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550字
一、扎实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
今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紧紧围绕总结验收、创建学习型城市和国家级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做到“四结合”,有效推进了我市民主法治化水平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结合“民主法治村”建设,全面参与当前xx市重点工作。将“民主法治村”建设与贯彻落实“三农”政策、打造“平安千村”工程、“禁毒”专项斗争等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抓好换届后村干部、村级人大代表的法制培训工作,和市委组织部联合编写村双委干部培训教材,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3月2日,创办《xx法治报》,有针对性地选登了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并向有关单位、各村居免费发放1万余份,及时为我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参照性的法律依据。二是结合重点对象学法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大力加强领导干部、未成年人、外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任职资格考核制度、学校法制教育考核机制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组织中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到市戒毒所开展“送法进监所”等多项活动。“六一”前夕,组织人员到山老区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活动,给学生上法制课,并送去法律、科普书籍等。抓好依法治企,探索企管人员法制教育新方法,组织律师到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完善外口法制教育基地。三、结合总结验收工作,做好新一轮普法工作调研。制订“四五”普法验收标准,明确乡镇和有关部门考核要求,制作反映xx市“四五”普法成果的展板和音像资料,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和档案规范化建设。四是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全民法制教育2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2月4日,我局和市创建办等单位共同举办“四进社区”大型广场文艺晚会;开展大型法律知识宣传活动;配合市妇联、市工商局做好“三八”妇女维权周、婚前卫生检查、计生法律知识、3.15法律咨询等活动;6月15日至17日,以市宣传部“文明超市”为载体,在山老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配合市委、市政府,积极开展禁毒、反邪教、综治宣传月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二、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影响面,从3月份起,大力开展为期10个月的全市人民调解宣传年活动,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使人民调解制度深入人心;并以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司法所软件和硬件建设、司法所长业务培训、矛盾纠纷大排查等多项工作。积极探索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制定xx市乡镇矛盾纠纷中心工作规程及考核办法(讨论稿)。以村居换届选举为契机,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制定2024年度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换届后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会同市人民法院,顺利完成首批25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大力加强 “两会”和节假日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建立xx镇划龙舟矛盾纠纷调处志愿者队伍;春节期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起,其中非正常死亡5起,“五一”期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起,其中4起为意外伤亡引发的赔偿纠纷。1-6月,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纠纷2023件,成功调处1901件,成功率为94.4%,其中,防止非正常死亡引起的纠纷25件28人,轻伤害案件引发的纠纷26起;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和不安定因素19起,成功化解18起,成功率为95%,防止民转刑5件11人,有效维护了我市社会稳定。
积极开展归正人员社会调查;丰富帮教形式,推动帮教工作向监所延伸,春节前组织到省内有关监狱对xx籍服刑劳教人员开展墙内帮教,端午节前组织有关服刑人员与其家属通可视电话;3月29日,到温州市劳教所为xx籍戒毒劳教人员上法制课,并组织xx市二中学生与戒毒人员结对帮教;重点抓好涉毒、“三无”、法轮功人员的帮教工作,并建立一人一档一卡制度,将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平安千村”工程考核内容。1-6月,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901名,其中刑释人员284名,解教人员617名,均妥善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
第二篇 司法局xxxx年上半年综治工作总结 3750字
xxxx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政法委和综治委的精心指导下,本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原则,强化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我县法治化、和谐化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和环境,使全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势头,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其中主要做法有: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综治工作职责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作中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并把综治工作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抓好。年初,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了工作要求,制定了计划,层层落实,真抓实管。在工作的开展中,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领导全局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健全了全县矛盾纠纷调处网络,把好矛盾纠纷预防关口。每月深入各村、组、企事业单位以及工程建设区域内排查矛盾纠纷,建立台帐,按照“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间”的“四定”原则,落实责任,逐一化解。开展“三案攻坚”活动,突破化解一批“积案、老案、难案”,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上半年,全县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9件,调解成功27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1件123人。
(二)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抓学习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利用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强化司法所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二是抓活动开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了司法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业务考核、人员培训、所务管理,使司法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化。
三、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今年普法工作的任务特点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为出发点,制定印发了《xxxx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了任务、措施,量化了指标,明确了标准,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有所遵循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落到了实处。
(二)深入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____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xxxx年-xxxx年)》,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二是在全县公民中重点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旅游法》、《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四法一条例”。三是以“三送”、“六个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在全县14个乡镇广泛开展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如开展了春节送法下乡活动、全县招工大会法律咨询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法律咨询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税法》宣传活动以及《土地管理法》宣传活动等。
