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钳工安全操作的规程及注意事项
1.1、操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工的发辫必须纳入帽内,如使用电动设备工具按规定检查接地线,并采取绝缘措施。
1.2、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合要求的工具,并严格遵守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3、钻孔、打锤不准戴手套,使用钻床钻孔时,必须遵守“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4、清除铁屑必须采用工具,禁止用手拿及用嘴吹。
1.5、剔、铲工件时,正面不得有人,在固定的工作台上剔、铲工件前面,应设挡板或铁丝防护网。
1.6、工作中应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防止工件、工具脱落及铁屑飞溅伤人,两人以上工作时要有一人负责指挥。
1.7、进行设备检修时,工作前必须办理《安全检修票》,进入设备内检修必须事先办理《进入设备、容器作业许可证》,进入易燃易爆物的设备内检修时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1.8、进行设备检修(检查)作业时,要办理“设备检修停送电联系单”,由电工进行停送电,并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不须经过电工,可由操作人员直接停车断电的设备,在检修时,停车、断电后,闸刀开关处加锁或在闸刀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1.9、清洗设备工件时,不准用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清洗,如汽油、苯、丙酮等,必要时应有防火措施。
1.10、在潮湿地点和阴雨天气使用电气设备时,经由电工检查合格才能使用。
1.11、刮研操作时,工件必须稳固刮刀不准对人操作,研磨大型曲拐轴、甩头瓦时,应设保险装置或垫木或采用适当的安全措施。
1.12、使用清管器时,应检查蛇皮管、软轴及电气接地良好,清管器连接要紧固,两人操作开关信号必须明确,相互配合好,清管是不准带手套。
1.13、划线平台周围要保持整洁,一公尺内禁止堆放物件,所用千斤顶必须底平、顶尖、丝口松紧合适,滑丝千斤顶禁止使用,起重千斤顶不准倾斜,底部应垫平,随起随垫枕木,其他应遵守千斤顶的安全操作规程。
1.14、工件划线应支牢,支撑大件时,严禁将手伸入工件下面,必要时要用支架或吊车吊扶,当日不能完工,应做好防护。
1.15、划线所用紫色酒精,在三公尺内不准有明火,禁止放在暖气、气炉上面烘烤。
1.16、使用倒链、千斤顶等小型起重设备时,必须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1.17、用人力移动物件时,要统一指挥,稳步前进,口号一致。
1.18、检查拆卸或装配工作中间停止或休息时,零件必须放稳妥。
1.19、高处作业及使用梯子作业时,应按“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梯子安全注意事项”。
1.20、机器设备试车前,先检查机器设备各部是否完好,检修人员撤离现场后,并办理停送电联系手续,试车中不准调整接触转动部位。
1.21、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岗位,必须停车断电。
1.22、在交叉和多层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帽,带好工具包防止落物伤人,并注意统一指挥。
1.23、高空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作业所用工具,必须用绳拴住或设其他防护措施,以免失手掉落伤人。
第2篇 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穿戴好防护用品。
2使用工具时,应按钳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该设备的操作规程。
3维修工作前,先检查电源、气源是否断开。如果机器与动力线未切断时,禁止工作。必要时在开关处挂“不准合闸”,“不准开气”的警示牌。
4在装拆侧面机件时,如齿轮箱的箱盖,应先拆下部螺丝,装配时应先紧上部螺丝。重心不平衡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丝,装时先装离重心近的螺丝。装拆弹簧时,应注意弹簧崩出伤人。
5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尽量放在一起,并按规定安放,不要乱丢乱放。
6用人力移动机件时,人员要妥善配备。工作时动作要一致,抬轴杆、螺杆、管子和大梁时,必须用肩,要稳起、稳放、稳步前进。搬运机床或吊运大型、重型机件,应严格遵守起重工、搬运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7刮研操作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不得晃动。校准工具必须装有固定拿手环或吊环。较大和较重的校准工具,不准一人般动。两人以上同做一工件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准对人操作。搬运工件和校准工具时,要统一行动,统一步调。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错动面或有危险的地方。
8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
9维修空气设备,必须把余气全部放掉。
10维修设备时只准用带安全罩的36伏灯,禁止用高压手灯。
11试车前要检查电源联接是否正常,各部位的手把、行程开关、挡块等是否正常,传动系统有无问题,机床内部有无遗留的工具、零件等物品。安全防护装置要装好,然后才能开车。
第3篇 化工检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有限公司检修钳工作业。
二、安全操作要领
1 准备工作安全要求
1.1 检修前应按检修任务书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履行各项特殊作业(动火、动土、临时电源、进入容器作业、高处作业等)审批手续。
1.2 工作时要遵守化工作业区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仔细检查现场实际情况,发现不适宜检修作业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协调解决后方准作业。
1.3 现场作业时,所用的器材、机具、工具必须齐全完好、安全、可靠,否则不许从事作业。
1.4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和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同时,应掌握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
1.5 所用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
2 检修作业安全要求
2.1 在化工生产作业区进行维修、安装作业时,对工艺设备的动力源、物料源必须要有切断、封堵、隔绝等可靠措施,并在醒目的地方悬挂警告标志。
