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规程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制度,为了管理好机械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岗的“三定”制度。
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带领下才能操作,非本机操作人员,严禁乱动。
3、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或机务人员的指挥,正确操作,保证作业质量,及时完成任务,但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引起危险事故的不正确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4、操作人员必须具有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的“四懂三会”水平。
5、严格执行各施工机械的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证机械设备的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经常整洁、完好、齐全。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第2篇 小型园林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各类小型园林机械应有专人管理,经常保养维修,确保各种机械安全可靠,不带故障使用,并做好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
2、操作各种小型机械人员,须经过培训,掌握一定技术,并且要专人使用,非专业人员不得使用。机械设备的油箱一律不得将油加满,且不得在中午和温度最高的时间进行加油。
3、机械设备加油必须由专人负责。
4、设备使用前,维修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有缺机油、漏油或设备异常,必须要停止使用,并及时排除隐患。
5、使用剪草机应检查清理工作场地,不得有砖瓦、铁丝等杂物,以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损毁设备。
6、操作小型机械人员严禁吸烟和酒后操作。
7、多台机械同时操作,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低于10米。
第3篇 机械维修工岗位操作规程
1、机械维修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岗位安全行为准则》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机械维修工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机械维修工上岗要求
3.1机械维修工上岗作业前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长衣、散衣、严禁穿高跟鞋。
3.2机械维修工上岗前要清楚当班任务,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和工艺过程,准备好工作中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一切用具。
3.3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工具,起吊设备的可靠性,严禁超负荷带病运转。。
3.4较大维修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设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互相配合。
3.5机械维修工夜间巡检须带照明灯,禁止班前饮酒。
4、检修机械设备必须先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操作开关上挂警告牌,同时设备机旁按盒的现场开关打到“检修”位置;检修结束后,及时办理送电手续,并通知有关人员。
5、检修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设备内部检修时,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必要时还应将断电装置加锁,一切工作准备完成后,方可进入设备内进行检修工作。
6、设备检修完工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经检查确认无错后,方可通知有关人员送电试车。
7、高空作业要求
7.1公司规定:离地面1.5米以上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均应按此要求执行。
7.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病,深度近视等,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3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若有不符合要求,应禁止使用或拒绝登高作业。
7.4高空作业时,站立处必须牢固、可靠;要穿软底鞋,不许穿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或摔下。
7.5高空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并栓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栓在有尖锐棱角的物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
7.6高空作业时,要把所需要用的材料、工具放进工具包内,不应把工具、器材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吊绳,防止下落伤人,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器材,不允许向地下抛东西。
7.7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要注意 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工作。
7.8使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中间不得缺层,并应牢固 地支撑在墙柱上,梯角要有防滑措施,靠放斜度不小于30°度,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
7.9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8、使用电焊的一般要求(具体按《电气焊、割工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8.1使用电焊时,必须戴好电焊帽、电焊手套、绝缘鞋、检查电焊线绝缘是否可靠。
8.2电焊机接地线及电焊工作回路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设备上,不准借设备接地(零)线做焊接回线,焊接工作回路应接触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9、使用用气焊(割)的一般要求(具体按《电气焊、割工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9.1使用气焊(割)时,必须对焊(割)炬进行检查。
