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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5

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篇 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检修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

1、检修是指机械设备、设施、工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即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和保障运行。

2、检修包括日常检修、不停局部检修、定期停产检修、停产大修(包括规模较大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建立健全的检修组织机构,编制检修方案,落实项目分工、物资供应、安全措施、安全教育,检修管理应以项目为基础,安全措施要采取确认制。

3、必须建立健全检修安全保障体系,明确各级检修负责人,凡二人以上作业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作业人员需明确任务和安全要求,了解现场安全状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必须制订开停车方案并交代检修安全注意事项,召开各种规模的动员会,按项目组织学习,进行技术交底,充分了解掌握开停车过程及检修现场的安全生产要点,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检修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5、生产调度和检修设备所在岗位的当班负责人应对安全开停车、加装盲板隔绝、清洗、置换、切断电流等安全作业条件进行负责,并签字确认。高压设备卸压要缓慢卸压,并验证确认压力已卸完。有毒有害物料排放干净,置换彻底,防止留有死角或余压。

6、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心,严格执行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7、检修现场应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到位,性能状态良好,应急救援措施到位,急救器材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8、检修作业人员必需严格执行本工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按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标准”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不使用或不按标准佩戴使用劳保防护用品等违章行为。

日常检修及局部停产检修安全监管要求:

1、日常检修及局部停产检修是指针对正常生产中出现的一些影响或妨碍安全生产所必需的一般性局部检修,部分生产工艺设备的隐患整改等检修作业,无需厂各生产工序全线停产,可利用生产周期的间隙停车时间和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使部分工序或局部岗位停车实施的检修作业。

2、将日常检修、整改内容根据分工分别分解到对应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技术员在下达检修工程任务单或检修、施工委托时,必须注明检修方案和要求,同时在任务单上注明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方案,防范措施、防护要求及监护要求。

3、根据检修整改作业内容和作业现场具体安全状况,确定是否需要指派岗位人员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如确需现场监护,必须将检修内容细化到各班组,由各班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检修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监护,并负责与中控室联络协调有关检修事宜,配合检修人员作业,现场全程跟踪实施安全监护,如无需现场监护,须在检修任务单上注明,由检修人员进行自我监护。

4、日常检修和隐患整改作业是根据日常生产中出现的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故障、厂安全检查及班组岗位点检巡查中查出的隐患,由各专业组和技术人员依据各自责任分工部署下达的作业任务。

5、日常检修作业任务负责人需根据检修内容提出有关要求,使作业人员明确分工,相互协作,共同完成检修作业任务。对于需要紧急处置的问题,负责人可随时召集相关人员部署下达检修任务。

6、生产调度根据检修作业内容,组织安排当班生产操作人员做好检查确认工作,为检修作业提供安全作业条件,检查内容包括:

6.1 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对需要检修的工序进行停车,按要求检修设备(部位)内部的一氧化碳、**物等危险有害介质排放干净,氮气置换消毒合格。

6.2 如遇无法确认需要检修设备内部的危险有害介质是否排放干净,或疑有残留**物液体,在打开设备前必须准备好容量大于预计残留液体的耐腐蚀容器(不锈钢或塑料盆、桶等),并盛装约100mm的清水以备收集残留液体,做好无害化处理。

6.3 切断需要检修设备(部位)临近的进出口阀门,现场确认关闭到位,班组长复查确认,并在安全责任确认本上签字。

6.4 岗位人员要缓慢打开进出口阀门靠近需要检修设备一侧的连接法兰紧固螺栓或与空气直接相通的末端排放阀,观察设备内是否有介质排出,若有残液应立即收集,直至排放干净。

6.5 使用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对准需要检修设备的打开部位进行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根据浓度变化确认切断阀门有无内漏,当内漏量较大时,应关闭邻近进出口的其它阀门再次进行隔离。

6.6 对需要检修的设备(部位)已打开的进出口采取加装盲板的方式进行隔绝,并作好记录,防止因切断阀意外打开或泄漏而导致介质泄露造成中毒或爆炸事故。

6.7 岗位人员需对检修作业现场进行确认,并对相邻设备设施(液体储罐等)采取有效的隔离保护手段,防止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对相邻设备造成危害。

6.8 作业人员需按标准严格佩戴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确认现场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完好,一级动火作业时需通知消防站值班消防人员,消防车辆现场监护。

7、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应恢复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并检查清理工器具是否齐全,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或运转部位而造成故障,及时清理现场检修垃圾,通知生产调度检查被检修设备是否合格。

8、检修结束后,为确保检修设备的正常运行,生产调度应组织安排当班人员做好检修后续工作,内容包括:

8.1 确认已检修设备(部位)的防护设施和安全附件恢复良好,内部无杂物、无油污、灰尘清理干净。

8.2 根据记录拆除检修时加装的盲板(丝堵),恢复被检修设备(部位)的系统连接,确认已密封紧固。

8.3 首先使用氮气对检修设备局部进行置换,将检修部位内部的空气置换干净,气密性检测良好,再对检修设备相关的系统进行置换,防止因检修设备局部进入的空气在置换过程中窜入系统内部或其他部位。

8.4 检查恢复检修设备及其附件的支撑、固定卡扣、阀门号牌等已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

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要点

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履行检修现场的安全监督职责,使检修人员明确作业任务,了解作业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落实安全防控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2、保持作业现场的通道畅通,确保行车的转弯半径不受影响,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障碍物和杂物,作业现场的沟、坑和楼面的预留口或拆除设备后的空洞等必须设置防护栏、盖板和危险警示标识。

3、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按标准正确佩戴使用劳保防护用品,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劳保防护用品,确认防护用品完好可靠后方可使用,严禁不戴安全帽、不穿劳保鞋、赤膊、头发外露披散等违章行为。

