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
一、项目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及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二、项目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区域内,每 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 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指挥部协调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现场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2篇 地铁站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项目经理负总责、安全长负专责、各级管理人员负相应责任的原则,全面建立并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逐级负责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横向到职能部门,纵向到各级领导和每个职工,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形成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针对本工程城市暗挖施工、交通运输和人身安全风险大、技术含量高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每道工序开工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交底至班组,并要求传达到每个作业人员。
3、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作业人员的的安全教育,使广大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组织职工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做到思想上重视,生产上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对特殊工种和对施工安全有特殊影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要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
(4)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要进行转岗安全教育。
(5)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年度安全培训,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继续从事安全员的工作。
4、安全检查制度
①坚持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②项目部组织月检查,工区进行周检查,工班经常进行检查,职工相互监督检查。
③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措施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安全隐患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④检查出事故隐患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5、安全员跟班作业制度
安全人员要佩带'安全员'标志,只要现场有施工就必须有安全员在场,认真贯彻岗位责任制,查出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6、安全警示制度
禁止进入危险场所的措施,要用适当的警示等表示,使有关人员遵守。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光脚,且服从值班员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7、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得不到落实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不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同时要及时总结教训,针对事故原因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8、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项目部及工区安全负责人不定期对各个工班班前安全活动和记录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9、持证上岗制度
所有参加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未持操作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10、安全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存在问题,并研究制定改进和整改措施。提出下阶段工作安排及工作重点。
第3篇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2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二)
1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项工程的施工分别由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施工队编制的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编制的措施由单位总工程师审批。
2安全技术交底制
施工员向班组、土建负责人向施工员、项目总工程师向土建负责人及施工队层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3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4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半月、施工队每十天定期作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5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6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7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第4篇 铁路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分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现行有关文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1严格遵守国家、总公司、局、集团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贯彻执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及相关的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和办法。
1.2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并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并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3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逐级负责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过程控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二章 安全管理
2.1项目部要进一步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学习技术业务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人人懂安全并全面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打下坚实的基础。
2.2工程开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施工作业队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组织施工,严禁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和无方案施工。
2.3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施工的有关规定:
2.3.1营业线施工
2.3.1.1必须严格遵守“四严禁、八不准”制度。
四严禁:(1)严禁无计划施工;
(2)严禁点前超量准备;
(3)严禁点内超范围、增加项目、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施工;
(4)严禁利用列车间隙上道作业。
八不准:(1)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项目不准施工;
(2)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3)无安全防护不准施工;
(4)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
(5)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6)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7)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
(8)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及格不准上道施工。
2.3.1.2对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的施工项目,要主动向设备管理单位详细了解设备的技术状况,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配合协议,项目部必须按其施工范围,配足配齐专职安全防护人员,按规范设置好施工现场防护。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人员必须经过路局培训中心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2.3.1.3在营业线上进行施工调查、施工测量等各项工作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
2.3.1.4为防止机车车辆伤害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凡进入铁路作业范围的所有人员,必须穿着防护服。
2.3.1.5在营业线上施工作业,由施工负责人负责检查,在防护信号标牌齐全、设置正确、人员到位、通信联络可靠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施工。
2.3.1.6施工防护,对瞭望条件差的施工地段要根据瞭望及通讯条件增设中间防护,来车时,要在规定距离下道,及时清理工机具和材料。线路两旁堆放材料、机具,按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施工机械防护: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时,应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置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施工时应设置一机一人专人防护,列车接近前应停止作业,停工时机械停放安全地点。
2.3.1.7在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严禁使用无绝缘的道尺、支距尺,严禁单轨小车,钢钎、撬棍等导电工具随意摆放,避免造成轨道电路短路,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2.3.1.8在电力牵引区段施工,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化区段施工安全的规定和措施,项目部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
2.3.1.9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回收路料和施工机具。
2.3.2邻近营业线施工
2.3.2.1路基土石方施工时,应在靠近营业线一侧设置标志明显限界绳,严禁机械设备侵入限界。
2.3.2.2桥涵挖基对影响营业线路基稳定的施工,必须执行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危急行车安全时,必须立即恢复到良好状态,不得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2.3.2.3轨道施工:
2.3.2.3.1在钢轨、轨枕等笨重货物装卸、运输,线路起落道作业,拨移线路,拆铺道岔等多人作业时,应统一指挥,协同动作,确保人身安全。
2.3.2.3.2 无缝线路施工时,应与工务部门加强联系,遵循“先放散后施工的原则”,同时制定“防胀、防断”应急预案。确保无缝线路地段施工行车安全。
2.4防挖断电缆:施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进行地下设施、管线调查走向位置,对电缆位置明确标识,在电缆中心线两侧各1米喷洒石灰进行标识。同时在电缆位置中心线设警示标志。
2.5防高空坠落
2.5.1高空作业,上下层作业和有可能发生碰撞的施工项目,必须设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各类设施,确保人身安全。
2.5.2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空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高空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防碍通道畅通。高空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2.5.3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符合职业健康要求。
2.5.4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2.5.5施工作业时,应避免立体作业。确需立体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采取安全可靠的隔离设施。
2.6施工用电管理,
2.6.1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购买电器设备和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安装要规范。各施工工点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标准配电设施, 并有专人管理。各种用电设施均要有漏电保护装置,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宿舍和工地照明必须安装规范,确保用电人身安全。
2.6.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
2.6.3电力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及违章作业。
2.7机械设备管理
2.7 .1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类机械设备必须有切合实际的安全操作。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7.2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制度,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2.7.3各作业队设备管理人员,要认真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设备管理台帐,定期检查养护维修并认真作好机械运转记录和保养维修记录。特种机械设备要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取得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开机运转,否则严禁使用。
2.8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2.8.1项目部所有工作用车和施工车辆,必须按照公司有关交通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汽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9加强安全学习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意识
2.9.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学习,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焊接、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和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加强对劳务工的法律、法规教育,杜绝治安事件的发生。
2.10加强汛期防洪工作:
工程开工前积极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制定汛期在建工程项目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成立防洪领导小组,备齐备足防洪料具,配备充足的抢险人员,加强汛期的检查,坚持雨前,雨中,雨后“三检制”。大雨暴雨中,对关键部位要坚持连续不间断的监控,确保汛期行车。
2.11防火安全
2.11.1项目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本项目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证完好有效。
2.11.2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章安全管理奖罚
3.1为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项目部实行考核奖惩制度。
3.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责任人100元。
(1)、违犯“四严禁,八不准”条款之一的(四严禁:①、严禁无计划施工;②、严禁点前超量准备;③、严禁点内超范围、增加项目、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施工;④、严禁利用列车间隙上道作业。八不准:①、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项目不准施工;②、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③、无安全防护不准施工;④、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⑤、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⑥、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⑦、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⑧、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及格不准上道施工。);(2)、防护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3)、未经批准进入铁路保护区施工;(4)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无防护员或防护不规范;(5)、人员、机具、材料有侵限现象;(6)、现场施工安全预防措施不到位;(7)、劳动保护用品佩带不齐全;(8)、未设置安全警示牌或不规范;(9)、无机械操作规程,设备无专人管理;(10)、设备安装不标准;(11)、施工用电设置不符合要求;(12)、配电箱配置不标准;(13)、现场施工用电,电缆、电线设置不标准;(14)防挖断电缆防护措施不到位;(15)、木工棚、材料库、宿舍、易燃品存放地等设置消防器材专用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无定期年检;(16)、压力容器使用、存放不符合要求;(17)、发现违章违规作业。
3.3 (1)挖断电缆、因施工事故而影响行车的,视影响程度而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2)对建设单位签发的处罚通知单,视情节轻重加倍处罚;(3)对建设单位、监察大队和监理单位签发的问题通知单,根据影响程度及经济损失处罚责任人1000-2000元,并通报批评。对建设单位、监察大队和监理单位签发的停工通知单,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
3.4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部,按照安全逐级负责制进行考核。
3.5工程施工日常检查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若与上级文件有抵触则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第5篇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安全管理关系着参加项目施工全体人员的生产安全和施工环境安全,交融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之中。项目经理应做好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制度、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管理、消防管理、全员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工作、现场保卫等方面的工作。
组织保障体系
项目应成立以项目经理徐茂义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安全工作实施全面领导。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员工从组织上、思想上、技术上、施工上、经济上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明确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制。
1、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a、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b、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c、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d、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公司职能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教育,要对外包队工人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e、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设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f、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g、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a、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b、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
c、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d、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e、项目工程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公司技术部审批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f、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g、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h、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3、工程经理的安全职责:
a、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生产,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b、在抓施工生产的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
c、组织进行分项、分层、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监督员工执行落实。
d、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e、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不违章指挥。
f、发生事故立即上报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4、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a、安全员在项目经理和工程经理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对各施工队进行进场安全知识教育,在施工中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工作。
