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维修作业人员应当熟悉生产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具备熟练的机械设备维修技能。
2、机械维修、保养作业前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认真检查机械设备,供用电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工具器材的灵敏状况。
4、机械(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作业必须坚持停电关机挂牌作业,维修、保养后必须试运行正常后再交付使用。
5、维修时选配的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合格标准件,维修作业前,必须认真查找,分析故障原因,采用有针对性的技术对策,维修安装的零部件,必须安全可靠。
6、作业过程中,不得图省事方便,敷衍塞责。
7、作业过程中如涉及特种作业步骤,务必请相关专业且有操作资质的同事配合完成。
8、维修、保养中拆卸机械传(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装还原且达到牢固可靠的安全要求。
9、遵章守纪,不准酒后上岗,疲劳上班,不离脱岗,不打闹、嘻戏,不违章作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作业。
10、机修间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10米存放。
第2篇 运输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方可工作。
二、一切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迁就使用。
三、一切木把的工具,必须将把安牢,不准用卷边、缺角的大小锤,木把断裂要及时更换。
四、使用大锤前必须看锤把是否牢固可靠,在操作时要查看周围是否有人,无人时再抡,严禁打锤时戴手套。
五、电焊、气割时,操作场地应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乙炔瓶,要距明火10米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间距要5米以上,严禁吸烟。
六、严禁用搬子代替手捶使用。
七、使用老虎钳子,手指要离开钳子口,上下活时轻上轻下,拧紧或松动不要过猛,以防碰伤和撞伤。
八、在原煤车间、原煤皮带走廊、原煤给煤机、浮选机、油库使用电焊、气焊时,必须严格兑现洗煤厂烧焊报告中的规定。
九、检修给煤机、运输机等设备时,要做到熟悉设备性能及原理,拆装设备时,要按先拆后装的顺序作业,加热装配时,要注意油温、准备好取件工具,严防伤人,拆卸部件要先检查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十、检修完工后,要彻底清理现场地上工具、材料等物品,确认完全清理干净后,汇报调度,方可开车。
第3篇 机械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维修前,要对工属具进行检查,确保工属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三条 维修装卸机械,必须保证两人以上,并挂好安全警示牌。
第四条 焊接时,要做好通风,防止发生中毒、窒息事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落实防火措施。
第五条 在煤尘浓度超标时不准动火。
第六条 吊车、叉车配合修理时,要专人指挥,并做好监护,站在安全位置。
第七条 严禁在设备运转时维修,不准替代电工接保险丝。雨、雪、雾天作业时,接触电门开关要有安全保护措施。
第八条 设备修好试车前,先清理设备上的工具和物品,维修人员要站到安全位置,然后由司机试车。
第4篇 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一、从业人员必须持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二、上岗前必须穿戴好绝缘胶鞋和其它防护用品,绝缘胶鞋每一年调换一双。
三、电工、机械维修工使用的工具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性能,各种工具的绝缘包皮应完好无损。
四、对设备或各种供电线路进行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工作。
五、在维修用电设备过程中,对剪断的电源线,必须用规定的电工绝缘胶带包扎完整。严禁线头裸露,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六、当安装、维修高空供电线路时,应在爬高前检查梯子的稳定、可靠性。超过3米以上的爬高必须有1至2人扶持爬梯。特殊情况应系好安全带。
七、不要随意拆装总供电变压器接头,以免造成意外事故,如确系工作需要拆装接头,应通知供电部门处理。
八、应定期检查供电线路是否完好,各种用电设备是否安全接地,确保用电安全。检查周期为每季度一次。
九、上班前要对各车间进行巡视,用观和听的办法快速判断电器设备是否有异常。
十、在生产过程中每日检查电器开关有无发热电线接头及线路有无发热现象。
十一、检查机械润滑油、机器杂音、齿轮罩、三角皮带传动罩、电机接头等重要部位,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十二、要严格按照以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以保证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5篇 维修工机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目的
确保维修人员安全,保证检修质量和效率。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维修工(机械)对矿山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矿山检修中设备、工具的操作、检查和保养。
3所在岗位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噪声、粉尘、砸伤、烫伤、撞伤、碰伤等安全风险;
4 安全技术内容及要求
4.1工作前穿戴劳保用品,检查当天所有使用工具,有不合格的修理好后再使用。
4.2 设备发生事故后要先检查、分析之后,进行维修。
4.3 到各工作地点检修时,应加强联系,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和停送电挂牌制度,应了解工作物的结构及环境,确定检修步骤和需要,有序作业。
4.4 禁止设备运转时检修,严禁巡检时触摸转动设备。
4.5 检修中要清洗干净各部件,并做出标记,按装配顺序进行装配。
4.6 禁止在工作物悬挂时检查与修理,更不能把手脚放在吊装物下。对大件和笨重的物体的拆卸和装配应专人指挥,并在起重设备配合下确认无障碍后进行工作。正确判断吊装物重量,吊装用钢丝绳,应符合吊装物重量,严禁用铁丝代绳。
4.7 使用砂轮、电钻、行车、千斤顶等设备工具时,严格按其操作规程。