4、检查是否具备高处作业的安全条件,脚手架是否牢固,安全带佩戴方式是否可靠有效,高处作业人员须佩带安全帽,严禁上下乱抛工具、零件等违章现象。

5、严格检查各类安全作业票证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行为。

6、检查电焊作业电焊机一次、二次电气线路绝缘是否良好。一次电源线应设置在人员不易接触的一侧,长度不应超过3米,若电源线较长,应架空离地面2.5米,严禁随地乱拉,确保一个开关供一台电焊机使用。拉运氧气、乙炔钢瓶时禁止混装,保持间距在5米以上,离动火点保持间距10米以上,严禁多人共用一只乙炔钢瓶,动火作业时应保证周围10米内无可燃易爆品。

7、起重机械(卷扬机、钢丝绳、吊钩、滑轮、葫芦、千斤顶)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标准及《起重机械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85标准,由专人负责检验,对于已判废的机具不得在起重现场存放并做破坏处理。

8、对于运输设备检修,应确保该设备的电源是否已可靠切断,并悬挂警示标识。

9、在开停车及检修过程中,严防可能发生可燃易爆介质与空气混合的一切环节,杜绝可能因意外能量激发而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一切因素。

10、施工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要随时监测一氧化碳浓度,采取多点多位检测分析,将检测的点位、时间、结果详细记录在安全确认本上,并签字确认。现场监护人员至少每30分钟向中控室汇报一次检测结果,中控室人员做好记录,确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浓度及氧含量符合安全作业条件,一旦发现浓度超标要及时采取措施。

11、对中、小型检修和边生产、边检修的现场,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作业人应在作业前针对具体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预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检修作业过程中班组长应反复检查确认,加强检查监督力度,杜绝违章作业。

检修后的安全检查要点

1、检修结束后,各级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检查检修项目、检测项目,是否存在遗漏项目,对检修记录进行归档。

2、设备、容器、管道内不应遗留工具、材料等,确保无堵塞物品,严格按生产工艺要求,对照盲板图抽取盲板。

3、检修结束后,一切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状态。

4、检修后应将现场、屋顶和地面清理干净,脚手架、临时电线等应及时复位或拆除,做到物料净、场地清。

5、严格按规定方案进行试压、试漏、安全阀、仪表和联锁装置的调试工作,严格执行工艺技术和设备操作规程,按步骤进行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

6、按规定对检修质量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确认氮气置换合格后,方可开车。

第2篇 6kv高压检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六节、6kv高压检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高压盘(柜)的检修:

一、停电

1、高压盘(柜)检修前,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办理停电工作票、倒闸操作票;并必须由两名以上已取得选煤作业电气工作合格证人员进行,一人操作,专人监护。

2、确认所检修设备号,准确找到所要检修设备的开关柜(电源)。

3、拉开总进线柜断路器,挂安全警示牌,上好安全锁。

4、将真空断路器控制开关打到分闸位置,确认真空断路器在分开位置;摇出真空断路器小车,合接地刀闸。

二、检修:

1、装卸高压可熔保险器,应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严禁带电装卸保险。

2、检查、检修各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瓷瓶是否有裂纹等。

3、检查、检修继电保护、二次线路是否完好,检查保护整定是否符合计算规定。

4、检查测量仪表、指示仪表。

三、配电设备的清扫、检查、检修:

1、高压配电设备的清扫,清洁检查,必须停电进行。

2、检修人员应在指定的范围内工作,距离带电体的距离小于0.7米, 应增加遮拦隔离,遮拦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得小于0.35米。

3、检修清扫开关,必须将它的前级开关断开后,方可工作。

4、清扫人员必须做到随时注意安全操作,不得损坏任何零部件。

5、工作人员检修完毕,必须清理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如地线、挂牌遮拦等拆除后,方可送电。

四、送电:

1、工作结束后,应拆除接地线、清理现场,清点工具,清点人数,确定无误。

2、拆除安全警示牌,解锁,再次检查。

3、送总进线柜,将检修后的设备送电,正常后可结束工作,汇报检修结束。

五、高压设备不停电工作

1、高压设备不停电工作,只限于下面几项:

⑴、变压器取油样;

⑵、用高压的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

⑶、抄录设备铭牌;

⑷、更换电压互感器二次保险。

2、高压设备不停电工作至少有两人进行。

3、带电工作只许在地面或牢固的架子上进行,带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如工作人员身体各部位活动最大范围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小于0.7 米时,不许带电工作。

4、在设备外壳上工作时,应先检查设备保护接地是否良好,当线路上发现有停电现象时,应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是由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值班电工,以便及时处理。

第3篇 锅炉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锅炉的检修和维护应以《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二、锅炉的外围设备损坏时,检修人员应作现场紧急处理,保障锅炉的安全运行。

三、当锅炉受压元件损坏时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至下一个检修期,应及时处理。

四、修理时要根据制定出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图纸进行。

五、修理技术要求要参照锅炉的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

六、修理完工后,将图纸、材料质量证明书、修理质量检验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内。

第4篇 喷雾泵检修工技术操作指导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喷雾泵要由经过培训、熟悉泵站系统性能和结构的专职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保养,非司机和检修工不许操作。

二、检查

1、检查泵站系统各部件是否完好、正常。

2、检查泵站各部件是否齐全、各紧固件是否紧固可靠。

3、检查曲轴箱及柱塞点润滑油油位是否符合规定。

4、检查各管路是否安装正确,有无渗漏现象,吸排液软管是否有折叠。

5、检查静压水过滤器管路连接是否正常,清水箱是否清洁,水量是否正常。

6、以上若有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三、开动泵站试运转

1、在全面检查后将泵吸液腔放气螺堵拧松。

2、打开自卸阀组上的手动卸载阀,点动电源开关,观察电机转向,应和旋向标牌的方向一致。

3、泵启动后,拧松高压腔压杆上的m16螺栓,放尽腔内空气,然后拧紧。

4、泵在运行过程中不得有异常噪音、抖动、管路泄漏等现象,检查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5篇 单体液压支柱地面检修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1条单体支柱的检修应由专职人员负责。检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严格遵守(87)煤生机字第114号《单体液压支柱维修暂行规程》和mt一85《矿用单体液压支柱》等有关规定。

