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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30 19:30:10 查看人数:18

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一、乙炔气瓶存放的周围10米之内,不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靠近存放,运输和使用中不得横卧在地。

二、乙炔气瓶存放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35℃,夏季须适当遮盖防止日光曝晒。

三、搬运乙炔气瓶要小心谨慎,做到轻搬轻放,禁止用肩扛或横在地上滚动、撞击。

四、严格按操作次序开启或关闭乙炔气瓶,正确调节好出口气量。

五、乙炔气瓶与动火点应保持10m以上距离,并与氧气瓶有5m以上间距,乙炔气瓶与电线不准混在一起,过横道应加保护。

第2篇 乙炔气瓶操作规程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固定,严禁卧放或倾倒;应避免剧烈震动、碰撞;运输时应使用专用小车,不得用吊车吊运;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2.乙炔瓶使用时,一把焊割炬配置一个岗位回火防止器及减压器。

3.操作者应站在阀门口的侧后方,轻缓开启。拧开瓶阀不宜超过1.5转。

4.瓶内气体不能用光,必须留有一定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0℃时,余压为0.05兆帕;当环境温度为0~15℃,余压为0.1兆帕;当环境温度为15~25℃时,余压力0.2兆帕;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余压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只。超过时,车间内应有单独的贮存间。若超过20只,应置放在乙炔瓶库。

6.乙炔瓶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电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作业点与氧气瓶、明火相互间距至少离开10米。

第3篇 使用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一、乙炔气瓶在使用时的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否则,应采取降温措施。

二、严禁敲击、碰撞。

三、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

四、严禁放在通风不良、有放射线的场所或者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不宜放在一起。

六、使用时应稳固,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七、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八、使用压力不得超过147.10k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m3/h.。

九、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环境温度℃<00-1515-2525-40
剩余压力kpa4998196294

第4篇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余压。

乙炔瓶内余压与环境温度关系: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第5篇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在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启四分之一转,吹洗1~2秒钟,然后用专用的扳手按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2、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器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修理。

3、氧气瓶应涂有天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的字样,乙炔气瓶应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气瓶在保管、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上层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

4、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196千帕,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或放在氧气瓶专用空瓶堆放处。

5、氧气阀门只准使用专门的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须用特殊的键开启。

6、在工作地点,最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7、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米。

8、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9、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线相接触。

10、在焊接中禁止将带有油迹的衣服、手套或其他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11、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的暴晒。

第6篇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1采购与运输:

1.1负责采购溶解乙炔气瓶的单位,在采购溶解乙炔时,一定要到持有市消防局核发的“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气瓶外必须喷涂白色漆及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必须附有灌装日期合格证。

1.2运输时要旋紧瓶帽,轻装轻卸,禁止抛、滑、滚、碰。

1.3装运乙炔瓶时,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向排放、头部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1.4夏季应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1.5车上禁止吸烟,并应备有干粉灭火器。

1.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气瓶的储存:

2.1使用单位在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三瓶。

2.2储存站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2.3储存站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附近应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2.4乙炔瓶存放时要保持直立位置,并有防倾倒的措施。

2.5严禁与氧气瓶等易燃物品同间储存。

2.6储存站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严禁烟火”等警告标志。

3气瓶的使用:

3.1使用单位应遵守气瓶、气体的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2使用中禁止敲击、碰撞。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m。

3.3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两瓶之间的距离应超过10m,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不得将瓶内的气体使用干净,必须留有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气体。

3.4必须使用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该站在阀门侧后方,动作要缓慢,不得过急过猛。

3.5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的场所,应直接放置在地面上,不得放置在橡胶等绝缘体上,防止静电起火。

第7篇 乙炔气瓶安全操作使用规程

一、乙炔钢瓶充灌前的检查:

1.凡进厂空瓶,必须保持正压,不得少于0.5kg/cm2的乙炔剩气,凡低于上述压力或瓶内无剩气,必须经过乙炔气置换及纯度分析合格,方能充灌。

2.凡予充灌的充炔钢瓶,都必须在试压有效期范围内,(注:焊接钢瓶三年,无缝钢五年)超过试压期限的不能充灌,待试压合格后予以充灌乙炔气体。

3.乙炔气瓶内多孔物质的检查应定期进行,对气瓶强度或多孔性物质的质量有怀疑时,则提前检查。

4.乙炔气瓶容量在每公升容积内,所充灌的乙炔量少于0.1公斤时,或由于充灌乙炔时瓶身发热,温度超过40℃时应停止充灌,进行检查。

5.凡充灌的乙炔气瓶必须外表无损伤,凡尔,保险完整良好,没有遭受过火烧、烤痕迹,外表腐蚀深度不超过二瓶体1mm,瓶底2mm。

二、气瓶装卸和搬运方法(乙炔):

1.不论是空瓶或满瓶,在搬运、装卸时,一律轻装轻卸,严格禁止冲击,抛掷、碰撞。

2.在厂内搬运时,不可以长途滚动搬运,应用橡皮轮胎的手推车运送,并加以紧固防止跌倒。

3.汽车装运乙炔气瓶时,行驶车速不宜过快,车上必须用木头或橡皮由衬,塞牢和绳索扎住,防止气瓶滚动碰撞。

4.夏天实行夏令运输,必须有遮阳措施。

5.车上严禁吸烟和明火,车上应配备灭火器具。

三、贮藏方法:

(1)贮藏乙炔气瓶的仓库,周围10公尺内严禁明火,并不得堆放可燃性物质。

(2)贮藏乙炔气瓶的仓库内,应用防爆照明灯,电灯开关应按装在室外。

(3)贮藏乙炔气瓶的仓库内应通风良好,室内不得用铁器敲打,以及做其他可能引起火花的工作。

四、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

1.使用乙炔气瓶,只许将瓶子竖立放置,不得卧放使用,防止丙酮流失夏季要有遮阳措施。

2.使用乙炔气瓶,其摆放位置,距离明火不得少于5公尺。

3.开启与关闭乙炔气瓶要缓慢,防止急剧摩擦高热引起火烧。

4.使用乙炔气时不宜把阀门开得过大,一股控制在0.5~1.2公斤/平方公分(低压表)。

5.乙炔气瓶使用时,必须留有0.5kg/cm2以上剩气。

6.注意焊枪回火,有回火,先关乙炔,后关氧气。

7.与乙炔接触的管道,部件等严禁用紫铜、银等材料,防止爆炸。

第8篇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一)充装前的检查

1、待充装的气瓶必须是经过气瓶检查员检查符合充装要求的。

2、检查充装管路、阀门、安全装置及各连接部位均处于无泄漏完好状态。

3、充装管路中的乙炔质量应经化验员化验符合gb6819的要求。

4、充装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安全措施,按《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气瓶的充装容积(指气瓶容积)流速应小于0.015m3/(h.l)。采用强制冷却快速充装的除外。

二)充装中的检查

1、检查喷淋冷却水的水量应均匀、稳定。

2、检查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超装时,必须中断该瓶的充装,移至安全地点检查处理。

3、充装中,每小时至少检查一次瓶阀和易熔合金塞密封部位是否有泄漏。如有泄漏应立即妥善处理。

4、分次充装时,每次充装后的静置时间不小于8h,并应关闭瓶阀。

5、因故中断充装的气瓶需要继续充装时,必须保证充装主管内乙炔气压力大于、等于乙炔瓶内压力时,才可开启瓶阀和支管切换阀。

6、乙炔瓶的充装压力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大于2.50mpa。

三)充装后的检查

1、充装结束关闭瓶阀后,应通过回收系统将充装主管和支管内的乙炔回收。关闭瓶阀和管路阀时应轻缓,严而不紧,防止用力过度。

2、乙炔瓶充装结束后,应逐瓶置于符合要求的衡器上称重,测定瓶内乙炔充装量。乙炔瓶内乙炔充装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a=a—tm