4.8 錾削时,不准錾削淬火物体,使用锤子等敲击物体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用垫木或铜垫垫好。
4.9 在密封场所内工作,至少两人进行,工作前应先确认工作场所内安全并且无有害物质方可进行。
4.10 工作时应使用安全电压36v的照明。
4.11 交叉作业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物体下部作业时物体要支撑牢靠。
4.12 使用活搬手紧固螺丝时,不准在搬手上增加套筒进行工作。
4.13 使用千斤顶顶重物时,物体重量不准超过千斤顶负荷量,且应防滑。
4.14 如用汽油清洗机械部件时,严禁吸烟,并距火源5米以外方可进行,装卸搬运温度过高的物体时,应做好防护。
4.15 检修完工后,及时清点好工具,将所有的安全装置,保护设施恢复齐备。
4.16 检修完成后,必须试车。在试运转时,首先必须人力盘车,情况良好,再进行空载试运转,无故障时再做负荷运转。
4.17 在高空作业时,应牢固扎好安全带,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要密切注意作业人员动态。
4.18 两人拖物体时,行动要统一,多人抬东西时,要先清理阻碍物,按口号行动。
4.19 检修受压容器或承受压力的机械时,应将总阀门关闭,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工作。
4.20 打锤时找好位置,检查好锤把是否牢固,不准带手套。
4.21 焊接作业
4.21.1 接线时,首先切断电源,不许带电接线,开关保险丝符合规定。焊机壳体必须牢固接地,且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上。
4.21.2 电线的接头须用合适的螺丝钉压紧,不可乱挂,禁止用铁筋等代替电源线。
4.21.3 引入线和手把线不准与其他高压线混淆进行操作,不准两台电焊机使用一个开关。
4.21.4 使用中经常检查电焊机,观察温度变化情况(以不烫手60℃为宜),声音是否正常。
4.21.5 在野外工作时,要将焊机及电源封护好,防止日晒、雨淋。
4.21.6焊接装过油的容器时,焊前必须清理干净,吹干水分打开盖子,焊接有压力的容器时,必须将容器内压力放净后方可补焊。
4.21.7 在管道和各种容器内工作,应垫木板或胶皮,保证绝缘,持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4.21.8 接线时一次线由维修电工接好后,二次线由电焊工自行连接,但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4.21.9 修理焊接线路时,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4.21.10 工作物禁止压在电线上。
4.21.11 导线和电线的绝缘情况要严格检查,裸露破损要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4.21.12 工作场地潮湿焊接时,不可用手触摸电焊机的电屏部分。触到电焊机和其他设备的外壳或周围站立有“麻木”感觉时,必须停焊修理。
4.21.13 如遇狂风暴雨及雷电交加时,应停止作业。
4.21.14 禁止焊接带电的工作物。
4.21.15 工器具应保护好,各附件齐全,绝缘性能、安全性能良好。
4.21.16 焊接后的零件及焊条头不能随便乱放,更不准扔在易燃物品附近。焊接操作靠近易燃设施时,必须用铁板等作隔离物。
4.21.17 工作地点有可燃性的爆炸物品;电焊机的温度超过70℃;电线有裸露或有漏电现象;登高的脚踏板及梯子不适合使用要求;引入线的电源不适合电焊机要求。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禁止工作。
4.21.18 焊工作业时应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4.21.19 工作时,乙炔瓶、氧气瓶、表、阀等不能有泄漏现象,并且严禁在乙炔瓶周围吸烟。
4.21.20 乙炔瓶与氧气瓶距离不得少于5米,并不许放在热源处,高压线及作业人员下面。
4.21.21 电、气焊在同一处工作时,乙炔瓶应放在离工作地点10米以外的地方,焊接地点5米内不准在有易爆物品。
4.21.22 调整吹管和点火时,严禁乙炔气和氧气对着自己或他人。
4.21.23 防止焊切中火星及金属溶液掉在氧气瓶或乙炔瓶上,不准在水泥地面上进行焊切工作,不准在废铁堆上从事焊切工作,必要时须采取安全措施。
4.21.24 搬运乙炔、氧气瓶时,严禁在地面上滚动,严禁直接用肩扛。
4.21.25 工作完成后,切断电源,检查周围是否有火星,并把工器具收拾好,否则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22 起重作业
4.22.1 起重机由持证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准擅自动用。
4.22.2 开车前对电气、机械部分的安全设施、刹车装置等应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4.22.3 开车前要检查行驶区域是否有障碍物,并试车,以防移动肇事。
4.22.4 工作前要试车,并鸣笛,重物落地时要鸣铃,未得到指挥信号或信号不明时,严禁吊运。
4.22.5 对栓系不牢固的重物和上下没联系好时禁止起吊。
4.22.6 当吊车发生危险情况时,起重工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须立即停车,不准开倒车。
4.22.7 吊重物时,不准超过本车设计负荷量,不准横拉、斜拖和吊固定物件等。吊车在运行起落时,速度要均匀、稳妥,不得发生忽快忽慢和抖动。
4.22.8 吊车停止使用后,不应悬挂重物,离开驾驶室时,控制器的把手应放在零位上,切断电源。
4.22.9 吊物时,严禁从人头、设备上飞越,若必须从设备上通过时,被吊物要高于设备0.5米以上。
4.22.10 吊车行驶到轨道两端时,车速不准过猛,严防冲撞和越轨。
4.22.11 吊车在工作中如遇停电时,要关闭所有开关,把控制器转到零位。
4.22.12 在吊车上使用工具、备件要严加保管,以防掉落伤人,检修吊车区域,禁止闲人进入,检修时挂检修牌,切断电源。
5记录
《机械设备维修记录》
第6篇 井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第3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 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6条 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第7条 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8条 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第9条 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条 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好。
第11条 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操作准备