四、强化宗旨观念,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多项便民服务措施,畅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安排律师工作日轮流坐班,实行解答法律咨询、申请受理、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法援便民服务窗口形象。二是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及时对14个乡镇法援工作站及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信访局、残联、看守所等20个法援工作站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同时在教育局、计生委、交警大队、人社局、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部门新设立53个工作站。并在全县各村(居)组建了5至10人的法援明白人队伍,通过他们将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到各家各户,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据相关规定,适当放宽了我县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低于上年度城乡人均收入的困难群众,根据案情纳入受援人范围;并将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低保户、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等列为了重点援助对象,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还将司法鉴定和公证事项列入了我县法律援助范围,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法律援助服务。四是加强了与公检法等部门的紧密联系,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制度。提高了刑事法援案件补贴标准,按不同阶段进行补贴,充分发挥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建立了法援律师轮流坐班制度,加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办案力度。五是通过采取因案制宜、全程跟踪、疑难会诊等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六是拓展宣传载体,通过发送手机信息公示法律援助咨询热线“8538005”、印制法援宣传年历、印制法律援助服务手册、举办法律援助及相关维权知识讲座、在《手机报》开辟法律援助专栏、在网开通法律援助版块、在电视台《一线关注》做法律援助专访节目等形式,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截止5月31日,全县已受理法援案件68件,其中刑事8件,民事60件,受援人数84人。
(二)推进公证质量管理,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一是规范办证程序,严格按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归档的程序操作,不管公证事项多么简单,都不准随意简化程序,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一般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二是强化检查,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严格按照省、市规定,定期开展公证质量自查和检查活动。公证员办理的公证事项,由主任审批,主任申办的公证事项,由公证员审批,疑难的公证事项,由处务会讨论审批.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等途径检查公证质量,及时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和存在的公证质量问题,严格规范执业活动。经过不断的自查和检查,公证人员的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三是强化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办理公证事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截止目前,我处共办理公证事项113件,其中国内86件,涉外21件,涉台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为当事人减免费用共计三千多元。
(三)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律师工作实效。建立和完善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加强业务公开透明机制,要求律师事务所将服务内容上墙公示,做到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公开,律师基本情况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规则公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公开,投诉渠道公开,诚信等级公开,公示率达100%。强化了律师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提高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水平,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积极参与县领导与县直部门(单位)领导联合接访,安排律师到信访局参加接访,及时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县里的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当好县委县政府的法律参谋。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担任19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107件、刑事案件15件,代写法律文书53件,解答法律咨询85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
(四)实施诚信档案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做到了建档率100%。我局首次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把各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记录、投诉处理结果分别诚信档案,并将诚信考核等级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加大了投诉查处力度。对群众投诉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问题有专门的投诉处理登记表,建立了违纪违规查处机制。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对律师的投诉1件,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1件,基本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因服务到位,查处及时,当事人较满意。
五、进一步规范管理,推进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创新
(一)人性化管理刑释解教人员,推动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一是不断摸索和创新,建立了“有人接、有人帮、有人管、有人扶”的“四有”工作机制,夯实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基础。今年1-6月,我县有刑释解戒人员30人(刑满释放30人,无解戒人员),无缝对接率为100%、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100%。二是针对刑释解教人员普遍存在的“怕家庭责怪,怕社会歧视,怕知情人揭丑,怕安置无门”的“四怕”心理,探索建设刑释解教人员这一特殊人群安置帮教衔接管控体系,强化“三延伸”即:向监狱和劳教所延伸、向社会延伸、向服刑人员家庭延伸,对安置帮教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三是我局积极与人社、工商、税务、银行实施‘1+5’创业模式,利用安置帮教政策,通力合作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政策和资金扶持,扶持他们自食其力。四是成立了局长信箱,帮助服刑人员诉讼困难,及时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及时排忧解难。如3月24日,局长黄振华收到监狱服刑人员赖某的一封信。帮助其找到了杳无音信的女儿,同时通过书信、远程视频会见的形式使父女俩取得了联系。又如3月27日,我们收到服刑人员邹某的来信。我们和民政、教育部门及乡政府进行沟通,帮助他女儿办理了低保,并给予了临时救助。我局也伸出援助之手,决定每年从办公经费中安排一千元钱帮助其女儿读书。前不久,局党组成员方勇建同志带领工作人员专门走访慰问了邹某的父亲和女儿。
第三篇 2023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4900字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紧紧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大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三)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了新发展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__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履行职责能力有了新提升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__、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篇 2023年上半年某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2800字
(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开展纪检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纪检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5月27日,县计生局和县法院联合对各乡镇的计生干部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非诉执行工作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强化了计生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观念。
