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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th锅炉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30 11:08:11 查看人数:35

10th锅炉操作规程

第1篇 10th锅炉操作规程

一、锅炉运行的调整:

(一)、调整要求:

1.锅炉最大蒸发量不得超过10t/h;

2.锅炉水位应保持正常水位;

3.锅炉的汽压不得超过1mpa;

4.锅炉的汽温不得超过200℃。省煤器的出口水温应低于锅炉饱和蒸汽温度40℃;

5.保持良好的燃烧状况,使锅炉高效率运行。

(二)、燃烧的调整:

1.保持正常的燃烧状况,燃煤进入燃烧室后,应离开煤闸板200~300mm左右开始着火燃烧,在老鹰铁前面400~500mm燃尽。保持火床齐平,火焰均匀,且呈橙黄色。

2.各风室的风量应根据煤质和炉膛燃烧情况进行调节,务必使煤正常燃烧。

3.煤层厚度及炉排速度应根据媒质及炉膛热负荷进行适当调节。总的调整范围是:煤层厚度为70~180mm,炉排速度为3.6~12.7m/h.。一般对烟煤,应采用薄煤层快速度燃烧(煤层厚度建议为90~120mm);对无烟煤或含水量大的煤,应采用厚煤层慢速度燃烧(煤层厚度建议为(100~180mm)。煤在炉膛内燃烧时间不少于30分钟;煤层厚度不宜经常调整,只有更换煤种后或锅炉热负荷剧烈变动时,才可调整煤层厚度。

4.炉膛负压应控制在于2~3mm水柱,以免向外喷烟喷火,锅炉排烟温度应≤160℃。

(三)、汽压与水位的调节

1.汽压的调节:锅炉运行时必须保持汽压稳定,不得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也不得低于规定的工作压力。保持锅炉汽压稳定的原则是:当负荷增加、压力降低时,应适当增煤、增风,加强燃烧来提高锅炉的蒸发量;当负荷降低、压力升高时,应适当减煤减风,减弱燃烧来降低锅炉的蒸发量。

2.水位的调节:锅炉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一般情况下,在低负荷时,应稍高于正常水位,以免因增加负荷时造成低水位;在高负荷时,应稍低于正常水位,以免因减少负荷时造成高水位,但变动范围不得超过±50mm。锅炉在运行中尽可能均衡连续地进水,以保持水位在正常水位线附近。

二、锅炉运行的管理与操作:

(一)、安全附件的管理与操作:

1.水位表: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保持水位表清洁和照明亮度以便于观察水位位置。防止因玻璃板(管)内外不清洁,照明亮度不足或漏水、漏汽而误判水位。

2.压力表:经常保持压力表表面清洁,使指示清晰可见。应定期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冲洗后,在存水弯管内凝结冷凝水以后再缓慢接通压力表。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出工作压力;压力表安装使用后每半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校验后应封印。在运行中发现锅筒、分汽缸、省煤器等处的压力表有异常变化时应及时查明原因。

3.安全阀:应定期做手动或自动排汽试验,操作时防止烫伤,应轻拉轻放。如发现安全阀严重漏汽时,应停炉检修,严禁将弹簧拧死。

(二)、省煤器的运行管理:

省煤器的运行中必须保证有不间断的给水流通。省煤器的出口水温必须严格控制在比省煤器内水压所对应的饱和水温低40℃。如锅炉因负荷低等原因停止给水,必须开启省煤器回水管阀门,使省煤器里的水返回到给水箱,以保证省煤器内的水不间断地流通,防止汽化。

(三)、排污、吹灰、清炉、打焦:

1.排污:

司炉工应根据水质化验员的水质化验结果进行连续排污(表面排污)或定期排污。

定期排污每班一次,排污应在低负荷时进行。排污前必须检查排污管路及阀门是否正常,并通知其它运行锅炉。

定期排污时,先微开慢开阀(靠近锅炉),预热两只阀间管道,无冲击声时即可全开,然后打开快开阀少许,预热排污管道,无冲击声时将快开阀全开全关几次进行排污。排污完毕时,先将快开阀关闭,再关慢开阀。

定期排污时各排污点应交替进行,不能同时打开两处排污阀。排污时司炉工应严密监视水位,不得离开岗位,排污结束后,过一段时间,要用手摸一下排污阀后面的管道是否烫手,以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若发现泄漏,应及时合理。

2.吹灰:

吹灰前应检查吹灰器是否完好,通知锅炉房其它人员。若用蒸汽吹灰,应开启吹灰器的疏水阀进行暖管和疏水。吹灰须在低负荷、汽压高时进行,每班至少一次。吹灰操作人员须戴好手套和防护罩。

吹灰时,炉膛负压应调整到5mm水柱以上,以预防热烟喷出伤人。吹灰结束时,将吹灰器小孔转向顺烟气流向的方向,若用蒸汽灰,应将汽阀全关闭,疏水阀全开启。

不能用吹灰器对炉管、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吹灰,而应在停炉后进行彻底清灰。

3.清炉:

各风室中的漏煤和漏灰应定期开启落灰门清除掉,每班一次。清炉前,锅内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并适当增加给煤量。清炉一般在汽压比较稳定,负荷增加以前进行。每次清炉的时间不应超过1至2分钟。清炉应逐个炉门进行。

