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钳工操作规程
1、要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携带所需用合格的工具。
2、检查电气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
3、必须熟知负责范围内的配电电流和电气设备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特点以及易出现的故障。
4、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5、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严禁设备脱保运行。
6、对所使用的各种保护要进行试验(按规程中所定时间),并留有记录。
第2篇 电钳工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1、掌握本队所属电气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和运行状态。负责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电修工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规程》,工作期间,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格按照标准检修,确保检修质量。
4、工作前,准备好所需的工具、材料、配件及绝缘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检修任务完成后,要进行试运转,并向当班司机或有关人员提示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
5、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
6、在检修过程中,遇到不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及时汇报,采取相应措施,严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7、检修后,清理工作现场,禁止皮带上乱扔棉纱、机械残物等杂物。
第3篇 采掘电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采掘电钳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作业。
第2条 采掘电钳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3条 采掘电钳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 采掘电钳工必须忠于职守,精心维护,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
第5条 采掘电钳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6条 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用具。
第7条 办理计划中的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
第8条 排瓦斯测试事项。
第9条 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弄清前一班遗留的问题,安排本班工作计划。
三、操作
第10条 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
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11条 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
第12条 在采掘区内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停电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体对地放电。
2、检查高压设备时,并向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在进行工作。
3、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修时,并向切断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第13条 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禁止不联系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14条 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第15条 电气设备检修应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在l%以下时工作。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工作。
第16条 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经矿测试组测试。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牌。装盖强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17条 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出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18条 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掘进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通运转。局通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井区领导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局通。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允许后(局通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第19条 发生电气火灾及异常灾害时,必须切断就近电源,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向调度汇报,按调度指令切断有关的其它电源。
第20条 采区胶带输送机的低速、跑偏、烟雾报警、煤位及温度等保护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处理,严禁甩掉保护装置运行。
第21条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
1、 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 采区供电系统的检漏装置必须按规定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运行。
3、 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得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4、 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值试验时,应与瓦斯检察员一起进行。
第22条 在采掘区内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1人操作,1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第23条 安装与拆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安设在顶板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应不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机机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它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工作面与顺槽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超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7、严禁带电搬运设备。
四、收尾工作
第24条 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第25条 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4篇 电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佩带好工具,方可进入工作现场。
2.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参与半年与检修电机设备。
3.供电“干线、母线”开关等检修时,必须持有检修操作牌。切断电源,加临时接地短路线。如不挂临时接地线,就应将停电后的设备放电。挂好醒目的检修牌,防止误送电。检修完毕后,确认安全可靠,方可送电。
4.一般不准带电作业,如发生重大设备故障时,不能停电,工作时间不长,又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5.使用起重设备时,必须首先确认挂钩、钢丝绳和其它辅助设备是否可靠牢固。
6.电动机在必须抽出转子检查时,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防止磕撞,造成设备及人身伤害。
7.在带电设备周围,禁止使用钢卷尺、直尺进行测量工作。
8.使用万用表、钳形表等仪器测量时,必须按照仪表说明使用,不许违反仪表的使用条件强行测量。
9.电钳一体化人员在必须遵守以上安全规程以外,同时按电工、钳工安全规程严格执行。
第5篇 砂处理维修电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开车前检查设备各工位是否复位,有无妨碍线运行的障碍物,如有异常,应通知控制室鸣警停车检修。
2) 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清理设备应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才能合闸。
3) 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 皮带机要有专人负责,开车前先检查地坑上下是否有人,并用信号和控制室操作者联系,严禁在皮带机上坐卧或从上面行走,以防发生意外。
5) 皮带机主动轮转动而未带动皮带运转或运转跑偏必须先停车后再进行检修。
6) 进入混砂机碾盘内进行清理、检查前,必须先和控制室联系,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示牌,要设人监护。
7) 砂处理线运行中,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况,电器运行状况,若出现异常应和控制室联系,停机并挂警示牌,排除故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危害到人或设备的安全时,应果断按下急停钮,并及时报告段长等有关人员,同时作好事故记录。
8) 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清理皮带、磁选机跑火铁时应先停机。
9) 巡查时注意和皮带、圆盘等保持安全距离。不许在皮带运转时将手伸入皮带、滚轮等部位调整,调整时应先停机。
10) 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11) 在地沟维修设备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与地面取得联系,互相配合,防止意外。
12) 在地沟、油泵房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律报动火作业审批,严禁随便动火。焊接时要注意通风。
13) 登高作业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4) 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第6篇 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应熟悉和遵守电工、钳工安全规程,并要认真执行。
2、 不准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完毕后安全装置必须全部恢复运行前必须和有关人员联系好,确认无误方可进行。
3、 检修行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牌制度,检修后不准将废旧备件留在车上。
4、 起吊设备前一定要检查好钢丝绳,吊重物不得超过安全系数。
5、 在检修工作前,必须对使用工具(锤、锉刀、扳手等)进行详细检查,若有破裂(损坏现象)禁止使用。
6、 在进入地沟、煤气区等场所工作时,要有二人以上进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7、 检修电机及油开关等设备时,应通知值班电工采取安全措施断开电源后,凭操作票方可工作。
第7篇 矿井维修电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一般规定
(1) 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以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熟悉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检修质量标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从事本工种的操作。
(2) 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的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操作、维修方面的工作。