9.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并应远离火源10米以外。
9.3气瓶放在阴凉地方,不得烈日暴晒,注意防火,瓶身不得沾染油脂、沥青等。
9.4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9.5检查压力表时,应站在侧面,正面不许有人。
10、检修起重工作要求
10.1起重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场地,以及所用工具,设备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10.2多人操作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应熟悉各种手势,信号旗语等。
10.3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等,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和选用适当工具设备,不许斜吊,不许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不许超负荷吊装以及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工具。
10.4起重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起重物上严禁有人站立或人与物一起吊运。
10.5严禁将电缆桥架作为起重支承点,不得随意在钢梁、设备及楼板上焊接吊环和打吊孔,必要时,要经过有关部门同意,经计算后,方可进行,吊环要焊接牢固可靠。
10.6厂房内吊装孔、每层之间,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装置和自动装置,各吊装孔,必须有牢固盖板或栏杆,临时吊装孔眼,必须设置临时栏杆和盖板,并加醒目标志,以防行人跌落。
10.7严禁工作人员随吊装物和吊钩一起上下吊运,吊装孔下严禁行人。
10.8严禁在运行管道、带电运转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或其它物体上固定滑轮、葫芦、巻扬机等作为起重物的承力点。
10.9各种起重工具都要符合规格,经常检查,定期检修,维护电动葫芦 ,检修后,必须作超载20%的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0.10各种设备的起重吨位,必须明确、清楚,以及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等 ,必须灵活可靠。
10.11各种起重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建立设备档案,各零部件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必须更换时,应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
10.12吊钩、吊环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应予更换:
10.12.1表面有裂纹、破口。
10.12.2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
10.12.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10.13自动起重机应符合劳动部、机械部(起重机 械安全规程)和技术要求。
10.14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10.14.1钢丝绳烧坏或断一股。
10.14.2钢丝绳表面钢丝被 腐蚀,达到40%(直径)以上。
10.14.3受过死角擦扭,部分受压变形。
10.14.4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达到下列数值的:
①安全系数在6以下的为钢丝总数的10% 。
②安全系数在6以上的为钢丝总数的1.3% 。
11、检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应妥善放置,不得丢失,检修机械零部件的结合面时,应将吊起部件部份整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设备内部,应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检查容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12、检修工作中,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帽接触部份,不得粘有油脂,接触紧密,不可在扳手上加套筒用力,也不可用扳手当锤使用。
13、检修工作中,要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造成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消除铁屑、杂物必须用工具,严禁用手拉、嘴吹。两人以上一起作业要注意协助、配合。
14、检修工作中,使用大锤、斧头前要检查手柄、锤头是否牢固,抡大锤、斧头,正面严禁站人。
15、检修工作中,使用凿子前,应清除工件和凿子毛刺,如对面有人,必须注意人身安全;清除铁屑、铁锈灰尘时,禁止用嘴吹或压缩气体(氧气)吹。
16、检修工作中,锉锯、弯曲、校正工件和管道时,必须夹装牢固。紧固导管及零件时,只准一手用力,另一手攀住固定物。
17、检修工作中,裁铁板、敲榔头时,人不可对面站立,使用的工件、管件要放置合理。
18、检修工作中,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检查电线绝缘情况及漏电保护装置。
19、检修工作中,用柴油洗零件时周围5米内不准有明火,现场禁止吸烟、乱扔油布、乱倒废油, 清洗过的废油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或在事故。
20、检修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或带电的设备时,必须先卸压断电再检修,禁止带压(电)检修。
21、进入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工作时,必须使用12v以下低压电源照明;其它地方必须使用36v以下低压电源照明。
22、进入料仓内部工作时,应检查料仓内料位情况并系好安全带,同时与巡检岗位联系好,禁止进料,必须设专人监护。具体按《清仓(库)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23、进入高温、高风速设备内部前,必须确认温度,风速下降到适宜程度后方可进入内部进行检查、检修。
24、进入设备内检修时,要先检查设备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再进入;在设备内动用电气焊(割)工具时,要对电气焊(割)工具进行严格检查,同时要开采取强制通风机措施,防止触电、中毒事故发生。
25、检修斗提时,必须确认逆止器工作可靠,料斗内无存料,以免发生飞车;检修斗式提升机内板链、链斗等部位时,不得将身体部位伸到机壳内部。
26、检修风机时,必须将风机阀门关闭,同时用绳子将风叶固定,防止风机风叶回转伤人。
