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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范例(八篇)

发布时间:2024-01-25 08:06:06 查看人数:42

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范例

第1篇 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范例

1. 一切机床的操作者都应经过技术培训,方能操作指定设备,并执行本规程。

2. 机床的操作者必须熟悉所操作机床的结构、性能和日常维护保养方法。

3. 机床电气接地必须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不许随意拆除。

4. 机床照明一律使用36v以下的低压灯,并定位牢固,照明效果良好。

5. 机床附件要定期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技术状态检查、检修或更换。

6. 机床进行擦拭或定期保养工作时,必须先关闭总电源。

7. 机床上的通风、除尘、排毒装置,应与主机同时养护,定期清扫污染物,保持正常使用,防止污染。

8. 开工前

8.1 必须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上衣领口、袖口、下摆应扣扎好。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

8.2 上岗前严禁喝酒。

8.3 整理好工作场地,清除操作范围内一切障碍物,以及地面的油污、水渍。

8.4 查看机床“交接班记录”,检查机床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电器限位、制动、润滑、照明等安全设施是否良好、齐备,各手柄位置是否正确。

8.5 按动电钮前,必须检查机床的转动体和往复运动的工作台面上,有无未紧固的工件或搁置的工具等其他杂物,机床周围有无妨碍机件运动的堆积物品。

8.6 认真检查机床上的刀具、夹具、工件装卡是否牢固正确,安全可靠,保证机床运转中倒车、换向和加工过程中,受到冲击时不致松动、脱落而发生事故。

8.7 工件上机床前,无论是毛坯还是半成品,都要认真清除毛刺、飞边、油污和铸造粘砂等,防止装卡时伤手和旋转时沙尘飞溅造成事故。

8.8 在机床试运转3-5分钟未发现异常后,才能作业。

9. 工作中

9.1 操作者必须熟悉加工产品的工艺程序要求,不准带病或超负荷使用机床。

9.2 机床在运行中严禁下列动作:

9.2.1 擦拭机床,给机床注油。

9.2.2 摘挂皮带,换档变速。

9.2.3 检查刀具刃口,紧固压力螺栓或其它转动部位螺栓、螺帽。

9.2.4 更换刀具或装卸工件。

9.2.5 测量工件尺寸,用手抚摩工件或刀头,以清除金属切屑。

9.2.6 隔着床身或刀杆拿取物件或传递工件。

9.2.7 使用已损坏的或钝化了的刀刃具强行切削。

9.2.8 攀登或翻越机床打扫卫生,对机床进行保养。

9.2.9 离开机床,搬运配件或做其他事情。

10. 有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并关闭电源:

10.1 电源突然中断时。

10.2 机床限位及其它控制设施失灵时。

10.3 机械或电气有不正常的异响、高温(温度达50~60℃)、冷却或润滑突然中断时。

10.4 机床突然发生局部故障或事故时。

10.5 操作者需要离开机床或处理其他工作时。

10.6 加工的成品与未加工品要整齐的放在固定位置,且与机床保持至少0.5m的间距。

10.7 严禁在机床对面观察加工情况或与工作者谈话。

11. 工作后

11.1 首先切断电源,关闭气(汽)阀、水阀,认真清扫机床,整理工地,放好加工零件,将机床操作手柄停放在零位。

11.2 对本班不能完成的加工件,应将刀具退到安全位置,车工加工大工件时,应加支持件,并向下一班详细介绍情况。

11.3 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2篇 电火花加工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认真作好点检表上所要求的内容;

3、 工作时不准聊天、离岗或干与生产无关的事,在班前、班上

不准喝酒。

4、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本岗位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5、 电火花机床应有排气设备,机床不能安在大型冲床或振动的地方,电源电压稳定;

6、 在工作前要仔细的检查机床运转部分是否正常,并加润滑油,主轴头运转位置加仪表油;

7、 机床工作时不准用手或导电物触及二极(工作物和电极),以免触电,人要站在绝缘垫和木踏板上操作;

8、 按加工要求,适当选择下电容、电阻和工作电压;

9、 电火花机床通电工作时,工作液一定要高于工件30毫米(电脉冲机床在工作时,工作液应高于零件150~200毫米以上);

10、 工作室不准吸烟,并应有足够数量的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器。操作人员应掌握灭火知识;

11、 盐酸、硝酸丙酮、甲苯等有害物品,必须专人负责,专柜加锁管理,使用中要戴好防毒口罩和手套(有通风排毒设施的应开动风在罩内工作)使用后之废液、废渣不得乱放,应集中存放处理;

12、 作业结束后,清理好工作场地,关闭电源,清洁设备,按规定恢复机床各部位置,填写好交班记录。

第3篇 剪切类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1. 工作前

1.1 剪切机应由专人使用、保养。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的机械构造、性能及操作方法,并懂得保养知识。非操作者严禁使用。

1.2 剪切机传动和电器部分,必须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和保险接地装置,剪切机上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1.3 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扎紧袖口。

