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镍业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镍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并保证公司财产、信息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无论何种离职行为,均适用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离职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离职的统一管理。
1.直接主管负责十一级以下(含十一级)员工的离职申报,综合管理部离职面谈,部门负责人负责离职确认,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离职审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不含十级)人员的离职批准。
2.主管副总经理负责中层(七至十级人员)管理技术人员离职面谈及审核,由综合管理部长配合离职面谈,总经理负责七至十级人员离职批准,综合管理部人事科负责报集团公司备案。
3.总经理负责高层(六级以上)人员离职面谈与离职审核,董事长负责六级以上离职批准,综合管理部人事科报青山董事局备案。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十级以下(不含十级)人员的工作与物品交接,主管副总经理负责中层(七至十级人员)管理技术人员离职的工作与物品交接与监督。六级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直接交接。
5.综合管理部负责经批准的离职手续的办理,并出据《离职证明》,按规定办理社保手续及工作关系转移。
6.财务部负责经批准的离职的工资结算与发放。
四、离职类别
我公司员工离职包括:解除劳动关系、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合同期满、退休等六种情形。
1. 解除劳动关系与辞退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并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参照公司当地的劳动法规执行;
2. 辞职:员工没有意愿或无法继续工作而主动申请离职;
3. 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三日(含)以上、月累计旷工五日(含)以上、年累计旷工十五日(含)以上,且无任何原因和解释的离岗行为(请长假违规不续假、不按期返岗者,一律不办理或代办离职结算手续,均按自动离职处理);
4. 合约期满:劳动合同期满且没有续签合同而解除劳动关系;
5. 退休: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解除劳动关系。
五、具体规定
1.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而予以除名的,由用人部门或综合管理部通知当事人,要求其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移交工作和各类资产,且必须于当日离开公司和宿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类:
1) 严重违反或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2) 有意或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 违法乱纪受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者;
4) 具有其他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之行为者。
2. 辞退
凡具有以下情形,公司将提前告知予以辞退:
1)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司提前3天予以告知;
2)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提前30天予以告知;
3) 不能胜任工作,经再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将提前30天予以告知;
4) 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提前30天告知;
5) 经济性裁员,提前30天告知。
3. 辞职
辞职为员工自愿行为,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离职面谈记录),试用期员工应至少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正式员工根据岗位、职责不同,申请时间不同,具体规定:
1) 生产线普通工人提前30天;
2) 车间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大学生、行政管理人员提前1~3个月;
3) 中层(七级至十级)管理技术人员提前1~3个月提出申请;
4. 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人员,由本部门或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考勤情况认定。所有自动离职人员,由综合管理部发布除名通告,并不负责办理任何薪资结算、社保关系转移等人事手续。
5.合同期满
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合同期满前30天,综合管理部以人事通知单(见附表1)通知所属部门及本人,是否继续签订合同。如符合条件且本人同意在合同期限前一周内续签,则继续留任;如没有以书面形式答复,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6.退休
当员工达到企业规定的退休年龄时,需要办理退休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服务年限给予适当礼品赠送(一般为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
六、离职办理流程
除解除劳动关系和自动离职外,所有形式的离职都依照以下流程办理:
1.离职申请审批
根据规定时限提前提出离职申请,按照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董事长的顺序逐级审批。6级以上(含)人员离职,由董事长审批;10级(含)以上人员的离职申请,由总经理审批;11级(含)以下人员离职由分管副总审批。
2.办理工作、资产移交
离职员工必须在离岗前办理工作移交和资产交接,否则,不予结算离职薪资。
1)离职员工移交物品类别包括:
a.各种公用印章、介绍信
b.现款、有价证券、帐册凭证
c.各种图书、规章、文书、档案证件
d.办公用品、计量器具、工作工具、青山钢铁手册
e.本人使用、保管的各类公司资产
f.劳保用品、生活用品
g.其他应移交事项
2)移交期限
根据部门岗位特点,由部门负责人确定。原则上,工作移交必须在员工离职日签字完毕。
3)监督移交及监交责任
离职员工工作、资产移交,由离职人、接收人共同办理(视情况指定监交人),并列出移交清单,必要时由直接主管接收。离职员工移交清单,由直接主管审查,不合之处,应立即予以更正、补充。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等未结清事项,由直接主管负责追索。
移交人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楚,接收人或监交人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
移交人对应移交事项如有虚漏亏短,接收人如有循私包庇等情况,均从严查处;如因此而使公司遭受损失,双方应负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将移送公安、司法部门查办。
新接任人员如对交接的工作、资产、资料有疑义,由移交人或接收人会同监交人说明缘由,并拟定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裁定。
3.离职薪资结算