2.2 检修接触易燃、易爆和有害介质的容器(各种贮罐、槽车、容器)、管道、地沟及机器设备时须严格遵守有关清洗安全规则进行物料清除、清洗、有害气体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时的分析检查。
2.3 清洗设备或零部件时,不准使用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用过的布条和棉纱等物应及时回收,不得乱扔或存放生产现场。
2.4 对易燃物贮罐检修时应完全排除可燃物,严禁电、气焊修补,并防止撞击产生火花。
2.5 容器检修时,需系统停车;容器降温、降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必须将余压泄尽,严禁带压检修;不许在容器带压的情况下,上紧或拆卸螺栓或其它紧固件。(工艺操作规程规定允许除外)。
2.6 紧固拆卸螺栓,不要用力过猛;在高处、分层交叉作业时,应将零部件及工具放置稳妥,必要时拴好系牢或盛入工具袋(箱)内。
2.7 在拆卸侧面机件时,应先拆下面螺栓;装配时,应先紧固上部螺栓;重心不平衡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栓;装配时,应先紧固离重心近的螺栓;拆卸弹簧时,应防止弹簧弹出伤人。
2.8 在可能挥发易燃易爆气体的场合工作,应避免火花产生。
2.9 从事酸、碱等危险液体设备和管道、阀门检修时,应特别注意面部、眼的防护,并戴橡胶手套等以防化学烧伤;如有物料溢出,及时进行现场清理。
2.10工作人员进入受限空间或密闭设备内检修时,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采取安全措施,设备内的升降工具或脚手架等必须安全可靠,要注意设备外应有监护人员进行联络,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应掌握急救方法。
2.11进入容器作业前应切断容器上所有电源,进入容器应使用不超过12伏电压的行灯照明。
2.12 在检修压力容器拆卸吊装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为确保安全,要慎重检查起重机具,在拆卸中应特别注意保护密封面。已拆开的密封面应立即涂上润滑脂,并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把工具或杂物掉入容器内,不得锤击敲打器壁,以免造成损伤。
2.13 检修陶瓷设备时,应注意不得将硬物落入,如有传动设备要检查有无碰撞现象。
2.14 锯割物体煨制管件时不要用力过猛,注意安全着落,防止因重心偏移致伤或烫伤。
2.15 在潮湿地点和阴雨天使用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时,应由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16 刮研操作时被刮部件必须固定好,不得窜动。两人以上在同一件上进行刮研工作时,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准对人操作。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错动面或有危险的地方。
2.17剔除工件时前面要有挡隔板或铁丝网并戴好防护眼镜;注意周围是否有人,剔除时不得对面站人,以防铁屑飞出造成伤害;锉刀、刮刀、锤子等工具木柄必须牢固,使用时不得用力过猛,防止脱柄伤人。
2.18多人、多层在现场交叉作业时必须进行监护并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并互相配合。
3 检修完毕安全技术要求
3.1 设备容器检修完毕,应做全面检查,封闭前一定要检查容器内部有无遗物或人员,并对现场进行清理,确无问题方可试车。
3.2 机器设备试车前应先检查机器各部件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全装好,然后对传动部件进行盘车检查。
3.3 试车后如发现问题需要继续修理时,应通知相关人员切断电源并挂醒目标志。
3.4 按要求对设备进行试压(试漏)确无问题方可运转。
4 常用工、机具安全操作要求
4.1工作台一般应靠墙壁,人站一面工作;钳工台必须装牢,使用照明电压不超过36伏。
4.2 台式虎钳上不要放置物件以防下滑伤人,钳口经常保持完好;夹持工件时,只许使用钳口最大行程三分之二;工作超出钳口部分如太长,要加支撑;装卸工件时应注意防止工件掉下伤人。
4.3 手锤柄必须用硬质木料制作,长短大小要适当;安装要牢固,防止甩头伤人。
4.4 使用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应注意锤头甩落范围,打锤时周围不准站人。
4.5 凡在易燃、易爆场所维修时,应采用防爆工具防止产生火花。
4.6 不准用高速钢做扁铲和冲子,同时不准对着人铲工件,防止铁屑崩出伤人,更不能用扁铲和冲子铲冲淬火材料。
4.7 锉刀、刮刀的木柄必须装有金属箍,禁止使用没有手柄或手柄松动的锉刀和刮刀。推锉刀要平,压力与速度适当,回拖要轻,以防事故发生。
4.8 使用三角刮刀应握紧木柄,刮削方向禁止站人,防止刮刀伤人。工作完毕,将刮刀装入保护套内。
4.9 手钢锯作业时,工件必须夹紧;工件将要锯断时,要轻轻用力,以防折断锯条或者工件落下伤人。
4.10使用安全手灯电压必须低于36伏,绝缘良好。在有易燃易爆的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灯具。
4.11使用千斤顶时,下端必须加平垫木,受力点要选择适当,要稳起稳落,以免发生事故。滑扣千斤顶禁用。
4.12使用试压泵前必须检查设备及其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试压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升压降压要缓慢。进行水压和气密试验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
4.13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中的安全技术要求按gb3787-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4.14砂轮机要有专人维修保养。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有无裂纹、螺丝是否松动、接地是否良好、砂轮机上要有防护罩。使用砂轮时操作者必须佩戴防护镜。
4.15开动砂轮后速度稳定后方可使用,工件施力作用线在砂轮水平直径以下,与砂轮端面切线角度应小于90度,磨小工件时须用钳子夹牢,工作接触压力必须均匀一致,切忌过猛。
4.16较大笨重的工件严禁在台式砂轮机上磨削。铅、铝和铜之类韧性金属严禁在砂轮上磨削。
4.17使用树脂砂轮机切割时,应卡牢工件,以防树脂砂轮片破碎伤人。
4.18使用电动手砂轮在管道内部或外部打坡口,必须缓慢移动,防止甩动伤人。
4.19转动的电动手砂轮不准直接放在地面上,待停稳后放于指定地点。暂时不用,须关闭开关并切断电源。
4.20风动砂轮启动前,检查砂轮及其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风管连结是否牢固,转动方向无误后方可使用。
4.21使用风动砂轮时,拿稳待空转正常后,再接触工件,由轻而重,均匀用力,施力不能过大,砂轮两侧不许站人。
4.22各种类型砂轮机,安装设置场合,不得接触易燃易爆介质,工作场地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存放。
4.23在磨制加工旧零件时必须将残留易燃易爆等毒害物质消除后方可加工。