2、重视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意见》的要求,加强县职业学校、黔东民族寄宿制学校等13所中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月中旬,县教育、综治、公安、卫生、住建等几家单位,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为期4天的集中整治,维护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6月13日朱家场中学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了地震安全逃生演练活动;6月14日县安监局、教育局、供电局、消防大队、禁毒大队等部门联合新店寄宿制学校举行了安全宣讲及模拟地震、消防逃生演练活动;6月17日至21日平溪镇政府组织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深入七里塘小学、泡木垅小学等4所小学宣传远离毒品、反邪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安全生产生活等有关知识,向青少年学生普及了法律法规知识。全县各中小学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载体,广泛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同时,针对中小学生不同特点,采取班团活动、编写法制手抄报、法制讲座等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大力开展了以防灾减灾、禁毒、“四自”教育等为内容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活动。
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部门紧紧围绕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月5日至6日,县农牧科技局举办种子经营管理培训班,组织全县50户种子经营户学习了《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3月25日,县住建局组织全县各建筑企业负责人学习了《安全生产法》、《贵州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等建筑业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6月16日,县质监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学习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学习,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的理念。
4、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深入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服务进村、培养法律明白人、充实法律图书室、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促进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强以大龙镇大龙堡村、田坪镇田坪村等8个农村法制教育基地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意见》,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二是按照“先普法后调解、先调解后诉讼”的工作模式,各乡镇对排查出的家庭、土地、山林、婚姻纠纷等突出问题逐一进行实地调解,邀请当地群众、特别是当地村干部、党员及纠纷双方当事人参与,对广大群众进行《土地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三是结合农村实际,以村为主,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民、农民工和农村“两委”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4月份,县司法局联合铜仁地区司法局下到田坪村举办村干部、村民法律法规知识讲座;5月份,县法院组织农村100余名执行联络员学习了反规避执行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村干部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四是以开展农村思想建设“六进村”活动为契机,县委宣传部、组织部、政法委于4月、5月份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服务进村”活动,把党的政策、法律法规送到农民群众手中,不断增强
2024年上半年某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年。上半年,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地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4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2024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不同主题,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一是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3月8日,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开展了三八维权周宣传活动和“3.5”志愿者日宣传活动;3月15日,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牵头,质监局、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局、物价局、移动公司等单位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了“消费与民生”为主题宣传活动;3月21日至27日县农牧科技局开展了202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4月19日至5月20日县司法局与铜仁地区司法局等单位开展了“法律六进”宣传活动;5月9日至27日县综治办组织多家单位在“综治宣传月”期间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5月18日至19日,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开展了“话惠民、颂党恩”为主题的农村思想建设“六进村”集中日宣传活动;6月12日,由县安委会牵头,安监、公安、消防、教育等多个部门共同开展了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二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展板、图片、编发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征订法律知识读本、播放录音录像、出动宣传车、解答法律咨询、座谈会、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了《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法修正案》、《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法》、《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法》、《森林法》、《禁毒法》、《消防法》、《传染病防治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据统计,1-6月份,共有50多个部门(单位)参加了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余万份,出动宣传车30场次,为中小学上法制课40余场次,出板报、宣传栏160余期,报刊、电视、网络宣传50余次,发放自编各类法律知识手册5000余册、便民服务联系卡600余张,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
二、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1、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一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切实推进政府法治建设进程,继续加强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草案)的宣传学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针对近年来食品安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频发的形势,加强领导干部对《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法律法规选编》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我县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各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3月15日,县纪委对各乡镇、县直单位纪检组长
第五篇 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妇联工作总结 800字
2024年上半年,我局妇委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县妇联和局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服从服务于县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富有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本系统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充分发挥了妇女半边天的作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女性自身素质,完善文化阵地建设。
局妇委会在各级妇联的带动和倡导下,教育女职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切实的具体行动展现妇女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另外,我们还为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以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为载体,寓教于乐,用丰富的文化生活来达到逐步提升妇女素质的目的。一是利用“三八”妇女节,开展了座谈会。积极组织女干部参加文明县城创建,号召女干部积极投身志愿者活动。二是利用各种学习培训,加速推进妇女素质提高进程。开展了《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保障法》等培训。
二、开展双学双比,建功立业卓有成效。
在提高妇女自身素质,维护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明、向上、奋发的良好氛围前提下,我们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使妇女立足本职作贡献,社会地位明显提高,成为我局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加强团结,维护稳定局面。