综合管理部根据签字完毕的移交清单核对考勤、核算薪资。离职薪资结算截止到离职员工核准的离职日(或实际离岗日),特殊情况由离职审核人注明,薪资推迟一个月发放。
任何一种形式的解聘,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全部结清,且双方保持结算之后六个月内的相互解释的过程。解释不清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仲裁。
4.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终止社保
综合管理部根据离职员工要求,开具离职证明,并及时到社保部门办理终止社保事项,退还、转移相关的社保材料等。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第2篇 镍业企业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镍业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聘用管理,提高公司员工聘用效率,实现人员需求与招聘的合理配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签订管理。
三、工作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签订的统一管理。
1.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招聘计划的制定及经批准后的实施。
2.各用工部门负责本部门用工需求申报。
3.总经理负责招聘计划及新增岗位人员招聘的审批。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试用员工的确认。
5.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试用人员的批准,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上(含十级)试用人员的批准。
6.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十一级以下(含十一级)人员薪酬提出意见和建议,综合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用工部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协商,对七至十级以上人员(含十级)人员薪酬提出意见和建议,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7.各用工部门负责本部门试用期员工的试用考核及转正申报。
8.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试用转正的审核。
9.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员工试用转正批准,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上(含十级)员工试用转正的批准。
四、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综合管理部及各用人部门在招聘人员时,尽量选拔有志于公司发展、忠于企业的“德才兼备”人员,同等条件下,以德为先。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管理部在有人员需求时,要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在选拔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
3.人岗匹配原则:综合管理部在进行人员筛选时,要量才录用,尽量选择适用型人才,避免能力过剩或能力不足造成的不良影响。
4.亲属回避原则: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进行筛选时,应尽量避免亲属在直接管辖的工作岗位任职。
5.先批后招原则:人员招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招聘,不允许用工部门私自招聘和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录用:
1)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
2)有政治、经济问题者;
3)不满《劳动法》规定年龄者;
4)公安机关追捕或通辑的犯罪嫌疑人及有刑事犯罪记录者;
5)从青山董事局下属各子公司或本公司辞退或自动离职的人员;
6)所填简历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者。如学历要求、年龄要求、工作经历、个人资历等。
7)与原单位或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尚未解除。
五、招聘程序
1.用人需求与招聘申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及内容,明确本部门人员编制。当新增工作任务、员工离职空缺等原因产生的人力需求,填写人力需求表(见附表1),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十级以下交分管副总批准,十级以上报总经理批准。审批完毕的人力需求表应至少提前5天提交综合管理部。
2.用人需求审核:综合管理部每年组织各部门编制下年度人力编制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综合管理部审核部门人力需求的标准。如为编制外招聘、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须以呈批表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如果为新增加岗位,用人部门必须编写岗位职责说明书,经公司例会讨论通过后进行招聘。
3.制定招聘计划: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人力需求表,编制人力需求汇总表,并在明确用人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拟订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拟招的人数、职位名称、任职资格要求,应聘人员的考核方案,招聘的截止日期,确定入职的员工上岗时间;招聘资料费、摊位费、广告费,以及招聘工作时间表等。
六、招聘活动
1.选择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综合管理部根据需求岗位特点、任职资格要求、人力市场情况等因素,慎重选择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渠道选择及信息发布在完成招聘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前,公司主要依靠以下渠道:
1)报纸招聘:本地发行量较大,读者群较多的报纸。
2)网络招聘:目前主要通过钢铁英才网、智联招聘网等直接发布职位。以后视招聘工作需求,再寻求新的招聘网站合作。
3)各种现场招聘会:参加各种大型招聘会。
4)校园招聘:与大、中专院校保持联系,定期输送毕业生,接收学生进行实习,并从中挑选合适人员留任。
5)内部推荐:鼓励公司员工推荐。
6)政府就业中心:搜集人才信息,或参加现场招聘会。
7)职业介绍所、个人中介:工商注册或个人从事的中介服务。
8)个人中介及其它可行的招聘渠道。其中,当地报纸、内部推荐、政府就业中心和职介所及为普工、熟练工招聘的主要渠道,网络招聘、校园招聘、内部推荐为技工、工程师、管理人员的主要渠道。
2.收集、筛选应聘资料
综合管理部积极收集并仔细筛选应聘人员资料,原则上,根据工种不同,筛选的基本标准如下:
1)简单体力型工种:如选料工,打包工、涂包工、清洁工,食堂服务员、宿舍管理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
2)熟练工型工种:如天车工、车工、钻工、电焊工、切割、煤气发生炉、aod炉、维修工、电工、驾驶员等岗位,要求初中以上文化,服从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并具有同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技术型工种:如aod配气连铸浇钢、轧钢调整、主控室、电脑操作、统计员、化学分析室等岗位,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特别优秀或具有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放宽条件。