(3)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4) 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5) 维修电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6)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7) 严禁酒后上岗,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 作业前准备
(1)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2) 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必须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
(3) 需要变电所进行停送电的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4) 无论高压或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采取验电放电、挂接地极等安全措施。
(5) 作业前要搞清楚整个供电系统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 维修作业
(1) 作业维修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作业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2) 在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点,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触摸带电体。
(3) 需要对6kv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4)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6)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整定。
(7)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8)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 对高低压开关的过电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10)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温度和响声,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11)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常响声、异常气味等。
(12)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同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
(13) 检查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滑和自转的措施。
(14)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后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15) 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带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在牢靠的位置上。
(16)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7)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8)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19) 对检修后的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保护系统灵敏可靠。
四、 收尾工作
(1) 检修设备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2) 清扫检修作业场所,搞好设备和场所的卫生。
(3)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4)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岗位人员交待清楚,方可撤离。
第8篇 井下电钳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井下电钳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井下电钳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井下电钳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井下电钳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除尘。
第9篇 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
(一)下井前的检查
1、下井前应先检查自己的工具是否齐全、完备。
2、检查背包内的材料和备用零件是否齐全充足。如保险丝、胶布带、蜡布带、塑料带、电煤钻开关各种小螺丝,弹簧垫和易损零件。
(二)维修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停电时应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
2、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维修,并持有合格证。严禁其他人员进行维修。
3、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矿专业人员每月要定时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4、跟班电钳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一次,看有无失爆现象,并及时处理。
5、在检修设备时,要注意保护防爆面,不得有损伤和粘有异物。定期涂以适量防锈脂。
6、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要检查整定,每季度一次,负荷变化时要及时整定。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每月检查一次,接地电阻应每季度测定。阻值应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数据,并将以上测定值、检查时间、结果、参加人员记录在簿。
7、各种电气设备上应设标志牌,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电源用途、维修人等。高压设备上应悬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8、总电源馈电开关断电保护的动作绝缘电阻值应小于分路开关的整定值。在整个供电系统中,有漏电保护装置、接地保护、过流保护装置等断电保护装置。保护装置不准不用,当任一保护失灵时,设备不能投入运行。
9、固定电气设备和移动设备都必须有固定和移动的局部接地级。并与总接地网相接。
10、各种电气设备要逐日填写检查、检修和运行记录,并登记存档。
11、电缆的敷设必须遵守如下规定:电缆应悬挂整齐,垂度宜5-10%,吊挂间距不大于3米,吊挂高度使电缆在矿车下道时不受撞击,堕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工具上。大小电缆必须分开悬挂,工作面必须使用非延燃矿用电缆。
第10篇 井下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井下电钳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井下电钳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器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高压电器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4、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完好状态。
5、在井下电器设备上工作,严禁带电作业,带电移动设备、电缆。
6、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现电器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7、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送电,禁止在甩掉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8、电器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材质、截面尺寸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9、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装置,必须在瓦斯浓度1.07%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检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10、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
11、工作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专人逐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标志牌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12、当发现电器设备或电缆着火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电器灭火器材或沙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3、当发现有人触电后,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
14、每当工作结束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结果。
第11篇 熔炼维修电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 停电检修设备应办审批手续,严禁私下停电,否则可能引发重大事故。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时要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后才能合闸。
3) 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 对电容器检查维护时,必须要断开电容器电源,并做好安全隔离,待电容放电完毕并确认电容器无电压后方可进行。
5) 要用真空吸尘器清洁电炉的线圈组,不许使用压缩空气,否则易使灰尘进入线圈周围。
6) 设备运行中,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况,电器仪表运行状况,若出现异常应和控制室联系。维修设备时要挂警示牌,排除故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危害到人或设备的安全时,应果断按下急停钮,并及时报告段长等有关人员,同时作好事故记录。
7) 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
8) 维修液压缸时应确认已卸压方能进行。维护、检修气压、液压系统时应注意内部是否存残余压力,凡拆卸时会靠自重落下或移动的部件,必须进行可靠支撑,否则禁止随意拆卸。拆卸气管、油管时管口严禁对着人。禁止随意调整气压、油压。
9) 请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10) 在地沟维修设备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与地面取得联系,互相配合,防止意外。在地沟、油泵房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律报动火作业审批,严禁随便动火。
11) 登高检修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2) 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13) 从事熔炼工作,不仅要保护本人的生命安全,而且在你一举一动的操作过程中都关注到大多数操作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把安全用责任感提到最大的高度,以防人身事故及设备事故。
第12篇 制芯维修电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 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设备应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才能合闸。
3) 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 进入制芯机维修前必须先停关闭控制电源、停泵、停风,排除余气,用物件可靠支撑好模具、工作台,并在控制盘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控制盘要设人监护方可操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
5) 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
6) 维护、检修液压系统时,须先使油缸卸压;气动系统的主截止阀应关闭。
7) 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8) 进入烘窑内部检修时必须切断工作电源,要有人在外面监护并挂警示牌。严禁无人监控进入炉内作业。
9) 在靠近三乙胺或天然气管道旁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
10) 登高检修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1) 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