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材料 1500字
xx年,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前卫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街道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假释2名,剥夺政治权利1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该四名社区矫正对象除刘跃新暂未找到外,其余三名矫正对象矫正工作进行顺利。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街道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xx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xx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第二篇 社区矫正年终工作总结 650字
社区矫正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这一年来,我在医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xx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院的发展大局,认真开展各项医疗工作,全面履行了主治医生的岗位职责。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年来,能够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比较系统地学习了xx精神,做到思想上、政治上时刻同党中心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坚持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原则,把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两者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工作上对照先进同事找差距,查问题,找不足,自己在思想、作风、纪律以及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
二、认真负责地做好医疗工作
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医疗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为此,我本着对患者负责、对医院负责的精神,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坚持学习全科医学理论研究的新成果,不断汲取新的营养,促进自己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坚持把工作献给社会,把爱心捧给患者,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质量。
三、严格要求自己
积极为医院的发展建言出力。作为医院的一员,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知情出力、建言献策是义不荣辞的责任。同时,严格要求自己,不骄傲自满,坚持以工作为重,遵守各项纪律,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树立了自身良好形象。
一年来,在领导的帮助和同志们的支持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组织的要求还差得很远,与其它同志相比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努力,克服不足,创造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
第三篇 xxxx年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50字
根据工作安排,xx县司法局针对xxxx年社区矫正工作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xx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xx县社区矫正工作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降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作为检验工作的首要标准,强化工作保障,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截止xxxx年10月31日,xx县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88人,累计解除矫正286人,其中xxxx年接收65人,矫正期满70人,当前在矫人员102人。接受审前社会调查委托5例,完成5例。
二、精益求精,抓好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推进年”活动
xx县按照进一步巩固和推进“规范执法”的总要求,在xxxx年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良好基础上,继续扎实推进提升社区矫正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巩固阵地,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水平。
1、xx县高度重视社区矫正队伍能力建设。xxxx年第二、三季度,xx县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工作例会、业务培训、业务评比、业务检查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奖惩结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规范矫正执法程序。健全完善了xx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与本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交付衔接机制和信息互通制度。建立了xx县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共享机制,统一规范了四家单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和特殊人群人员管理名册,定期交换并核对数据,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和《xx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全县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到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办理报到入矫手续,从场所、人员、程序、内容等方面,规范入矫、解矫宣告工作,实行报到入矫“六统一”。
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xx县社区矫正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按季度对全县11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了工作巡查,效果总体良好。11个乡镇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持续提升,档案齐全,执法程序到位,管理措施得力,矫正效果优良,工作水平上升一个层次。
3、矫正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面规范了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汇报、请销假管理、居住地变更审批、实施计分考核、行政奖惩、提请治安处罚和司法奖惩等执法行为,严格按照《xx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不打折扣,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全县统一规范了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治安处罚、建议撤销缓刑(假释)、收监、减刑等操作程序和法律文书。
三、加强思想矫正,从根源上转化社区服刑人员
为进一步巩固社区矫正成果,有效转化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我县常态化对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开展以“温情走访、倾情感化”为主题的回访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反响良好,效果甚佳,不仅对社区服刑人员有效监管和积极改造起到了极其重要作用,也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做实做亮提供了开创性方法。活动主要效果有:一是可以进一步掌握真实情况;二是可以进一步制定监管方案;三是可以进一步宣传政策规定;四是可以进一步拉近感情距离。我县在总结活动成效的基础上,将社区服刑人员的“大回访”活动形成了常规化和机制化,常抓不懈。xxxx年,我县已经完成春、夏、秋三次回访活动。
四、积极应用监管平台开展工作
xx县县、乡两级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已经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人员信息录入率100%,手机定位率90%。
1、监管中心建设到位。县级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完成,单独设立宣告室、谈话室、档案室。建立月例会制度,建立季度巡查制度并定期开展巡查。
2、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后立即建立电子档案的,及时录入日常管理信息的。按规定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动定位、指纹签到等监管措施,符合定位条件的人员入矫严格落实移动定位。落实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审批管理、指纹签到制度。
五、严格规范开展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
xxxx年抗张胜利70周年之际,中央决定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接到工作任务之后,xx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积极学习文件精神,按照操作规范,组织全部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特赦规定,严格摸清底数,排查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做到情况全掌握。
经过细心的排查,xx县仅有1名社区服刑人员符合特赦条件。工作人员及时全面收集相关材料,制作特赦服刑人员工作档案送市司法局审核。经过市级审核,该特赦人员因为解矫日期非常近,决定不报送特赦。
尽管最终没有报请特赦,但是我局在特赦工作上做到全面、细致、规范,圆满完成特赦工作任务。
六、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人员不足、队伍不稳,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专业强、要求高,需要队伍的长期稳定性和业务熟知的常规延续性。但是由于基层司法所人员的变动频繁,社区矫正的工作质量很难得到基础人员保障。
(二)经费短缺,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开展。目前,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88人,现有服刑在教人员102人,期满矫正286人。对这个庞大队伍的监管需要大量的经费,主要表现在司法所建设达不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建设标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工作走访等活动的车辆支出费用都还有一定缺口等等。
第四篇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两篇 1900字