27、检修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时,一定将机内压缩空气卸完后再检修,禁止带压检修。
28、检修中如需要进行设备盘车,须设专人监护、指挥下进行。
29、检修中需要现场试车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该设备的停电负责人联系送电,现场启动设备必须经过班长允许,上下工序联系好,现场巡检工确认后,方可现场试车;如需中控试车,中控操作员必须得到检修项目负责人、停送电负责人和现场操作巡检工的确认后方可中控试车。
30、设备检修后必须进行试车,试车设备正常后方可确认该设备检修工作完成。
31、设备检修后,必须试用紧停开关,拉线是否灵活、可靠。必须恢复设备的安全防护、保护装置,必须对其安全防护、保护装置进行测试,确保安全防护、保护装置安全、可靠、灵敏。
32、设备没有停稳,严禁在设备上或进入设备内部检查。
33、检修时严禁在皮带或机壳上行走、坐卧、休息。
34、检修完设备后,对润滑油质、油量进行检查。
35、上下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如不能采取防护措施,上面检修人员,应避让下面检修人员,以防落物伤人。
36、从高处往下清理物料时,要有人监护,必须设防护栏或拉警戒绳。
37、冬季长期停机时,要切断循环水并将设备内部的水吹净,以防冻坏。
38、听到启动铃声后,现场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方。
39、检修完后,必须由检修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第4篇 焦炭机械强度测定转鼓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先检查设备是否运行正常,鼓内是否清洁。
(2)称取50公斤焦样,小心放入已清扫干净的鼓内,盖好鼓盖,开动转鼓,100转后停鼓,打开鼓盖,把鼓内焦炭倒出,并将鼓内焦粉仔细清扫干净。
(3)将出鼓焦炭分别用直径40毫米和10毫米的圆孔筛筛分,将焦炭分成大于40毫米、40~10毫米与小于10毫米三级,大于40毫米一级须进行手穿空孔
(4)将筛分后的各级焦炭称重(称准至0.1公斤),其总和与入鼓焦炭重量之差为损失重量,其量大于0.3公斤时,该试验无效。小于0.3公斤则计入10毫米一级中。
注意事项:
(1)启动转鼓前要认真检查:鼓盖是否关严关紧,摇把是否拿下。确定无误后再启动转鼓。
(2)筛分时,每次入筛量不超15公斤,即要力求筛净,以要防止用力过猛,使焦炭受撞击而破碎。
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
(1)保持鼓壁清洁无灰尘,启动时有无杂音
(2)检查鼓内有无焦粉、减速机部分间隙大小。
(3)检查减速机油箱油位是否在上限液位。
第5篇 机械设备安装及检修操作规程
1.参加检修各工种,应严格遵照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较大维修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设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互相配合,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工具,起吊设备的可靠性,严禁超负荷带病运转。
2.设备在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不准用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器内部时,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必要时还应将断电装置加锁,然后 由进入设备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一切工作 准备完成后,方可进入设备内进行工作。
3.设备检修完工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经检查确认无错后,方可通知有关部门送电试车。
4.检修钳工操作规程
(1)检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应妥善放置,不得丢失,检修机械零部件的结合面时,应将吊起部件部份整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设备内部,应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检查容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2)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帽接触部份,不得粘有油脂,接触紧密,不可在扳手上加套筒用力,也不可用扳手当锤使用。
(3)钳工使用手锤、扁铲、锉刀、刮刀、虎钳等专用工具时,应严格遵守各工具的操作规程,以免发生事故。
5.起重工作规程
(1)起重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场地,以及所 用工具,设备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 应熟悉各种手势,信号旗语等。
(3)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等,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和选用适当工具设备,不许斜吊,不许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不许超负荷吊装以及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工具。
(4)起重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起重物上严禁有人站立或人与物一起吊运。
(5)严禁将有电缆通过或有滑线电缆的钢梁,水泥梁作为起重支承点,不得随意在钢梁、设备及楼板上焊接吊环和打吊孔,必要时,要经过有关部门同意,经计算后,方可进行,吊环要焊接牢固可靠。
(6)厂房内吊装孔、每层之间,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装置和自动装置,各吊装孔,必须有牢固盖板或栏杆,临时吊装孔眼,必须设置临时栏杆和盖板,并加醒目标志,以防行人跌落。
(7)严禁工作 人员随吊装物和吊钩一起上下吊运,厂房内吊装孔下严禁行人。
(8)严禁在运行管道、带电运转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或其它物体上,固定滑轮、葫芦、扬机等作为起重物的承力点。
(9)各种起重工具都要符合规格,经常检查,定期检修,维护电动葫 芦 ,检修后,必须作超载20%的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0)各种设备的起重吨位,必须明确、清楚,以及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 等 ,必须灵活可靠。
(11)各种起重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建立设备档案,各零部件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必须更换时,应经厂主部门同意。
(12)吊钩、吊环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应予更换:
(1)表面有裂纹、破口。