3、乙炔瓶内乙炔充装量应小于等于乙炔瓶内乙炔最大充装量。乙炔瓶内乙炔最大充装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ama*=0.2δ·v

4、乙炔充装量超过最大充装量时,应将乙炔瓶置于衡器上,借回收装置将瓶内超装的乙炔回收到符合要求,否则严禁出售。

5、在正常充装条件下,气瓶单位容积充装量,若低于0.12kg/l时,应将瓶内乙炔回收后送至检验单位处理。

6、气瓶充装后,必须按gb6819规定的验收规则、试验方法、技术要求分析瓶内乙炔质量并验收。

7、气瓶充装后,必须静置8h以上,然后从同一批中抽取10%的瓶(不少于两只),测定其静置后的压力,静置后的压力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发现有一只瓶装气超过表中规定值时,则同一批应逐只测定。对于超过规定值的瓶装气,应及时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出售。

环境温度,℃

-20

-15

-10

-5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静置后压力,mpa

0.50

0.60

0.70

0.80

0.90

1.05

1.20

1.40

1.60

1.80

2.00

2.25

2.50

8、 按gb12137中规定的涂液法,逐只检查瓶阀和易熔合金塞是否漏气。如有泄漏,应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出售。

9、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至少包括:充装日期、充装间温度、气瓶编号、实际容积、皮重、实重、剩余压力、剩余乙炔量、丙酮补加量、充装后重量、乙炔充装量、静置后压力、发生的问题、处理结果和操作者签名等。充装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10、认真填写“充装合格证”并将其粘贴于合格瓶装气瓶体明显部位后置于“待发瓶区”;将不合格瓶装气置于“待处理瓶区”。

第9篇 乙炔气瓶库安全操作规程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列规定的剩余压力。

乙炔瓶内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

环境温度 ℃ く0 0~15 15~25 25~40

剩余压力mpa 0.05 0.1 0.2 0.3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18、气瓶瓶阀及管接头处不得漏气。应经常检查丝堵和角阀丝扣的磨损及锈蚀情况,发现损坏应立即更换。

19、 气瓶库的建立:

1)气瓶库内严禁有明火或其他热源;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气瓶库必须在明显、方便的地点设置灭火器具,并定期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3)气瓶库必须设专人管理,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氧气瓶、乙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瓶储存仓库周围10m范围内严禁烟火并严禁堆放可燃物。

20、减压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减压器应有出厂合格证。

2) 外套螺帽的螺纹应完好。螺帽内应用纤维质垫圈,不得使用皮垫或胶垫。

3) 高、低压表有效,指针灵活。

4) 安全阀完好、可靠。

5)减压器(特别是接头的螺帽、螺杆)严禁沾有油脂,不得沾有砂粒或金属屑。

6) 减压器螺母在气瓶上的拧扣数不少于5扣。

7) 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只能用热水、蒸汽解冻或自然解冻。

8)减压器损坏、漏气或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修。

9) 装卸减压器或因连接头漏气紧螺帽时,操作人员严禁戴沾有油污的手套和使用沾有油污的扳手。

10) 安装减压器前,应稍打开瓶阀,将瓶阀上粘附的污垢吹净后立即关闭。吹灰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

11) 减压器装好后,操作者应站在瓶阀的侧后面将调节螺丝拧松,缓慢开启气瓶阀门。停止工作时,应关闭气瓶阀门,拧松减压器调节螺丝,放出软管中的余气,最后卸下减压器。