4.打焦:

当炉膛结焦时应及时打焦。焦块的尺寸不得大于100mm以保证炉渣顺利下落进入出渣器。

(四)、运行检查与记录

锅炉运行中,值班人员应按巡回检查制度的规定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的响声或其它不正常的现象,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如一时不能消除,应报告锅炉房管理人员,并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司炉工应认真做好锅炉操作运行记录。

第2篇 小型燃油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启炉前:

1、要按操作规范的要求将各种阀门及电源开关置于正确位置。

2、检查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管路及各种仪表是否完好。

3、检查软水箱和油箱的水、油位是否正常。

第三条锅炉运行中:

1、开关阀门要戴好防护手套。

2、要认真巡查油管、油箱、油泵、阀门有无漏油现象,发现漏油要及时处理。

3、要经常检查软水箱和油箱的水、油位。如水、油位到下限时,要及时补水、加油。

4、当系统压力升至0.05mpa时,方可开启主气阀及分气缸阀门供汽。主气阀要缓慢开启。

5、检查管路和阀门有无漏水、漏汽现象,如有漏水、漏汽及时处理。

6、水位计与锅炉连接的阀门,在锅炉运行中必须处于常开状态。

第四条供汽结束停炉时,要先关闭燃烧器电源和补水电源,然后关闭补水阀门。

第五条遇有下列情况,要立即停止锅炉运行,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1、看不清水位标志。

2、锅炉漏水。

3、锅炉补水设备失效。

4、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压力表损坏或失灵。

5、锅炉炉墙有裂缝或锅炉钢架烧红。

6、锅炉燃烧器故障。

第六条每班必须排污一次,排污后要检查排污阀是否有泄漏。

第七条经常检查防爆风机、防爆灯、阻火透气帽是否完好。

第八条油箱间、操作间的轴流风机要常开。

第九条根据水质化验结果及时加盐。

第十条锅炉房、油箱间和操作间内严禁烟火。

第3篇 锅炉通用安全操作规程1

5.1锅炉运行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经市、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领取特殊作业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作,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5.2工作前,应检查好所用的工具,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锅炉设备的所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整、准确、灵活、可靠、不准私自乱动、拆除。

5.3锅炉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不得任意离开岗位,要认真做好本岗位工作,非锅炉工严禁乱动设备。

5.4锅炉周围的工作场所,不准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做到文明生产。

5.5检修保养后的锅炉,须经检查并校对安全阀是否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应定期送主管部门校正)。

5.6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锅炉及一切附属设备要交待清楚。

5.7点火前,必须先检查设备内外各部件及附件等是否严密、灵活、正常。

第4篇 锅炉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工作时不得擅离职守,未经考核合格领取司炉工操作证的,不得上岗独立操作。

2、掌握运行燃烧规律,随时查看水位表、压力表。

3、锅炉水位表每班冲洗1—2次,安全阀定期停炉检查,确保灵敏度,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确保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4、确保软水处理,使炉胆不发生水垢,并严格做好锅炉定期维修保养工作,确保锅炉运行,延长运转寿命。

5、锅炉房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烘衣服和蒸饭菜,防止事故发生。

6、锅炉房重地,外来人员谢绝入内。如外来参观和联系工作,须经有关部门许可,登记手续,方能入内。

7、勤检查各汽水管及车间汽包的安全,杜绝跑、冒、滴、漏。

8、在送汽、关汽前与有关车间部门取得联系,并对冷输汽,做到缓慢开启,时间不得少于10-15分钟。

9、勤调节风压、风量,杜绝喷火伤人,并在上班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10、通烟管时不准常开引风机,严禁开鼓风机,出灰时不得乱开鼓风机,防止意外发生。

第5篇 锅炉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第1条从事锅炉维修工作的人员应接受相应工种的技术培训并应取得相应的操作证。

第2条 从事锅炉维修工作的人员应熟知锅炉及附属设施的结构,性能,安全装置的作用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应随时了解锅炉运行现状。

第3条 锅炉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由维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共同负责进行。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4条 对当日所需维修保养的部位,应根据巡检情况,进行记录及有关资料,了解锅炉状态,做到心中有数。

第5条 对维修保养所需材料,配件工具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进行严格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6条 维修电气设备及锅炉房内的热力管道时,应停电,关闭气源,挂牌警示。并必须执行二人工作制。

第7条 在进行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前必须通知运行操作人员,做好配合及联络工作。

三、操作

第8条 锅炉附件的维修保养。

1、对于锅炉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出现的临时故障,影响锅炉安全运行时,必须及时处理。

2、水位表、压力表不清晰,误差大,渗漏等故障的维修,应在锅炉无压或低压下进行。如果锅炉不能降低运行时,在关闭一次阀后,检修人员身体与脸部应侧向检修部位,缓慢拆装更换检修部件。经检修是水位表应清晰明亮,无泄漏,压力表应有当年检验标记。

3、对锅炉附属阀门泄漏,开关不灵活,不严密等故障的维修,必须在锅炉无压,温度低于50度以下进行,严禁带压检修一次阀门。维修二次阀门时应先关闭一次阀,在无泄漏情况下检修。对于不影响锅炉运行的小故障,应在正常停炉或月修、季修时进行