b、负责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c、负责开动火证,做好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和岗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督促检查在施工时是否按要求进行操作。
d、每天一次对各施工单位所施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和处理,并做好每天的安全工作记录。
e、负责针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有权责令停工并进行处罚。
f、每月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和事故报表。
g、努力学习掌握安全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应用实施。
h、负责对专控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检验和验收,督促施工人员按规定领取劳保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
5、施工队队长的安全职责:
a、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b、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作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
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c、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项目工程经理申报,经批准后新来人员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安全教后方可上岗。
d、根据项目安全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e、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安全员。
f、发生工伤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亡者的抢救工作,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6、施工队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a、认真执行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b、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c、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d、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项目安全员。
e、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前教育。
f、对不安全作为业积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g、发生工伤或未遂有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队长和项目安全员。
安全教育制度
一、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和北京市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在组织施工生产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二、项目经理及各科室主管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是否落实,消除只重进度,只抓生产,忽视安全的 思想意识。
三、参加施工的工人在进入岗位前,均要由项目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四、项目安全员应对全体在施人员进行上岗后的经常性教育,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保持较高的平稳状态。
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项目安全员应坚持每天都到现场巡视,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险情,纠正施工中的违章操作,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二、重点做好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的检查工作,把安全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中。
三、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安全措施。做好技术验收工作。
第6篇 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及分包合同均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罚办法。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3、生产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认真建立'职工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设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安全责任区划分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
5、安全防护用品、钢管、扣件、螺栓、电力线等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6、中小型施工机具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并挂安全操作牌。
7、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的照明,电力线必须由电工人员架设及管理,并按规定设红灯警示。
8、基础开挖前要对地下管线及障碍物进行调查,有地下管线的地段,改机械开挖为人工开挖,挖出的管线必须进行保护。
9、各种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良好,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多台塔吊施工作业相距较近时,塔臂的高度必须错开,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
10、参加施工的驻地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像片,安全员的配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11、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随时注意安全检查。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本着三定的原则(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2、按《消防管理条例》和《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成立安全防火小组。
第7篇 安全消防责任制度-施工项目
一、项目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及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二、项目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区域内,每 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 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指挥部协调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现场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8篇 工程施工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工程施工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做好现场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建立现场'安全交底制度',进场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临时工、新工人入厂要进行全面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为:公司安全教育;分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
1.1、公司教育有:
①一般教育(建筑工程的特点、安全要求和企业、项目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教育);
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
③安全知识教育;
④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1.2、项目部教育有:
①施工项目情况和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要求教育;
②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教育;
③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教育;
④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教育;
⑤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事故教育;
⑥项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
1.3、班组级教育有:
①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和安全要求教育;
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③易发生事故点和有毒有害地方教育;
④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要求教育;
⑤应急、排险、自我保护要求和技能教育。
2、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
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2.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2.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2.5、无操作证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不含手持电动工具)。
3、各操作岗位安全教育;
岗位教育包括经理(项目经理)教育、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员教育、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安全员教育、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其他人员的教育。
3.1项目经理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的教育。
⑤、事故发生机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教育。
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
⑦、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
⑧、遵章指挥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项教育。
3.2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员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技术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安全技术理论和措施编制要求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技术问题分析教育。
⑥、安全技术研究和总结工作教育。
3.3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事故发生机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
⑥、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
⑦、组织和作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教育。
⑧、安全管理报告、研究和总结工作教育。