4.24用小型钻床前,应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应由电工调整。钻削前必须夹紧钻头,钻削时不准戴手套,严禁用手清除金属屑。
4.25钻削小件、薄片及特殊工件时,应用专用工具夹紧,工作停止后应切断电源。
第4篇 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维修钳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3.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4.认真检查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在检查中做到四勤:
a.勤听运转声音:声音平稳均匀,无杂音和异响。
b.勤摸轴承温度:略热为正常,过热需检查是否缺油或油量过多或轴承损坏,黄油外流串烟时要及时处理。
c.勤观察:连接件螺栓齐全紧固,润滑油油质清洁无积垢。
d.勤检查接地系统是否接触良好。
二.进入现场
1.进入现场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进行检修之前,要观察检修场所周围有无片帮.淋皮,发现有片帮.淋皮时,用专用撬棍处理后方可进入操作现场。
3.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三. 操作准备
1.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2.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3.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支护顶板,特别是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四.操作过程: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是否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 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油缸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0.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1.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2.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锚杆、吊具、绳套等起重设施和用具的完好,应符合安全要求。
1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并对开关闭锁上锁。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扮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4.进行缩短、延长刮板链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h架的高低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上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1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手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1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20.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试车。
五、离开现场
1.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
2.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3.待检修设备送电正常运行,请示队值班领导同意方可离开现场。
六、 违反操作标准及可能存在的危害
1.检修设备时,严格执行“停送电”检修制度,否则会造成人身触电。
2.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否则会造成人身伤害。
3.检修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可靠,否则会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4.严禁将损坏的电器元件、废旧电池、废棉布、废油和电缆皮乱扔,否则会造成环境污染。
七.安全警告:
1.钳工在检修任何设备时,都要停电、闭锁、上锁,并挂停电警示牌。
2.检修大型部件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5篇 检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检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徒工应在考试合格的正式检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检修实习操作。
1.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级办法》、《晋城煤业集团岗位作业操作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1.3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
1.4严禁酒后上岗,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准开玩笑和打闹等。
1.5检修钳工必须懂一般用电常识。
2、操作前准备
2.1熟悉设备检修工序、工艺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2.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2.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3、操作
3.1检修设备时,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及连接方法,拆开时要按照工序进行。对于较难分解的设备、部件要制定措施,禁止硬打、硬拆。
3.2手锤、大锤的安装一定要牢靠,并加楔子,锤头应略带圆形,禁止用松动、破头和柄有裂纹的手锤工作。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以免锤子砸伤人。
3.3铲子、冲子等工具的锤击部分不得有毛边和毛刺,如有时应在砂轮上磨掉。
3.4手锤、铲子、锉刀等工具应有手柄,手把上不得有油污,以防打滑伤人,禁止使用该类工具敲击或撬物件,尤其不准用刮刀铲子开玩笑。
3.5虎钳应有正确钳口,干精密活及软金属活时,必须垫金属钳口,钳口张开最大时,丝杆在螺母外面露出三扣位置,不工作时把钳口卡着的工作物去下,并留有一定空隙。
3.6用电钻,手持砂轮时,要戴绝缘手套,在带电的危险地方工作时,脚下应垫上胶皮垫或木板。