**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木双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到目前为止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名,解矫6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黎均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甘岳峰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木双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年初我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木双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制度。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木双镇司法所和相关村、劳动场所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公益劳动场所进行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3、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4、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木双镇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5、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
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
第五篇 社区矫正人解教总结 1400字
2024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清泉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及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强化领导责任,有序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现就2024年清泉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县综治委的总体安排部署,更新思想观念,创新思想方法,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法途径。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刑释解教人员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目的,不断健全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自2024年至目前,全镇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78名,衔接78人,衔接率100%,安置78人,安置率100%,无重新犯罪。社区矫正人员15人,衔接15人,衔接率100%。
二、健全组织机构
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镇上成立了以主管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办副主任、派出所长、范文写作司法所长为副组长,计生、财税、妇联、团委、
工商、民政组成的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全镇15个村,6个社区全部成立了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已基本形成镇、村、社三级帮教网络。
三、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定期走访、信息报告等制度,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站所相互支持配合,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努力减少托管、漏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消除治安隐患。镇安置帮教办公室紧紧围绕“四个一”开展工作,即每名刑释解教人员有一个帮教小组,有一个具体的帮教措施,每一季度有一次谈话,有一份详细的档案,从而有效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四、开展走访教育
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思想情绪不稳定,易波动的实际,在帮教工作中,注重心理教育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做到“四必谈”,即在安置对象思想波动时、工作不满意时、身体有病时、家庭出现变故时,帮教小组或责任人及时找其谈心,范文top100给予精神鼓励,“五必访”,即当刑释解教人员刚安置时、有段时间未到岗工作时、家里婚丧喜事时、遇到重大节日时、安置对象有劣迹被确定为重点对象时、帮教小组或责任人必须到其家庭走访谈心,掌握思想动态并给予精神鼓励。实现了从思想上帮教,不让其滑坡,从精神上帮教,不让其无精打采,从法律上帮教,不让其重新犯罪,从情感上帮教鼓励他们走出失落,树立生活信心,重扬人生风帆。
五、落实生活保障
对刑释解教人员,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加强其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分类就业安置,帮助其稳定收入来源,正常回归社会,促进社会稳定。一是在家务农的,由村一级帮教小组负责落实责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二是出外打工的,积极与我镇在外地的劳务基地联系,帮助其找到合适工作。三是生活确有困难的,同民政部门联系,申请给予临时性社会救助。
一年来,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思想汇报专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找寻差距和不足,向经验做法比较成熟的兄弟镇镇看齐。使全镇刑释解教及社区矫正人员能够努力发展生产,安居乐业。为全镇社会稳定,创造更加和谐的环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第六篇 县社区矫正工作总结汇报 1250字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永阳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永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裴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镇派出所所长、镇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22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20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2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镇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矫正对象韩某、邵某通过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第七篇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1950字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石龙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共有矫正服刑人员七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 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周年友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耀林和石龙公安分局局长叶进田任副组长。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公安派出所管辖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今年8月24日石龙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3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石龙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基地。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石龙镇司法所和相关劳动基地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7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公益劳动基地劳动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4、 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5、 规范工作流程。
6、 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8月27日,缓刑人员麦xx认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见传媒但她女儿是新闻系的每天都有好多记者同学来他家怎可以不见?司法所所长解释说法律允许的事你可以做,法律不允许的事坚决不能做。中山西区服刑人员冯xx认为社区矫正监管不能解决民生问题所长对他说:只要你符合法律法规审批条件,情况属实我们会全力帮助你。通过这种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
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
三、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若干建议:
2 0 10年度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终达到重做人在社区的社区目的。
第八篇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精选 1800字
东城街道位于黄岩区城中心,全街道11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台州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台市委办[ 2023 ] 107 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区委办(2023)46号)文件的精神,我街道于2024年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此项工作在街道党委、政府和区司法局的领导及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做大做强工作基幢这一工作理念,扎实有效地的开展。下面我们将开展的工作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我们从去年8月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管社区矫正对象95人。到目前,已解除矫正28人,目前在册名额67人,在这67人矫正对象中,其中18岁以下的有3人、19-45岁的有43人、46-60岁的有19人、61岁以上的有2人;男性矫正对象52人、女性15人;农村户口24人,城镇户口43人;危害公共安全罪5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8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1人、侵犯财产罪11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8人、贪污贿赂罪2人,渎职罪2人;在册矫正对象中无一人收监执行,无一人再犯新罪。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社区矫正工作三个有利于的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模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组织,做强工作。
根据要求,一是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妇联等有关部门、组织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组成人员分别为街道、村(社区)矫正工作者,住片民-警、村(社区)管理人员、矫正对象亲属及社区志愿者(主要是邻居),组成了强大的帮教监管队伍。三是制定实施方案,街道党委以东政发2023、50号文件下发了《东城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任务、组织、队伍、部门职责、工作制度等等内容。