我局为了加强团结,妇女同志们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二是工作吃苦,迎难而上,树立良好的妇女形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来影响全体妇女;三是以大局为重,以团结为重,以工作责任为重,团结动员妇女为服务老干部献计出力;四是当好妇女的守门人,做好妇女的贴心人,为难之际代表组织和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动之以热情之心,今年我局妇女积极参加了扶贫帮困、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2024年上半年,我局妇联在一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时代对妇联的要求,人民群众对妇联的期望,仍有很大距离,这些,我们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克服困难,战胜自身不足,用更大的热情和工作斗志,去开创新的局面。
第六篇 2023年上半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1500字
一、以“法律八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扩**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一是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人员深入到八家、甲山等乡镇开展了以“法律服务与农民工同行”、“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共举办法律宣传4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7000余份,解答咨询910余人次,播放宣传光盘20多盘;二是协调指导全县25个乡镇、11个县直部门开展了“一周一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28800余份,解答咨询1200多人次,悬挂巨型条幅40余条。三是利用**县司法行政网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对网站进行了彻底改版,增加了法制动画、法制漫画、视频点播等栏目。
二、以信访稳定为主线,下大力量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完善了县、乡(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目前全县乡镇调委会成员313人,村级人民调解员1757人,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同时,下发培训计划,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二是是做好“春节”、“春耕”、“两会”“奥运安保”等特殊时期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方案,组织各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活动”,实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周上报、月汇报制度,突出信息反馈,加强与乡镇司法所联系,及时掌握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纠纷1557件,成功1476件,成功率达94.7%,劝阻群众上访9起。三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实现“五加强”、“六强化”和“三个零”工作目标。
三、以预防重新犯罪为目标,推进安置帮教社会化.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路,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扩充帮教队伍,增强帮教力量。目前,我县已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帮教组织网络,其中,县级帮教领导小组成员19人,乡镇领导小组成员187人,村级安置帮教小组成员1282人。2024年到今年5月份,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6人,全部落实了帮教责任。同时,对全县2023—2024年3年来的662名释解人员进行了彻底排查摸底,实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横到边、纵到底的网络化管理。
四、以拓宽援助渠道为途径,扩**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联系点,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半年共办理援助案件158件,解答法律咨询800多人次,代书100余份,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成立了承德县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由四名专职律师负责承办全县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及其他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事务。简化办案流程,以诉讼和非诉讼方式,为农民工追讨欠款,同时,通过与外县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实行协作,开展为在外打工农民工追讨工钱等法律援助活动,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以新农村建设为己任,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对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规范办证程序,严把公证质量关口,大力开展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581件,其中民事公证737件,经济公证844件,调解纠纷4件,无一起投诉案件发生。二是开展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提高年活动,加强对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确保诚信服务,规范执业。今年以来,共代理案件58件,代书73份,解答咨询597件,法律援助6件,挽回经济损失37.5万元。三是加强《律师法》的宣传,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规范执业行为,今年以来,共代理案件53件,代书909份,解答咨询3065件,法律援助6件,挽回经济损失40万元,无投诉案件发生。四是成立法律服务顾问团,畅通法律服务渠道,一般法律事务通过网上咨询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来信来访等方式办理;重要法律问题通过预约上门服务的方式解决。
第七篇 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5700字
XX年上半年,贺兰县司法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执行能力、争当发展先锋”为动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争创“西部百强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立足基层,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组织、筑牢根基。以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了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工作。继续狠抓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目前,全县共成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20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67个,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34个,清真寺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共有调解人员608人,纠纷信息员680人。今年以来,举办各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5期,共培训人员335人,大大提高了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解决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我们一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重点排查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纠纷、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医患纠纷、村务管理、债务纠纷、涉法涉诉案件等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二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了爱民亲民“大走访”活动。印发了3000张为民服务联系卡和爱民亲民“大走访”调查表、回访表,通过征求意见,听民声、访民意。走访中,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的调处化解。三是全面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对近年来的长期积累的老、旧案及重信重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实体、程序等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原因真正搞清楚。针对不同案情,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四是坚持矛盾纠纷分析、预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上报及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活动,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因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激化之前,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9次,排查出矛盾纠纷686 件,调解686件,成功67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4件95人,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巩固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在司法所达标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了司法所质量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了司法所“效能建设年”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岗位培训等活动,全面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以完善大调解机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上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人民法院委托民事纠纷173件,有效减少诉讼成本,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五)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努力减少重新犯罪。