4、锅炉安全保护装置的维修,例如出现一次仪表泄漏,电极接点接触不良,二次仪表机件损坏,报警声光不显示,连锁装置不灵敏等故障,对于警报系统与控制台分开安装的可在短时间内,低负荷情况下处理,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应密切注视锅炉水位、温度、压力的变化,配合维修人员及时维修保养。警报系统与控制台整体组装的并有联锁装置的应停炉后进行维修。

第9条 锅炉内的热力管道维修时,气源侧阀门必须关闭严密,开启输水阀或排放阀,排空管道内蒸汽或热水。在较高处进行维修时应固定好人梯,维修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10条 锅炉本体水管系统出现焊口,胀口,人孔,手孔等故障时必须停炉维修,待炉内温度降至500度以下,压力降至大气压,锅炉水放至维修部位以下时方可施工。对于锅炉水冷壁管,对流管,锅筒等部位是焊修或更换所用的材料及焊接方法,必须按锅炉两监规程执行、焊接人员不需持有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证。

第11条 在维修锅炉内部故障时,锅炉内应通风良好、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12伏。维修完工后,及时清除锅炉筒内的材料工具等,防止掉人其他管道内,影响锅炉运行安全。

第12条 对锅炉本体水管系统进行局部少量维修、焊补后,可做工作压力和设计压力严密性水压试验,对于挖补,局部更换集箱,下降管,各管束更换量达到30%时必须按锅炉两监规程做超水压试验,并应通知当地相关单位检查验收。

第13条 炉壁及前后拱的维修,应先进行通风,排出排除炉内及烟烟风道烟气及有害气体。修补前对燃烧室周围及炉拱进行检查,及时清除这两处及高部位残砖等,防止维修中脱落伤人。维修所用耐火粘土,耐火涂料应充分浸泡搅拌,维修后如条件允许应进行短时间养生干燥。

第14条 燃烧装置的维修保养

1、 溜煤管、煤斗、煤闸等维修时、应放出燃料,经检查确认内部无可燃物方可进行焊修。对于较大型煤仓、煤斗,需在内部焊修时,应通风良好,且有人在炉外监视操作。

2、 更换调整链条,往复炉排时应防止烫伤;拆装炉片、炉排杆、销轴时锤出用力要均匀,防止碰伤手部,损伤炉排部件。

3、 更换沸腾炉风帽,往复炉排及清理沸腾床时,应佩戴好防护用具,并有人在炉外监视操作。

第15条 锅炉辅助设备的维修保养

1、减速机、皮带、提斗、刮板输送机、除渣机、鼓引风机、水泵等设备的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拆装叶轮,轴承,齿轮,联轴器,电动机时,用力要均匀,不准用脆性材料敲击或顶压。

3、使用起重设备拆除较大型机件时,要认真检查起重设备性能,安全装置及吊挂梁、架等是否可靠,起吊或下落时要均匀缓慢,重物下严禁站人。

4、锅炉辅助设备维修试运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动物件,清扫场地上的障碍物,经注油,人力盘车,确认正常后,方可试运行。

5、试运工作必须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并按照开机顺序和运行步骤进行。运行中不准调整运行部件。

第16条 对于有过热器的中低压锅炉,出现压差过高时,应及时进行清洗,情况严重时必须化学清洗,防止过热器烧损及爆管事故发生。清洗时必须使用软化水,水温应为60―80度。正向冲洗时向锅内进水,从过热器出口集箱安全阀排气口接管排出,反向冲洗从过热器出口集箱安全阀排气口进水,冲至锅筒内由排污处排出。在冲洗过程中,正洗反洗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相互联络、防止烫伤及超压冲洗。

第17条 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烟气侧漏风、不严密等现象的维修,.应在锅炉低负荷下进行焊补或填堵。省煤器弯管或法兰处故障的维修,应先开启旁路烟道或旁路上水阀、关闭主烟道或主上水阀及省煤器,应停炉维修,严禁运行中维修省煤器。

第18条 锅炉除尘器的维修保养

l、对于惯性、离心式等干式除尘器本体,烟气进出口,锁气器磨损、漏风、耐磨涂料脱落等故障维修,应在锅炉临时停炉期间内处理,修补或填堵。更换旋风子或重新填补耐磨涂料后应进行一定时间养生干燥。

2、对于麻石、钢体铸石等水膜除尘器,进出口处腐蚀漏风,漏水、水膜喷嘴堵塞,水封不严密等故障的处理,均应在停炉后维修更换,不得在锅炉运行中,中断水膜给水检修喷嘴,防止烧损除尘器本体及铸石脱落,冬季正常停炉停水维修水膜供水系统时,在北方地区为防止室外架空水管冻裂应及时排出管内存水。

四、收尾工作

第19条 对于检修后的锅炉本体、附件、辅助设备、维修人员应再次与当班司炉长、司炉操作人员共同运行验收,确认无疑后交付使用。

第20条 维修完工后,对使用的工具,剩余材料,配件等做到物放有妥善保管。清理工作场地,保证施工场地文明,清洁卫生。

第21条 维修人员对当日维修设备内容,具体部位及修理后状态,应真填写检修记录。

第22条 对于锅炉本体的炉墙、炉拱、水管系统,应填入锅炉检修档案,以备锅炉大、中修及锅炉检验部门查阅参考。

第6篇 锅炉水处理工操作规程

1.水处理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有关锅炉水处理工作的安全规定,严格执行锅炉水处理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水处理安全运行,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