二、落实制度,规范工作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制度。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是规范工作和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依据。我们在矫正工作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一是在衔接工作中落实定期例会、情况通报、核查核对等制度。我们每半月开展一次矫情动态分析,每半月与有关部门和派出所核查核对社区服刑人数、法律文书送达等情况,每月与派出所进行一次交流通报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帮教情况。二是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落实监督考察、走访、报到、定期排查等制度。我们要求矫正对象每月定期报到,汇报思想动态、工作生活近况,基本能做到随叫随到,及时报到,确实不能按时报到的,做好书面请销假;司法所每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排查、登记;每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走访,向其所在村(社区)、邻里、亲友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近况。三是在教育矫正工作中落实个案矫正、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制度。自矫正对象首次报到,我们就因人而宜,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案矫正方案,并签订“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教协议,矫正方案对今后的矫正工作定下基调,因此,我们相当重视,我们按照“三谈一归”的方法,达到“四心”的效果。“三谈”,就是与矫正对象谈话,谈悔罪的话;与家属谈话,谈帮教的话;与邻里谈话,谈表现的话。“一归”即将谈话内容归纳在一起,进行综合分析,尔后制定有针对性矫正个案。有针对性的个案加上有针对性的工作,使矫正对象树立了“四心”即接受矫正的诚心,弃恶从善的决心,重新做人的信心,立志回归的恒心。我们在年初就制订了矫正对象集中教育计划表,计划在本年度开展五次集中教育,到目前为止,已经在春节前、3月份、5月份安排了以节前安全教育、劳动保障教育、权利与义务教育为主题的三次集中教育,计划在下半年开展系列法制教育并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我们按要求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矫正对象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2个工作日。四是在考核奖惩工作中落实计分考核办法、奖惩结果告知和公示制度。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表现对其进行月度考核、评分,并将考核结果登记在册,当面告示当事人,专门建立公告栏公示所有在册矫正对象的考核等级。
三、建档立制,做实工作
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道、村(社区)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村(社区)等各部门、组织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工作。
第九篇 2023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1400字
xx年,我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和“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工作思路,建立机构,健全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两劳”回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全旗社会持续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为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治理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今年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积极社区矫正工作。
(一)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年初调整了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对乡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条不絮地开展。
(二)开展对全旗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今年开展了2次对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经调查,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1人。此社区矫正对象为缓刑,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按照一人一个档案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对我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
(四)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监护协议,听取思想汇报,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监控,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我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没有脱管、漏管,没有从新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二、安置帮教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使我辖区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我乡及时调整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嘎查建立了“两劳”人员接待工作站,明确了职责,使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将xx年至今年回归的“两劳”人员信息资料进行登记造册,进一步规范了我乡“两劳”回归人员信息资料。
(二)加强衔接,掌握动态。一年来,我乡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监狱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1份1人,收到通知后立即进行登记造册,及时通知嘎查委员会和家属,并与派出所联系,将其纳入重点人口管理。现有4名安置帮教对象,刑满释放人员4人。为预防和减少“两劳”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司法所及时向公安派出所、嘎查委员会了解掌握“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情况,并多次走访安置帮教对象所在的嘎查,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
(三)增添措施,做好安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都由乡司法所接待,登记造册,并建立了个人档案。确保“两劳”人员安置帮教情况家底清,去向明。对在家养牛和打工的“两劳”人员,进行跟踪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对他们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生活上一样关心,让全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伸出温暖之手。对我辖区回归的“两劳”人员5人均进行了帮教,其中1人顺利的解除了帮教。
(四)创新机制,加强帮教。xx年初,司法所开展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帮教安置对象送温暖活动。司法干警走访了安置帮教对象家庭,了解了生产和生活状况,并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通过该活动的开展,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起到良好效果。关心服刑人员的家庭,积极协调解决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困难,促使其安心改造。
第十篇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3050字
xx年1月1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给司法行政机关增加了社区矫正职能,将一部分的刑罚执行权力赋予我们,这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我们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同时,也对政法各单位相互衔接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刑法修正案(八)》和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等罪犯的刑罚执行权划归社区矫正机构,目前社区矫正机构尚属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门。为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我局牢牢把握社区矫正的非监禁特征,在监管程度、工作力度、工作方法、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切实做好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目前,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96人,解矫51人,在册245人,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
1.加强队伍建设力度。组建了以我局社区矫正机构为执法主体,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社区民警、专(兼)职检察联络员、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4月28日至29日,专门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促进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强制度规范力度。一是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按规定规范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二是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矫正人员月汇报、月面谈、月走访、不定期督查、个案矫正、请销假等制度。即:矫正人员每月到司法所汇报一次思想、活动情况和认罪伏法情况;每月与矫正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思想交流和个别谈话;每月到矫正人员家中进行一次走访调查;不定期到各乡镇司法所督查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情况;制定矫正人员个人矫正方案,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外出离开本县必须经请假批准,回来后汇报外出情况并作登记记录进行销假。
3.加强调查评估力度。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机关和全国各地有关法院、监所的沟通协调,全面细致地做好了拟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工作。到今年6月30日共接到县法院及全国各地监所委托调查评估函202份,已严格依程序出具调查评估意见函202份,其中,建议实行社区矫正191人,建议不予实行社区矫正11人.