⑨、指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好安全监督工作的教育。
3.4安全员教育包括:
①、安全员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教育。
②、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知识和技能教育。
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的教育。
3.5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内容: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的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
⑥、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
⑦、遵章指挥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项教育。
⑧、生产防护技术、'三宝'等安全用品使用要求教育。
⑨、中小型机械、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要求教育。
⑩、民工安全生产的要求教育。
3.6其他人员的教育包括:
①、岗位安全工作规定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②、岗位安全操作和防护技能教育。
3.7特殊工种专业安全教育:
其教育主要包括:
①、持证上岗要求和定期复审教育。
②、特种作业的操作和防护要求教育。
③、危急情况下的处置要求教育。
4、安全检查制度
4.1安全检查分主管部门检查,公司级检查,工地自检等多种形式,每种检查均应有检查记录。检查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然后填写'隐患整改报告单',并请有关单位复查验收。
4.2公司级检查有巡、季检、专项检、季节性检查。项目部有自检、周检、半月检,检查记录需要统一的记录表。
4.3日常检查范围:
安全标志及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红色标志--禁止标志;黄色标志--警告标志;兰色--指令标志;黑色--电力标志;绿色--提示标志;
检查记录:检查安全健康计划;检查医疗设备及急救箱;检查现场用电;检查现场工作环境;脚手架检查;气焊、电焊施工检查;梯道、'四口'防护及跑道检查;机械防护罩检查;可燃易燃物存放检查;危险材料使用;吊车及垂直运输设备。
4.4检查后的行动:
检查方:①传讯通知;②根据不同违反情况罚款;制定违反罚款目录公示,共同监
督实行;a、非严重违反;b、严重违反;c、故意违反;d、重复违反;e、忽略降低危险;f、其他处罚。
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5.1根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具体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2安全技术交底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步,应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两份,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各持一份,且双方签字后生效。
5.3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单独进行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
6、班前安全活动
利用当班工作开工前,有班组长向班组成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并检查个人防护用具,施工部位,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并将安全活动由班组长(或委派本班组安全员)仔细填写记录本。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本项目下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物料提升机。
8、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第9篇 对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施工。2、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召开首次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
2、会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介绍委托合同约定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有关法规规定。
2、)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结构及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及分工。
3、)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共同分析识别和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研究确定安全监控的主要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包括:
编制和提交符合项目实际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及专项施工方案;配合施工
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对应的安全管理、安全奖惩制度、施工安全资料
管理以及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措施。
5、)共同组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其任务职责和工作制度。
3、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
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4、各项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
5、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有针对性。
第10篇 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一、保障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原有制度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项目应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来源于当期计量收入和业务收入,安全投入比率以不低于当年年度产值的0.6%为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每次计量收入到帐后,按比例预留一定的安全保障资金,以备安全设备、仪器等日常维修、安全教育培训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以及有关安全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的开支。
五、安全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
安全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安全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护鞋、手套、防护面罩、防雨服、工作服;防暑降温、防寒物品、保健食品等。
(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资格上岗培训取证费用;宣传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jgj59-99 标准、安全法培训学习取证费用;开展安全月活动,召开现场会,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参观学习先进单位,组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订阅报刊杂志、制作展板等费用。
(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资金以施工组织设计作为依据进行确定。包括:
(1)电器产品(开关箱、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熔断器、插座、配电线材五芯电缆、瓷瓶等);
(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更换、检测费用;
(3)现场围档(包括大门);
(4)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设施、绿化;
(5)现场厨房、厕所、沐浴室;
(6)消防器材(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等);
(7)现场五牌一图、警示标识标牌、ci 标识;
(8)现场保健急救药品、器械;
(9)现场防噪音、粉尘、废弃物处理等费用。
(四)人工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护,垃圾的清运等的人工费用;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监督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安全劳保用品开支费用在工程成本费用中列支,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在管理费中列支,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所用费用在工程直接费中列支。
七、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年度资金计划中对安全保障金单列,所列安全保障金额度计划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八、项目财务部负责安全保障金的落实工作,项目银行存款除能保证日常开支外,应有足够的安全保障资金。
九、安全劳保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用品由材料部购买,由专职安保人员验收,材料部门按安全管理办法发放劳保用品,安全技术措施用品由相关工程人员按要求领用。
十、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使用由项目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安全培训计划,先编制预算,报项目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公司财务核算部申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十一、项目如有意外事故发生,事发时由项目在安全保障资金中临时支用,事后应将事故专项报安保部,所有事故处理费用由公司安全部进行审核报项目分管领导批准后在项目安全保障资金中列支。同时由项目安保部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罚款交事故单位或项目冲抵事故费用。
十二、项目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十三、安全资金保障制度由项目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二、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三、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四、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第12篇 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制度5
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制度(五)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科学的评价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由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班组每日上班前15分钏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
3、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4、接受并配合分公司(工程处)(每月1~2)、总公司(每季度1次)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拟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建设工程安全日志
时间 年月日(星期 ) 天气情况
记录人 安全负责人
形象进度
主要内容:
注:本日志由项目安全员每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