2.水处理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各设备、仪器的操作程序,了解各步骤的目的及控制标准,并严格按标准进行操作。软化水作业严格遵守软化水设备运行规程及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

3.水处理作业人员在水处理及化验分析中严格执行动力公司水处理工操作规程,确保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4.锅炉发生停水、停电或爆炸等紧急操作时,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执行《锅炉房停水、停电或爆炸应急预案》的规定。

5.锅炉废水、废液控制必须执行锅炉烟尘、废气及废水控制办法的规定,执行锅炉水处理工hse操作规程和岗位规范。

6.作业人员在进行水化验必须执行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锅炉经济运行。

7.锅炉发生一般事故等异常操作时,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执行《锅炉事故处理规程》的规定。

8.作业人员应执行锅炉水处理工作业指导书的规定。

9.水处理作业人员应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或危及安全时,应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拒绝执行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禁止在有害安全环境隐患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10.操作指南:

10.1水处理室试剂品应有标签注明,摆放整齐,妥善保管。化验分析中的腐蚀性标准溶液要分类存放,使用时不能洒落,用完后放回原处。

10.2炉水取样要先冷水,后放炉水;阀门开启适当,防止烫伤;锅炉水处理化验时在化验分析过程中,对分析仪器及玻璃器皿要轻拿轻放,防止玻璃器皿破裂而划伤手指。

10.3水质化验要认真细心,保证进炉水质量。在锅炉水处理过程中,如若有再生液洒或分析液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再反复用碱水和清水反复冲洗即可。

10.4启动泵系统时,应防止触电。检查及检修设备时,应确保断开电源。对转动设备巡查,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设备伤人。进入工作现场进行作业或巡回检查设备时,防止触电、设备伤人。

10.5在水处理及化验分析中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业硫酸稀释过程中,应佩带好耐酸碱防护用品,防止硫酸洒出,发生意外烫伤事故、设备事故。

10.6锅炉水处理设备在运行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压运行发生人孔泄露造成人员伤害事故。如遇超压后,应迅速关闭进水阀门,防止水喷洒。

10.7在水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如进水处理设备失效再生时,要挂上停用牌,防止误操作。

10.8当氢离子交换器运行出水碱度≥2.5mmol/l,硬度≥5.0mmol/l时为失效,应停运进行再生处理.当钠离子交换器运行出口硬度≥0.03mmol/l时停运,进行再生处理.

10.9交换器再生时一定要调好再生流量约35t/h,然后才启动计量泵,加酸时一定要注意浓度不超过0.8%,加盐时要注意浓度在5%--8%,再生产生的废液保证其ph值在6-9之间方可排放。认真做好离子交换器的清洗还原工作,努力降低损耗,保证锅炉给水合格。10.10作业人员开关阀门时必须缓慢开动阀门,待流量稳定后才可继续开大,特别是反洗时尤其要注意,以免使低部石英砂发生乱层现象或冲坏中间装置。

10.11锅炉水处理人员必须执行软化水设备运行规程,每小时对生产的软化水、锅炉炉水、除氧水进行硬度、碱度、氯离子及ph值大小的分析,并将化验结果及变化情况报告司炉工,由司炉工调整参数,保证锅炉水质及蒸汽品质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10.12将氯离子的化验分析废液集中收集,待采暖期结束后进行gr6+--gr3+还原处理,并将处理后的废液送往宝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检测,其余分析废液,稀释后排入冲渣沟.

11、工作结束,整理、清洁仪器,打扫卫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7篇 锅炉及相关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①在锅炉内部进行检修工作前,应把该炉与蒸汽母管、给水母管、排污母管、疏水总管、加药管等的连通处用有尾巴的堵板隔断,或将该炉与各母管、总管间的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并上锁,然

后挂上安全标示牌。电动阀门、气动阀门的控制装置,应切断其电源或气源,并挂上安全标示牌。

②在作业人员进入燃烧室及烟道内部进行清扫和检修工作前,应把该炉的烟道、风道、燃油系统、煤气系统、吹灰系统等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地隔断,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将给粉机、排粉机(次风机)、送风机、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电除尘器、捞渣机、碎渣机等的电源切断,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③燃烧室及烟道内的温度在60℃以上时,不准入内进行检修及清扫工作。若有必要进入60℃以上的燃烧室、烟道内进行短时间工作时,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并经分管生产

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在锅炉大修中,动火作业(包括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装置的放置)要与运行油母管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④在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烟道前,应充分通风,不准进入空气不流通的烟道内部进行工作。检修的锅炉不应漏进炉烟、热风、煤粉或油、气。

⑤直吹式磨煤机检修开始前,作业人员应将机壳、分离器内的积粉清除。

⑥在风扇叶轮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应做好防止叶轮转动的措施,禁止站在叶轮上靠人本身的策略来盘动叶轮使用拔轮器拆风扇磨叶轮时,所有工作人员要远离、避开螺栓断裂时飞出的方向。