4)行政办公室人员必须是大专以上文化。
5)保卫人员要求初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保安学校毕业者优先。
6)工程师、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他岗位的素质要求,将根据工作岗位和企业具体情况而定。
3.年龄要求:
1)普通员工:22~48周岁,保安:20~40周岁;
2)学徒工:20~30周岁,熟练工:22~48周岁;
3)工程技术人员视情况而定,但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录用。
4)普通员工年满60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不能继续留在企业工作;
5)管理人员年满65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退出管理岗位。但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其它工作。
6)企业特聘的工程师或顾问年满70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不再担任此项工作。
4.综合管理部初试
对于资料筛选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及时通过电话约谈或面试的方式组织初试。电话约谈适用于外地且不方便近期到来的应聘者,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需记录约谈结果;应聘者来公司面试,需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填写面试评估表的初试部分。面试内容包括个人背景、所接受过的教育和训练、具备的资格、经验和能力等。
1)个人背景:个人特性、家庭情况、爱好、年龄、身体状况、社会关系等。
2)教育和训练:个人受教育程度和职能训练的深度、广度,相应的职称等级。
3)工作经验:曾经服务单位、任职、薪资、离职原因、个人专长,最突出的成就等。
4)资格和能力:上岗证、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际操作能力、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
面试方式有口试、笔试、实际操作等。其中,口试针对所有面试人员,笔试针对行政人员和工程师等,实际操作针对技术工人、驾驶员、工程师等对动手能力要求较高的岗位。对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管理能力及领导能力测试。
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根据综合考察结果,决定是否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复试。
5.用工部门复试
经综合管理部初试合格者,由用工部门负责复试。用工部门通过业务方面的询问和考察,填写面试评估表复试部分。
简单体力型劳动,由综合管理部人员直接面试通过,不需要用工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其它人员必须经过复试合格才能进入录用审批程序。
初试和复试,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如综合管理部和用工部门共同面试,并共同填写面试评估表。
熟练工型工种由用工部门车间主任、负责人与综合管理部招聘专员共同复试,由用工部门负责人提出薪酬建议。技术型工种由用工部门及相关联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共同复试,由用工部门和相关联部门负责人提出薪酬建议。工程师、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由用工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共同复试,提出薪酬建议。十级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共同复试,并确定薪酬待遇。六级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由总经理组织集体复试,并确定薪酬,上报董事长及青山董事局。
原则上,初试和复试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管理部必须在复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通知应聘人员,并向应聘人员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公司录用通知即被视为未被录用。对于录用者,综合管理部还需详细告知公司地址、交通路线、报到资料等信息。
七、录用及入职
经复试合格的人员,均可进入公司录用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录用人员报到,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办理员工录用审批手续,查验相关证件,并根据需要进行背景调查。员工录用审批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10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审批,11级(含)以下员工由分管副总审批;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录用员工的职务级别和工资级档等人事资料。
被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应提供以下入职资料:
1)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3)最高学历证明(含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人员提供);
5)体检证明原件(含肝功能5项检查、胸肺透视及其它常规检查);
6)健康证(仅食堂工作人员提供);
综合管理部在审核以上资料无误后办理入职手续;如体检不合格(各类传染性疾病、心脏病、肺病等)或提供证明资料与实际不符者不予以录用。
办理入职手续时,人事科负责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发放工作证、考勤卡,并办理一卡通充值手续,开始正式试用,起薪日从入职报到之日起。
入职手续完成后,新员工立即进行入职培训,包括综合管理部组织的一般入职培训,安环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用人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等,培训时间不低于8小时,主要内容为公司企业文化、工作环境、岗位职责和安全规范等。
八、人员报批及备案
公司各级录用人员都需按照青山钢铁董事局规定办理相关报批备案手续。级别为1~6级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公司上报至董事局确定、调整和管理;7~10级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拟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审批;11级及以下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管理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公司所有级别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均需报相关集团公司和青山钢铁董事局备案。
九、试用及转正管理