3.7使用大锤工作时,要先看周围是否有人和障碍物,严禁锤头前方站有人员时使用大锤。要经常检查大锤是否松动,严禁戴手套打锤。
3.8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看其是否漏电和有无接地线。
3.9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3.10拆卸设备必须按工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3.11使用吊车配合拆卸部件时必须用专用起吊工具。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3.12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13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不得用手锤或大锤直接敲击加工面,需敲打时要垫加木板或紫铜棒。
3.14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3.15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3.16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
3.17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转动情况。
3.18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大型设备试转要制定相应措施。
3.19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必须进行试运转。
3.19.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3.19.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19.3各种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3.19.4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3.19.5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3.19.6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3.20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3.20.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3.20.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运声音及润滑情况。
3.21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22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23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4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25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方可试运转。
3.26试运转前必须移去与设备无关的物件。
3.27零件有严重磨损时,必须更换。
3.28对于运动部分的螺丝连接,必须有防松装置(如降帽花垫,开口销等)。
3.29使用电钻、倒链、千斤顶、抬杠、绳索、手持砂轮等机械时,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作到安全可靠。
3.30待装配的零部件,一定要有秩序放好,不可堵塞过道或垒得太高,且要放在适当的地方,不得妨碍操作。
3.31装配结束试车时,工作者应站在反转方向,转动部位必须加防护罩,以防构件飞脱伤人。
3.32高空作业时严格执行《金鼎公司高空、坑槽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精神要集中,必须使用安全带紧螺母时严禁加套管或杠杆。
3.33修理液压、气压设备时必须先卸尽压力,有蓄能器装置的必须先把全部能量释放,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34所有检修设备要执行机械设备检修标准通用部分,必须认真做好检修记录,填写检修单,并由验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放入成品区。
4、安全规定
4.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2检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并指定安全负责人。
4.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4.5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4.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作业。
4.7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4.8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4.9大型设备的检修试运转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在主要转动部位和电源处应设专人监护,随时听从指挥,监护人要避开运动部件的旋转方向,试运中指挥人员听到“停机”喊声,必须立即通知设备操作人停机。
5、收尾工作
5.1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验收员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5.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5.3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由专人熄灭,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焊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1.2工作前必须按规定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上岗。
1.3焊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岗位作业操作标准》、《晋城煤业集团岗位作业操作标准》及一般用电常识。
2、操作前的准备
2.1工作前根据工件的材质与厚薄正确选用相应的焊接电流,电焊机型号,焊条直径,保证焊缝的质量。
2.2检查电焊机导线及接地板等情况,各部位螺丝无松动。
2.3检查电焊机所用护目面具,应能将面部挡好,且必须是绝缘材料制成,护目玻璃必须是本色,并且能防止有害光,不准使用表面涂色的玻璃。整理工作现场和所用工具。电焊钳要有可靠的绝缘,如有损坏及时处理或者更换。
2.4检查施工地点周围10米以内的安全及隐患,有无易燃易爆物品,若有,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才准正常工作。
