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员工公寓制度
有很多的企业都为各员工提供了员工公寓,同时为了规范员工公寓的管理,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下的员工公寓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2.8.1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职工公寓楼管理,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本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属各单位和职工必须遵守本办法,维护公寓楼的生活秩序、环境卫生、财产安全,服从南风井服务中心管理,尊重公寓楼工作人员的劳动,并有权制止、检举揭发损害公寓楼生活秩序,环境卫生、财产安全及有关设施的行为。
第三条职工公寓楼管理工作由南风井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矿办公室,生活服务队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南风井服务中心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矿属各单位应当把公寓楼住宿职工管理纳入工作日程,加强本单位职工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建设,搞好宣传教育,共同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和职工公寓楼管理水平。
第五条为保证财产及人身安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楼内设置治安室,并对在职工公寓楼管理工作中认真配合,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矿上给予通报表扬。
2.8.2职工公寓楼管理
第六条职工公寓楼只安排本矿职工(包括副业工),外单位职工,矿内已分房职工及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安排,严禁传染病患者入住。
第七条职工公寓楼公共设施、公用部分、门牌号、标志牌、宣传牌等,必须保持其完好、整洁。
第八条凡住公寓楼职工凭矿办劳资调动通知单,在矿南风井服务中心办理住房手续(交押金、写领条),并由所在单位与南风井服务中心签订住宿协议后,方可住房。
第九条职工公寓楼要保持安静、礼貌待人,不得高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电视室秩序井然,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条南风井服务中心有权调整房屋,因工作调动住房调整变动,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住房资格取消后,原房内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损,由南风井服务中心查验后办清手续。
第十一条职工公寓楼要求衣物摆放整齐,被褥干净、窗明、地净、四壁无尘,保持室内外空气新鲜、舒适。工作人员检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应立即整顿,洗衣室实行有偿服务,该清洗的按时送交洗衣房或自行清洗。
第十二条职工公寓楼门窗玻璃、走廊、楼梯、扶手、墙壁要保持清洁、明亮、无垃圾、无污垢、无灰尘。
第十三条职工公寓楼用水设施不得私自拆卸、安装、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乱倒污水现象,要加强用水设施的维护,经常巡回检查,停水前后及时出示通知,用完水关闭龙头,杜绝跑水事件发生。
第十四条职工公寓楼厕所要保持干净,管道畅通,定期进行药物消毒,若遇停水禁止使用。
第十五条垃圾要及时清运,并倒入指定地点。
第十六条不得私自改变电线路,自接电源看电视、听音乐、看录像、插电炉、电褥、烧水取暖,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防止造成短路,严禁在楼顶私接通讯设备及安装其它设施。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职工公寓楼周围堆放物料,搭建其它设施,设摊出售物品。
第十八条不得将公物及配发的用具私自带出,不得损坏公共财产及附属设施。
第十九条不得在楼道或者房内生火做饭,堆放杂物,放置摩托车,自行车,生产用具及其它影响整洁的物品,工作服必须存放在浴室更衣柜。
第二十条家属及其它人员不得留住职工公寓楼,探亲,访友时间不得超过晚11:00点。
第二十一条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私自钉钉悬挂物品,贴糊玻璃,随地吐痰,乱泼污水,乱扔纸悄、果皮、烟头等杂物。
第二十二条不得猜拳酗酒,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第二十三条职工公寓楼坚决禁止饲养宠物。
第二十四条严格按照房内编号居住,未经南风井服务中心同意,不得私自配钥匙,转让钥匙、更换门锁、调换、转让床位、丢失钥匙者赔新锁壹把。
第二十五条不得在职工公寓楼窗外悬挂有碍矿容的物品或从窗内向外扔杂物,泼污水。
第二十六条楼上楼下,左邻右舍之间要互谅互让、讲公德、树新风、不得在地板墙壁上乱敲乱打,室内不得装璜、设置蚊帐,添置任何家具。
第二十七条财产一律由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建帐,填写登记卡片,移交时如数办理手续。
第二十八条每月至少检查职工公寓楼二次,并张榜通报,奖优罚差。
2.8.3处罚规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南风井服务中心将予以处罚:
一、违反以上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管理规定者,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清理。未采取措施者,对工作人员处以50元罚款,对当事人处以50~100元罚款。
二、在楼内高声喧哗,追逐打闹,电视室音量影响他人休息者,制止其违规行为,给予警告,置之不理者,可处以50~100元罚款。
三、违反以上第十条管理规定者,下发处理通报,限期交回房内原有财产,拒不办理手续者可处1~3倍的罚款。
四、违反以上第十六条管理规定者,视其情节处以100~500元罚款,造成安全事故,性质严重者,并移交治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违反以上第十七条管理规定者,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不听劝阻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以上第十八条管理规定者,责令其交回财产,恢复原状,可以以实际损坏的1~3倍的罚款。
七、违反以上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管理规定者,可以处50元以上罚款。
八、违反以上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管理规定者,责令留宿者离矿,饲养宠物予以处理或没收,并可处以50元罚款。
九、违反以上第二十一条管理规定者,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并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十、违反以上第二十二条管理规定者,处以1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上述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构成违法的,应负赔偿责任,并移交武装保卫科查处,各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到自己的所在住宿区,做好职工思想教育,配合南风井服务中心搞好公寓楼管理工作,凡因住宿受到处罚的职工,不得擅自上岗。违者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防碍主管部门检查,有意阻挠、辱骂、欧打工作人员者,是正式职工的待岗培训,副业工由南风井服务中心出具辞退联系书,勒令其写出检查,并处以6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移交武装保卫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8.4其它
第三十二条出现水、暖、电问题服务人员要立即上报由专人负责及时维修,延误时间在30分钟以上可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造成损失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矿内外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职工公寓楼张挂、张贴宣传物。搞附属设施时,必须经矿办公室,南风井服务中心,矿基建办同意后方可施行,否则工作人员有权干涉制止。