所有录用员工均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般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确定。目前,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如没有试用期,部门必须在录用审批表上注明。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做出评价。
综合管理部每月底向各部门发布到期转正人员名单,各部门根据试用人员工作表现决定是否予以转正。如给予转正,综合管理部将转正人员的《转正申请表》发至各部门负责填写,并逐级审批;如决定延长试用期,部门在到期转正人员名单上注明延期原因。如决定给予表现优秀的员工提前转正,用人部门负责人可随时至综合管理部领取《转正申请表》,逐级审批。
《转正申请表》审批完毕,综合管理部重新核定职位、职级、薪资待遇等人事资料,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所有新招聘人员从试用期开始缴纳工伤保险。
十、劳动合同
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详见《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二、附则
第3篇 镍业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镍业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订立及管理。
三、管理原则:
公司员工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所有员工均需依法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四、管理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科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及统一管理。
五、程序及时间
1.新入职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时签订。
2.合同期满愿意继续为公司服务的员工,在原合同终止的时间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六、合同种类
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临时性用工合同、劳务合同五种形式。我公司员工劳动合同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主。符合条件者,经批准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需要时,签订其它类型劳动合同。其中:劳务合同适用于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不需要购买社会保险的员工。
七、合同签署权限
1.董事长负责与副总级以上(含)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总经理负责与部门负责人及相同职级以上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其它人员劳动合同由公司授权综合管理部部长签订。
4.劳动合同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签订及存档。
八、合同的形式
公司《劳动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等。
九、订时间及期限
1.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首次签订合同时间规定如下(含试用期),普通员工:1~3年;
一般管理技术人员(11级以下):2~4年;
中层管理技术人员(7~10级):3~5年;
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六级以上,含六级):5年以上。
特殊岗位或特聘人员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与其约定签订时间
第二次签订合同时间按第五条规定执行,时限与第一次相同;两次签订合同后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3.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十、相关规定
1.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2.公司按时付给员工工资,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的劳动报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岗取酬,岗变薪变的原则,基本工资严格按照同工同级的原则,绩效奖金严格按照个人贡献大小和企业经营状况确定。
3.公司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员工缴纳养老、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4.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适当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5.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招聘录用、试用考核及离职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6.《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科制定、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4篇 镍业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镍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规范考勤记录,为每月工资计算提供合理依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考勤制度》适用于正式投产前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时间
1.夏季作息时间(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员工作时间:非倒班人员(白班人员)8:00-11:30,13:00-17:30
2)办公室人员时间(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时)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员以各部规定时间为准。
2.冬季作息时间(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员(白班人员)8:00-11:30,12:30-17:00
2)办公室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时)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员以各部规定时间为准。
3.其它工作时间制度
1)不定时工作时间
主要为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兼职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部长级以下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的员工需填写《不定时工作时间申请表》(见附表1),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时间的,由部门制定相应岗位的工作时间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综合管理部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工作时间表,作为考勤标准执行。