第3条检修人员应熟知支柱的结构、性能、试验、故障原因及其处理方法等,确保维修质量。

第4条新到矿的支柱应按mt112—85《矿用单体液压支柱》中的“出厂试验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试验和密封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地面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的新支柱或修复支柱,下井前应按上述规定进行抽查;存放期超过1年的支柱应逐根试验,检查支柱性能是否有变化。性能不能保证或在贮藏、运输中损坏的支柱,不允许下井使用。

第5条单体支柱不得露天检修、露天存放。

第6条检修场地应清洁卫生,各类待修支柱、检修合格支柱应分类码放整齐。检修后经试验各项性能合格的待用支柱,应垂直或倾斜存放。

第7条检修人员应会正确使用拆柱机、试验台等专用检修设备。

第8条要定期校核试验、检修设备的各类仪表。

第9条维修支柱应建立维修卡片,详细记录支柱编号、维修日期、故障、维修内容、试验情况、维修人等。

第10条冬季,检修车间应有完善的取暖系统,车间最低温度不得低于0℃,以保证检修质量。

第11条工作介质的牌号应与支柱使用说明书中指定的牌号一致,不允许随意更换工作介质牌号。工作介质注入支柱前,应经过120目/英寸滤网过滤后方可使用。

二、检修前的准备

第12条检修前,应首先检查所用工具、量具及拆柱机、试验台等仪器设备,应完好。

第13条检修人员必须按照劳动保护有关要求,着装上岗。

第14条检查零部件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技术要求。

三、检修

第15条支柱解体前,要首先将其外表煤泥、煤尘冲洗干净。

第16条在操作拆柱机对支柱解体时,不得用铁锤或铜棒敲击油缸或活柱的任何部位,防止其变形,影响密封性能。

第17条在活柱体中拆活塞时,要用专用工具拉出活塞,严禁使用手锤敲击。

第18条对变形的活柱或油缸需用校直机、油缸整形推力器进行修复。

第19条使用限位钢丝的活柱,在拆卸手把体时,钢丝槽内要套入废旧的o形圈,防止刮坏导向环和防尘圈。

第20条所有零部件检测报废标准均按部颁标准执行。

第21条更换所有不能使用的零部件。

第22条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清洗各零部件。

第23条更换所有密封件。

第24条活柱组装:

1.将手把体装在活柱上。采用钢丝限位的活柱体,限位沟槽内套上废旧的o形圈,防止碰坏防尘圈;

2.将y形圈装在活塞上,装上防挤圈,∮80密封圈装在沟槽内,防挤圈装在低压侧,将活塞装在活柱上。

第25条整柱组装:

1.活住组装时必须将活塞端由油缸上装入连接钢丝;

2.将复位弹簧挂在活柱内,使用专用工具卡住弹簧,装上底座,装入连接钢丝;

3.将顶盖装在活柱上,打入圆柱销并注意顶盖四爪的一条对称轴线与φ42孔轴线平行。

第26条对检修的三用阀,要按规格型号调定开启压力,其值为额定:工作压力的0.9~1.l倍,并对每个三用阀进行1.5倍压力试验、开启压力试验及密封性能试验,其结果达到mt112~85要求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27条将调试好的三用阀装在活柱φ42孔内,准备试压。

第28条支柱的逐根试验按《单体液压支柱出厂检验暂行技术条件》进行。

四、收尾工作

第29条支柱检修后,应将活柱降到底,垂直或倾斜放置,存放在气温不低于0℃的、干燥的室内。

第30条支柱如果短期不用,应将支柱腔内乳化液放尽,允许水平放置,三用阀进液孔用塑料堵好,以防脏物进入。

第3l条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理检修场地。

第6篇 低压配电室维护与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配电室内的照明和通风设施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保持地面干净、仪表清洁。

2、定期检查电缆沟,保持沟内无杂物和积水。

3、定期检查巡视电柜内的元件标号和端子牌号。发现模糊不清时应及时标识。

4、配电盘上的指示灯、指示仪表要重点检查,保持完好无损。

5、重点检查负荷开关、刀开关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接触器、空气开关触头的接触面积与压力。

7、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接触器衔铁吸合状况,并调整其接触压力。

8、每三个月检查一次热继电器的保护功能,及时更换失效的热继电器。

9、检查用电设备时,必须先停机,然后断开隔离开关(或空气开关),再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后,挂好警告牌,方可检修。

10、更换熔断器的熔件必须按技术标准配备,不准随意更改。

11、检修母排时必须切断电源进线开关和联络电源开关,然后验电、放电,做好短路接地措施,挂好警告牌,方可检修。

12、检修补偿电容器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开关,然后放电、验电,确认无残存电压后方可检修。

13、检修保护控制电路时,不准随意改变接线方式,若必须改动时,应在图纸上标识。

14、一般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5、带电巡检时,必须由两人进行,并与带电体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16、检修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拆除临时线路,按停、送电操作规程,恢复送电,送电后若无异常现象方可取下警告牌。

17、配电室每年应停电检修一次。

第7篇 机械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刮刀使用:

a、刮刀木柄应完好,不得有裂纹、松动,应装有金属鉔。

b、刮刀杆不得淬火,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不得有裂纹,以防折断。

c、刮削时,刮刀及工件的刮削面不得有油。

d、被刮削的工件应安放稳妥,刮削时不得窜动。

e、刮削时,应将工件的毛刺及飞边及时除掉。

2、从事检修的人员,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遵守所修设备的有关安全规定。

3、检修人员必须了解所修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检修后必须全部恢复其安全装置的性能。