按照“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治化”的思路和要求,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和帮扶工作。通过调查摸底核实,我县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51人,其中刑释人员 250人,解教人员1人,农村籍215人,城镇36人,健全了一人一档,完善帮教协议,明确帮教责任,落实帮教措施,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回归刑释解教人员的表现情况和思想动态,因人施教,多方协调,解决回归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问题。着重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使其尽可能最大限度的得到安置。目前全县安置率达到92.8%。同时积极和民政部门联系,做好帮扶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帮扶刑释解教人员31名。
二、强化“普法”意识,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思路,推进全民普法进展
(一)突出重点,增强效果。1、建立完善干部学法用法登记制度。为全面考核干部“xx”普法期间学法用法的实际情况,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登记表,对全县干部“xx”普法期间的学法情况进行了登记记载,进一步推动我县干部学法工作的深入开展。2、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开展法律知识“一周一题、一问一答”活动。二是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法制副校长坚持每学期为学生讲授法制课。法制副校长职责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切实发挥了在加强师生法制教育、维护校园治安稳定方面的作用。三是组织开展了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为全县各中小学校赠送法律宣传图书。3、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实行农村“订单”普法,针对农民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协调有关单位捐献了法律图书,建立了法律图书角。
(二)创新形式,力求实效。XX年是“xx”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我局把抓典型、求实效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突破口来抓。在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我局注重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拓展宣传教育形式。除了运用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班等传统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外,还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使干部群众在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一是继续以小纸杯为载体,在全县大力倡导弘扬法治、崇尚文明、诚信守法的法治理念。二是继续开展了“贺兰县千场法制教育电影进乡村、百场法制教育文艺节目下基层、法制教育电视天天看”工程活动。依托电影、电视、文艺节目三大载体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素养,截止目前,已演出法制文艺节目42场,法制教育电影252场,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三是通过文化广场电子屏幕开展普法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刻制法律援助专题光盘百余张,利用湖城之夏电影放映进行播放,不断加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五是在建设街两侧设立了十二块内容丰富的灯箱式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栏,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利用税法宣传月、综治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等时机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法律援助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土地承包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半年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81个,悬挂横幅185条,展出展板425块,散发各种宣传材料3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28余人次。
三、拓宽领域,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强化律师工作。今年,我局加强整顿,从执业规范、统一收费、内部管理各个环节一样一样抓检查,抓落实,通过规范整顿,律师事务所工作不断拓展,业务收费逐年提高,群众满意率也有较大提高。与此同时,为了满足信访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合理疏导信访矛盾,缓解政府信访压力,继续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参谋作用,积极解决信访问题。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代理民事诉讼103件,刑事自诉1件,刑事辩护16件,行政1件,办理法律援助8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公证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中,公证处服务大局,全力投入,成功地化解了城市拆迁中的矛盾,依法公证了采购、招标工作,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稳定进行。在配合中心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社会提供公证服务,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99件,其中民事类公证209件,经济类公证90件,起到了超前预防矛盾纠纷,超前化解的作用,促进了全县经济协调发展。
(三)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为“三农”服务力度。充分发挥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作用,开展了“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切实加强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因公致残的农民工实行“三优一上”服务,即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上门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5月份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援助代写法律文书98份,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业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上半年,基层法律工作者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76家,代理诉讼131件,非诉讼13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89件,解答法律咨询74件。
四、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全面加强执行力
我们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相结合、各类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增强干警综合素质。在学习中把握重点,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体会,注重自我提高,坚持学以致用,全局司法行政干警把理论学习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加强自身素质相联系,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言论与行动的统一。
一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全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__建设,以党建工作带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努力建设一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奋发有为、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是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崔书记提出的“提高执行力”和“追求卓越”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执行能力,争当发展先锋”主题教育活动。学习了市委崔波书记在市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大会上的讲话、县委《关于加强执行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上级业务部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带头讲执行力,围绕中心抓执行力,转变作风推执行力和强化督查促执行力,努力营造了一个履职尽责、激情干事,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工作氛围。