(2)燃烧室的清扫

①开始清扫工作前,清扫工作负责人应按前面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应先通知锅炉运行或集控运行值班负责人。

②进入燃烧室进行清扫工作前,应先通过人孔、手孔、看火孔等处向热灰和焦渣浇水。检修工作负责人及清扫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耐火砖、大块焦渣有无塌落的危险,遇有可能塌落的砖块和焦渣,应先用长棒从人孔或看火孔等处打落。

③在燃烧室内部工作时,应至少有2人在一起工作,燃烧室外应有人监护。

④清扫燃烧室前,应先将锅炉底部灰坑出清。清扫燃烧室时,应停止灰坑出灰,待燃烧室清扫完毕,再从灰坑放灰。

⑤清除炉墙或水冷壁结焦时,一般应从上部开始,逐步向下进行,不得先从下部开始;如特殊情况不能先从上部开始时,应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才能进行清焦。禁止进入冷灰斗内进行清焦工作。

⑥若燃烧室较高,需搭脚手架进行清扫时,脚手架应牢固,即使有大块焦渣落下,也不致损坏。脚手架搭设的位置应便于工作人员的进入。燃烧室内的脚手架应经过检修工作负责人、搭设脚手

架专业负责人及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

⑦在燃烧室上部或排管处有人进行工作时,下部不准有人同时进行清扫工作。

8燃烧室清扫工作完毕后,清扫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是否有人或工具还留在燃烧室内。

(3)烟道、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除尘器的清扫

①清扫工作开始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按以上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②清扫烟道时,应先检查烟道内有无尚未安全燃烧的燃料堆积在死角等处所,如有,应立即除掉。含有大量可燃物的细灰,可用雾状水先进行浇熄。

③清扫省煤器、再热器前,应打开空气门或抬起安全门,省煤器、再热器内应没有压力。

④工作人员进出烟道时,一般应用梯子上下。不能使用梯子的地方,可使用牢固的绳梯。放置绳梯应避开热灰,防止绳梯被热灰烧坏。

⑤清扫烟道时,应有一人站在外边靠近人孔的地方,经常和在烟道内工作的人员保持联系。

⑥清扫烟道、省煤器、再热器时,应打开所有的人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如在清扫过程中,需使用吸风机加强通风时,作业人员应先离开烟道,然后开动吸风机,等待烟道内的灰尘减少,并经清扫工作负责人检查认为可以工作时,方可允许工作人员戴上防护眼镜和口罩进入烟道内工作。但此时在吸风机入口前一段烟道内不准有人工作。

⑦清扫烟道工作,一般应在上风位置顺通风方向进行,不准有人停留在下风烟道内。

⑧清扫空气预热器上部时,不准有人在下部工作或逗留。清扫下部时应特别注意不要被落下的灰尘烫伤。

⑨清扫完毕后,清扫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是否有人或工具还留在烟道内。在关闭人孔门或砌堵人孔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再进行一次同样的检查,检查后立即关闭。

(4)煤粉仓的清扫

①禁止进入储有煤粉的煤粉仓内进行工作。清扫煤粉仓前,应与运行值班负责人取得联系,把仓内煤粉用尽并放光。

②清扫煤粉仓前,应将连通该煤粉仓的所有落粉管闸门及消火管闸门等全部关闭上锁,并挂上“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示牌。进入煤粉仓前,应进行彻底通风,并经过工作负责人检查(如用仪表测量或用小动物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

③清扫煤粉仓的工作人员应戴防毒面罩、防护眼镜、手套、服装应合身,袖口、裤脚应用带子扎紧或穿专用防尘服。进入仓内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缚在仓外固定物上,并至少有2人在外严密监护。监护人在监护中要拿住工作安全带的绳子,并能看见工作人员的动作,喊话时也能听见。如发生意外,应立即把工作人员救上来。工作人员进出煤粉仓时,应使用梯子上下。

④煤粉仓在开启人孔门进行通风时,人孔门处应安置牢固、可靠的格栅,四周设围栏并设置明显的标记

⑤煤粉仓内应使用12v的行灯,橡皮线和灯头绝缘应良好,行灯不准埋入残留在煤粉仓内死角处的积粉内。

⑥清扫煤粉仓时,禁止在仓或仓外附近吸烟或点火。禁止把火柴或易燃物品及其他非必需的物件带进煤粉仓内。

⑦如煤粉仓四角有积粉,作业人员需靠近铲除时,应先放置跳板,跳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宽度,并必须放置牢固。铲除积粉应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防止产生火花

⑧清扫过程中如发现煤粉仓内残留的煤粉有自燃现象时,清扫人员应立即退到仓外,将煤粉仓严密封闭,用蒸汽或二氧化碳灭火。

⑨煤粉仓清扫工作人员应根据身体情况,轮流工作与休息。

⑩清扫完毕后,清扫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确认无人或工具留在煤粉仓内,然后关闭人孔门和防爆门。

(5)受热面的清洗和汽包内部的清洗

①锅炉放水和冷却后,在打开汽包人孔门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按相关的要求检查该炉是否确已与各母管和总管可靠地隔断,检查汽包是否与大气可靠地连通(保持汽包空气门在开启状态)