4、对检修作业范围内的的坑、地沟应加盖或设置临时隔栏,露出地面的基础螺栓、管头等障碍物应加防护措施。

5、检修前要切断或关闭与所修设备有关的电源、水源、气源等。对切断电源所裸漏的导线、接线端子等,应做好绝缘保护。

6、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7、检修所排放的油水要妥善处理,不得污损地面。用后的废棉纱、破布等,不可乱拽,要放在指定的垃圾箱中。

8、使用起重机配合拆装大件时,对悬空或不稳的机件,拆卸时要先捆绑挂牢,再松联接螺栓;安装时,应先拧好联接螺栓,在松绳摘钩。

9、在设备上进行焊接、切割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品,或提前做好防护措施。

第8篇 生产设备检修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检修组织与管理

1.1硫酸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设备检修的组织领导和各级安全检修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2认真做好检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不论大小检修,每个检修项目均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做到组织、措施、物质三落实。

1.3检修项目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检修前必须亲自或指定他人对作业现场详细了解,做到任务清楚,心中有数,并负责向检修人员进行技术及安全措施交底,督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4所有参检单位及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检修意识,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1.5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1.6参检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修制度》和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规定。

2.检修准备

2.1检修前,应制定开停车方案,确定检修质量及验收标准,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2.2检修照明必须使用安全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潮湿及金属容器内用12伏安全电压。

2.3检修期间,停送电必须申请,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制度。

2.4清理、检修转动、传动、输送设备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严禁不停车、不断电、不挂牌就进行清理和检修。

2.5检修内部介质为氨、硫酸、碱液、有毒物质和蒸汽等设备、管道前,必须切断物料进出口阀门,排尽设备、管线内物料。

2.6对罐内、动火、登高、吊装等作业必须坚持安全作业票证办理制度,经安全分析检测合格,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

2.7消防、救护及医疗部门检修期间,应根据需要进驻现场。

3.入塔进罐作业

3.1罐内作业前,对设备所在车间是否严格执行隔离、清洗、置换的规定进行检查;做到物料来源不切断不进;清洗装置不合格不进;行灯不合规格不进;没有监护人不进;施工工具不符合要求不进。

3.2入塔进罐作业前30分钟内,要对有害气体物质浓度,氧含量进行安全分析测定,合格后方可进入。

3.3罐内作业时,罐外必须设立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并与罐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3.4罐内作业视具体条件,可采取自然和机械通风措施,对通风不

良以及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轮流或间歇作业的方法,严禁向罐内充氧。

3.5进入有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正确选用和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备有抢救后备措施。

3.6入塔进罐作业所需的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等应正确选择和使用。

4.焊接作业

4.1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凭证操作,并严格遵守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本规程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规定。

4.2硫酸生产禁火区域或禁火设备上的动火焊接作业,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并办理《动火许可证》,取得手续完备的《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4.3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溶解乙炔气瓶不得卧放,两者应保持7米以上的安全间距,与明火的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应留有0.05mpacm2以上的余压。

4.4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接触油脂,夏季防止阳光暴晒,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搬运时严禁碰撞,摆放时要固定好。

4.5焊接作业中,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场所、罐槽内要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4.6多人交叉及高空作业场所,视现场条件设置防护遮板和接火盘,防止焊渣掉落烫伤。

4.7作业前,应清除焊接现场周围易燃和可燃物质;作业结束后,应坚持确认现场无遗留火种,收拾好工器具,方可撤离。

5.高处作业

5.1凡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并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5.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昏晕、深度近视、癫痫病者,不得安排其进行高处作业。

5.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拦、吊架、手拉葫芦,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5.4登高作业用具、脚手架、跳板等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捆绑牢固可靠,方可使用。

5.5在邻近有带电体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必须与带电体保持2.5米以上的安全间距,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时碰触带电体。

5.6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顶部施工时,应设专人监护;石棉瓦上作业必须固定好跳板。

5.7因工序等原因须在同一垂直线上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并设专人在现场组织协调,否则不准作业。

5.8高处作业拆卸下来的物件及工具等,应放置在妥善地点,摆放

稳妥,防止坠落。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检修后的设备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拆卸的盖板、围栏、扶手等恢复原来的状态;

6.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6.3设备、地面、屋顶上的杂物垃圾清除干净,机具工具收拾完毕,脚手架、临时拉设的电气线路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4设备使用单位检修单位及设备主管部门等单位对检修设备及项目进行验收交接,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

第9篇 运煤设备运行和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①发电厂运煤系统的各工作地点应有相互联系用的信号或通信设备。输煤程控室电话应设有录音系统。运煤系统正常运行时不应解除连锁。

②各工作场所或通道以及厂区内铁道沿线均必须有良好的照明。

③在运煤设备运行中,禁止不停设备去上链条、钢丝绳和皮带,这样做很危险。

④检修工作场所如有裸露的电线,应认为是带电的,不准触碰。对可能触到的裸露电线,应在检修工作开始前拉开电源和上锁,并将该线挂上地线接地。

⑤不准在可能突然下落的设备(如抓斗吊斗等)下面进行工作。必须在这些设备下面进行检修等工作时,应先做好防止突然下落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⑥不准在有煤块掉落的地方通行或工作必须在这些地方工作时,应在设备停运并采取防掉落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⑦寒冷地区采用汽暖供热的输煤系统,采用凝结水回收器作为汽水回收的设备,应采取防止容器爆裂水喷出伤人的措施,如增加安全阀或增设排汽设施等。

