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本公司与车辆运输的安全,经常性的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制定、修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严守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新进厂职工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的培训和安全知识考核。
5、进行安全解剖,对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对紧急发生的安全情况,有权停止有关人员工作和生产,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6、组织编写安全计划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7、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8、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做到车定人,人定岗、严禁无证驾驶。
9、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车”的安全管理职责。
10、负责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实行。
第2篇 专职安全总监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实施细则
一、工作职责
(一)安全总监职责:
1.安全总监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安全负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制、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持安全生产约谈事项;
3.参与和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包括体系的建立、运行、完善和监督;
4.负责组织安全督查工作,指导相关安全部门履行督查职责、权力,督促安全督查问题的落实整改;
5.督促开展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估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审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监督隐患所在单位(部门)实施整改;
6.组织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的安全许可、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安全生产培训、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的演练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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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8.参与审查施工作业安全措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督促落实;
9.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监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0.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11.组织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评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
12.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审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项目的奖励。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责:
1.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并签署意见;
2.参与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签署意见;
3.参与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并签署意见;
4.参与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签署意见;
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签署意见;
6.参与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签署意见;
7.参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二、基本要求
(一)安全总监设置要求:
1.安全总监必须独立设置,安全总监职责应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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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总监列席研究安全工作的领导班子会议,对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享有建议权,对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
3.企业要选拔懂安全、懂管理、懂工艺、懂设备、懂仪表的复合型优秀人才担任安全总监,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
4.企业设立专职安全总监,要出具正式的任命文件,并明确安全总监职责和待遇;
5.鼓励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企业设立专职安全总监,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设置要求:
1.企业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执业活动档案,并保证档案内容的真实性;
2.企业应当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继续教育提供便利。
3.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聘用单位注册危险物品安全类别,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和执业印章;
4.注册安全工程师应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或安全技术工作;
5.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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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聘用单位申请注册;
7.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3篇 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专职安全员任职条件
(一)身体健康、思想进步,热爱安全环保消防工作。
(二)熟悉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三)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相应的技能。
(四)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五)经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或经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取得证书。
第二条 专职安全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公司培训教育制度,做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带头处理本单位事故隐患和突发性安全环保消防事故,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四)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制订和落实本单位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救援措施。
(七)对本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八)负责督促辖区内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防护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九)督促、参与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环保消防的“三同时”工作。
(十)做好其它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专职安全员考核
(一)公司安全质管部对专职安全员工作实行不定期抽查;分公司(分厂)安全环保科对专职安全员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安全质管部;车间专职安全员每周对兼职安全
员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分公司(分厂)安全环保科。
(二)检查考核内容:
1.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环保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环保消防会议等的开展情况;
2.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进行危害识别,查找安全环保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隐患治理或采取监护措施进行控制,并建立隐患治理档案;
3.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不分大小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4.按规定对本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好记录;
5.不定期抽查本单位员工工作,对违章违纪进行严肃处理,作好记录;
6.督促本单位安全环保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安全环保消防设备设施档案;
7.对本单位的动火、动土等特殊作业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作业票证,落实好各项安全环保消防措施;
8.其它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
(三)考核办法按各单位专职安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
第四条 专职安全员奖惩
(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安全环保消防工作,经分公司考核,安全质管部审查合格者,发给专职安全员津贴;不合格者,取消专职安全员津贴。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取消专职安全员任职资格。
(二)本单位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环保消防事故,取消当月安全津贴,并根据责任大小按公司有关制度给予处罚。(三)月工作汇报考核:一次不报,扣减津贴20元,半年累计达3次,取消津贴。
(四)为公司安全环保消防工作提出好的建议,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的,在津贴中给予一定奖励,取得重大成果的,报公司申请奖励。
(五)考核结果作为专职安全员评选年度安全环保先进的基本条件,所在单位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或全年有1次以上没有上交汇报表,取消年度安全环保先进评选资格。
第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质管部负责解释或修订。
第4篇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经常性的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制定、修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严守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新进厂职工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的培训和安全知识考核。