②打开汽包人孔门时应有人监护。工作人员应戴着手套小心地把人孔门打开,不可把脸靠近,以免被蒸汽烫伤。打开不带铰链的人孔门时,应在松螺丝前用绳子把人孔门系牢,以便稳定地放在汽包内。

③工作人员进入汽包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汽包内的温度,一般不超过40℃,并有良好的通风方可允许进入。在汽包内工作的人员应根据身体情况,轮流工作与休息。

④首先进入汽包的工作人员应先把汽包下方的下降管等管口全部封好,防止异物掉入炉管内;进入汽包的工作人员,应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衣袋中不准有零星物件。

⑤在汽包内清洗汽包和排管时,应有1人在外面监护。

⑥在清洗工作前,应检查洗管器的电动机、电线和行灯是否完好,电动机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刀闸及开关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把手。

⑦汽包内禁止放置电压超过24v的电动机,电压超过24v的电动机只能放在汽包外面使用。

⑧在汽包内用电动洗管器清洗排管时,指定操作电动机开关的工作人员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汽包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根据汽包内工作的需要,操作电动机的开关。操作电动机的人员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⑨洗管器软轴放入汽包内不可过长,以免不能伸直而搅伤人身或搅缠衣服。

⑩洗管器放入炉管内以后,才可通知启动电动机。洗管器从炉管抽出以前,应先通知停止电动机。

①如使用高压水洗管器清洗炉管时,应有人负责高压水阀门的开、关工作,按照清洗作业人员的要求来开、关阀门。在高压水洗管器放入炉管以前,不准开启水门,在未将水门关闭之前,不准

将洗管器抽出管外。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确认无人或工具留在汽包内部后,方可关闭人孔门。

(6)燃烧室内的检修

①作业人员进入燃烧室进行检修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燃烧室是否能安全地进行工作,并检查燃烧室和第一段烟道内的灰和焦渣是否已清扫干净,然后才允许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如需对锅炉进行紧急检修而未能预先清扫燃烧室时,检修部门负责人应先查明燃烧室内确实没有悬挂着的大块焦渣,积存着的热灰、焦渣,损坏的炉墙、碹砖等以及其他可能落下的物件,并按前面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

②在燃烧室内工作需加强照明时,可由电工安设110v、220v临时性的固定电灯。电灯及电线必须绝缘良好并接漏电保护器,并安装牢固,放在碰不着人的高处。安装后应由检修工作负责人检查。禁止带电移动110v、220v的临时电灯。

③在燃烧室内安装炉内升降脚手架完毕,应进行载荷试验,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④炉内升降脚手架使用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措施交底,对卷扬机、滑轮、钢丝绳等进行认真检查,经三级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⑤炉内升降脚手架四周围栏应牢固可靠,围栏临空侧下部应设安全网。

⑥炉内升降脚手架使用期间,应每天对脚手架、安全绳、主绳、卷扬机、滑轮组及逆止器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炉内升降脚手架禁止超负荷使用。

⑦炉内升降脚手架上的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另外设置的安全绳上。

⑧升降脚手架应采用双制动装置,操作电源应使用安全电压。

⑨在燃烧室内工作如需要开动引风机以加强通风和降温时,需先通知内部工作人员,锅炉内部灰尘减少后再进入。燃烧室内有人工作时,禁止调速风压。

⑩燃烧室内调换炉管、水冷壁管或拆砌炉墙时,如没有可靠的隔离措施,下面不准有人工作。

(7)烟道内的检修

①在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前,一般应先清扫烟道,如因工作紧急不能预先清扫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按前面清洗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烟道灰斗内的灰渣,在任何情况下均应事先清除。

②在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时,应有1人站在人孔外面递送材料和工具并进行监护。

③在受热面的管子上工作时,应铺上木板,并固定牢固。

④在烟道内进行工作时,应打开所有人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如需启动引风机来加强通风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

(8)电除尘器的检修

①在进入电除尘器内部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电除尘器电源已断开,电场残留的静电电荷已全部释放,电除尘器的阴、阳极振打,排灰器,大梁加热器,高低压柜电源切断。隔离开关(刀闸)可靠接地,各电场放电极部位分别安装接地线。排灰斗内无积灰。灰熄加热器汽源关闭。电除尘器内残余气体清除并进行通风、冷却。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方允许工作人员进入电除尘器内。

②若有必要进入60℃以上的电除尘器内进行短时间的工作时,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设专人监护,并经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③进行电除尘器内部水冲洗工作中,应有2人及以上人员参加:1人在冲洗,1人在外监护并负责开、关冲洗水阀门。冲洗人员应穿雨衣、胶鞋,戴防尘罩、防护眼镜。

④冲洗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冲洗水压缓慢升高,从上往下冲洗。

⑤在电除尘器内部因工作需要临时搭设的跳板应绑扎牢固。

⑥在电除尘器内工作时,应调整所有的人孔门来保证内部有足够的通风。电除尘器外设专人监护人孔门处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

⑦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理电除尘器检修现场,确认电除尘器内人员已安全撤离,无工具、物品遗留在电除尘器后立即关闭人孔门。