⑧输煤系统所有在轨道上行走的设备,如配煤小车、移动式给煤机、斗轮机、卸船机等,宜装设清道器,防止轨道上堆积杂物,致使设备损坏,或者行走时伤人。

⑨在移去煤中的雷管时,应特别小心,防止撞击、掉落、挤压或受热,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拉动导火线。运煤皮带上发现雷管时,应立即将皮带停下处理。取出的雷管,应交有关部门处理。经常清扫地面、电缆桥架,做到无积煤、粉、水和油。

⑩输煤系统上应装设防尘或降尘的设施;以保护环境,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⑩石灰石系统参照输煤系统执行。主要是脱硫措施,但很多做法和输煤系统相似。

(2)厂内铁道、汽车运输

①内铁道

a.在铁道与汽车道或人行道的交叉地点应设有“小心火车!的标示牌。如交叉地点为交通要道,应设拦路杆,并有专人管理,在机车到来前及时放下。在通过厂内铁道时要特别注意有无机车驶近。当机车驶近时不准抢过铁道。

b.沿铁道两侧的人行道,应经常保持畅通当机车来到或听到汽笛声时,应及时向两旁躲避。

c.应经常清扫道岔,保持道岔转动灵活,冰雪天气应制定措施保证道岔无积雪、冰冻。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d.与运煤无关人员禁止上下机车或车辆。在机车完全停止前,禁止任何人上下车辆。机车停止后应从车厢的脚蹬处上下煤车。

e卸煤沟、储煤场等处应装有音响信号,使卸煤工人及时知道机车到来。机车在摘钩并离开前,卸煤工人不准靠近车辆,卸煤前应确认列车制动可靠,防止溜车伤人。

f卸煤工应熟悉各种类型煤车车门的操作方法。在操作中应特别注意被车门打伤或被掉下的煤砸伤。不准由不熟悉开闭方法的人开闭车门。开闭车门前应通知煤车上及附近的有关人员。车门打开或关闭后应挂牢。

g.底开门车卸煤要保证2人以上操作,不得从车下面的门进入车内,应从车厢的顶部观察存煤是否卸净。

h车辆卸煤完毕,应及时清除轨道上的积煤。

i禁止在钢轨上、车底下、道中心坐卧、站立或行走,以及在车厢下或车厢间穿过。

j在铁道附近进行工作可能影响调车作业或行车安全时,工作负责人应事先与调车人员联系,做好安全措施,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k.在紧急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对机车发出“停止”的信号,要求立即停车。

1机车停车后,应确保制动可靠,防止溜车伤人。

m.煤车摘钩、挂钩或启动前,调车人员应查明车厢下或车厢间确已无人,方可发令操作。

n.在电化区段,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车顶上调车作业。

.取样机运行时,禁止在取样机平台上逗留及调车作业。

p.发电厂应制定关于车辆调度的专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②汽车运输

a.运煤汽车司机应持有政府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

b.在厂内和煤场,运煤汽车速度应有明确的限制。运煤汽车过磅时,上磅速度应小于5km/h,停车后熄火运煤汽车在厂区马路、卸煤沟和煤场行驶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c.进出煤场的运煤汽车和卸煤人员应服从煤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管理。运煤汽车应按规定地点有秩序地卸煤,不准抢道行车。

d卸煤人员不得站在车上随车走动卸煤。

e.运煤汽车司机在卸煤过程中不得开动车辆,只有得到卸煤人员已全部撤离的通知,鸣号示警,并确认车辆周围无人后方可开动车辆。禁止在车辆移动过程中打开车门。

f运煤汽车应停稳后卸煤,不得凭惯性卸煤。

g.斗轮机堆取作业煤场,禁止接卸运煤汽车。

h天气恶劣,影响视线时,禁止运煤汽车进入煤场卸煤。

i发电厂应制定关于汽车运煤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③煤车清扫与煤船清舱

a.人工清扫煤车,应在卸煤机械离开车辆,并停止作业后方可进行。

b.待煤车清理人员彻底清理离开后,翻车机司机方能通知列检人员检车。

c.清理自卸式运煤汽车底部粘煤时,车厢应放平;禁止在车厢倾斜时进行清煤工作。需要升降车厢时,清煤人员应下车。

d.煤船清舱人员上下舱时,应首先检查船舱内钢直梯是否坚固完整。若钢直梯锈蚀严重或有松动现象的,清舱人员上下时就使用安全绳或梯子。清舱人员上下舱时,不得脚蹬或手抓钢直梯护笼。

e清舱人员上下舱后,应离开作业舱口位置。

f不得乱扔清舱工具,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g在清舱工作中需卸煤机司机配合时,清舱负责人应首先将清舱人员安排至船舱安全的地方,然后用哨声和舱面指挥人员联系,此段时间内清舱人员不准离开规定的安全地点。卸煤机停止工作后,清舱人员一定要听见卸煤机司机发出的信号(如电喇叭信号)后才可离开安全地点。卸煤机抓斗过程中禁止舱内人员走动。

h.夏季煤船清舱时,应有防止清舱人员中暑的安全措施。

i使用清舱机进行煤船清舱作业时,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清舱机司机应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

·使用卸煤机吊运清舱机时,应遵守本规程起重和搬运的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清舱机吊运安全措施;

·安装或拆卸吊具时,卸煤机司机应切断总电源;

·清舱机作业时应与清舱人员保持有效工作距离,清舱人员不得靠近工作中的清舱机;

·禁止清舱机和卸煤机在同一舱口内同时工作;