第12条 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 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第14条 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第15条 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第16条 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正常操作
第17条 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试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第18条 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第19条 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20条 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第21条 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第22条 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第23条 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第24条 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第25条 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收尾工作
第26条 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第27条 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第7篇 工地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下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折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先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1、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2、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8篇 机械维修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前应将维修设备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拆卸的零部件应集中放于一个固定的位置,不得乱丢乱放,不得占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清洗零部件的油盒、油桶不得置放于开关箱柜下面。
3、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注意检查是否有接零接地保护,使用手持照明灯具时,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
4、修理中的起重搬抬作业不适合一人工作必须有人配合,需要多人配合操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5、不准在设备的运行当中,试模转动部位或滑动面,及用手指试探镙孔。
6、检修液压,气动系统时,必须停车断电、泻压,绝不可带压拆卸。
7、登高检修工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子系安全带。不准上下抛接投递工具或零部件以免失手伤人。
8、试车前应检查电源的接法是否正确,各部手柄、行程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各传动系统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当确认无误时,方可开车运转。
第9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朝着人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渣、棉纱不得随地乱丢,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机械解体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牢。
6、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支撑牢固。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直立垫稳。
7、检修机械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开动”标志。非检查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时,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8、严禁未拉闸断电,擅自检修机械设备或机具。
9、设备检修后应先接零接地,后接电源。未接地接零前,禁止送电试机。
第10篇 机械电气操作维修人员操作规程
一、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一、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结构及性能,严禁超负荷使用。
三、检修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有人作业禁止使用”的警示牌和专人监护。
四、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
五、严禁酒后操作各种机械设备。
六、应坚持机械设备的维修、检修、保养制度,严禁设备带病操作。
七、如发生设备操作事故,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头部,立即报告处理。
第11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作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友人。
3.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4.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结构者要卡死。
5.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6.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7.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8.检修机械时,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深进齿轮箱或用找正对孔。