第三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带入职工公寓楼,职工公寓楼工作人员及职工要保持高度警惕,防火、防盗、防触电、增强自我保安意识,预防违法犯罪现象滋生,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治安部门,提供详细线索,以供侦破。消防设施要齐全,主管部门要全力配合有关单位进行防火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2.8.5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南风井服务中心。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年2月6日起执行。
第2篇 学生公寓中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寓中心临时用工人员住宿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房源,确保公寓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住宿规定
1.凡在公寓管理中心工作并住宿的临时用工人员,由公寓办公室统一安排住宿、管理;
2.宿舍内不允许私自乱拉电线;
3.不得将易燃、易爆及易腐蚀物品存放在宿舍内;
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床头灯,严禁在室内吸烟、酗酒;
5.不得在电视机及机架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6.不得留宿异性,不得私自留客住宿;
7.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并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
8.凡违犯以上7条者,将严格按照《学生公寓管理手册》之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9.住宿者每人每月免费供电3.5度、供水2.25立方。超额部分由住宿人分担,电费为0.62元/度,水费为3.00元/方。
二、住宿要求
1.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并切断电源,钥匙不要随意借给他人;
2.保持宿舍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垃圾车内;
3.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丢失责任自负。
第3篇 zx大学生公寓员工考核制度
大学生公寓员工考核制度
为客观地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提高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对员工奖惩的准确性,更好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考核方法
普通员工每月考核一次,管理层每学期考核一次,年终考核普通员工按月累计成绩,管理层按学期累计成绩。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将根据考核的累积成绩奖惩员工。
2、考核内容
考核以员工考核表为依据,内容包括服务意识、仪容仪表、考勤、纪律、责任心;工作态度、管理能力、以身作则、表达能力、团结协作等10个方面。
3、评分比例
每月(或每学期)考核满分为100分。
4、奖惩
1)处罚。普通员工当月考核扣分达40分,从当月工资中扣10―20元;普通员工当月考核得分达90分以上者,奖励10―20元;管理层每学年考核扣分达40分,扣岗位津贴20%。
2)奖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根据每学年考核员工的积累成绩,奖励成绩突出者。
①优秀员工奖。中心根据每学年考核员工的积累成绩奖励突出的优秀员工(比例约占公寓中心人数10%),除通报表扬外,还将给予物质奖励。
②红旗社区奖。中心对成绩较突出的社区给予通报表扬、颁发奖牌并给予物质奖励。
考核步骤
1)部门负责人每月对下属员工考核评分,在员工考核记录表上填写考核分并说明扣分或加分的原因。
2)考核员工记录表要每月交给被考核人签名确认。被考核人如有不同意见,也可以在备注栏中说明。
3)管理层由中心办公室每学期考核并予年终汇总。
第4篇 酒店式公寓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酒店式公寓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 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 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 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 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 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 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 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 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 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第5篇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能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工作要求》。
二、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每天楼道、楼梯、水房、厕所卫生打扫三次
2、每天每次放学提前十分钟打开个宿舍房门,严禁钥匙给学生。
3、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锁门,并检查宿舍卫生进行登记,把每天检查结果上交政治处。
4、晚睡(午休)督促学生尽快入睡,并对不听劝告者进行登记,上交政治处,对严重违纪现象(打架、赌博、破坏公物、留宿他人等)应及时报告政治处。
5、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6、校领导、政治处人员、值周员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指正,若两次仍不改变的学校可以随时解聘。
7、每学期签订一次协议。
管理人员主管领导
校 长 年月日
第6篇 酒店员工宿舍公寓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宿舍(公寓)管理制度
员工公寓执行舍长负责制,全员监督体系,以维护全体员工的共同生活利益。
1.不得在公共区内乱扔废弃物、随地吐痰、乱写乱画。
2.不得浪费水、电,须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大小便后及时冲厕,保持公用卫生间的清洁。
3.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不得损坏花草树木。
4.不得随意在公共区域内摆设物品、桌椅等,不许私自动用公共物品。
5.不得在公共区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6.禁止在公寓内接用电器,以免引起火灾。
7.禁止在公寓内进行'黄赌毒'行为。
8.禁止男女同居,杜绝在晚上22:30以后,男女互窜宿舍,影响他人休息。
9.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洁,脸盆等洗漱用品须按要求摆放,爱护衣柜等公共财物。
10.准时在24:00以前熄灯就寝,不得闲聊。
11.宿舍内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如有丢失,酒店可协助调查但不负责赔偿。
12.关心同事,团结友爱,建立快乐型员工公寓。
第7篇 酒店式公寓公司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酒店式公寓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 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 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 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 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 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