·当清舱机停止工作后,清舱指挥应向卸煤机司机指明清舱机所停放的位置,卸煤机司机确认后方可操作卸煤。

④储煤场、储煤筒仓

a.储煤场应有良好的照明、排水沟和消防设备,消防车辆的通路应畅通。

b.卸煤沟或卸煤孔上应盖有坚固的箅子,卸煤时不准拿掉。箅子的网眼一般应不大于200mm×200mm

c.储煤场进入大块煤或煤石时,卸煤人员应做好防砸伤、挤伤的安全措施。

d.储煤场的大块煤或煤石及结冻的煤块应及时进行处理。工人砸煤时应戴防护眼镜。砸煤或搬运煤石时应注意站位,以防跌倒伤人。

e.从煤堆里取煤时,应随时注意保持煤堆有一定的边坡,避免成陡坡。对已经形成的陡坡,在未消除以前,禁止从上部或下部走近陡坡。

f.发电厂应制定防止煤堆自燃的安全技术措施。着火煤禁止进入皮带运输。

g.装有煤气红外线原煤解冻库时,应制定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规定。

h.储煤筒仓顶部应安装防爆门,露天布置,禁止蹬踏或堆放物品。防爆门上方禁止站人。防爆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i.几座筒仓应轮流使用,以防筒仓存煤结拱、自燃,禁止明火进入筒仓。

j不准移动筒仓进口的筛算子。

k储煤筒仓加仓前,应确认该储煤筒仓下无其他人员。

1.在开始加仓过程中,应有专人对储煤筒仓下的煤槽进行监视。

一旦发生滑仓,立即停止滑仓侧的皮带运行并通知运行停止加仓。

m.储煤筒仓堵塞时,应用压缩空气等破拱,禁止任何人进入储煤筒仓内戳煤。

n.处理储煤筒仓搭桥时应采取防止煤块飞溅及滑仓伤人的措施,并应保证至少2人进行。

.处理储煤筒仓搭桥前,应将与储煤筒仓相对应的皮带开启后,方可进行,禁止在皮带停止时处理储煤筒仓搭桥。

p.处理储煤筒仓搭桥过程中如发生滑仓,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关闭气源阀门,并就地停止储煤筒仓下的皮带运行。

q.使用临时空气管清除煤槽壁积煤时应检查接头是否牢固,使用中要防止气管触及转动机械。

⑤各式卸煤、运煤机械

a所有卸煤、运煤机械(如卸船机、卸车机、翻车机、龙门抓煤机、履带式抓煤机、扒煤机、斗轮机、推煤机、斗链运煤机等)应保持完好,并定期检修和试验。刹车装置不正常或有其他重大缺陷时禁止使用。

b.卸船机、斗轮机、桥式及龙门抓煤机停止工作时,大车、悬臂、抓斗等机构应处于安全停用位置。遇6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还应将锚定装置就位,装好防风系缆。发电厂应制定卸船机、斗轮机、桥式及龙门抓煤机等的防台风安全措施。

c.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准在运行中的卸煤、运煤机械旁逗留。

在卸船机、斗轮机、抓煤机抓斗活动范围内禁止人员通过或逗留。

d.司机开动卸船、运煤机械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确定附近无人和妨碍启动的障碍物时方可启动。

e.各式运煤、卸煤机械操作室的门窗应保持完好,窗户应封闭或加网,门应加装闭锁,以防行车中操作人员探头瞭望或走出操作室。扶梯口应装门、加锁。

f禁止用吊斗、抓载运人员或工具。

g.履带式抓煤机在抓斗抓满煤前,禁止开动车身行走。

h推煤机上煤场作业时,司机要注意周围的车辆和人员情况,防止发生意外。推煤机上下煤堆时,应注意坡度是否太陡,煤堆有无发生坍塌的可能,以防推煤机翻倒。在煤堆上工作时,推煤机和煤堆边缘要保持一定距离。推煤机与煤场机械同时作业时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i卸船机、扒煤机、卷扬机等凡用钢丝绳为牵引的机械,应划定危险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准入内。卸船机、扒煤机、卷扬机等设备在运行时,禁止任何人跨越钢丝绳。

j更换钢丝绳的工作,应事先做好防止设备转动的安全措施。

工作时必须戴手套。

⑥翻车机作业

翻车机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限位器应动作良好,回转自动即位保护应投入,搬运即位器处于备用状态。

b翻车机在运行中,作业区内不准无关人员靠近。

c.当翻车机回转到90°后需要清扫车底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取得值班人员许可,方可行走。

d.如需在翻车机下部煤箅子上清除大块煤、杂物以及检查维护时,应切断电源,挂警告标示牌,并取得值班人员许可,方可进行。

e.翻车机转子平台铁轨两侧应设置步道,或在转子平台侧下部加装脚踏板和围栏。采用人工放铁靴的办法制挡车厢时,工作人员上转动平台要切断操作电源,并与翻车机操作人员有音响或可靠的联系信号。

f进入迁车平台或在平台上检查、检修设备时,迁车平台应停电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⑦螺旋排粉机作业

螺旋排粉机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螺旋卸煤机的螺旋本体未提升到最大高度之前,禁止煤车送入或拉出煤沟;煤车送入或拉出煤沟时禁止开动螺旋卸煤机。

b.禁止螺旋卸煤机和人在同一煤车内工作,禁止螺旋卸煤机从有人工作的煤车上方越过。

c.螺旋卸煤机停止工作时应停在上下梯台的位置,若螺旋卸煤机故障不能停在上下梯台的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工作人员安全上下。

d.螺旋卸煤机操作前应用警铃提示,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周围的人员和设备情况。

e.螺旋卸煤机下方煤箅子上积煤应及时进行清理。

f螺旋卸煤机卸完煤后,应立即将螺旋提升至最大高度。

⑧皮带运输机

a.皮带运输机及各种有关设备旁边的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所有转动部位及拉紧皮带的重锤,均应有遮栏。运行中加油的装置,应接在遮栏外面。不准用手伸入遮栏内加油。

b.皮带运输机的两侧人行道均应装设防护栏和事故停机的“拉线开关”。沿皮带运输机的各重要工作地点,应设有皮带启动的预警告电铃,通知工作人员离开。启动预警告电铃声响时间的

