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责任制度:泵车工
一、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车辆、设备正常。
二、到工地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安全帽。
三、车辆行驶在路上,不得超速,城区内不得超40km/h,城区外不得超60km/h,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四、到工地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停靠泵车,防止泵车倾斜而损坏机械和伤人。
五、严格控制泵车排量和泵送压力。
六、谨慎操作,不得把出料管插入混凝土内,防止压力太高而引起泵管爆裂而伤害到人。
七、经常检查泵管质量,不要因为泵管不好而引起炸管。
八、泵送时要密切配合施工人员,不要因为配合不好而伤人。
九、在工地上要注意自身安全,提高防患意识。
第2篇 班组安全责任职权制度
1. 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的职权
1.1 对本班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制止、批评和处理。
1.2 对上级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并向各级安技部门报告。
1.3 发生危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指挥在场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向上级和安技部门报告。
2.班组工会场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职权
2.1 对本班组违章行为及险情有权加以劝阻或做紧急处理,并报告组长或安技部门处置,报告事故隐患或险情,未被重视,有权向上级工会或安技部门反映。
2.2 对班组长的违章指挥有权监督制止,并向工会组织和安技部门报告处理。
2.3 有权对班组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维护,并要求组长予以纠正,未被重视则有权向上级工会和安技部门反映。
3. 职工的职权
对领导的违章指挥、干部的违章管理有权予以拒绝,并向安全员和安技部门报告。
第3篇 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负责按规定及时供应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脚手架等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所用材料。凡不符合材质规定要求的不得下发。
二、 负责周转材料在周转过程的质量检测,凡施工中损坏已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材料不得重新使用发放,应随时收回,主动做好报废更新工作。
三、 把好施工材料进场关,严格控制质量,确保“三证”齐全,管好现场抽验工作,以确保使用安全。
四、 按品种规格堆放材具,做到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实现文明施工。
五、 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易燃、易爆用品要分别摆放,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和保管安全。
六、 安全“三宝”和电器绝缘用具,必须保质保量满足供应。
七、 确保施工现场劳保用品合格率100%,执行劳保用品报废制度,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报废率100%,确保购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合格率100%,确保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有标识,以及库房材料存放的安全。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3日
第4篇 安全奖惩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公司所属车辆必须建立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从到公司驾车之日起按时准确地记录驾驶员安全行车里程、违章、肇事及表彰、奖励等情况,作为参加各类评奖的有效依据。
第二条 对下列在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除给予精神鼓励外应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1、本公司职业驾驶员每月安全行车二十天以上,每季六十天以上无大小事故,并能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及安全会议者,奖励六十元;全年安全行车二百四十天以上无大小事故及无会议缺席情况,奖励一百元。
2、在每季度车辆安全技术检查评比中,保养质量达九十分以上的车辆,奖励驾驶员五十元;连续四个季度均达到九十分以上者,年终加奖一百元。
第三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员,根据其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下列规定标准给予停止驾驶工作、取消个人累计安全里程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1、轻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负同等以上责任,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五千公里安全里程。
2、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负一定、次要责任,停驾五至十天,赔偿10%至20%经济损失,取消六千公里至一万公里安全里程;负同等以上责任停驾十至三十天,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一万至六万公里安全里程。
3、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负一定、次要责任,停驾一至三个月,赔偿10%至20%经济损失,取消二十万至三十万公里安全里程(属死亡事故,取消三十万至五十万公里);负同等以上责任,停驾三个月以上,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全部安全里程,货运事故损失赔偿限额,同等责任以下最高不超过一千元,主要责任以上最高不超过二千元。
4、特大事故:凡负有责任的,停驾半年以上,取消全部安全里程。
第四条 驾驶员在一年内累计发生三宗同等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每宗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或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者,取消其在本公司的驾车资格。
第五条 其他违章处罚:
1、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每次罚款二十元;累计三次不参加学习,除按规定罚款外,停止驾驶工作一个月;累计五次以上,停止驾驶工作三个月。
2、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肇事办班学习,除责成补课外,每次罚款五十元;重犯者加倍处罚。
3、违反“九不准”一至六项其中一项,以及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4、私自动用公司车辆带他人学车或将车辆交给非公司驾驶员及无证人员驾驶的,每次罚款500元。重犯者加倍处罚。若造成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5、非工作需要和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动用车辆办私事,或在运输途中无故驶离托运路段运私货,经查获,其行驶里程双倍计收运费。私吞之运费则十倍处罚。若造成车辆损坏或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赔偿。
6、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及公司处理,其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事态发展,牵涉到公司派人处理的,其事故赔偿加倍追究。
7、驾驶员在行车中因违章驾驶或无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路费证、入城证、保险证等,其被查获的违章罚款,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造成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和其他特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条 各部门应当组织员工按照职责分工对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车辆、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对上述车辆、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第八条 各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负有职责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今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