部门工作时间变更,必须在三日内报综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外上班的,均视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须当日填写加班单(见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紧急加班除外)。各部门加班单上交时间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员根据实际打卡或考勤表记录加班时间。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签到两种。原则上,生产部门员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结合的方式,办公室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基建工程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采用打卡方式。综合管理部食堂员工采用考勤表方式进行考勤。部长级(含副职)以上人员免打卡。
1. 打卡考勤
实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未打卡者综合管理部视具体情况分别做迟到、早退和旷工处理。
一卡通员工包括: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全体人员,炼钢厂、镍铁厂、基建工程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其中:综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员实行考勤表记录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递交的排班表,制作统一格式的考勤表(见附表5)。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各部门。各部门班组长、车间主任负责点名考勤、记录。考勤表经各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每月15日之前交给综合管理部,作为核算薪资的依据。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签到,违反此规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处罚50元。
五、考勤异常
考勤异常包括:迟到,早退,旷工,在岗未打卡,打卡未在岗,出差,请假,休假等。
1.迟到、早退、旷工等
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离岗;旷工:无故缺勤或未准假缺勤。
本着人性化管理的原则,员工一个月内允许2次5分钟内的迟到;如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超过2次者开始执行处罚。
每月累计迟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罚当月工资200元;每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工资20元;迟到(或早退)10到30分钟以内扣工资30元;迟到(或早退)30到60分钟以内扣工资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日均全额工资的1.5倍;
旷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额工资的3倍,并给严重警告处分;月累计旷工三天的扣罚半个月工资,并予以留用察看处理;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给予除名且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2.在岗未打卡
上下班忘记打卡或遇急事无法打卡,但不影响出勤的,员工需要当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写《考勤补录单》(见附表4),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考勤补录单修正考勤记录,否则将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由本人填写特批单交分管副总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
3.脱岗
考勤记录正常,但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或办理私事。一旦发现人员脱岗,扣除当月工资10%,并作通报处分。脱岗由部门自查发现的,只对脱岗员工本人予以处罚;如被综合管理部发现,则对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连带处罚。
4.公出
外出办理公务当日无法考勤。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公出单修正考勤记录;
5.出差
经领导审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没有考勤记录,综合管理部根据出差单修正考勤记录;
6.请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参见《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报备
部门及班组长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记录。使用考勤表的部门和车间、班组,负责人每月3~4日将本部门、车间考勤表交综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员,与一卡通考勤进行核对。如发现经常违反考勤制度的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并逐层上报。对连续三日旷工者,必须上报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应的处理。员工本人的请假单、出差单、考勤补录单等,要及时报送综合管理部。
1.上报不及时或者故意隐瞒实情的,一经综合管理部查出,对其直接主管(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2.虚报考勤或帮助他人弄虚作假的,一经综合管理部查出,对其班组考勤统计人员和直接主管分别处以100~500元罚款。
3.请假期间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虚作假者,双方均处以300~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4.各部门员工的人事异动情况,部门需及时填写异动单并报至综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内未上报而造成员工考勤异常,按每人/次对其直接主管(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七、考勤公示
1.综合管理部每月对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员进行两次考勤公示。公示时间为每月16日和30/31日对半月考勤进行公示。
2.综合管理部每月5~7日对上月度考勤进行公示、确认。对考勤有异议人员必须在公示期间到综合管理部核对,如果差异,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进行修订,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
3.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考勤进行签字确认后,送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八、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的监督检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上报总经理,作为违纪处罚和工资核算的依据。
九、附件
1.《不定时工作时间申请表》
2.《加班单(个人)》
3. 加班单(成批)》