4.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把好衔接关和首次谈话关。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工作,定期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矫正对象的人数和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比对,严防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同时,做好了矫正对象首次谈话工作,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二是严格按要求抓好个案矫正工作。根据矫正人员的不同类别不同情况,制定矫正人员个人矫正方案,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重点从思想上、心态上、认罪伏法情况开展面对面结对帮助矫正。例如:今年5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全县21个乡镇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严格推行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矫治。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每月坚持开展1次集中心理健康教育和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心理讲座。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在其接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心理测试。对于心理状况存在不同程度的疾病、心理问题的,为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制定相应的心理矫治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矫治。四是严格按月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公益劳动。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了监管责任人,经常性开展教育培训、公益劳动等矫正工作,县乡两级共确定了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基地22个,每月组织开展1次以上公益劳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根据本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不再由公安机关或者罪犯所在单位、基层组织予以监督、考察,而是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由于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尚处于试点阶段,很多方面尚无成熟的经验,因此,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1.工作机构不健全。目前,社区矫正的工作机构仍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均难以落实,工作压力巨大。截止2024年6月底,我县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96人。面对矫正对象的迅速增加,监管难度不断加大,对拟实行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调查评估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任务繁重,而我县司法行政干警人员严重不足,我局编制60人,实有干警38人,缺员22人;司法行政机关人员严重不足,很多时候难免出现捉襟见肘、顾此失彼的状况,影响了工作成效。
2.工作机制未理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认识上不统一。认为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没有认识到社区矫正是政法工作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新《刑诉法》关于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的修改,并不是简单地将执行机关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分工配合,并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工作,公安机关、罪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仍然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二是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不完善。在实践中,我局与县公、检、法等政法单位衔接配合顺畅;但是,与相关监所以及村(居)社区的衔接配合不理想,如:有的监所不认真核实居住地,造成执行地与居住地不一致,可能导致脱管、漏管;有些监狱委托我们调查时,委托函由罪犯家属直接带回,特别是湖南省雁北监狱,都是由罪犯家属直接带回;有的执行机关法律文书送达不齐全;对于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的执行过程中,如何与公安机关交接,没有明确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罪犯,即使违反社区矫正规定,也不能适用收监,其他惩罚措施震慑力不强,影响矫正效果。
3.专业人员紧缺。由于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的心理特征,在悔罪意识、现实表现等方面各有不同,有的症结存在于心理方面,有的困难集中在生活方面,因此,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因人而异,制定有效的矫正方案,做到因人施矫。但是,在这方面,我们缺乏专业技术,可以说是无章可循,尤其是心理矫正方面,几乎是从零开始。
4.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县级财政应按照社区矫正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预算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照此标准,我县2024年应预算该项工作经费20万元;但是,2024年县财政预算该项经费只有3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5.帮扶救助不到位。社区服刑人员在重返社会后,大都面临着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在对他们进行管理教育的同时,如何协调相关单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帮扶救助,从稳定他们的生活入手,促进他们悔过自新、融入社会,尚需进一步尝试和探索。
三、对策和建议
1.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尽快组建县社区矫正工作局或社区矫正中心,隶属于县司法局,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做到机构相对独立,人员相对固定,职责相对明确,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专业化。
2.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尽快出台《刑事诉讼法》配套法律法规,细化社区矫正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
(1)硬化社区矫正专门机构的职能。一是对符合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案件的罪犯,明确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收监,并赋予社区矫正机构强制执行的权力。二是判处管制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制度中,增加经济制裁措施。
(2)进一步界定对脱管对象的追逃责任主体及其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