第九条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运输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防碍、干涉事故调查。应当迅速组织救助,应当服从有关部门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条 实施安全责任追究,应当遵守合法、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违法必究。
第十一条 凡因安全原因受到企业通报批评的,企业组织离岗学习三天,凡受运管部门通报批评的离岗学习七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引起重视的,将取消其从业资格,造成一般责任事故,离岗学习七天;重大故负主要责任的吊销其从业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该项工作。凡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管理问题造成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运管部门将视其情况暂停经营资格。
第5篇 副总以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负责监督、督促分管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制的制定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向董事长负责,董事长向全体职工负责。
2、认真抓好自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伤事故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3、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中层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负连带责任,一般事故每次罚款100元,重伤以上人生事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参与分管范围的事故追查分析,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4、对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必须及时组织、安排落实处理,如不及时组织安排处理,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每次罚款10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5、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属于自身分管范围的,要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联系反映,督促落实,如不反映又不落实而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6、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立即组织处理,当班处理不好的,必须交下一班带班领导现场交接清楚方可离开,否则一次罚款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7、各分管领导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每次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20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8、对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反映的不安全隐患,各分管领导必须认真对待,要给予明确答复,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落实处理,否则按第2条处罚。
9、对自己在现场发现的“三违”行为和人员不制止、不处理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10、各分管领导不得为业务部门追究处理的安全事故责任者说情、打招乎,违者报矿研究处理。
11、生产部门及副总以上领导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办公会,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0元,并在会上对自己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作详细的安排和布署。
12、凡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分管领导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每次罚款200元。
第6篇 安全防护责任制度-保育员
1、 管理和照顾好幼儿餐点,防止幼儿食物中毒和异物入口。
2、 防止烫伤、烧伤、摔伤及其它意外伤害。
3、 管好洗涤用品和消毒用品,严禁放在幼儿能摸得到的地方,防止幼儿误食。
4、 尊重、关心幼儿,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对幼儿不能拖、拉、拽,以免发生意外。
5、 懂得消防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爱护消防器材。
6、 保育员是各班安全责任人。每日应检查本班活动室、寝室和本卫生区玩具、开关、插座、电器及各项设施的安全,及时观察并排除环境的安全隐患,并填好安全检查记录。
7、 与教师共同把好幼儿入园、离园关,防止幼儿走失。
8、 配合班级教师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注意幼儿户外活动的安全,并加强安全防护。
9、 教育幼儿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平时扎实做好保洁和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10、 管理好幼儿午睡,与教师做好交接班。加强幼儿上、下床的看护及午睡安全巡视,严禁离开岗位、做私事、打瞌睡,每天记录幼儿午睡情况。
11、 管理并督导幼儿依照冷暖及时更换衣服并收好,避免混淆,丢失;管理号幼儿日常的面部整洁、服装整齐,不允许有衣服尿湿现象。
第7篇 探水队之安全责任制度
(一)、队长安全责任制度
1、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本队职工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规。
2、直接安排本队生产及安全。
3、负责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在生产过程执行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
5、对本队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岗位技术培训。
6、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修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
7、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调查,采取防犯措施。
8、指导班组长科学组织生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发现“三违”及时制止,发现事故时,做好事故抢救工作,并积极配合安全部门追查处理。、
(二)、班组长安全责任制
1、班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服从队领导工作分配、指挥,但拒不接受违章指挥。
3、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责,对班内每个职工安全负责。
4、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
5、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按章作业,干标活,做保险活。
6、反三违,对违章蛮干,不听劝阻有权停止工作。
7、搞好班组协作配合,顾全大局,当班问题当班解决,特殊情况向队领导、调度汇报,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移交下班。
8、严格执行当班生产、安全情况升井汇报制度。
9、每班上岗前,沿检查线路对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配合领导组织处理不安全隐患。
(三)、探水工安全责任制
1、队员对所在岗位的工作负责,有权制止任何违章行为,违章指挥。
2、认真学习安全文件、指令、通报,并遵章守纪。
3、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作业规程》。
4、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班长、队长,并按命令处理,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
5、在班前会具体安排井下现场安全注意事项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队干、班组长不组织处理,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第8篇 某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采购员购货没有索证,货物退回并扣20分,后勤园长10分。
2.采购员如果购进腐烂变质过期食品,由保管员退回的,扣除采购员当月奖金,扣后勤园长20分。
3.保管员没验出腐烂变质过期食品,由炊事班长验出退货的,扣除保管员、采购员当月奖金。若炊事班长包庇,一并扣除当月奖金,扣后勤园长20分。