第5篇 镍业企业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镍业公司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公司请休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员工请休假有法可依,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请休假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请假、休假的统一管理。
四、假期类别
公司假期规定为法定假期、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婚丧假六类。各类假期规定如下:
1.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 计产/计件工资人员除外。
2.事假
1)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者,需要提前申请事假,按规定程序核准后给假。
2)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中途到职或复职者,依比例递减)。
3)逾限的事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否则以旷工论处。
3.工伤假
1)员工因公受伤,经医院证明确实无法工作者,可请工伤假,最长假期不得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2)工伤假期内的工资或生活费发放等按照《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4.病假
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或修养,经公司医保定点医院证明,并经部门经理同意,可请病假。
2)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中途到职、复职者依比例递减),逾期视为事假。
3)逾限的病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充,否则以旷工论处。
5.产假
根据部门岗位实际情况,经过相关程序核准后可请产假,最长假期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6.婚、丧假及其他特殊情况的给假
1)符合法定手续的婚假:十级以下福建境内为3天,福建境外为7天;十级以上(含)福建境内5天,福建境外10天。
2)直系亲属的丧假:十级以下福建境内5天、福建境外10天;十级以上(含)福建境内8天、福建境外12天。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给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按事假执行。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手续:
1)工请假应至少提前一天到本部门办公室领取一式三联《员工请假单》。
2)请假人将请假单填写完整,包括请假事由、时间以及职务代理人;
3)请假单交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
4)将核准后的请假单交部门考勤人员及综合管理部备案。
2.准假权限
1)请假一天以内由直接主管批准,三天(含)以内请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含十五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十五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3)所有请假人员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以上所有人员的请假,都必须在审批通过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3.请假须知
1)《员工请假单》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和工资核算用。
2)员工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超过半小时不足者以一小时计算,不足半小时者按半小时计算;
3)员工请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办理,不能即请即走。特殊情况填写特批单特批。
4)员工请假期间必须有职务代理人,并在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须于当日委托同事或以电话方式向相应主管或领导请假,返回后补办手续。
6)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请假影响工作进度,部门主管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
六、假期待遇
1.法定节假日:享受带薪休假的人员,休假以正常出勤计;无法休假的,严格按国家规定计算工资。
2.事假:根据请假时数计算缺勤天数,并扣除相应薪资(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
3.产假: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4.病假:以无薪假期计(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
5.其他类别假期:根据审批情形决定。
6.当月请长假10天以上(产假及持有医院证明的工伤/病假除外)者,上月薪资延后一个月发放。如:10月1日~10日请假,9月份薪资11月25日发放。
七、休假规定
员工休假根据满勤天数计算,单休工作制人员每月有4至5天休假,一般为部长级以上人员和行政、财务办公室人员(含公务车司机);28天工作制人员每月有2天休假,一般为生产系列人员、采购人员、仓库、后勤人员等。
所有行政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领导班子成员和个别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批准工程技术人员享有带薪休假,其他人员均不享受带薪休假。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6篇 镍业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镍业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公司薪酬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体现“按劳取酬”的原则,使员工劳动得到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薪资制度》适用于正式投产前公司所有员工工资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以“定岗定编、以岗定薪”为基础,以“按劳分配”的准则,充分体现市场化与激励性原则,对员工工资进行分层管理。
1.公司根据任职级别和岗位性质不同,分别采用计时/计件工资制、月薪制和年薪制。
2.公司所有员工任职级别的确定依照青山钢铁董事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办理套级定档。
四、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人事科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的统一管理。负责制定薪酬规划、办理薪资考核、指导薪资管理具体工作等。其他相关部门薪资管理岗位接受人力资源科指导,办理具体工资、考勤、工时统计工作。
五、薪酬体系
公司薪酬体制分为年薪工资制、月薪工资制、计时/计件工资制三种。其中:
1.工资类别
生产部门的一线员工根据管理要求实行计时工资制/计件工资制;
1)其他行政、购销、技术岗位和正常工作时间的后勤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月薪制,保安等非正常工作时间后勤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
