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规范
1、起重机和行动应该有足够的工作空间,提升繁荣和兴衰无障碍物阻挡的回转半径,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2、指标的变幅起重机,力矩限制,以及各种旅游限位开关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充分完整,灵敏,可靠,是不是免费的调整和拆除。限制装置所禁止的运作机构,以代替停车。
3、操作必须在现场的工作环境,道路交通,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筑物,如体重和分配全面了解有关情况。
4、起重机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的命令,操作者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混淆或错误的信号,操作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事故造成的失败的指挥系统,应负责指挥。
5、手术室远离地面,面临困难的命令,他们可以设置高,地面两个指挥军官,或引入有效的指挥联络。
6、强风或大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暂停操作。
7、起重作业,所占的比重可能不会有工作人员留在下面或使用。禁止人员被解除起重机机。
8、严禁使用起重机吊重机倾斜,铺设地下电缆,并取消或凝结的重物在地面上,混凝土结构在施工现场或模板,必须在解除宽松,起重机,必须提供解除业绩的行动,不得超载和解除不明物体重量。
9、起重重物应是顺利和固体带不得堆放或悬挂重物分散的对象。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钢丝绳葫芦或解除后,固体带。绑扎钢丝绳和对象不得小于30度角。
10、取消满负荷或接近全部产能提升重物时首先应该是20-50公分从地面到检查:稳定的起重机,制动器的可靠性,顺利重量,并带该公司。
11、起重机,以提高和降落速度的统一,严格禁止和缓慢然后快速然后突然刹车。关于平稳旋转行动。来到一个完全停止之前不采取任何行动时,可向扭转。
12、起重机钢丝绳使用的制造技术应该被用来作为依据的证明文件,如无证资格进行测试,然后才能使用。应连接钢丝绳卷筒坚实,整齐地排列不扭结,变形,可能没有所有绳接头。
13、下班后,起重臂的风向,并远离臂钩高达2-3米的最高排名的机构。
第2篇 工贸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5、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6、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7、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9、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20、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四)塔吊作业后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如若塔机是行走式塔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夹轨器。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
第3篇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垂直运输机械(塔吊等),拆装作业人员,吊车司机,指挥人员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机械构造和工作性能,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保养规程。
3、司机严禁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坚持“十不吊”原则。
4、司机与指挥人员应相互配合,所发信号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无误。
5、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下停留和行走。
6、对吊装用的钢丝绳套,卡环要认真检查,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7、对各种连接螺栓,销轴要认真检查,发现损坏或疲劳裂纹的及时更新。
8、随时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线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且“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所有电机必须与机体作保护接零。
9、吊车周围必须有设备验收牌,操作规程牌,“十不吊”牌,及安全警示标志。
10、随时检查吊车“四限位”、吊钩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卷扬机钢丝绳设钢丝绳防脱槽装置,上人爬梯护栏、塔帽防护栏安装是否齐全。
11、吊车必须设避雷装置,吊车底部需用扁铁或角钢作断节卡形式的避雷引下线接地,且用紧固螺丝压牢。
12、吊车底部必须做好排水,不得有积水现象。
13、夜间施工时,照明设施齐全、良好,吊车臂前端必须设红灯警示。
14、塔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防碰撞措施规定。雾、雨、雪及风速六级以上严禁作业。
15、停机作业后,关闭操作棚门窗,吊钩升高至限位最高点。使吊臂按顺风方向停放。
16、作业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吊车开关箱必须做防雨、防砸护棚。
17、吊车拆装人员,司机在吊臂前后检修必须系好安全带且有牢固的挂钩设施,并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
18、吊车安装后,机体上不得留有竹排等杂物,任何情况下,不得与机体连接或与机体搭设卸料台。
19、铆固拉墙件应牢固可靠,焊口均匀。
20、塔吊司机、机械维修工上下塔机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将保险挂钩挂在爬梯设好的保险绳上。
21、塔吊必须设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22、塔吊的直塔身内、前臂及塔帽上人爬梯护圈内必须设置易于操作检修挂安全带用的安全绳杆。
第4篇 高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及汽车驾驶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高塔吊在通电自检无故障显示的情况下,方可启动发动机。如有故障显示,排除故障后再行启动。
第三条行驶前,检查大臂、吊钩等是否回到设定的位置、支腿垂直油缸是否完全收回、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灵敏有效。
第四条行驶中:
1、根据道路情况调整支撑梁,确保支腿镐盘与轮胎保持1m以上的距离,避免在转向时与轮胎相碰。必要时可拆下镐盘。
2、通过铁路时,需确认封道后方可通过。
3、根据路况掌握好行驶速度和转向,纵向坡度不能超过5%,侧向坡度不能超过2%,同时要注意空中障碍,行驶中严禁急刹车。
4、在有两人以上监护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行驶。
第五条作业前:
1、观察周围环境必须满足高塔吊工作条件。
2、打支腿时,支腿油缸镐盘要平稳放置在坚固的地面上,必须将高塔吊调整到水平位置。
3、认真检查吊钩、抓斗的连接销是否可靠。
第六条作业中:
1、不准在其最小工作半径附近作业,同时必须与相邻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2、起吊货物(抓斗)要垂直升降,回转要平稳,防止货物摆动造成碰撞。
3、起吊长大、笨重货物时,速度要慢,不准使用复合动作,货物两端要有安全绳牵拉。
4、不准用抓斗抓取杆面、舱盖上散落的货物及网络,禁止用抓斗进行平舱作业。
5、使用抓斗直接起吊设备时注意负荷,起吊时必须保证抓斗完全闭合,轻起轻落。
6、严禁悠钩作业。
7、装卸散货使用漏斗时,抓斗距漏斗1m内方可张斗,漏斗不宜装得过满。
8、随时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有故障、有异响、异味及油、水泄漏现象时,应立即将货物放置在安全位置,对设备进行检查、修理。
9、禁止用抓斗抓海底物品。
第七条作业后:
1、做好机具清理,将车开到指定位置。
2、停机前,发动机应怠速运转5分钟使温度平衡,大臂、钩头等回到规定位置。
3、停放时,应打好支腿。
4、停机后,对高塔吊进行全面检查。
第八条遇到大风警报时,按要求放下高塔吊大臂,做好防风措施(阵风超过50km/h不能行走、超过72km/h不能作业、超过150km/h放下大臂待命)。
第九条加注燃油时,司机必须停车并做好监护,加完油,加油车离开后方可再启车作业。
第5篇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
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扭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
塔吊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2、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3、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4、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开关上锁。
第6篇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矿山
矿山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各以确保:
1、结构外观及传动机构正常;
2、各润滑部位正常;
3、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符合规定。
4、电源及控制部分正常;
5、五大安全装置正常。