8电除尘器试运行期间,禁止打开人孔门检查电场内部情况。

(9)脱硫设备的检修

①fgd(烟气脱硫)系统检修前,应对脱硫系统原烟道、净烟道、ggh(烟气换热器)内部进行清扫(清扫工作按照烟道清扫规定执行)。清扫工作开始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将ggh(烟气换热器)电源切断,并按前面清洗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在脱硫系统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时,应有1人站在人孔外面递送材料和工具并进行监护。

③在脱硫系统烟道、ggh(烟气换热器)内工作时,应打开所有的人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④进入升压风机内部检查前,应在脱硫烟气系统停运至少1h后进行。打开风机人孔门散热,并观察有无烟气泄漏,升压风机动叶调节机构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标示牌。

⑤进入ggh(烟气换热器)内部检查应在ggh(烟气换热器)停运至少1h后进行。打开人孔门散热,并将gg(烟气换热

器)主辅电机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标示牌。

⑥到事故浆池(罐)排水地坑、石灰石浆池(罐)以及水箱等内部工作前,应先将池、罐、箱内的液体排放并冲洗干净,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并设有专人监护。

⑦脱硫系统真空皮带机室应挂“严禁烟火!”标示牌,真空皮带机周围禁止动火。

⑧脱硫系统试运转结束,残留于设备和管道内的水应尽可能地排出。如在机械运转后不立刻投入运行,或脱硫系统长期停运,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

(10)出渣机械及灰渣斗内的检修

①进入灰斗内工作时,冷灰斗上部应无人工作。

②浓缩池内水未放尽,不准进入池内工作。

③浓缩机检修时,禁止工作人员在浓缩机桁架上行走。

④进入浓缩池时,不准利用耙架作为上下通道。

⑤更换浓缩机轴承时,桁架支撑应搭建在浓缩池主梁上。

(11)化学清洗

①化学清洗前,有关工作人员应学习并熟悉化学清洗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要求、具体操作步骤和安装措施,了解所使用的各种药剂的特点,掌握灼伤急救办法。

②化学清洗作业人员应经过学习和考试合格后参加清洗工作,参加化学清洗的人员应佩戴专用袖章。

③化学清洗临时安装的管道与化学清洗系统图应相符。

④与化学清洗无关的系统、设备和仪表应完全隔绝。

⑤化学清洗系统所有管道焊接应可靠,所有法兰垫片、阀门及水泵的盘根均应严密耐腐蚀。

⑥化学清洗时,禁止在系统上进行明火作业和其他工作。化学清洗过程中,应有专人值班,定期巡回检查。

⑦搬运浓酸、浓碱时,应使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苛性碱或酸的人员和检修人员,应穿戴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⑧在化学清洗现场,特别是重要表计、人行通道等重要部位的照明应充足,现场备有冲洗水源、设置洗眼器、急救药品和防酸服、胶靴、面罩、胶皮手套等劳保用品。

⑨化学清洗现场应备有消防设备,消防水管路应保持畅通。

⑩禁止向沟内排放废酸液。在向除灰系统内排放酸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化学清洗过程中应派专人监视锅炉水位。

(12)水压试验

①升压前,应检查炉内各部是否有其他工作人员,并通知他们暂时离开,然后才可开始升压。在锅炉水压试验的升压过程中,应停止锅炉本体内外一切检修工作。

②省煤器或减温器单独进行水压试验时,如汽包内有人工作,在开始进水前,工作负责人应通知汽包内的工作人员离开。

③水压试验进水时,管理空气门及给水门的人员不准擅自离开,以免水满烫伤其他人员。

④禁止在带压运行下进行捻缝、焊接、紧螺丝等工作。如需不放水紧螺丝,应先将压力降到符合规定。

⑤水压试验后泄压或放水,应了解放水总管处无人在工作,才可进行。如检修人员进行操作,则应取得运行值班负责人的同意。放水完毕后,应再通知运行值班负责人。

⑥锅炉进行超压试验时,在保持试验压力的时间内不准进行何检查,应待压力降到工作压力后,才可进行检查。

⑦水压试验时,周围空气温度应高于5℃,否则应有防冻措施。

第8篇 生活锅炉司炉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司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2. 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作业前检查确认所使用的工器具、防护用品应符合安全要求。

3. 严禁站在有水或潮湿的地面上操作电气开关。

4.运转中的设备不得检修和清扫,切勿将杂物掉入电机体内。

5.单人巡视设备只能观察,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车间、厂调度,需处理时必须有人监护方可进行处理。

6.严禁触摸机械转动部位及电气线路,转动部位及电缆接头处防护罩应良好。

7.设备检修处理前必须停机,同时应切断电源,采取好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8.发现电气故障或事故,要立即汇报车间、厂调度,不得私自处理。

9.检查烟道和炉膛内是否有异物,炉墙壁是否严密,有无漏风,检查烟道各部位情况。

10.经常检查压力和温度 ,不允许超过规定数值。排污处理时看清周围环境,以防蒸汽烫伤。

第9篇 锅炉水质化验工操作规程怎么写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掌握《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熟悉水处理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工作原理,性能及操作程序。