长短、间隔和次数,车间应有明确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任何人都可拉“拉线开关”停止皮带的运行。事后,应经过检查联系,方可再次启动。

c.碎煤机、滚轴筛、给煤机、配煤车等皮带运输流程上的设备应各自设置单独的就地事故按钮。

d.无论运行中或停止运行中,禁止在皮带上下或其他有关设备上下站立、越过、爬过及传递各种用具在需要跨越或通过皮带的地方,应设置通行桥等安全通道。跨越或通过皮带应经过通行桥等安全通道。禁止用皮带运送人员及工器具。螺旋输粉机、刮板给煤机上盖板应完好,封闭严密,不许敞口运行。无论在运行中或停止运行中,禁止在螺旋输粉机、刮板给煤机盖板上作业、行走或站立。

e禁止在运行中的皮带上直接用手撒松香或涂油膏。皮带在运行中不准对设备进行维修工作或捡出石块等杂物的工作。在运行的皮带上用人工取煤样,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人身触及皮带或转动部分。工作人员应站在栏杆外面,袖口要扎好,以防被皮带挂住。

f不得用木棒、铁棍等工具校正运行中跑偏的皮带。

g.上方有除铁器的落煤管,禁止在除铁器停止运行前进行堵煤清理工作。

h.各下煤管应有捅煤孔。捅煤时应站在平台上,并注意防止被捅煤工具打伤。

i进入到落煤管进行清理堵煤、更换衬板等工作时,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j运煤皮带和滚筒上,一般应装刮煤器。禁止在运行中人工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或对设备进行其他清理工作时应切断皮带机电源,挂安全标示牌,并取得值班人员许可,方可进行。

⑨除铁器、筛煤设备与碎煤机

a移动式盘式除铁器应安装即位开关,应安装提示行走的声光报警,防止除铁器行走时将人碰伤。

b.在带式除铁器甩、落铁件所及范围外侧应安装安全围栏,防止人员靠近运行中的带式除铁器被铁件击伤。在停留在皮带外侧的盘式除铁器下方应安装安全围栏,禁止人员在盘式除铁器下方行

走。禁止在运行的除铁器附近长时间停留。

c.应经常检查除铁器的吊具,保证完好,防止坠落。

d禁止在运行中打开碎煤机的检查门、人孔门。如果检查门松动或被振开,应立即停机,待转子完全静止后,关好检查门,才能启动碎煤机。

e进入碎煤机和筛煤设备等设备内部工作时,停电并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f.运行中若发现有异常情况,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立即按“事故按钮”紧急停止碎煤机和筛煤设备的运行。

g.除尘器及其周围的检修工作,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留有火种隐患。

h除尘器应定期清理积粉,确保除尘器的完好使用。

⑩给煤机

a清理给煤机内部杂物或清理堵煤时,应停止给煤机的运行并切断给煤机的电源,如需站在给煤机下方的皮带上或靠近皮带工作,还应切断皮带机的电源,挂上警告标示牌,并取得值班人员的许可。

b进出环式给煤机内圈时,应走专用通道通过。

⑩原煤斗

a原煤斗应有坚固完整的子,在运行中不准将箅子拿掉。检修中如需将算子取下则必须设临时遮栏,防止工作人员掉入煤斗。

b.捅煤斗内的堵煤时,应使用专门的捅条并站在煤斗上部的平台上进行。捅煤时不准将箅子拿掉。

.进入原煤斗的人孔应有坚固的盖,平时应拴牢。人孔应有上下用的梯子及缚安全带绳子用的固定装置;如使用临时梯子上下,则应有拴牢梯子的固定装置。

d.不准进入有煤的煤斗内捅堵煤。在特殊情况下,需进入有煤的煤斗内进行其他工作(如取出掉入的工具)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通知运行值班人员将煤斗出口挡板关闭,切断给煤机电源,还应采取防止上部来煤的安全措施,切断上部来煤设备的电源,并在上述挡板和电源开关操作处悬挂警告标示牌;

工作人员应戴口罩、手套,把袖口和裤脚扎好,进入煤斗应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缚在外面的固定装置上(禁止把绳子缚在铁轨上)并至少有2人在外面进行监护,进入煤斗后安全带应由监护人一直保持在稍微拉紧的状态,工作人员应使用梯子上下;

如果煤堆积在煤斗的一侧并有很大的陡坡(60°~70°)时,应在进入煤斗前将陡坡用捅条消除,以免塌下将人埋住;·打开煤斗箅子或箅子上的人孔门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箅子或人孔门落入煤斗,工作结束后应将箅子或人孔重新盖好并拴牢

·如遇特殊情况应进入有煤的煤斗内捅堵煤时,除了执行上述的规定外,还应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经厂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入煤斗工作;

·发现煤斗内的煤有自燃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煤斗内如有燃着或冒烟的煤时,禁止入内;

·原煤仓放煤时,应有防止积煤压塌房屋等建筑物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第10篇 风表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风表检修工负责检修风表。

2、每台风表使用半年后应作检查校正,重新绘制风表校正曲线,大修后的风表必须经校正后方能使用。

3、风表必须送到指定单位进行校正。

4、每个风表检修工应配备所需用的一切工具。修理风表的工作应清洁干燥,无纤维飞扬,操作地点要有合适的工作台。

5、在拆卸风表前必须将壳体的灰尘污垢清洗干净,应按风表类型,结构,性能及各组的锐敏部件依次拆卸,复装应按其逆顺序进行。

6、不同型号风表的拆装应按其说明书规定的顺序进行。

7、清洗风表的操作方法。

(1)将表盘以外各个零件(除摆轮、游丝组外)及夹板放在汽油(100#、200#)或洒精中浸泡5―10分钟,然后用小板刷仔细刷干净,再用白绸布擦干,最后用细毛刷刷掉附着物。