(2)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13)自动起重机应符合劳动部、机械部(起重机 械安全规程)和技术要求。
(14)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1)钢丝绳烧坏或断一股。
(2)钢丝绳表面钢丝被 腐蚀,达到40%(直径)以上。
(3)受过死角擦扭,部分受压变形。
(4)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达到下列数值的:
①安全系数在6以下的为钢丝总数的10% 。
②安全系数在6以上的为钢丝总数的1.3% 。
6.高 空 作 业
(1)凡离地面2米以上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工程,什么地点,什么时间,不论专职或临时,均应执行规程。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病,深度近视等,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若有不符合要求,应禁止使用或拒绝登高作业。
(4)高空作业 要穿软底鞋,不许穿 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或摔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并栓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栓在有尖锐棱角的物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
(5)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要注意 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 人员安全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工作。
(6)使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中间不得缺层,并应牢固 地支撑在墙柱上,梯角要有防滑措施,靠放斜度不小于30°度,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
(7)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材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吊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或器材。
(8)学徒工在没有专职师傅的带领下,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9)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第6篇 模板公司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木工车间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总则》和《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二、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熟悉各种机械的性能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熟悉使用消防器材,方可独立作业;新员工禁止单独上机操作。
三、工作时必须依法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女工应将长发缠入帽内,不准戴围巾、项链和饰物操作机械,非操作人员不得接近工作锯床。
四、木工车间,禁止吸烟;禁止明火作业。
五、禁止酒后操作木工机械作业(上班前4小时内不准喝酒)。
六、检查木工机械的转动系统及其他运转部位的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检查刀具和操作手柄位置是否正常,接通电源检查机床有无异常现象,对机床进行润滑,对气源三联件检查,压力表的气压,润滑器的油量,过滤器放水,液压系统进行检查无异常,低速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作业时,禁止手和身体伸入刀具旋转危险区。换刀具时,必须关闭电源,不能超出机床范围使用机床,不能使用机床进行过载切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维修人员进修理。
八、两人以上共同操作机床,应指定专人负责,相互配合。
九、使用电焊、氧切割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由车间主任负责监督,并做好防火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施焊。
十、操作者离开机床前,必须关闭电源。
十一、下班或工作结束,擦拭机床,将木材坯料堆放整齐,清扫现场,做好交接班手续。关闭机床总电源,方可离开车间。
十二、本规程自2023年 6月施实。
第7篇 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要求
1.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的平等权利。
3. 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技术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4. 作业前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5. 操作人员穿着应适当: 不淮穿着宽松衣服,戴领带及手饰(留长发需戴安全帽)。女工应戴工作帽。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6.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7.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8. 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9. 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0. 应及时清理机器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刨花、木屑应存放到指定地点。
11. 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闸箱门锁好。
12. 木料若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处理。严禁用木块或木棒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止机械转动。
13.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二、工作过程应执行以下每个步骤:
(一)工作前认真作到:
1. 检查机床上及工作现场,如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应清除之。