2.5日常检查
2.5.1气体调节器中没有气体时,确认压力表指针回零。
2.5.2在气体调节器中含有气体时,用肥皂水检查各螺纹连接部位是否泄漏。
2.5.3供气后,确认可对气体流量进行连续调节,确认没有气体从安全阀中溢出。
3、操作及注意事项
3.1雨天不准在没有棚顶的地方进行工作。
3.2焊接前要将工作表面的水、污垢及氧化物清除干净,多层焊缝各层都要清去焊渣。
3.3在供电设备或构架上进行焊接时,必须按供电系统设备检修规程进行停送电焊机。
3.4不准把电缆和接地导线放在焊接工件的附近,更不要敷在氧气瓶或乙炔瓶的附近。
3.5如果电焊机发生故障应立即停电,挂停用牌后再开始检修。
3.6在供电线路或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停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7装过油料或易燃易爆的容器在焊接前一定要用碱水洗净,在桶内焊接时所能打开的口都必须打开,也可用压缩空气吹干、吹净,必须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方可作业。
3.8在高空进行焊接时要有牢固的踏板、护栏,并系上安全带、戴上安全帽。
3.9焊工衣服如沾上可燃物(如油类、丙酮、漆类等物)时,不得进行工作。
3.10焊接工作地点要设灭火器,固定地点有沙箱、消防锹等。
3.11电焊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线,电焊机接线绝缘失效时,应立即进行处理。接线绝缘强度必须符合要求,接地线应为裸露的铜线,横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
3.12电焊机的导线不能太长,如长期固定工作地点应设法架起。
3.13电焊机导线应离供暖设备(暖气片、火炉)1米以上距离。
3.14焊接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
3.15严禁用湿手接触焊机。
3.16焊丝不得有锈及油污,工作中应防止焊丝头甩出伤人。
3.17二氧化碳气瓶稳固直立,切不可将其水平放置。
3.18打开气瓶阀门时,绝不可站在气体调节器的前方(压力表前方)要缓缓地将阀门旋钮逐渐打开至全开位置。
3.19切记绝不可将焊枪挂在气瓶上,注意导电嘴、电极不要与气瓶接触。
3.20进丝管孔与送丝轮的槽的中心对应,否则在进丝导嘴(管)的入口处焊丝受到损伤,送丝性不好。
3.21焊枪电缆不允许弯曲严重,尽量使焊枪电缆保持顺直状态下使用,否则焊丝的供给性变差,电弧不稳定。
3.22严禁牵拉焊枪电缆移动送丝机。
3.23在确认是否送丝时,严禁窥视导电嘴小孔,防止焊丝射出会扎伤眼睛和脸部,焊枪端部,不得靠近眼睛、脸部等身体外露部位。
4、收尾工作
4.1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焊把、焊机线盘起放到规定位置,并切断电焊机上级电源。
4.2下班时要仔细检查工作地点周围确认无火患并切断电源,方可离开现场。
气焊、气割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从事本项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持证上岗。
1.2工作人员必须按劳动保护规定着装,如工作服、手套、防护眼镜等。
1.3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焊柜、割炬的操作方法。
2、操作前的准备
2.1工作前必须检查现场有无隐患,确认无隐患方可作业。
2.2工作前根据工件的材质、厚薄正确选择相应的割枪和焊炬。
3、操作
3.1运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轻抬轻放。
3.2到达工作地点,首先检查氧气管、乙炔管和压力表安装是否正确可靠,检查氧气管乙炔管有无破口漏气,不能勉强使用,并且检查施工地点的安全情况及隐患如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等,若有应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才准进行正常工作。
3.3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竖立,口朝上放置,与地面角度大于75°,并且乙炔气瓶运输后静置15分钟后方可打开气瓶阀门,不得横放在地上使用。
3.4软管减压器球形阀及其他设备,如有漏气,必须修理或更换。
3.5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放置在不易被日光曝晒、不受撞击的地方,存放距离5m以上,和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m。
3.6氧气瓶和乙炔瓶供暖期间同暖气片的距离应大于1m。放于温度不超过35℃的地方。
3.7气瓶嘴胆和瓶身、焊炬、气炬上严禁沾染油污;如果操作人员手上、衣服上或使用的工具上沾有油脂时,禁止接触气瓶和焊炬。
3.8在打开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气阀时,应站在气瓶阀接管的侧面,使用适当的工具慢开慢关。压力表与瓶嘴接触丝扣不得少于3-4扣。
3.9检查球形阀接管的螺丝时注意气瓶附件不要沾上油和泥。
3.10氧气瓶和乙炔瓶冻结时,不得用火烤。
3.11空油桶切割时,应用碱水洗净干净。
3.12工作中,先开氧气阀吹除堵物,然后关氧气阀;开乙炔阀,点火,最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熄火时,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开、关动作要快,不得弄上油污。
3.13割炬由于强烈发热发生“乒乓”声表示回火,要先闭高压氧—乙炔阀—低压氧(调节阀),等3-5分钟后轻开低压氧(调节阀),冷却割炬后,在重新进行点燃割炬。
3.14各种圆筒和封口的容器时,要留气口;焊管子时,两端要开口。
3.15清理喷咀时,最好用黄铜丝进行。
3.16长时间不工作时,应熄灭焊炬,关闭阀门,除去减压器压力放出软管内的剩余气体,并把软管和工具收拾起来。
3.17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气不能全部用尽,应该留有不小于0.5公斤/厘米的剩余压力,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将球型阀关紧并拧上安全帽,乙炔瓶内有丙酮液体,绝对不允许倒出,标上临时的“已用完”的记号。然后存放在另一指定地方。
3.18氧气瓶、乙炔瓶在进入夏季后,露天存放的气瓶必须要有防晒措施(防晒罩)。
3.19氧气管和乙炔管各连接部位应为尺寸,适当的喉箍进行连接紧固,不可使用连接部位受力不均匀发生气体泄露而引发安全事故。
4、收尾工作
4.1工作完毕,松了气压表顶针,放完管内剩余气体,关好气瓶阀门,将气瓶分别放在不同的指定地方。
4.2清理现场,确认无隐患方可离开。
龙门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龙门吊司机必须熟悉设备的“三知、四会、五严”,(三知:知设备结构、知设备性能、知安全设施的作用原理;四会: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处理一般事故;五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制度、严格巡回检查、严格进行岗位练兵),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1.2严格按劳动保护规定着装,严禁穿高跟鞋上岗。