4.如果吃了腐烂变质或过期食品,造成食物中毒的,炊食班长、管理员、保管员、采购员全部下岗,不发工资,后勤园长撤职,后果严重的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5.如果厨房卫生消毒工作没做好,造成食物中毒,炊事班长下岗,管理员扣除当月奖金。
第9篇 某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六)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七)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八)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九)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十)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蓣集报区教体局备案。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第九条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违反本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教体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区教体局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区教体局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教体局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工业贸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三、机构与职责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四、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
4.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
4.1.3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与公司各部门沟通,征求其意见,组织修订会议定稿交予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发出。
4.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4.2.1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至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4.2.2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4.3培训
4.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4.3.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4.3.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4.4评审
4.4.1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员和办公室、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4.4.2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4.4.3 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评审后需形成评审意见,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4.4.4评审工作统一由安全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4.5 修订
4.5.1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意见,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
4.5.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修订后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实施。
4.6 考核
4.6.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4.6.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可。
4.7 周期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每年应进行一次。
第11篇 xz家居商场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家居商场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高低压配电室防火事项进行责任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高低压配电室防火的安全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4.1值班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上班时必须集中思想,经常检查各电器仪表和设备。
4.2高低压配电室内严禁吸烟,不得在配电室门内外堆放易燃眉之急物品。
4.3非机房人中不得无故进入配电室,如确因工作需要面进入,必须经工程部主管同意,并作好进出记录。
4.4配电室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保证完好可用。
4.5所人电工都有要受过防火培训,具有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
第12篇 s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批示精神,以人为本,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在本单位安全和标准化管理方面的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年初职代会上,总经理与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和业务保安科室科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各区队行政正职及各业务保安科室科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方针,始终坚持“质量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安全标准化工作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认真安排部署安全标准化工作。
3、严细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从细微着眼,克服“三乎”思想和“三惯”作风。质量标准化工作要从文明生产,全员的自发行为和源头治理入手,克服脏乱差,粗枝大叶的粗放操作和管理局面。
4、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队行政正职每月下井班数必须达到12班以上,其中0点、4点班均不少于3班。
5、强化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和安全自律意识,扎实开展职工培训和警示教育,以人为本,以防范“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和水患等重大事故为重点,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6、发生事故和“三违”,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追查分析举一反三地吸取事故教训,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7、业务保安科室科长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业务保安,带头履行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本系统安全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堵漏补缺,确保防患于未然。
8、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上的安全管理目标,凡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或业务保安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完不成规划的专业系统月度、年度标准工作,对区队行政正职按照矿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制度追究责任,并对单位按公司有关文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业务保安科室科长按照公司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追究科长的失职失管责任。
9、安全责任书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由队长、科长持有,另一份由安检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