当事人的10%比例承担。

科室因解决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总费用计入科室成本最高限额为20万元。

2、个人承担部分,由医院相关财务部门每月从个人工资或效益工资中扣除。

3、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科室和个人,如涉及到减免医疗费和(或)医疗赔(补)偿的(包括直接、间接费用),全部由科室列支。

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其他行政处罚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当事人:书面检查;科内会议检讨;院周会上点名批评;取消评先资格;酌情给予吊销处方权及手术权1个月。

当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评分中的相应考核分值。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当事人:书面检查;周会点名批评、通报批评直至停职;取消评先资格;酌情给予降聘,吊销处方权及手术权半年,2年内停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当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评分中的相应考核分值;给予当事科室院周会批评;对科室负责人给予院周会批评;取消科室及科室负责人评先资格。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当事人: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资格;院周会点名批评、通报批评直;酌情给予吊销处方权及手术权1年,3年内停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解聘。

当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评分中的相应考核分值;给予当事科室院周会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科室负责人、科委会给予院周会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通报批评、降职降聘。

4、未经医务部批准擅自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或擅自外出医疗服务而造成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由本人或科室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后果,由此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医院将按“责任程度”进行加重处理,追究其责任。

5、对十二个月内发生两起以上“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医务人员,从重处理,直至吊销执业证书。

6、当事人极端不负责任,导致病员死亡,情节恶劣触犯《刑法》构成医疗事故罪,已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医院将报请卫生行政部门做出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及开除公职的行政处罚。

第12篇 区人民医院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一、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职工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和执行国家的安全、保密法规和各项安全保密制度。

三、严格遵守安全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防止丢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平时下班、外出时对桌、柜、办公室都要关门、加锁。

五、密级划分: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

人民医院安全防火制度(十二篇)

区人民医院安全防火制度一、总务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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