1.3上班前不准饮酒,工作时精力必须集中,不准开玩笑、打闹,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三不上岗”(即:无操作证不上岗、无使用证不上岗、无合格证不上岗)原则。
1.4龙门吊司机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2、操作前的准备
2.1龙门吊司机开车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各类保护实验完好):起吊钢丝绳、挂钩、大链、链环、马蹄环、车轮、主副钩及卷筒、绳头等,巡视轨道两旁有无影响龙门吊运行的隐患,确保安全方可作业。
2.2吊车送电前必须验电,送电后检查主线接触器是否吸合到位,有无异响、异味及火花,一切正常后再操作各联动器进行空载试车;开车前吊车司机必须空载试车一次,对上下限位开关、大小车限位开关、联动器、制动器、急停开关、电缆卷筒开关等分别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作业。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包机人和值班干部,严禁吊车带病作业。
2.3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和吊运行程,合理选择吊运方式。
3、操作及注意事项
3.1司机上车前要先目视运行范围内(主要指轨道旁和起吊物旁)有无人员,并响电铃示警,若人员还没退到安全范围,不得开车,不准带货从人头上越过,如运货路上有人,而龙门吊不能绕道必须停车。
3.2经过障碍物时,必须响铃示警,防止障碍后有人员在龙门吊轨道警戒线以内。
3.3龙门吊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起吊大型设备和贵重物件时,必须有跟班干部在现场,并严格执行跟班制度,场地管理人员统一指挥进行起吊。吊运过程中人员必须躲开重物坠落波击范围,否则严禁起吊。
3.4龙门吊司机应监督场地起吊挂钩人员佩戴安全帽,及是否挂好用具,否则禁止起吊作业。
3.5起吊重物绝对不能超过吊车的额定载荷,捆绑不牢(尤其是放在平板车上的物件或花车上的铁管、圆杠等)或不平衡时严禁起吊。吊物要保持平衡,人严禁站在重物上作平衡。。
3.6吊运重物时,由现场起吊负责人擦净吊运物体捆绑处的油污,棱角处要用软物衬垫,吊运时应让大链或钢丝绳张紧,经现场作业人员检查,证实物件挂牢,再进行试吊(离地不超过100mm)一次,吊运时要避免摇摆,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将物体放回地面后进行处理。
3.7若开车后发生紧急情况及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车、并通知分管干部进行处理,龙门吊严禁带病作业。
3.8出入司机室从梯子上下时,不准带超长超重的东西(长1.2米、重10kg),以免发生事故,严禁上下抛扔物件。
3.9吊车在不带负荷时,必须将钩头提起距地面3米,如有障碍物,最少要超过障碍物0.5米。
3.10严禁斜拉、斜吊、斜拖等。
3.11雷雨季节、雨雪天气等开车前,必须由电工进行验、放电,确认设备无电气隐患后,方可送电、作业,雷雨天气严禁开车,做好脚下防滑工作。
3.12被吊物体的活动部件必须可靠固定,或卸下分别进行吊运。
3.13天车司机应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吊车在开车前要将所有控制置于零位,发生开车信号方可开车。、
3.14起吊物体过程中严禁打手机开车。
3.15起吊用具按规定定期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收尾工作
4.1司机下午下班前必须检查照明,以防夜间起吊。有照明灯不亮时,应及时和值班干部联系处理。
4.2将龙门吊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包括照明、电暖气、风扇等),搞好设备及操作室内外环境卫生,认真填写当日运行记录,锁好控制室门后方可下车。
4.3司机下车后,拧紧卡道器,挂好大链,用木楔打好吊车轮掩。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一般规定
1.1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10吨、5吨、3吨电动葫芦(地面人员操纵)起吊搬运作业。
1.2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劳保着装,熟悉该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注意事项。
1.3电动葫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起吊作业,并持证上岗。
2. 操作前准备工作
2.1开车前,先清理工作现场的杂物,确认现场无隐患后方可作业。
2.2开车前先详细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电气设备等及各类保护有无异常,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2.3 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合理选择吊运方式或吊具。
3. 操作及注意事项
3.1起吊重物不得超过本车的额定载荷,不准歪拉斜吊。
3.2吊运物体时,禁止从人头上方通过,若吊运线路下方有人时,必须绕开或停车。
3.3起吊时不得一下提起重物,应将起吊绳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如有异常,待重新处理后再进行作业。
3.4起吊时,操作人员不应站在起吊物体下方,应保持一定角度,避开起吊物体坠落可能波及的范围。
3.5利用遥控器操作的行车司机,必须站在起吊物旁3-5米范围之内,随着起吊物的移动而等距离前行,不得远距离操作。
3.6起吊过程中,钢丝绳的缠绕必须整齐,发生出槽乱卷现象应及时下降理顺后再进行作业。
3.7同一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互相碰撞,应保持有1米距离。
3.8操作人员在听到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立即停车。
3.9若开车后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报告分管领导,并填写事故记录本。
3.10天车在不带负荷时,钩头距地面不得小于3米。
4. 收尾工作
4.1作业完毕,将吊车停在规定的位置,切断电源,并指定专人保管遥控器。
4.2认真填写运行记录,确认现场无隐患,方可离开。
第6篇 装配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遵守“一般钳工”安全规程,严格按照钳工常用工具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将装配的零件有次序地放在零件存放架和装配工位上。如用机械化运输设备输送零件,应先检查并了解运输设备是否正常,然后再向装配线负责人发出可装配信号。
3、按照装配工艺要求安装零部件并进行测量。如在流水装配线上进行装配,必须在装配每一工位完结之前将不必要的工、卡、量具从产品上取下,并将本工位装配情况通知下一工位。
4、不得在总装输送线移步或连续进行时,横跨装配线行走或传递物品。