第10篇 溶解乙炔气瓶瓶内丙酮补加操作规程

1、.检查充装丙酮装置压力表、液位计、充装夹具以及磅秤、真空泵均应完好。

2、将工业丙酮从丙酮库领出,办理出库手续后安全运至丙酮充装处,丙酮的质量应符合gb / t6026一等品的要求。现场存放的丙酮不得超过两桶。

3、淮备好氮气瓶,氮气应符合gb3864中ⅱ类二级要求。检查氮气瓶的减压器应灵敏、准确、完好。

4、新投入使用的乙炔气瓶应检查其具有合格证,及时予以登记、建档、编号、打充装单位钢印标记;应以瓶组形式在真空泵上抽真空至-0.09mpa后关闭瓶阀。

5、将新乙炔气瓶放置于磅秤上,并将秤定在需加丙酮重量上然后用氮气将丙酮充入新瓶,当秤称至平衡时,关闭乙炔瓶阀和氮气瓶阀,放掉余压然后将瓶取下。称重时应按乙炔瓶皮重,再增加卡子和胶圈重量。

6、重复充装的乙炔气瓶补加丙酮前,应逐只测量剩余压力和称重,丙酮补加量按乙炔气瓶皮重(包括瓶帽重量,但不包括胶圈重量)加剩余乙炔量减去充丙酮前称重量计算,然后补加丙酮。

7、乙炔气瓶充装丙酮后必须称重复核丙酮充装量,40乙炔气瓶的丙酮充装量允许偏差值 0~+0.4kg,超装丙酮的乙炔气瓶要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乙炔。

8、严格控制加压氮气的压力小于0.8mpa。充装丙酮的新瓶应静止24小时再进行乙炔气置换;补加丙酮的乙炔瓶应静置8小时再充装乙炔。

第11篇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溶解乙炔设备系统运行和充装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经常细仔地检查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遇有紧急状态应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 乙炔发生器加料时着火,低压系统泄漏气体并引起着火:

⑴停止加料,关闭电源,切断通向净化、气柜、压缩间的乙炔气通路。

⑵对乙炔气放空泄压,用合格氮气吹扫乙炔发生器,用干粉灭火器扑灭明火。

⑶向发生器加水排污降温。

⑷必要时报警求救并保护现场。

2、 高压干燥器防爆片破裂,安全阀起跳,喷出乙炔气着火:

⑴将乙炔压缩机停机断电,关闭干燥器进出口管道阀门,切断至充灌.另外的乙炔压缩机的乙炔通路。

⑵用水或干粉灭火器扑灭明火,也可用合格氮气吹扫灭火。

⑶向高压干躁器.乙炔管道喷水冷却,消除静电和其它点火源。

3、 高压设备管道、充装中乙炔瓶乙炔气泄漏:

⑴关闭所有与喷出乙炔气有关的阀门,制止泄漏。

⑵停止乙炔压缩机运转。

⑶尽可能将乙炔瓶移至安全地点处置。

⑷向设备管道.乙炔瓶喷水消除静电和其它点火源。

4、 压缩间、充灌间高压设备管道火灾爆炸:

判明事故状况危险程度,保护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以下措施:

⑴关闭事故部位乙炔通路所有阀门,切断气源。

⑵停止乙炔压缩机运转切断电源,停止乙炔发生器发气。

⑶启动氮气吹扫系统和充灌间紧急喷淋装置。

⑷用水或干粉灭火扑救,首先采取措施扑救乙炔管道和乙炔瓶上的火焰,并将其附近的乙炔瓶迅速撤离现场。

⑸向设备管道.乙炔瓶喷水冷却消除静电和其它点火源。

在处于无法采取紧急措施并危及人身安全状态下,应迅速撤离并打手势.大声呼喊告诉别人,迅速报警求救。

5、 电石库.丙酮库起火,电石粉末化解起火:

⑴电石遇湿空气产生乙炔气与空气混合,丙酮蒸气与空气混合,遇有点火源起火,采用干粉灭火扑救;电石库严禁用水灭火。

⑵尽可能将其它电石桶.丙酮桶撤离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6、 乙炔瓶漏气的处置措施

发现漏气迅速报告,应关闭瓶阀,杜绝一切点火源,正确判断泄漏部位和泄漏量后,采取不同方法处理:瓶阀芯泄漏时可拧紧六角螺母;阀杆泄漏时需谨慎处理首先将阀芯旋紧,再将压盖卸下,加填密封填料,再压紧压盖;易熔塞处泄漏可用竹签.木塞做堵漏处理;安装瓶阀的部位泄漏可用板手缓慢拧紧。