2. 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无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操作。
3. 检查操作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4. 检查电器配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5. 检查润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充足、密封良好。油标、油杯、油嘴等应齐全,安装正确,油眼无堵塞。按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
6. 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二) 工作中认真作到:
1. 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切断电源。没有归定专人操作的机床,使用人员有完机床后,应停车,切断电源。
2. 刀具、木料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
3. 传动及进给的机械变速,必须在刀具离开工件后停车进行。
4. 注意木料不得有铁钉,严防损坏刀具。
5. 密切注意机床的运转情况、润滑情况、温升情况、声音情况,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工作。
(三) 工作后认真作到:
1. 将操作开关打到非工作位置上,切断电源。
2. 清理机床木屑及杂物,清扫工作场地。
第8篇 机械切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应穿戴好工作服,将袖口扎紧。不准另挂围裙等其他飘动物,女工应将发辫纳入帽内,不得外露,严防被绞碾。
2 对设备要进行认真的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操作。
3 操作时严禁戴手套进行操作。
4 高速切削、飞溅切削,如铸铁、铸钢件、铜等要有安全防护档板,并戴好防护眼镜,防止金属屑弹入眼内受伤。
5 严禁在传动的部位传递东西。
6 工件上下车、调换工夹具,测量尺寸,检查光洁度,揩擦机床等,都必须先停车后,才能进行。
7 在清理金属切屑时,不准用手拉或用嘴吹,要用专用的工具。铁屑多时,应及时清除。
8 砂轮机磨刀时,应遵守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9 要经常清除机床周围的油渍,定期调换冷却液。保持机床和场地的整洁,废油、废水要倒入指定的地方,不准随意乱倒。
10 加工前的毛坯件和加工后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保持有一定的安全通道,严防因堆放物不妥和通道不良发生意外事故。
11 下班前应将电源开关切断,工具夹具收拢好,打扫场地清洁卫生。
12 交接班时,应详细把本班的操作情况,认真告诉下班接班人员,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9篇 机械格栅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运行前准备
1、开机前应检查格栅机、皮带运输机的传动机构是否良好,检查螺钉、螺丝是否牢固,设备周围有无影响设备运转的障碍物;
2、检查齿轮箱的油箱有无漏油现象,油位是否正确,链条,减速箱及各润滑点是否有油;
3、起动之前应检查电源电压与电机铭牌上标注的电源电压是否一致,作点动试验,以检查电机旋转方向是否符合要求;
二、运行操作步骤
1、开机时应先将格栅机及皮带机控制箱内的电源开关扳到“合”的位臵;
2、手动操作时将格栅机控制箱运行选择开关扳到“手动”位,则格栅机、皮带运输机连续工作;
3、自动操作时将格栅机控制箱运行选择开关扳到“自动”位臵,则格栅机、皮带运输机按间歇工作时间顺序运行;
4、远程操作:将格栅机控制箱运行选择开关扳到“远控”(remote)位臵,则格栅机、输送机的运行由上位机控制。
三、停机程序
1、将格栅机运行选择开关扳到“停”位臵。
2、将控制箱内各电源开关扳到“断”位臵。
四、操作注意事项
1、运转中要经常检查格栅各部位螺丝是否牢固,如果发现有异常声音、电动机温度超过额定值或耙齿卡死、链条拉不动时,要立即停机;
2、运转中禁止用扫把清扫耙齿上的垃圾,以免发生事故;
3、本机如在自动运转时,每班值班人员至少巡视二次,防止卡死等现象发生;
4、保养本机时,要停机进行。
第10篇 起重运输机械操纵工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运输机械操纵工安全操纵规程
1一般规定
1起重运输机械操纵工必须取得主管单位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作业前必须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防脱钩装置及吊索具,确认安全。
3作业前必须了解现场的道路、构筑物、排挤电线及吊物的情况。起重机械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应无障碍物及无关职员。
4作业时必须服从现场指挥职员、信号工的同一指挥。
5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装置。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制动。
6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严禁斜拉、斜吊和吊装埋人地下的物体。起吊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前,必须确认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已全部松动。
7吊装零散物时,必须用吊笼。
8起吊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0-30厘米,经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再行提升。对可能晃动、转动的重物,必须拴控制绳。
9吊装作业时,严禁职员在吊物下方穿行或停留。
10起升和降落的速度应均匀,严禁忽快忽慢或忽然制动,回转动作应平稳,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操纵。
11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洁。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保存三圈以上。钢丝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12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2载重汽车
1载重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2载重汽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3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4在施工现场行驶时应遵守现场的限速规定。无穷速规定时,应根据现场道路及四周职员情况确定车速,但最大时速不得大于15公里。
5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叫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6使用起重机、装载机、挖掘机装卸车时,汽车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3自卸汽车