(2)精心检查各零部件有无损坏,特别是易损的轴随、齿轮、针脐等部件,精度不合要求时必须更换。

(3)按要求进行组装,并在各齿轮轴眼中注入适量钟表油。

8、检修后的风表必须零部件齐全,螺丝松紧适当,启动杆,离合闸板(回零杆)灵活,无磨擦,碰撞,卡滞,停转等现象,指针进位无误,还原后指针必须对零,还应有绘制好的风表校正曲线。

9、拆装风杯或风叶时,要轻拿轻放,防止碰撞变表,并要妥善放置,安装钢丝轴时要位直,坚固,但不要用力过猛,防止拉断,拆装表针(带凸轮表针)时要垂直地轻轻放下或拉下,防止将齿轴折弯或折断,安装各种风表指针时,起始位置要对在零位上。

10、拆装风表时,镊子要夹紧刻度盘垂直用力,不要猛力拔动开关弹簧和风叶轴尖,三叉架要垂直取下,安装轴眼要待装进轴后才能用力。

11、自动计时风表的游丝,摆轮拆装方法要得当,防止游丝弯形,安装卡子时,要看清上下轴眼后谨慎安装,安好后要仔细检查,装好的摆轮转动灵活,加外力后能连续走动,安装表针时要防止齿轮轴折断。

12、安装高速风表的风杯时,应在风杯轴的下轴眼对好后再对上轴眼,上下轴眼保持一定间隙,防止断轴尖和蜗杆变形。

13、不准用螺丝刀等铁器技弄齿牙,轴承必须注油。

第11篇 铁路信号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电气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不得少于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在对变压器、电源屏、转换屏、调压屏、配电柜及各种线路进行检修和处理故障时,应做好停电的安全措施:切断所有可能带电(包括返回电源)的开关,并验电、接地,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3.停、送电要指定专人负责,在办理停、送电手续前,必须用电话或口头上与当班调度人员和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办理。

4.在停、送变压器高压侧的高压令克和低压侧闸刀开关以及装、拆接地线时,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

5.登杆、登高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方能作业,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6.高处作业传递物件,必须用绳子传递,禁止抛上、丢下,作业区域内禁止站人和通行。

7.短时间在变压器低压侧作业,而高压侧令克未停电的情况下,开关箱必须派专人看守,待作业人员全部完工,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

8.雷电暴雨时,禁止操作高压令克;在紧急情况下,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操作。

9.上、下变压器台,必须从低压侧上、下。

10.有下列情况,不得登杆作业:

10.1雷电暴雨时;

10.2电杆潮湿时;

10.3特别紧急情况下,须夜间作业,应有领导批准,并有可靠安全措施方可登杆作业。

11.在进行带柄道岔、电动转辙机的安装或维修时,对各连接销孔必须用工具校正,禁止用手试探。

12.当维修电动转辙机和道岔影响到使用时,应与车站值班员取得联系,待其认可,断开遮断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13.当设备的故障一时不能恢复而须行车时,在得到值班员的通知后,允许用人工启动道岔或手摇道岔。

14.故障处理完毕后,必须先进行手摇试岔,然后再通电试岔,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值班员开通使用。

15.雷电暴雨时,必须有人监视设备的安全运行,必要时可通知调度和值班员停电,设备暂停使用。

第12篇 液压支架地面检修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液压支架地面检修工(以下简称检修工)应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检修工必须熟知液压支架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规程、完好标准。

第3条经检修的支架,必须全部恢复其安全使用性能。

第4条拆下的零部件应有序、稳妥地放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

第5条检修时排放的油、液要妥善处理。

第6条检修中所使用的起重吊具应安全可靠。

第7条检修工应配戴安全帽,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第8条在设备上进行切割、焊接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措施。

第9条阀类的检修工作必须在无尘车间进行,拆检后的零部件应加遮盖,对其测试数据要详细记录。

第10条试验介质应符合mt6—83《液压支架用乳化油》的规定,乳化液按5:95重量比配制而成。

二、检修前的准备

第11条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12条应准备好检修需用的工具、仪器,以及数量充

足,规格质量符合要求的材料、备件。

第13条冲洗支架外面的煤尘、矸石粉等污物。

第14条检修场地应清洁,无其它杂物。

三、检修

第15条解体:禁止用大锤直接敲击各连接销轴及各液压部件,以防变形损坏。

第16条对解体后的各部件进行二次冲洗,表面不允许有污物。

第17条结构件的修复:

1.对变形的结构件进行整形;

2.对开裂的部位进行焊接,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2.对所有的结构件进行除锈;

4.涂饰结构件表面,应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第18条液压件的修复:

1.解体后各零部件要在煤油中进行彻底清洗,分类码放,严禁用棉丝擦抹液压件;

2.根据检修标准对零部件进行修复、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3.组装时,必须把各部件内部及所有的配合表面进行认真清洗,特别是铁屑、杂物等一定要清除千净;

4.原则上所有的密封件一律更换,需重复使用时,必须经过严格鉴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5.各液压件装配时,在密封及配合面上应涂少量油脂,以防擦伤相应表面并保证运动灵活。

第19条整架组装时应按顺序组装,并检查各部件应无缺件、无错装,紧固件应齐全牢固。

第20条组装完毕对支架进行最后一次面漆的涂饰,要

求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第21条整架验收和性能试验:

1.对支架外观进行详细全面的检查;

2.对支架进行动作试验;

3.对支架进行性能试验。

四、收尾工作

第22条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并妥善保管好。

第23条根据标准对试验结果作出结论,写出试验报告,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24条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检修现场。

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十二篇)

检修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1、检修是指机械设备、设施、工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即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和保障运行。2、检修包括日常检修、不停局部检修、定期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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