如果乙炔瓶的泄漏以上措施无法采取或采取无效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⑴将乙炔瓶移到室外通风良好.无火源的地方。漏气瓶搬动时不许放倒滚动。

⑵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和无钉鞋,其它人员全部退避。

⑶向乙炔瓶喷雾状水稀释、冷却,防止产生静电。

⑷树立标牌,并设人监视,不许让火种接近,并淮备好灭火器材.灭火用水。

7、 乙炔瓶着火的处理措施:

首先要冷静判断,乙炔瓶的火能否朴灭,如果不可能扑灭,能否在不扩大事故情况下,则可任其燃烧;当进行灭火作业有危及人员安全则应使他们退避。一般的判断是,易熔塞熔化乙炔喷出起火时可灭火;易熔塞未开而着火,为防止乙炔瓶受热后的分解爆炸的可能则要使人员退避。

⑴气瓶放置地点着火

当瓶阀主螺母处或充气口处漏气着火,火势弱时,将气瓶阀关闭即可熄灭;火势较强不能关闭瓶阀以及易熔塞熔化起火,可用湿石棉布蒙盖在气瓶上,或从远处利用遮蔽物保护下进行灭火,同时要不断喷水冷却气瓶以及周围的着火源;如火势很旺,说明气体泄漏量大,只能冷却着火瓶,待火势减弱再灭火;并将其它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移走, 防止事故扩大。

⑵使用中乙炔瓶着火

瓶阀附近或减压器处着火,可用浸湿的手套.厚布等复盖住火源,关闭瓶阀。当易熔塞处着火且火势较大时:气瓶附近没有火源时,则用灭火器灭火并喷水冷却气瓶,灭火无效而不会造成其它物品的危险则向气瓶喷水冷却,任其烧尽;气瓶附近有着火源时,首先灭火,随后用灭火器向着火瓶灭火并持续喷水冷却。

⑶运输中乙炔瓶着火

如果附近有水沟.水地等,可将气瓶推入水中;判断为不能灭火时,尽可能将车辆开到无人的偏僻处,迅速报警求救,有人在周围监视,并向公安和消防人员报告着火物是乙炔.车内装载数量.爆炸可能性。

8、人员紧急疏散.撒离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对厂区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 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立即撤出警戒区域。 公司在办公楼靠近生产区一侧设立“风向标”。疏散人员向上风向的安全地点集中。若事故恶化,所有抢救人员都必须听从指挥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治安疏散组应立即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引导居民迅 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9、危险区的隔离

溶解乙炔生产厂区为危险区,在生产区入口处划出警戒线,设立专人警戒,严格控制人员.车辆的进出;进入警戒区域的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手机要关机.严禁火种带入;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交通疏导由治安疏散组采取隔离措施,并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

10、检测、抡险及控制措施

(1) 事故现场采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仪,用以检测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的百分含量。

(2) 当出现火灾或处于紧急状态时,现场操作人员等,应大声呼唤人来,立即采取停机关阀,切断乙炔气体通路,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等紧急措施,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并按其指示行动。

(3) 采取抡救措施的人员,要沉着冷静,正确判断周围的状况,以及气体泄漏.着火的状况,充分注意气体爆炸.容器破裂.火灾扩散等危险,在正确判断基础上采取事故处置措施,首要的是努力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

(4)应急救援人员.检测人员必须进入乙炔浓度高的现场时,必须佩戴自吸隔离式呼吸器。

11、现场医疗救护

乙炔火灾爆炸主要危害是烧伤.窒息和遭受冲击波.爆炸物打击等,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要自救互救进行必要的医学处理后立即送医院就医.发生化学灼伤,要立即在现场用清水进行足够时间的冲洗;迅速将窒息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心脏按摩;受伤人员立即送附近医院就医。