1自卸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2使用自卸汽车装卸车时,汽车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3车厢内严禁载人。
4自卸汽车在沟槽边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卸料时汽车后轮距槽边不得小于1.5米,并设牢固挡掩。
5举升车厢检验、保养车辆时,必须将车厢支撑牢固。
4油罐车
1油罐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叫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3油罐车的各种专用装置必须完好,油泵、油管、油罐接头、阀门、加油口等应密封良好无泄漏,通气孔应畅通,接地链条应符合观定。
4油罐汽车的化油器不得有回火现象。油罐汽车四周严禁明火操纵,严禁吸烟。油罐汽车停放时应阔别火源;炎热季节应选择荫凉处停放;雷雨天气不得将车停放在大树或高压线下。
5检验职员检验车辆时,不得携带火种,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5拖车车组
1拖车车组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叫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3在装卸货物或机械设备时,应将拖车车组停放在乎坦坚实的地面,将车辆制动,用三角木楔紧轮胎,并设专人同一指挥。
4装运带长臂杆的设备时,臂杆应朝向拖车的后方,超长的臂杆应拆解装运。拖运货物或设备的长、宽、高,应符合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5装运货物或设备时,应把货物或设备绑扎牢固,将设备制动,楔紧轮胎或履带,锁牢保险装置。
6装卸设备用的跳板必须搭设牢固可靠。装卸挖掘机、起重机、压路机、沥青混凝土摊展机时,跳板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不得大于15度;装卸推土机、履带式拖拉机时,跳板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不得大于28度。
7拖运超长、超高的物品或设备时,应到交通治理部分办理行驶手续,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拖运前应勘察线路。拖运时,白天应挂红旗,夜间应挂示廓示宽的标志灯。随车应有电工保护路经的供电、通讯线路。
8在坡道上行驶前,应换好适宜的低速挡,避免中途换挡或紧急制动。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6洒水车
1洒水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2洒水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3在施工现场行驶时应遵守现场的限速规定。无穷速规定时,应根据现场道路及四周职员情况确定车速,但最大时速不得大于15公里。
4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叫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7沥青罐车
1沥青罐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治理部分的有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叫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3随车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沥青罐装储量应符合规定。装、卸沥青及加热沥青应符合原车辆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8机动翻斗车
1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行驶时,车斗的锁紧机构必须锁紧,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严禁驾驶室以外任何部位载人。
3下雪、结冰等情况下路面条件较差时,应低速行驶,不得紧急制动。
4上下坡时应换低速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重车下坡应倒车行驶。
5使用装载机等机械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6在坑、沟槽边沿卸料时,轮胎应与坑、沟槽沿保持1.5米以上的间隔,并设置牢固挡掩。严禁直接向坑、沟槽内卸料。
7车斗装载物料的高度,不得影响司机视线,宽度不得超出斗宽。
8车辆停放时,应停放在乎坦的地面上。在斜坡上停放时,应用木楔打掩。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9叉车
1内燃式叉车在室内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透风。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作业。
2叉装作业时,物件应尽量靠近叉装架,其重心应在叉装架中心。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叉装架后倾,货物离地尽可能低。在载物行驶时,起步应平稳。变换前进后退方向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不得急转弯。行驶时不得紧急制动。
3当叉装架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时,必须将操纵手柄置于中间位置。不得同时操纵两个手柄。
4当搬运大体积货物驾驶员视线被挡住时,必须倒车低速行驶。
5叉装作业严禁超载。严禁用叉齿拔埋人地下的物体。
6严禁叉车载人。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货叉下穿行或停留。
10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
1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间隔。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板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制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机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轮胎式起重机需短间隔带载行走时,途经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间隔行驶。
11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听取施工技术职员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展设木板保护。通过期不得在上面转弯。
14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11履带式起重机