三是扎实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处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司法行政系统XX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工作中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强作风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发挥信息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了司法行政机关政风建设。同时通过加强律师公证的管理教育、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为、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全面规范法律服务机构执业活动四个方面的措施开展了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了机关作风,端正行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深入开展了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道德素质和“四德”(修德、孝德、诚德和爱德)建设为切入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学习了xx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文明机关、和谐机关的建设,把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与解决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基本要求渗透到日常学习工作之中,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了思想道德保证。
五、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抓实效,全力营造法治氛围。继续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通过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不断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趣味性和针对性;通过“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实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结合“定单”普法工作,重点加强农村资源、土地经营流转、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两委”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与工会、劳动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法制培训班,法律咨询现场会等活动提高农民工自觉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
2,深入开展“法治贺兰”的创建活动,着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
3、积极推进法律文化建设。与县文化馆联系编排法制文艺节目在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巡演。组织律师深入双拥共建单位开展法制宣传进军营活动。
(二)抓执法,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1、加强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果,大力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工作。2、加大人民调解指导力度,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3、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和综治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强化“三调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组织职能,落实联席会议、排查调处和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切实发挥好“三调联动”的职能作用。
(三)抓规范,构建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运作。着重抓好各项制度建设落实到位,提高法律服务的自律管理和综合实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社会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抓素质,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教育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行政效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端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自觉服务于大局、服务于群众,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开拓创新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形成比干劲、比成绩的良好竞争氛围。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维护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声誉。
第八篇 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450字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第九篇 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1050字
2024年上半年,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矛盾纠纷不上交”的要求,把及时排查和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矛盾当作搞好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并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明显。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2、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2024年2月3日下午4:00左右,永兴县油市镇高冲村3组林文兵搭乘本村林爱尚的摩托车来到_____镇罗祥华开办的“新世纪”发廊店要求嫖娼,在发生性行为时,林文兵突发疾病死亡在床上。接警后,我镇干部与派出所干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及时对该死亡案件进行了初步处理。2月14日,由_____镇政府、苏仙区公安局刑侦大队、_____镇派出所组织林文兵家属、罗祥华家属在刑侦大队就林文兵死亡补偿等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3、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赔偿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具有较强的时效要求,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整体实力
一是重视镇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年初,我镇及时调整了镇、村、组三级调委会、治保会班子成员,让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同志充实到镇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队伍中来。二是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镇司法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半年来,我镇共举办了2次调解员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各村组织组级调解员上培训班2次。通过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大大增强了我镇、村、组三级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
四、抓好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确保社会稳定
虽然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第十篇 司法局2023法制宣传上半年工作总结 650字
今年上半年,2024年,我局法制宣传工作,在市局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着《2024年市局法制宣传工作计划》总体要求,仅仅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基层所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发展。
一、加强依法行政基本制度建设。
根据市局目标责任制的要求,重新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了执法责任制考评档案。
二、建立完善了公示制度,将公示内容公布于众。进一步明确并公示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相关的责任权限,执法依据、行政权力、执法流程、执法人员。增强了行政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案件登记备案工作制度。
四、上半年举办全局干部法制培训班2次。培训内容以《______公证法》、《______律师法》。对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3次,培训内容以《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公证法》。
五、上半年与卫生监督局、农机局等七家单位联合举办大型宣传活动2次,贴标语200余张,发放法制宣传单3000张,发放宣传小册子270本。使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深入人心。2024年初,我们还结合“反邪教”活动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调动基层法律服务所、调委会等部门,将日常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起到了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总之,法制宣传工作是一项持久而艰巨的工作。我们离高标准、严要求还有距离。但只要我们奋发图强,不断进取,一定会把法制宣传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一定能够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