5、进行安全解剖,对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对紧急发生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有关人员工作和生产,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6、组织编写安全计划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7、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8、加强对机动车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到车定人,人定岗、严禁无证驾驶。
9、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车”的安全管理职责。
10、负责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认真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实行。
第5篇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2、落实新职工、转岗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及时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3、每天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项目部或工区领导反映。
4、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开展安全活动。
5、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整改。
6、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台帐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安全生产活动记录,并分类整理成册及时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时填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
7、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反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劝阻无效时,应及时如实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8、参与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
第6篇 某有限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提高专职安全管理员对安全的监督力度和工作效果,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严格作业时间和汇报制度。所有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遵守以下工作时间:早晨9:40分签到,10:00分准时进入工作场地,坚持班中及班后汇报制度,特殊情况要书面汇报。
二、严格请消假制度。各班人员要合理安排轮休,保证当班出勤。否则,对随意休息者按旷工论处。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否则扣除3天的考核奖。(包括公司、部门安排的义务劳动)。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四、严格现场巡查制度。所有安全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都必须盯在工作面巡回检查,对所负责的工作面作业现场进行不间断监督,保证8小时工作制,确保作业现场工作时间段内处于安全监督之中。
五、在工作面检查时,发现隐患要及时督促处理,发现违章现象要及时制止,对工作面存在的问题当班能处理的必须当班处理,需下班处理的要移交下班督促处理,有问题不督促或不移交下班者罚责任者100元。
六、对安全管理员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等行为,坚决予以开除处理。
七、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有随时抽查各作业现场的资料和安全生产情况的权力。发现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安全防护不符标准要求的,有权制止冒险作业。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及隐患有向上级部门举报的权力。
八、班中发现重大隐患及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如实及时汇报,汇报不及时或与实际不符,一经发现给予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三违”学习班。
九、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定期检验,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生产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十、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施工机械的验收。
十一、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十二、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十三、安全管理员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公正,不徇私情,不得吃拿卡要,严禁虚假汇报,否则给予100-200元罚款。
十四、所有安全管理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对所在工作面的规程、措施必须熟悉掌握,保证查“三违”的质量,提高安全管理效果。
十五、每月1日、10日、20日公司和部门会议,所有相关人员必须参加(包括轮休人员)。特殊情况提前请假,未请假人员,每次罚款50元。
十六、班评估要写清,评估时间(每班分两次评估)并把每次上班期间所发生的安全隐患全部写清,每有一次失误,罚款50元。 十七、生产设备和车辆安全维护、保养制度。安全员应对于生产设备和车辆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十八、工作区域、生产区域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员对于工作区域、生产区域要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遇到隐患立即排查并进行整改,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活动的开展。
十八、编制制定安全员工作计划,并且切实执行工作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十九、消防安全制度。安全员应当对工作区域的消防安全进行排查,遇到消防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排除消防隐患。
二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
第7篇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考核制度
第一章 目 的
为了调动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监督、服务、指导的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创造良好的劳动安全条件,保障施工单位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考核办法'的目的是促使专职安全员发挥最大的安全监督作用,逐步形成工程部安全管理的良性循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常驻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
第三章 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配合工程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第二条 特殊作业准备情况,是否按时、按要求准备完善,具备开具特殊作业证条件,特殊作业开证过程监督,保证开证过程无问题,
第三条 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检查施工方案、防护措施、安全措施等是否到位,监督、检查施工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每处施工场所每日检查不少于3次(不少于3小时),安全员发现问题可自行发放处罚通知单并交专业主管备案,处罚金由乙方负责人处理。
第四条 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第五条 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第六条 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第七条 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第八条 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录;
第九条 参与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第十条 每日收尾检查,对工机具、施工场所卫生及相应收尾处理措施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配合专业主管进行周安全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责任人即为专职安全员;
第十二条 每日形成晨会或晚会制度,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周例会,会议纪要交工程部;
第十三条 按照消防器材维护保养要求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证相应消防要求合规;
第十四条 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月例会,并配合工程部专业主管完成月例会;
第十五条 新进施工人员和离职施工人员上报,并提交相应施工人员材料,新进场施工人员由安全员先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且合格才可交由工程部专业主管进行二级培训;
第十六条 积极配合工程部完成各项ehs管理项,主动提交关于ehs方面的建议和方案,不断完善ehs管理,协助负责人制定施工方ehs奖惩制度。
第四章 具体考核方式
第一条 考核形式
1.采用百分制的形式进行量化考核。
2.本考核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考核。
3.考核与工资发放(建议施工单位执行):
第一档:考核在90分以上(含90分),考核工资全发,并另外给予其全额考核工资的5%-10%进行奖励;
第二档:考核在80-89分,享受全额工资;
第三档:考核在70-79分,只拿工资的80%;
第四档:考核在60-69分,只拿工资的50%;
第五档:考核在60分以下,其工资全额扣除。
某月扣除安全考核分超过6分给予严重警告,该月前后3月内累计超15分或绩效考核连续3个月在60分以下,则该安全员免职,要求其不得再担任安全员的职务(工程部强制要求)。
第二条 考核项目
百分考核包括安全指标、专业知识、制度执行、现场检查、其他事项、安全事故分析及其他事项等六项。
第三条 百分考核具体内容
1. 安全指标20分
安全员所属单位全月无安全事故,此项考核满分;若发生安全事故,将视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责任扣减2---20分。
2 .专业知识15分
(1) 熟悉掌握本部门生产系统各工序的操作规程、技术指标以及生产设备的性能特点;
(2)具有较全面的安全知识,能指导员工安全从事各项生产工作;
(3)对重大、难、险的项目,能制定较全面的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
(4)有一项不合格扣减5分。
3.制度执行20分
(1)对工程部的安全要求执行落实工作。
(2)对工程部的各类记录提交情况,施工单位周例会记录。
(3)配合工程部安全文件、通知的传达及时性;
(4)督促完成安全隐患通知单的整改;
(5)凡不符合情况的,有一项扣减5分
4. 检查现场情况30分
(1)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应不少于三次,并做隐患排查记录;
(2)发现安全隐患,有能力解决的应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要汇报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工程部,采取进一步安全防范措施;
(3)检查、纠正现场员工违章作业情况.发现违章未及时制止违章而发生问题的,负连带责任;
(4)隐患排查记录与现场检查情况不符的
(5)凡不符合情况的,有一项扣减5分;
(6)对发现问题不汇报,未造成事故的,扣减5分/次;造成事故的,视严重程度扣减10---30分;
5. 其他事项15分
月度检查、安全科、工程部专项检查中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员工违章操作等内容,视情况扣减2-5分/项;
6.奖励处罚
(1)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论证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报请工程部同意,可增加5~20分;
(2)对由于失职或违章造成严重后果者,除上述处罚外,要求不再其担任安全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