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七)
1、各种型号塔吊使用,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配备1-2名司机和2名以上指挥人员及维修工(组成一个机组),团结一致,统一指挥。
2、塔吊作业前接规定,对机械进行调整、紧固、润滑及防腐。经常检查塔身垂直度<4%。
3、每隔半月,检查塔身完好及各连接螺丝坚固情况,检查机械各传动结构部分的完好及润滑情况,并根据说明书规定添加润滑油脂,保养检修一次。
4、检查电压是否达到380v标准,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5%(>360v),并检测塔身有无漏电现象。
5、塔吊操作前应进行空载与重载运转试验,并经常检查各电气保险装置,限位装置,报警指示系统是否齐全有效。
6、塔吊要定期检查各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接地电阻是否<4ω。
7、操作人员与指挥人员必须按规定的信号、手势、哨音或对讲机进行联系,取得协调,听从指挥。在发现指挥有误,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情况。
8、起吊重物时,严禁超负荷使用。
9、作恶中无指挥、指挥信号不明、超过六级风,斜拉、斜吊、吊拔埋入地下或其它物体上的物体等情况,塔吊司机严禁操作。
10、不论有无安全装置和设备,严禁任何人随吊生物升降。
11、操作控制必须从“0”位开始逐级变档,严禁超档操作。换向操作时必须放在“0”位使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转向起动运转,严禁直接换向操作操作要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严禁酒后开机。
12、作业前先发信号,然后将重物离地0.5m左右停车,确定刹车吊钩,重物绑扎无问题后,方可指挥作业,塔吊停用时,吊勾上升距吊杆距离不得<1m。
13、塔吊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并须具备可靠的消防设备。
14、塔吊处理电气故障时,必须由电气修理人员两人以上参加。
15、塔吊起重作业时,机械发生故障,应设法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修理。
16、塔吊在停电、停工何处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挂在空间。
17、塔吊作业范围内无关人员通行,任何人不得在起吊重物下停留。
18、塔吊在作业中,禁止任何人上下塔吊进行调整检修塔吊。
19、塔吊臂架和起重物必须与高低压输电线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离低压>3m,高压>10m)
20、塔吊卷筒上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钢丝绳在筒上应排列整齐,并经常保持油润,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21、塔吊操作人员停止作业时,应将回转置于风扬状态,收起主钩,收回小车,将各操作手柄置于“0”位,关闭总电源。
22、塔吊司机应认真作好塔吊运转记录及交班记录方可离岗。
维修保养方法详见使用说明书。
第2篇 塔吊起重机顶升拆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顶升前必须组成作业班组,确定合格人员担任指挥,技术主管,操纵司机,电盘监管电工,液压系统监管,紧固件操作工,安全员。非操作人员不得在套架操作台上。操作人员必须装备、工具齐全,配予工具袋。必须先行向所有作业人员详细叙述作业方案,使各人明确职责,了解全过程。
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的动力、泄漏情况、油位;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间隙,放松电缆,检查有关爬爪、新加标准节、原有紧固销件状况。根据技术资料要求,确定作业方案。
3、顶升前,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项升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顶升配重及其位置,使长臂和平衡配重在液压顶起起作用下处于平衡状态。 4、顶升作业,只准一人指挥,操作室中只准专人操作。从拆除第一个紧固销或紧固螺栓起,即宣进入不稳定状况,必须完成全过程方许停止。如作业中遇到障碍和困难,必须立即重新安装原先所拆除的紧固件,然后改变次序,先行排除困难点,方可继续顶升作业。
5、风力到四级以上,不得进行顶升拆卸作业,为风力突然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重新加固塔身套架。顶升超出自由度时,应加装附墙杆后才可顶升作业。
6、项升时液压系统使用最大压力为160kg/cm2,,在最大压力下持续工作不准超过3分钟。
7、项升完毕后,各个连接销,螺栓必须安装完备。项升横梁应离开爬爪,回到原放位置,切断顶升液压机构电源。
第3篇 塔吊司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无听力障碍。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构造,按塔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
3、塔吊必须有灵敏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须具备有效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驾驶室升降限位器等,上升爬梯应有护圈。
4、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5、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6、多台塔吊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
7、塔吊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8、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起吊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规定。
9、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
10、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1、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2、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夹轨钳,切断电源;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13、自升式塔吊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14、塔吊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15、塔吊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塔吊。
第4篇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
二、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联接部位螺丝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位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检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
三、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持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是墩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愠 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
四、下降吊钩或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一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了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
五、操纵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转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爱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提倡文明开机,开机时由慢到快,停机时由快到慢,机未停妥严禁变换行驶方向。
六、驾驶员必须服从指挥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应先鸣号后开机。
七、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2米。
八、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
1、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作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斜拉工件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
10、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九、操作时发现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须戴好安全带。
十、下班前将吊色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由摆动。
十一、下班前各操作处于断开位置,切断电源,离开驾驶室必须加锁。
第5篇 塔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行走式塔吊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二、行走式塔机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
三、行走式塔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四、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五、操作人员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六、操作人员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勾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七、塔吊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吊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指挥信号执行,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八、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九、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