3.根据化验项目的具体要求,备齐化学药品和试剂,并认真检查其成分、浓度、有效期等。

4.备齐化验所需的各种仪器、量具,应标定合格,保证其准确、可靠性。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洗涤,保证清洁无污染。

5.采集水样用的容器应是玻璃或陶瓷器皿。采水样时应先用水样冲洗三次后采集。采集水样的数量应能满足化验和复核的要求。

6.采集原水水样时,应先冲洗管道5―10分钟后再取样。每天化验一次硬度。采集锅炉给水水样时,应在水泵的出口或给水流动部位取样,每班化验一次硬度。

7、 采集炉水水样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耐热器皿,缓慢开启阀门,人员避开水流.方向。

8、 化验的水质应符合标准的规定,达不到要求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在使用具有腐蚀性药品时,严格按药品使用规定执行。

9、 离子交换器输出的软水每运行2小时化验一次硬度、ph值和碱度,炉水应每2小时化验一次碱度、ph值和氯根。

10、 根据炉水化验结果,由化验人员监督锅炉排污或向队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

11、 认真填写水质化验记录。清洗化验用具,整理并妥善保管化验药品及仪器,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2,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热水烫伤、被药品腐蚀受伤。

13,作业过程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有效。

第10篇 生活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保障生活锅炉的安全操作,避免发生各种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活锅炉。

3操作规程

3.1生活锅炉司炉工应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3.2锅炉投用前应经当地劳动部门鉴定合格,具备压力容器使用合格证。

3.3锅炉点火前检查水位以及送引风机有无磨损和电缆完好情况。

3.4随时监视压力、温度和燃烧情况,正确调解各种参数,做到煤能完全燃烧,压力表不超压,温度计不超温。

3.5做好锅炉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试验安全阀等。

3.6随时检查锅炉入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过热器等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停炉检修,严禁在锅炉有压力和水温大于40℃时更换部件或检修。

3.7随时检查给水泵、送风机、引风机等的运转情况,出现磨损或噪声较大时应停机检修。

3.8锅炉房挂“锅炉重地、闲人免入”标识牌,并严格执行。

第11篇 燃油锅炉操作规程

(一)司炉工人必须操作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检验合格的锅炉。

(二)独立操作的司炉工人须持有司炉操作证,且你符合操作炉型和类别要求。

(三)锅炉点火前应做到锅炉体、燃烧机和其他辅机、所有附件、阀门、给水、供油系统电路和电控部门等检查,并确认正常。

(四)打开放空气阀门,向锅内进水(可用排水的方法检查水位的控制,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五)用“手动”启动风机,吹扫炉膛,将控制系统调至“自动”位置,然后按下“启动”开关,锅炉就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吹扫--点火--燃烧(大火或小火)--暂时停炉。如点火程序有故障,可继续手动风机吹扫,再重新点火,如点火三次不成功,须停止点火和供油,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才能重新点火。

(六)当锅内压力升至稍大于大气压,空气阀有蒸汽昌出时,便可关闭空气阀。

(七)锅炉升压过程,要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检查及各项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供汽或并炉。

(八)正常运行后,应经常调整供油、送风和给水(全自动锅炉除外),保持水位和气压稳定,适应负荷需要,保证供汽。

(九)运行中每小时应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并规定做好各项记录,签姓名确认。

(十)每班应进行冲洗水位表及排污各一次,安全阀排汽试验,压力表冲洗存水弯管和各项安全保护装置校验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如实填写记录,签姓名认可。

(十一)正常停炉时要先停止供油,稍后停止送风,保持水位高于正常水位。

(十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水位降到下极限以下仍不熄火和自动给水;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全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第12篇 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蒸汽锅炉是一种经常处于高温条件下工作的特种设备,操作不当它将有爆炸的危险。为了保障其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如下规程:

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单位无关的事情,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并严格酒后和带病上班。

二、密切注视水位和压力变化,做到“燃烧稳定,水位稳定,汽压稳定”。严禁发生缺水、满水事故和超压运行。一旦发现锅炉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炉进水!

三、定期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保持其光洁明亮,便于观察。高低水位自动控制,超压连锁保护装置及其报警装置,必须随时处于灵敏可靠状态,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四、安全阀要定期做手动试验(每月一次,于每月最后一个白班进行,操作时应轻拉轻放手柄)和汽动试验(每季度)最后一个白班进行),以保持其灵敏可靠。

五、认真执行排污制度和操作要求,每次排污量以降低水位25~30mm为宜,应在高气压,低负荷运行。

六、值班人员应在锅炉内进行巡回检查,以便及时掌握锅炉本体安全附件和个附属设备(如省煤器、水泵、电机、阀门等)的运行情况一旦发现不能向锅炉给水或其它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七、经常于水质化验人员取得联系,掌握水质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工业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管理,避免锅筒内结生水垢和腐蚀。

八、精心操作,处值班司炉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乱动控制台的按、旋钮和锅炉内的阀门、仪表等,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

10th锅炉操作规程(十二篇)

一、锅炉运行的调整:(一)、调整要求:1.锅炉最大蒸发量不得超过10t/h;2.锅炉水位应保持正常水位;3.锅炉的汽压不得超过1mpa;4.锅炉的汽温不得超过200℃。省煤器的出口水温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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