1.4 上岗前严禁饮酒。

1.5 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灵敏,制动器是否正常,传动部分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备无缺,剪刀及压脚位置工作状态是否良好,刀片螺钉有无松动与裂纹。

1.6 按照润滑规定加注适当的润滑油,经试运转确认各部状态良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1.7 剪切设备危险部位应装设有防护措施。

1.8 脚踏开关应装设防护罩。

2. 工作后

2.1 切断电源,关好风阀,擦拭好机床,清扫场地。

2.2 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4篇 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1.一切机床的操作者都应经过技术培训,方能操作指定设备,并执行本规程。

2.机床的操作者必须熟悉所操作机床的结构、性能和日常维护保养方法。

3.机床电气接地必须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不许随意拆除。

4.机床照明一律使用36v以下的低压灯,并定位牢固,照明效果良好。

5.机床附件要定期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技术状态检查、检修或更换。

6.机床进行擦拭或定期保养工作时,必须先关闭总电源。

7.机床上的通风、除尘、排毒装置,应与主机同时养护,定期清扫污染物,保持正常使用,防止污染。

8.开工前

8.1必须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上衣领口、袖口、下摆应扣扎好。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

8.2上岗前严禁喝酒。

8.3整理好工作场地,清除操作范围内一切障碍物,以及地面的油污、水渍。

8.4查看机床“交接班记录”,检查机床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电器限位、制动、润滑、照明等安全设施是否良好、齐备,各手柄位置是否正确。

8.5按动电钮前,必须检查机床的转动体和往复运动的工作台面上,有无未紧固的工件或搁置的工具等其他杂物,机床周围有无妨碍机件运动的堆积物品。

8.6认真检查机床上的刀具、夹具、工件装卡是否牢固正确,安全可靠,保证机床运转中倒车、换向和加工过程中,受到冲击时不致松动、脱落而发生事故。

8.7工件上机床前,无论是毛坯还是半成品,都要认真清除毛刺、飞边、油污和铸造粘砂等,防止装卡时伤手和旋转时沙尘飞溅造成事故。

8.8在机床试运转3-5分钟未发现异常后,才能作业。

9.工作中

9.1操作者必须熟悉加工产品的工艺程序要求,不准带病或超负荷使用机床。

9.2机床在运行中严禁下列动作:

9.2.1擦拭机床,给机床注油。

9.2.2摘挂皮带,换档变速。

第5篇 木工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凡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操作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本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没有固定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使有人员亦应持有该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使用机床。

二、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通用规定:

(一) 工作前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

2、检查机床上及工作现场,如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应清除之。

3、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无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操作。

1、 检查操作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2、 检查电器配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3、 检查润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充足、密封良好。油标、油杯、油嘴等应齐全,安装正确,油眼无堵塞。按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

4、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二) 工作中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切断电源。没有回定专人操作的机床,使用人员有完机床后,应停车,切断电源。

2、刀具、木料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

3、传动及进给的机械变速,必须在刀具离开工件后停车进行。

4、注意木料不得有铁钉,严防损坏刀具。

1、密切注意机床的运转情况、润滑情况、温升情况、声音情况,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工作。

2、机床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三) 工作后认真作到:

1、将操作手柄放到非工作位置上,切断电源。

2、擦净机床,清扫工作场地。

3、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都应将班中发现的机床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三、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的特殊规定:

(一) 木工车床:

刀具应装在可调节的刀架上或手握着紧靠在刀架上进行车削,不准悬空有的拿着车削。

(二) 木工铣床:

1、工作时要待主轴运转正常后才能进刀铣削,使用大直径铣刀时应开慢车铣削。

2、主轴升降不宜过快,吃力深度不宜过大,手动进给要均匀。

3、需要主轴倒转时,须待刀具退离工件,主轴旋转停止后再进行换向。

4、фm木工铣床,只允许在1320转/分这一速度使用刀头,其余2010、2645、4080三种转速不准使用刀头进行铣削。

(三) 木工刨床:

1、工作前用手动盘车,确认刀具转动灵活后才能开动机床。

2、机床开动运转正常后方可刨料。

3、平刨:(1)应根据木料的宽窄移动防护板。

(2)刨料时要注意检查木料上的节疤是死的还是活的,以免打出伤人。

4、压刨:刨料时要注意木料大头小尾,要根据木料大小予给适当吃力量,最大不得超过5厘米。

(四) 木工锯床:

1、圆锯机:

(1)工作前检查圆锯片应安装正确、紧固牢靠。用手动盘车应转动灵活。

(2)锯料时送料进给量不准过大,如因送料过大导致锯片转速减慢时,应立即将木料稍往回撤,待转数恢复后再送料。

2、普通带锯:

(1)工作前应调正锯条其松紧合适,齿顶高出飞轮边缘端面一些。

(2)根据需要调正工作台斜度时,要注意勿碰锯条和卡子,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工作台调平。

(3)锯料时送料进给量不准过大,如因送料过大导致锯条转速减慢时,应立即将木料稍往回撤,待转数恢复后再送料。

(4)工作后将上飞轮下降使锯条放松。

3、48“跑车带锯机:

(1) 工作前做到:

① 调正锯条使其松紧合适,齿顶高出飞轮边缘端面20毫米。

② 上下轧头有硬木块将锯条夹好不使锯条摆动,但不能夹得太紧使锯条发热。

③ 将上飞轮的木制防护罩门关好。

(2) 工作中作到:

① 锯料时将调节带锯移动的离合器分开,以备随时调节。

② 锯条上应经常擦些煤油或水,使其润滑和冷却。

③ 上轧头滑块应移到上轧头距离所锯木材50~100毫米处。

④ 应根据所锯木材体积大小,质地软硬而决定跑车速度。

⑤ 圆材锯方料时只要扎上钓就可以了,圆材锯薄时必须上下钓一起扎。

⑥ 当木材锯去边皮或一块木板后,跑车再退回时要防止木材因变形而碰撞锯条。

⑦ 当木材锯到中途发生故障,跑车要退回来时,应将装在跑车架上制止木架移动的操纵杆握住不使木架移动。

⑧ 不准在机床一动时加注润滑油或紧固螺栓等工作。

⑨ 机床停止使用或跑车上料时,应将跑车操纵杆控制器控制住。

(3) 工作后将上飞轮下降,使锯条放松。

第6篇 数控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数控机床生产作业。

2 岗位职责

2.1 操作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关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2 操作人员须熟练掌握数控机生产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3 操作人员负责数控机床的日常检查,填写每日运行记录。

2.4 数控机床运行时如出现故障,操作人员及时报专业维修人员修理。

3 主要危险源

违章作业、设备故障、工装卡具失效或“飞”刀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机械事故。

4 作业程序和方法

4.1 作业前应做到:

a) 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察看交接班记录,了解上班次设备的使用、维保情况、严禁带手套操作数控设备;

b) 检查润滑、电压、气压、液压、冷却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c) 做好开机检查工作,使机床主轴低速空转5分钟无异常情况;

d) 正式工作前对新编程序或已改动程序进行试运行。

e) 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开机作业。

4.2 作业中应做到:

a) 操作时要做到注意观察机床动作有无异常,机床运转及刀具切削有无异响或振动,监控显示有无报警信号;

b) 运行时,随时注意机床动作与程序是否相符,在机床运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岗、串岗,不得委托他人代管,离开机床必须停机;

c) 装卸工件和调整液嘴或液管时,主轴须处于停止状态;

d) 不得将未经紧固的工件或工具、测量仪器等物品放在工作台上;

e) 机床运行中出现故障提示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停机并保持故障现场,及时请维修人员处理,操作人员应详细记录故障和维修情况。

4.3 作业后应做到:

a) 将运行部件停于规定位置,切断电源、气源;

b) 按照维护保养规定,做好机床的擦拭、保养工作,工作台上下不留切屑和切屑液,清扫工作场地,做到干净整洁无污物;

c) 认真记录机床的运行情况,做好交接记录;

d) 长期不用时须定期通电,每周通电1~2次,每次空运行1小时左右。

5 应急措施

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立即报告班组长或部门领导,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助,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7篇 电火花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必须遵守金属切削加工安全技术操作《通则》。

2、 操作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3、 工作前检查机械、脉冲电源、控制旋钮、显示仪表、抽风机等是否完整可靠。

4、 装卸工件、定位、校正电极、擦拭机床时,必须切断脉冲电源。

5、 工作液面应保持高于工件表面50~60mm,并经常注意抽温变化,以防油温过高起火。

6、 接通电源及液压泵,必须立即观察指示灯和液压表是否正常,否则禁止开机工作。

7、 工作前低压预热电气柜后,再启动高压并观察粗、中、精三轴三流电压是否正常,阴极是否符合工艺标准。

8、 禁止任何人触动电极。工作者必须站在绝缘胶皮或木质脚踏板上。

9、 工作中应随时检查和调整工艺参数,及时调节电源电压。检查工件时,必须使液压头抬起,并切断极间脉冲电流。

10、严格控制电解液的配制工作,确保安全,下班后液槽必须盖好。

11、机床周围禁止明火作业,严禁吸烟,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具。对工作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必须及时排除,抽风机发生故障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或停止作业。

12、脉冲发生器应保持清洁,经常清扫。

13、工作完毕后应立即切断电源。

14、加工场地必须保持干燥,当地面潮湿时禁止操作。

第8篇 木工多用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床应设专人保管使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2、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检查设备皮带、固定锯片螺栓是否松动,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3、起动时检查电机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响动。

4、作业时严禁超负荷送料,前进方向要平直,不准偏方向送料。

5、操作人员在改木料时不准戴手套作业。

6、加工木版、圆木时应先将木料上的铁钉拔掉。

不准加工有铁钉、铁皮的木料。

7、使用时如发生故障,应先切断电源待锯片停止转动后再进行检修。

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范例(八篇)

1. 一切机床的操作者都应经过技术培训,方能操作指定设备,并执行本规程。2. 机床的操作者必须熟悉所操作机床的结构、性能和日常维护保养方法。3. 机床电气接地必须良好,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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