1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间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2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着落臂杆。
3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近的起重机。抬吊时应同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公道,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4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5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间隔行驶。
6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7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间隔自行转移时,必须卸往配重,拆短臂杆,制动回转机构、臂杆、吊钩等。行时主动轮在后面。
8起重机通过桥梁、管道(沟)前,必须服从施工职员的安全技术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展设木板保护,通过期不得在上面转弯。
9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真个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12塔式起重机
1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排除险情后方可使用。
2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部件、安全装置、轨道、电气设备、吊索具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忽然碰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塔身固定。
4操纵控制器应从零位开始,严禁越档操纵,回零位后方可反向操纵,严禁急开急停。
5严禁用吊钩直接钩挂重物。工作中平移吊物时,吊物应高于所跨越障碍物1米以上。起重机应与轨道端头保持2-3米的安全间隔。
6塔吊在停歇或中途停电时,应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装的重物悬在空中。
7多机同时作业时,两机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之间的安全间隔不得小于5米。
8作业后,应将所有控制器拨至零位。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封闭门窗,切断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锁紧夹轨器。
9自升塔式起重机,除遵守上述各条规定以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在顶升时,必须设专人指挥,非作业职员不得登上顶升装置套架的操纵台,操纵室内只准一人操纵,严格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3)顶升时应把小车和平衡重心移至规定位置,保持塔吊被顶升部分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顶升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顶升。
4)顶升作业结束后,必须有专人检查连接螺栓,确认连接牢固。
10塔式起重机电梯每次限乘2人。
13门式、桥式起重机
1严禁擅自拆卸起重机的限位器等安全防护装置。
2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小车邻近终端,大车邻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用反向操纵代替制动、用限位开关代替停车操纵。严禁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3操纵职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验外不得行走。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
4桥式起重机的步道及机构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门式起重机上不得存放物品。
5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上无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驱动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行驶时,吊钩应离地面2.5米以上。
6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叫铃示警。严禁吊物从职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四周障碍物的间隔必须大于50厘米。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7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同一指挥,每台起重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间隔应大于3米。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8运行时,不同层高轨道上的起重机错车时,上层起重机应主动避让。
9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悬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纵三个控制手柄。
10起重机运行时,严禁职员上下和检验设备。
11起重机运行中忽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纵职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2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妨碍操纵职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13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14卷扬机
1作业前应检查地锚的牢固性,并进行空载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升降作业时,起重钢丝绳、导向滑轮及吊物运动情况都应在操纵职员的视线范围内。
3严禁超载。双卷筒卷扬机的两个卷筒同时工作时,每个卷筒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50%。
4载物升降作业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宜紧急制动。如遇停电等特殊情况时,应将重物放至地面,封闭电源。