十、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严禁用塔吊吊运人员。
十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塔吊的性能,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十二、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购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十三、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衡、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吊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十四、塔吊在雨雪天气工作时,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五、塔吊司机每天要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6篇 工贸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5、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6、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7、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9、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20、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四)塔吊作业后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如若塔机是行走式塔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夹轨器。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
第7篇 塔吊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2、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3、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7、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8、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固后方可起吊。
10、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2、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3、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4、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5、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第8篇 工贸企业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5、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6、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7、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9、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20、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四)塔吊作业后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如若塔机是行走式塔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夹轨器。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
第9篇 塔吊司机指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的,并持证上岗,指挥方式必须是用旗语或对讲机。
2.塔吊的力矩限制器及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
3.吊钩、卷扬机滚筒等保险装置必须完善。
4.作业前应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是否牢固可靠。
5.作业中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6.吊钩提升时,吊钩至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7.提开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提升重物平稳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转臂时重物或空钩要与房屋、架体等障碍物保持2m以上距离。
9.作业后,起重机,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进入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将每个控制开关拨到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内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做好交接班。
10.任何人员上塔吊进行修理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
11.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的框架必须回定可靠。
12.塔吊“十不吊”规定:
①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
②超负荷或重量不清不吊。
③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面有人或放有浮动物件不吊。
⑤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⑥埋在地下件不吊。
⑦光线不好和不清楚不吊。
⑧歪拉斜挂吊物不吊。
⑨带棱角物件,未垫好不吊。
⑩吊桶(蓝)装得过满或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13.两不撞:
①不准塔吊与塔吊相撞。
②不准吊物撞击其它物件。
第10篇 塔吊司机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检查各金属结构部件和外观情况完好,空载运转时声音正常,重载试验制动可靠,各安全限位和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方可作业。
2.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步操作,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操作手柄归零,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换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3.设备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运行。
4.严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严禁以行程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擅离工作岗位或把机器交给他人驾驶。
5.装运重物时,应先离开地面一定距离,检查制动可靠后方可继续进行。
6.坚持“十”不吊。作业完毕,应断电锁箱,搞好机械的“十字”作业工作。
第11篇 塔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司机、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塔吊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和保养规程,严禁超负荷起吊。
2、司机、指挥人员、起重工,在起吊前必须统一信号,方可起吊。
3、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若有不明确或有险情时,司机有权拒绝起吊。
4、司机得到指挥信号时,先鸣笛或响铃,通知周围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操作。被吊重物旋转范围内的下方,严禁有人作业、行走和站立。
5、司机操作中,必须聚精会神,不准与他人笑谈,不准吸烟,驾驶室内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6、工作前要检查各部位必须灵敏可靠,经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准作业。严禁带病运转或运转中保养检修。
7、司机停止作业离开驾驶室时,各控制器放到零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加锁。
第12篇 塔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凡建设工程工地使用的塔吊,必须是通过省、市、自治区及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和有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的合格产品。
2、 使用单位不准任意改变原有的结构,电气线路、安全装置和性能。
3、 塔吊每转移一次工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及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调整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其静载试验吊重为额定载荷的125%,动载试验吊重采用额定载重的110%。
4、 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棉纱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冬季用取暖器取暖时要注意防火。
5、 塔吊必须有良好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走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