5、使用电动或风动板手,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不用时,立即关闭电闸、风门,并放到固定的位置,不准随地乱放。
6、采取压力机压配零件,零件要放在压头中心位置,底座要牢靠。压装小零件要用夹持工具。
7、采用加热炉、加热器或感应电炉加热零件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采取专用夹具夹持零件。工作台上不准有油污,工作场地附近不准有易染易爆物品,加热好的组件应及时装配,不得随意地乱放,以免烫伤事故的发生。
8、实行冷装时,对盛装液氮或其他制冷剂的压力容器或气瓶的使用、保管应严格按压力容器或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取放工件使用专用夹具,戴隔热手套,人体不得接触液氮或刚冷却后的零件。撒在地上的液氮要立即清除到安全地点,不准用手直接清除。保持道路畅通。
9、大型产品装配,多人操作时,要有一人指挥,同吊车工、挂钩工要密切配合。高处作业应按规定设登高平台,并遵守有关按照器操作规程。停止装配时,不许有大型零部件吊悬空中或放置在有可能滚滑的位置上,中间休息应将未安装就位的大型零件用垫铁块支稳。
10、进行零件动平�工作,要遵守动平衡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按工艺要求执行。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行中的动平�机。静平�时,不准抚摸工件转轴,也不要抬着工件轴头装卸工件,以免轧伤手指。
11、产品试车前应将各防护、保险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安全保险装置有问题时严禁交付试车。
第7篇 内燃机车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要把所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整齐,工作场地保持整齐、干净、区间防止稳当有序。对所用的工、量、卡、夹具,设备哈试验装备进行检查,排除一切不安全的因素。(与通用规程第2条类似)
2、 任何机械在拆卸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禁动”牌子或作出明显的标志,以免发生工伤事故。(与通用规程第7条类似)
3、 如在机车下部工作,自应在秀丽的机车制动机制动手柄上挂上“禁动”牌。修理机车走行部,要用止轮器塞住车轮。用千斤顶顶升时,千斤顶应放置平稳。垫高机器或部件时,禁止使用转、碎木或其他容易碎裂的物体,还要注意防滑。
4、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做好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 调运大型零部件,绳索要良好,绑扎要牢固,零部件应重心平衡,安放稳定。
6、 在同一工位上、下不能同时重叠作业。必须同时作业时,要有中间防护层,上面工作者要注意不得将物件坠落下来,下面工作者要带好安全帽。
7、 所用大锤、手锤不准有卷边飞刺及淬火裂纹,锤把要用坚实光滑硬木制成,锤投币虚加楔,安装牢固。打锤时不准戴手套,不得有油腻,把铲者要与打锤者保持互为90度的位置。
8、 使用的锉刀、刮刀必须镶木把带套箍。清除锉刀上的铁屑是要用铁丝刷,禁止用嘴吹,不准用锉刀撬东西,以防止锉刀伤人。
9、 使用风钻或台钻时,严禁戴手套。不准用手清除铁屑,不准手拿工件钻孔。使用电钻时,必须符合电器安全技术规程。
10、 使用砂轮时,要遵守砂轮机的操作规程。
11、 刮研时,工件要放稳卡紧。使用三角刮刀时,双手要握牢,头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刮刀间保持一定距离,确保安全。
12、 用油清洗零件时不准吸烟,距离明火要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13、 工作完后,要收拾材料、工具,清理场地。对大型机件要检查是否牢靠,防止倾倒。
第8篇 运行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2、仔细检查所用工具,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遵守所用工具技术使用规程。
3、使用大锤或手锤时严禁戴手套,被敲击物体周围严禁站人,禁止用生铁或淬火物做顶头。
4、使用砂轮、磨头机、錾子等,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5、使用氧气、电焊工具时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
6、拆装吊运零部件必须有起重工配合,设专人指挥,所用吊具不得超负荷。
7、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停送电”制度。
8、交叉作业密切配合,两米以上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物品用绳索传递。
9、在阴暗潮湿处使用 36v 低压灯,特别潮湿处使用 12v 低压灯。
10、在测厚仪附近工作遵守有关规定,防止辐射伤人。
11、不准用汽油清洗零部件和用氧气吹扫带油的部件。
12、检修完毕按程序试车,及时清理现场卫生。
13、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
第9篇 船舶水线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一般钳工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班前应了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及安全情况。
3、清洗和搬拿有飞刺或有菱角的工件,必须戴手套以防扎手。
4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检查脚手架、踏脚板是否搭稳牢靠,必要时须系安全带;在梯子上工作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安稳,必要时须有人扶牢梯子。确认脚手架或梯子没有问题后,方可进行操作。在操作中要注意铁渣、工件和工具落下打伤下面人员。
5.在船舱内工作时,要戴安全帽,进出船舱要注意安全,以防碰伤、跌伤。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并要有安全罩。
6、在水上船舶舷外作业时,必须穿救生衣,使用的划子要用缆绳系稳,必要时须有专人驾船,以防落水。
7.上下层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注意上面的工件、工具等落下伤人。
8、在进行拼装时,应与焊割工密切配合,要互相打招呼,要戴防护眼镜,以防电焊弧光灼伤或热工件烫伤,注意工件压坏电线。
9、焊接和气割工件必须由焊割工进行,如钳工自行焊割,必须遵守焊割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0、严禁酒后上岗。
第10篇 电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佩带好工具,方可进入工作现场。
2.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参与半年与检修电机设备。
3.供电“干线、母线”开关等检修时,必须持有检修操作牌。切断电源,加临时接地短路线。如不挂临时接地线,就应将停电后的设备放电。挂好醒目的检修牌,防止误送电。检修完毕后,确认安全可靠,方可送电。