5卷扬机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存3圈以上。排绳混乱时应停机处理。钢丝绳跨路部分应作保护。
6严禁用卷扬机牵引吊笼载人升降。作业中严禁跨越钢丝绳。
7作业结束以后,垂直运输吊笼必须降至地面,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15电动葫芦
1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以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垂线重合,必须垂直起吊。吊物行走时,吊物的高度必须超过地面物体0.5米以上,严禁从职员上方通过。吊物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
3作业结束以后,应将电葫芦停放在安全的位置,升起吊钩,切断电源。
第11篇 机械加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机械加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是机械加工岗位安全生产中,必须共同遵守的操作规程,在具体操作机床设备时,还应遵守专用机床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允许独立操作,还应注意熟悉机床设备的结构、性能、润滑、计算、调整、操纵和该机床的《使用维护说明》。
三、工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扣紧袖口,女工戴好工作帽,并把头发罩在帽内,严禁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
四、检查机床的各部件是否正常,特别是手柄、开关、信号灯、压力表、接地线、电器绝缘、保险机构、防护机构等是否安全可靠,照明灯应是安全电压,对转动部位和滑动部位,必须加润滑油。
五、接通电源开关,低速运转机床2—3分钟后再进行生产,在机床移动时必须做到:⑴经常观察油窗、信号灯、压力表是否正常;⑵禁止检查、修理、擦试机床设备;⑶禁止测量尺寸、装卸零件、装卸夹具、模具及改变转速;⑷禁止用手指触摸的方法检查零件粗糙度;⑸严禁用手拉或嘴吹方法清除切屑,必须用钩子或刷子清除切屑。
六、切削镁合金时,应采用大切削量,采用锋利刀具,保持排屑畅通,不能使用冷却液,必须使用时,应使用矿物油,不准使用乳化液和酸性冷却液。
七、用汽油或其它易燃品清洗零件时,工作场地严禁烟火,并切断电源。
八、装夹或拆卸笨重零件时,必须在床身上垫木板,使用锉刀时,检查木柄不许松动,使用板手时,不准在手柄上加套管。
九、工作完毕,擦净机床设备,加润滑油,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切断电源,搞好工作场地卫生,脚踏板要保持干净,工装、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摆放整齐,清除切屑。
十、一个工作间严禁只有一个人上班操作机床,晚间加班必须有二人以上或有带班以防万一,发生事故做到及时处置。
第12篇 施工机械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环境应清洁整齐,通风良好,零配件、工件堆放整齐有序,通道畅通,车间内严禁吸烟。
2 清洗用油的容器应加盖,在指定地点存放,废油、汽油等应及时处理。
3 修理车辆,机械解体作业时,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进行,各部件应架稳垫牢,回转机构应锁定卡死,使用起重机吊装零部件时,应遵守4.11节的相关规定。
4 重心高或易滚动的工件,应采取稳固措施。
5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凿、冲类工具应刃口完整、锐利,无裂纹,无毛刺,尾部不应热处理淬硬;出现卷边应及时处理。抡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应有人,锉刀、刮刀应装有木柄,不应用嘴吹除金属碎屑;使用刮刀应徐徐用力。
6 使用电器设备应检查插座、电线、开关;应正确接入。
应保持电源线及电器设备清洁。开关箱应装有触电保安器。
7 使用电钻应戴绝缘手套,起动后再接触工件,钻斜孔应防滑钻,操作时可使用加压杆,严禁以身体重量助压。
8 使用千斤顶应遵守10.2.13~10.2.17条的相关规定。
9 严禁在砂轮上磨笨重、不规则的物体。磨削时人不应站立在砂轮的正前方,砂轮与支架间隙应调整适当,不应过大,不应使用厚度不大和周边有缺口的砂轮。
10 严禁在汽油附近进行锤击和使用砂轮。
10 严禁明火取暖,用油料清洗机件时严禁吸烟。不应清洗尚在散发热量机件,应待充分冷却后清洗。清洗车辆应先切断和移走电源。清洗作业中不应使用钢丝刷并防止机件间相互碰击。
12 不应在车辆翼子板、车体、发动机罩等处任意摆放工具。
13 严禁用手直接拨动差速器、变速器等机构内部的齿轮和将手指伸进钢板弹簧座孔等处。
14 机械拆卸前应先将外部泥土和油污洗净。
15 拆卸时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和专用工具,按总成部件零件顺序从外到内依次拆卸,不应乱敲乱打,拆卸后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分类分组存放。
16 拆装螺丝螺帽,应选用合适的扳手,不应随意用活动扳手和管子钳等。拆卸静配合件应用专用拆卸工具或压力机。
17 各部分装用的螺栓、垫片、锁片、开口销等应合乎技术要求,保证质量。保险垫片、制动铁丝不应重复使用;对通用件、标准件、轴承、油封、弹簧等,不合标准的不应使用;零部件装配前,应进行检查,不合格部件、零件不得装配。
18 应处理好装配件的程序,一般先内后外,先难后易,先精密后一般,依次进行。
19 动配合件的摩擦表面应涂上清洁的规格相符的润滑油。
20 对接合处、密封装置、各管路,应保证密封。
21 凡特殊重要部位如气缸盖、主轴瓦等处的螺栓、螺帽应按规定顺序和力矩分次均匀拧紧。
22 修复后试运转前,应加足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检查调整各部位间隙、行程及灵活度。
23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仪表,声响等,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处理。
24 试车前先应空走合,然后负荷走合,严格遵守本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走合期减载运行的规定,严禁超负荷运转。
25 架空试车时,车辆的前方不应有人,在发动的车辆下面不应从事其他作业。
26 进入车底作业时,应在方向盘上悬挂有“车下有人,严禁起动”的警示标志;在车辆修毕试车时,遇方向盘上挂有警示标志时,修理期间不应发动车辆。
27 严禁用各种容器或自流方式向化油器中加注汽油。
28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设备或容器时,应严格清洗,将设备置于通风处,使内部残余物质进一步挥发。进入容器作业,应注意通风和使用低压防爆照明,并定时出容器换气休息,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
29 严禁用嘴吸取汽油和防冻液。
30 车间内不应存放燃油、易燃物料。废油应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或交仓库回收保管,沽过油料的废棉纱、破布、破手套等应集中放置在有盖的金属容器里并及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