9.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12篇 机械维修工岗位操作规程
1、机械维修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岗位安全行为准则》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机械维修工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机械维修工上岗要求
3.1机械维修工上岗作业前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长衣、散衣、严禁穿高跟鞋。
3.2机械维修工上岗前要清楚当班任务,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和工艺过程,准备好工作中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一切用具。
3.3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工具,起吊设备的可靠性,严禁超负荷带病运转。。
3.4较大维修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设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互相配合。
3.5机械维修工夜间巡检须带照明灯,禁止班前饮酒。
4、检修机械设备必须先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操作开关上挂警告牌,同时设备机旁按盒的现场开关打到“检修”位置;检修结束后,及时办理送电手续,并通知有关人员。
5、检修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设备内部检修时,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必要时还应将断电装置加锁,一切工作准备完成后,方可进入设备内进行检修工作。
6、设备检修完工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经检查确认无错后,方可通知有关人员送电试车。
7、高空作业要求
7.1公司规定:离地面1.5米以上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均应按此要求执行。
7.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病,深度近视等,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3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若有不符合要求,应禁止使用或拒绝登高作业。
7.4高空作业时,站立处必须牢固、可靠;要穿软底鞋,不许穿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或摔下。
7.5高空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并栓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栓在有尖锐棱角的物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
7.6高空作业时,要把所需要用的材料、工具放进工具包内,不应把工具、器材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吊绳,防止下落伤人,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器材,不允许向地下抛东西。
7.7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要注意 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工作。
7.8使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中间不得缺层,并应牢固 地支撑在墙柱上,梯角要有防滑措施,靠放斜度不小于30°度,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
7.9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8、使用电焊的一般要求(具体按《电气焊、割工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8.1使用电焊时,必须戴好电焊帽、电焊手套、绝缘鞋、检查电焊线绝缘是否可靠。
8.2电焊机接地线及电焊工作回路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设备上,不准借设备接地(零)线做焊接回线,焊接工作回路应接触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9、使用用气焊(割)的一般要求(具体按《电气焊、割工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9.1使用气焊(割)时,必须对焊(割)炬进行检查。
9.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并应远离火源10米以外。
9.3气瓶放在阴凉地方,不得烈日暴晒,注意防火,瓶身不得沾染油脂、沥青等。
9.4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9.5检查压力表时,应站在侧面,正面不许有人。
10、检修起重工作要求
10.1起重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场地,以及所用工具,设备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10.2多人操作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应熟悉各种手势,信号旗语等。
10.3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等,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和选用适当工具设备,不许斜吊,不许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不许超负荷吊装以及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工具。
10.4起重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起重物上严禁有人站立或人与物一起吊运。
10.5严禁将电缆桥架作为起重支承点,不得随意在钢梁、设备及楼板上焊接吊环和打吊孔,必要时,要经过有关部门同意,经计算后,方可进行,吊环要焊接牢固可靠。