2)车间主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含10级以上人员)实施区分不同职级不同年工资总额的年薪制。
2.工资结构
公司实行结构化工资制,主要分为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和奖金四个部分,均为含税工资。
1)基础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按照相应职务级别套级定档,并作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和有关津贴计算基数。
2)各项津贴:包括学历和职称津贴、通讯津贴、伙食津贴。其中:
学历和职称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元/月;本科生100元/月;正高级职称500元/月、副高级职称300元/月、中级职称100元/月、高级技师300元/月、技师100元/月。一人只能享受学历和职称两种津贴中的一种,有多学历的员工也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享受原则为就高不就低。职称津贴必须与从事的岗位相对应。
附:职称分类表及岗位与职称对应表
经济类政工类会计类统计类工程技术类工程师类技师类
领导岗位行政人事岗位财务岗位生产岗位购销岗位物流岗位
伙食津贴:员工在公司工作享受工作餐补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伙食津贴计算方法:
生产系统员工:
满勤(即当月总天数):伙食补贴=300元未满勤:伙食津贴=出勤天数*10元
夜班在4小时及以上者,每次给予5元的夜餐补贴。
非生产系统员工:
满勤(即固定满勤天数):伙食津贴=300元
未满勤:伙食津贴=300-(满勤天数-出勤天数)*10元
当月入职员工:伙食津贴=出勤天数*10元
出差员工出差时间无伙食补贴。
请假超过3小时的,请假当天无伙食补贴。
其他补贴标准:公司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员工午餐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以及其他补贴。其补贴范围和标准由相关具体制度规定。
3.固定加班工资:公司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对一些工作岗位规定固定加班时间,支付固定加班工资。主要包括生产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其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单独约定。
4.奖金:分为月奖、年终金。月奖适用生产工人和一般工作人员;年终奖适用全体员工,具体标准由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
六、工资级别与档次
公司工资级别按照管理层级共分为18级,每级分10档,每个员工按照职务岗位套级定档。详见附件一。
各级各档的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组成。各岗位按照性质划分为领导岗、生产岗、购销岗、财务岗和行政岗5个类别。各岗位按照所属级别核算工资,岗位/职务变动则岗位工资作相应调整。员工最低级别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详见附件二。
七、工资调整
1.每年根据员工年度的工作业绩、技能和态度等多方面的综合表现,择优给予加薪。每年加薪人员比例控制在50%以内(特殊年份例外)。每年加薪一次,一般在年末进行。加薪一般在工资档次上调整,调级的要从严控制,提级调档须按权限审批。
2.7~10级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部人事科拟定,报公司经理例会讨论通过,报集团审批;11级及以下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部人事科拟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报集团备案。10级以上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都要报青山钢铁董事局备案。
3.工作岗位调整,按照新工作岗位标准发放,直接由综合部人事科办理,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业绩突出者调薪,由所属部门分管副总申请,综合部人事科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5.集体普遍调薪(3人以上),由部门经理择优推荐,综合部人事科审核,经理例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6.工资调整和学历津贴的调整时间:以学历证书原件交至综合部人事科,并可查验为准。查验方式:(1)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查验。(2)网上查验;(3)毕业院校出具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名册登记表。
八、工资计算
1.计时工资
根据部门与工种的不同,公司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分为8小时工作制、12小时工作制,每月的正常出勤小时总数称为出勤工时。
1)按小时计算的员工工资的核算办法为:
总工资=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
出勤工资=基础工资÷28÷8×出勤工时
临时加班工资=基础工资÷28÷8×临时加班工时
2)按月计算的员工工资的核算方法为:
总工资=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
出勤工资=总工资÷26×出勤天数
临时加班工资=总工资÷26×临时加班天数
2.计件工资
公司生产部门实行按照产量、单价与积分结合计算的计件工资或按照产量与单价结合计算的计件工资,分别采用如下计算方法:
1)产量工资=产量×单价÷员工积分总和×个人积分;
2)产量工资=产量×单价;
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3.加班工资计算:超过工作制规定工作时间进行工作的,经批准后可计算加班工资。生产计件/计产人员,不计算加班工资。非生产人员工作制规定如下:
岗位/职务保安采购、食堂/后勤人员生产人员及管理人员行政/财务办公人员
1)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基础工资的3倍计算(按时计算的,以8小时为准)。
春节期间,各部门安排上班的,初一至初三,每天按基础工资的三倍计算,其他时间每天按基础工资的两倍计算;公司统一安排值班的,每天(含初一至初三)另补助100元。平时加班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2)工作制规定的时间之外上班的,一天按两天计算薪资。计件(产)人员、10级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
4.年薪工资
公司对符合年薪标准的不同职级员工分别确定年度薪资总额,在扣除按月发放的薪资总额外,剩余部分分两次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由综合管理部综合部人事科登记造册,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实行年薪工资的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属责任制员工。
九、工资发放
1.经综合部人事科每月12日前明确生产部门员工的产量和工资计算方法以及考勤状况。并明确所有员工工资异动情况和考勤情况,确定员工工资基数。
2.每月18日前结算出所有员工的工资数目,交财务审核。22号前财务审核完毕,分别交各部门部长确认签字,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再交分管副总审核。
3.每月23~24日将全公司本月应发员工上月工资汇总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25日发放工资。
十、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