二、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变换运动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转至零位,严禁急升急停,严禁以限位代替操作面停车。
三、指挥和操作,必须遵循严格的工作秩序,先指挥,后操作,同时,指挥人员必须到位指挥。
四、吊装前,指挥人员必须先确认所吊物是否捆绑安全可靠后,才能下达操作指令。
五、提升时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六、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七、如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减负受损。
八、作业后,应将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然后关掉电源开关,锁好电闸箱。
第7篇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9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九)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
第8篇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
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扭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
塔吊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2、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3、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4、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开关上锁。
第9篇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七)
1、各种型号塔吊使用,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配备1-2名司机和2名以上指挥人员及维修工(组成一个机组),团结一致,统一指挥。
2、塔吊作业前接规定,对机械进行调整、紧固、润滑及防腐。经常检查塔身垂直度<4%。
3、每隔半月,检查塔身完好及各连接螺丝坚固情况,检查机械各传动结构部分的完好及润滑情况,并根据说明书规定添加润滑油脂,保养检修一次。
4、检查电压是否达到380v标准,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5%(>360v),并检测塔身有无漏电现象。
5、塔吊操作前应进行空载与重载运转试验,并经常检查各电气保险装置,限位装置,报警指示系统是否齐全有效。
6、塔吊要定期检查各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接地电阻是否<4ω。
7、操作人员与指挥人员必须按规定的信号、手势、哨音或对讲机进行联系,取得协调,听从指挥。在发现指挥有误,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情况。
8、起吊重物时,严禁超负荷使用。
9、作恶中无指挥、指挥信号不明、超过六级风,斜拉、斜吊、吊拔埋入地下或其它物体上的物体等情况,塔吊司机严禁操作。
10、不论有无安全装置和设备,严禁任何人随吊生物升降。
11、操作控制必须从“0”位开始逐级变档,严禁超档操作。换向操作时必须放在“0”位使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转向起动运转,严禁直接换向操作操作要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严禁酒后开机。
12、作业前先发信号,然后将重物离地0.5m左右停车,确定刹车吊钩,重物绑扎无问题后,方可指挥作业,塔吊停用时,吊勾上升距吊杆距离不得<1m。
13、塔吊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并须具备可靠的消防设备。
14、塔吊处理电气故障时,必须由电气修理人员两人以上参加。
15、塔吊起重作业时,机械发生故障,应设法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修理。
16、塔吊在停电、停工何处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挂在空间。
17、塔吊作业范围内无关人员通行,任何人不得在起吊重物下停留。
18、塔吊在作业中,禁止任何人上下塔吊进行调整检修塔吊。
19、塔吊臂架和起重物必须与高低压输电线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离低压>3m,高压>10m)
20、塔吊卷筒上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钢丝绳在筒上应排列整齐,并经常保持油润,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21、塔吊操作人员停止作业时,应将回转置于风扬状态,收起主钩,收回小车,将各操作手柄置于“0”位,关闭总电源。
22、塔吊司机应认真作好塔吊运转记录及交班记录方可离岗。
维修保养方法详见使用说明书。
第10篇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六)
一、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三、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四、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就达到380伏,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头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五、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六、操练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七、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作业。
八、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头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九、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十、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十一、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十二、起吊重物时应绑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右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十三、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四、塔吊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得物,必须拴拉绳。
十五、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十六、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十七、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长运动。
十八、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
第11篇 工贸企业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5、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6、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7、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9、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20、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四)塔吊作业后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如若塔机是行走式塔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夹轨器。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
第12篇 塔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凡建设工程工地使用的塔吊,必须是通过省、市、自治区及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和有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的合格产品。
2、 使用单位不准任意改变原有的结构,电气线路、安全装置和性能。
3、 塔吊每转移一次工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及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调整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其静载试验吊重为额定载荷的125%,动载试验吊重采用额定载重的110%。
4、 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棉纱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冬季用取暖器取暖时要注意防火。
5、 塔吊必须有良好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走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