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措施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应在总平面布置图反映。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并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接要求设置吸烟室。
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6、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7、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等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9、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人。
10、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11、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口仓库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垢灭火机。
12、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13、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4、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5、由项目部专(兼)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16、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格式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直到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第3篇 工程项目部消防防火责任制度7
工程项目部消防防火责任制度(七)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7、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8、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9、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0、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1、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第4篇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直到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第5篇 施工现场消防防火责任制度2
施工现场消防防火责任制度(二)
1、施工项目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由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防火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努力做好本施工项目消防安全工作。
2、在编施工组织设计和防火方案时,应有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应在总平面布置图反映。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按要求设置吸烟室。
4、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制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并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6、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距明火应大于10米或采取隔离措施。
7、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等附件应完整有效,乙炔瓶应有回火防止器,否则不准使用。
8、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焊'规定。
9、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有防火专项方案和专人监护,并办妥动火审评手续。
10、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用电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11、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12、进行经常性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消除,凡发生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3、定期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4、由项目部专(兼)防火(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按规定详细记录。
15、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负责人进行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和措施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应在总平面布置图反映。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并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接要求设置吸烟室。
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6、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7、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等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9、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人。
10、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11、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口仓库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垢灭火机。
12、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13、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4、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5、由项目部专(兼)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16、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