4.一般不准带电作业,如发生重大设备故障时,不能停电,工作时间不长,又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5.使用起重设备时,必须首先确认挂钩、钢丝绳和其它辅助设备是否可靠牢固。
6.电动机在必须抽出转子检查时,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防止磕撞,造成设备及人身伤害。
7.在带电设备周围,禁止使用钢卷尺、直尺进行测量工作。
8.使用万用表、钳形表等仪器测量时,必须按照仪表说明使用,不许违反仪表的使用条件强行测量。
9.电钳一体化人员在必须遵守以上安全规程以外,同时按电工、钳工安全规程严格执行。
第11篇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1. 工作前
1.1 穿戴好防护用品。使用电动工具时须戴好绝缘手套。
1.2 对工作场地和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排除与作业无关及有碍操作的物件。
1.3 检查需用的工具是否齐全、完好、可靠。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1.3.1 手锤、大锤的锤头必须安装牢固,并用金属楔子楔紧,以防锤头脱落。锲子头部不得突出或缩进锤头孔里。
1.3.2 手锤、大锤的锤把必须选用材质坚硬并有韧性的木材制作,并不得有透节、裂痕、斜茬、弯曲或不光滑等情况。锤头与木把必须成90°直角,不得歪斜。
1.3.3 锤面必须略成凸形,严禁使用锤面有淬火裂纹及飞边、卷刺等情况的手锤、大锤。
1.3.4 扁铲、尖铲、錾子和冲子的锤击面不准淬火,不准有飞边卷刺;刃口及冲头有裂纹者严禁使用。
1.3.5 锉刀、刮刀的木把须光滑,并用圆箍箍紧。严禁使用无木把或木把破裂、松动的锉刀和刮刀。
1.3.6 锉刀、刮刀有裂纹或弯曲等情况时严禁使用。
1.3.7 螺帽扳手不得有裂纹或损坏情况,并不得沾有油污。
1.3.8 管钳子及活扳手的丝扣不得有滑扣情况。
1.3.9 弓锯的松紧螺丝不得有滑扣情况,挂锯条的销子必须牢固。
1.3.10 台虎钳必须安装牢固,进退灵活。钳口须平齐、完整,不得有损坏、裂纹等情况;钳把不得有裂纹、磨损过度等情况,必须保持足够的强度;丝杆和丝母不得滑扣,须能卡紧工作物。
1.3.11 撬棍不准用铸铁制品或淬火钢材,并不得有弯曲、拧劲、裂损等情况。
1.3.12 使用电动等手持工具,必须有完善且性能良好的安全装置。
1.3.13 对其它工具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4 操作者必须熟悉工作性质,工作程序和该项任务中的安全技术知识。
2. 工作中
2.1 工作中随时检查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状况,正确地使用各种工具。
2.2 使用虎钳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2.1 在虎钳上夹工件时,不准借助辅助工具敲打钳把或在钳把上套接加力管。
2.2.2 在虎钳上夹长、大工件时,要有托架托住,并注意工件重心。站立位置应避开可能落物地点。
2.2.3 用虎钳夹圆形工件时须加垫三角铁,夹不规则工件时,要将垫铁调整适当,防止工件转动滚落。
2.3 铲、锉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3.1 在虎钳上铲、锉工件时,加工部位应夹在虎钳的中心。如特殊工作物不能夹在虎钳中心时,在虎钳的另一端必须垫以稍窄于工作物的木块等,以免钳口歪斜和工作物掉落。虎钳工作台前应设防护网,以免铲屑飞出伤人。
2.3.2 铲工件时,扁铲上、手锤上不准有油污,以免滑脱造成事故。禁止戴手套操作。
2.3.3 使用手锤铲工件时,要先环顾左右和后方,确认身后1m左右内无人时,方可开始工作。使用大锤铲打工件时,要排除周围障碍物,身后2m内不准有人。
2.3.4 禁止敲打淬火的工件。
2.3.5 打大锤时,两人须成直角位置,不准对面操作,以防打伤。
2.3.6 锉工件时,严禁用锉刀撬工件或代替螺丝刀使用。
2.3.7 刮研作业时,工件要卡紧、放稳。使用刮刀时,双手要握牢,头部与刀尖要保持一定距离,确保安全。
2.4 使用扳手时,不准用手锤敲打扳手,也不准把扳手当手锤使用。禁止在扳手把上套接加力管。
2.5 使用手锯时,不得用力过猛,以防折断锯条伤人。
2.6 使用撬棍作业时,手脚不可伸进工件底下,撬棍必须置于身体一侧,不准将身体压在撬棍上撬压工件。
2.7 套丝作业时,应使用配套的绞杠和扳牙架,不准以大代小。在双层上下透眼进行作业时,手不可伸进试摸,以防上下层错动剪伤。
2.8 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8.1 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紧固、可靠,禁止把两个梯子接在一起使用,不准两人同时上下梯子或登梯工作。
2.8.2 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 °为宜,须有防滑措施,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人字梯中部要有拉紧固定装置。
2.8.3 使用的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不得堆放在其它地方。装配的零部件须安放稳固。
2.8.4 登高作业的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台面上应有绝缘垫层,以防触电。平台上应设防护栏杆。
2.8.5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的电器元件发生故障,应由电工检修,不得自行拆卸,不得私自铺设线路或安装临时电源。
2.8.6 凡重量超过20kg的工作物,放置在1.5m以上的工作地点时,不准一个人搬上搬下,须适当配合人力,协助传递,并要稳拿稳放。
2.8.7 高空作业在采取了安全措施后,还须安技人员现场确认,办理完高空作业手续后,才能作业。
2.9 在电气线路、设备附近工作有碍安全时,须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
2.10 清除铁屑,必须使用专用的工具,禁止用手擦或嘴吹。
3. 工作后
3.1 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油源断开。
3.2 清理工作场地,将使用的工具整理好,零部件要整齐地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准乱扔。
3.3 如有接班工作者,应共同做好交接班检查,并将当班发现的问题详细向接班者交代后再离开工作岗位。
第12篇 机车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工作业前应将发辫拢起纳入帽内。
2.保持作业现场清洁,进行机车解体时,将零部件在安全妥当的地点摆放整齐,不得在通道上随便堆放以免影响作业和安全。
3.在机车或车架上作业时,工具及零部件应放在稳妥地点,以防坠落伤人,不准从机车或地面上扔上抛下工具及零部件。车上车下同时作业时设专人防护,相互间应加强联系和呼唤应答。
4.卸缸头、增压器、高温水泵时,应加强配合,相互提示,使用天车应由指挥人员专人指挥,确认钢丝绳、吊钩等吊具完好,吊物下严禁站人。
5.拆装带油部件时,放好接油盒并防止外溢;拆卸带风压部件时,应先排风,预防物件弹出伤人。
6安装各压力表时,应确认校验日期及铅封完好。
7.工作完毕整理好工具并清理现场,含油抹布棉丝应集中收集,定点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