10.6厂房内吊装孔、每层之间,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装置和自动装置,各吊装孔,必须有牢固盖板或栏杆,临时吊装孔眼,必须设置临时栏杆和盖板,并加醒目标志,以防行人跌落。
10.7严禁工作人员随吊装物和吊钩一起上下吊运,吊装孔下严禁行人。
10.8严禁在运行管道、带电运转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或其它物体上固定滑轮、葫芦、巻扬机等作为起重物的承力点。
10.9各种起重工具都要符合规格,经常检查,定期检修,维护电动葫芦 ,检修后,必须作超载20%的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0.10各种设备的起重吨位,必须明确、清楚,以及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等 ,必须灵活可靠。
10.11各种起重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建立设备档案,各零部件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必须更换时,应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
10.12吊钩、吊环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应予更换:
10.12.1表面有裂纹、破口。
10.12.2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
10.12.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10.13自动起重机应符合劳动部、机械部(起重机 械安全规程)和技术要求。
10.14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10.14.1钢丝绳烧坏或断一股。
10.14.2钢丝绳表面钢丝被 腐蚀,达到40%(直径)以上。
10.14.3受过死角擦扭,部分受压变形。
10.14.4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达到下列数值的:
①安全系数在6以下的为钢丝总数的10% 。
②安全系数在6以上的为钢丝总数的1.3% 。
11、检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应妥善放置,不得丢失,检修机械零部件的结合面时,应将吊起部件部份整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设备内部,应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检查容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12、检修工作中,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帽接触部份,不得粘有油脂,接触紧密,不可在扳手上加套筒用力,也不可用扳手当锤使用。
13、检修工作中,要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造成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消除铁屑、杂物必须用工具,严禁用手拉、嘴吹。两人以上一起作业要注意协助、配合。
14、检修工作中,使用大锤、斧头前要检查手柄、锤头是否牢固,抡大锤、斧头,正面严禁站人。
15、检修工作中,使用凿子前,应清除工件和凿子毛刺,如对面有人,必须注意人身安全;清除铁屑、铁锈灰尘时,禁止用嘴吹或压缩气体(氧气)吹。
16、检修工作中,锉锯、弯曲、校正工件和管道时,必须夹装牢固。紧固导管及零件时,只准一手用力,另一手攀住固定物。
17、检修工作中,裁铁板、敲榔头时,人不可对面站立,使用的工件、管件要放置合理。
18、检修工作中,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检查电线绝缘情况及漏电保护装置。
19、检修工作中,用柴油洗零件时周围5米内不准有明火,现场禁止吸烟、乱扔油布、乱倒废油, 清洗过的废油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或在事故。
20、检修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或带电的设备时,必须先卸压断电再检修,禁止带压(电)检修。
21、进入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工作时,必须使用12v以下低压电源照明;其它地方必须使用36v以下低压电源照明。
22、进入料仓内部工作时,应检查料仓内料位情况并系好安全带,同时与巡检岗位联系好,禁止进料,必须设专人监护。具体按《清仓(库)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23、进入高温、高风速设备内部前,必须确认温度,风速下降到适宜程度后方可进入内部进行检查、检修。
24、进入设备内检修时,要先检查设备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再进入;在设备内动用电气焊(割)工具时,要对电气焊(割)工具进行严格检查,同时要开采取强制通风机措施,防止触电、中毒事故发生。
25、检修斗提时,必须确认逆止器工作可靠,料斗内无存料,以免发生飞车;检修斗式提升机内板链、链斗等部位时,不得将身体部位伸到机壳内部。
26、检修风机时,必须将风机阀门关闭,同时用绳子将风叶固定,防止风机风叶回转伤人。
27、检修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时,一定将机内压缩空气卸完后再检修,禁止带压检修。
28、检修中如需要进行设备盘车,须设专人监护、指挥下进行。
29、检修中需要现场试车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该设备的停电负责人联系送电,现场启动设备必须经过班长允许,上下工序联系好,现场巡检工确认后,方可现场试车;如需中控试车,中控操作员必须得到检修项目负责人、停送电负责人和现场操作巡检工的确认后方可中控试车。
30、设备检修后必须进行试车,试车设备正常后方可确认该设备检修工作完成。
31、设备检修后,必须试用紧停开关,拉线是否灵活、可靠。必须恢复设备的安全防护、保护装置,必须对其安全防护、保护装置进行测试,确保安全防护、保护装置安全、可靠、灵敏。
32、设备没有停稳,严禁在设备上或进入设备内部检查。
33、检修时严禁在皮带或机壳上行走、坐卧、休息。
34、检修完设备后,对润滑油质、油量进行检查。
35、上下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如不能采取防护措施,上面检修人员,应避让下面检修人员,以防落物伤人。
36、从高处往下清理物料时,要有人监护,必须设防护栏或拉警戒绳。
37、冬季长期停机时,要切断循环水并将设备内部的水吹净,以防冻坏。
38、听到启动铃声后,现场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方。
39、检修完后,必须由检修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