12、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现场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实施保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由抢险抡修组负责,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公司员工实施。

13、应急救援保障

(1)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2) 本规程和相关救援资料由安全员保管,存放于专用资料盒内。

(3)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安全运输卡制度的实施,执行挂靠单位的规定。

(4) 落实安全责任制.值班制度.培训演练制度,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个人防护装备。

(5) 本公司抡险抢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领导小组必须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及时请求社会力量支援。社会援助队伍进入时,领导小组要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详细告之火灾爆炸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

14、应急救援的启动与终止

当发生火灾爆炸或处于紧急状态,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预案的停止执行,并通知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第12篇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处理操作规程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处理,必须由气瓶检查员逐只进行。

一)外观检查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充装:

a.无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

b.未经省级以上(含省级)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而进口;

c.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保存又未办理临时充装变更手续的。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a.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

b.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c.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d.首次充装或经拆装、更换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进行置换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送检验单位检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a.超过检验期限的;

b.瓶体腐蚀、机械损伤等表面缺陷,按gb13076标准应报废的;

c.易熔合金融熔、流失、损伤的;

d.瓶阀侧接嘴处积有炭黑或焦油等异物的;

e.对瓶内的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的;

f.有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缺陷的。

对国外或港澳地区用户的乙炔瓶检查,除原始标志、颜色标记和附件按国外或特殊的规定检查外,其他项目仍按本条的规定进行检查。

二)剩余压力检查

1、溶解乙炔瓶应在室内静置8h以上,用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精度不低于1.5级的压力表测定其剩余压力。

2、根据剩余压力和测定剩余压力时的周围环境温度,求出瓶内剩余乙炔量。乙炔瓶内剩余乙炔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gs——0.38δ·v.b

乙炔在丙酮中的重量溶解度b按gb13591表1选取。

公称容积为10~60l气瓶的剩余乙炔量可按gb13591表2~表6选取。

3、对无剩余压力或经内部检查后首次充装的,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置换。

a、用于置换的乙炔,应符合gb6819的要求。

b、置换时乙炔气压力宜小于0.2mpa。

c、置换后的气瓶,应按gb6819规定的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测定乙炔纯度。

d、对于混入空气或其他非乙炔气体的气瓶,应先用符合gb3864中ⅱ类二级要求的氮气进行置换;置换后经分析,瓶内气体的含氧量低于3%时,再按相关规定用乙炔进行置换。

三、丙酮的充装

1、补加丙酮前,必须逐只称量气瓶实重。称量结果,保留一位小数。称量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为气瓶充装后质量的1.5~3.0倍。衡器应经常保持准确,其检验期不超过三个月,并每天至少用四等砝码校正一次。

2、丙酮的品质应符合gb6026一级品的要求。

3、丙酮规定充装量按gb11638的规定执行。

4、丙酮补加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f=tm+gs—a

5、对公称容积大于、等于40l的乙炔瓶,如实重减去剩余乙炔量后,其值高于皮重0.5kg或低于1.5kg,则该瓶应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6、对首次充装丙酮的气瓶,应先抽真空,后充装规定充装量的丙酮,经复核后,再按相关规定用乙炔置换。

7、补加丙酮后,必须对丙酮充装量进行复核,其允许偏差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超差的必须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乙炔。

气瓶公称容积vg

l

10

16

25

40

60

丙酮充装量允许偏差△ms

kg

+0.1

0

+0.2

0

+0.4

0

+0.5

0

8、充装丙酮时的压力应小于0.8mpa。采用氮气直接压装丙酮时,氮气应符合gb3864ⅱ类二级要求。

9、认真填写气瓶检查记录并在合格气瓶明显部位粘贴“警示标签”后置于“待充装区”;将不合格气瓶置于“不合格瓶区”。

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一、乙炔气瓶存放的周围10米之内,不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靠近存放,运输和使用中不得横卧在地。二、乙炔气瓶存放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35℃,夏季须适当遮盖防止日光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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