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顶管施工
第1条 顶管前,应查明顶管沿线地下障碍物的情况。对管道穿越地段的上部房屋、桥梁等结构物,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2条 顶管后座安装时,如发现后背墙面不平或顶进时枕木压缩不均匀,必须调整加固,方可顶进。
第3条 吊装顶铁或钢管时,严禁在扒杆回转半径内停留。往工作坑内下管时,应穿保险钢丝绳,并缓慢地将管子送入导轨就位,防止滑脱坠落。
第4条 在拼接管段前或因故障停顿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知工具管头部操作人员停止冲泥出土,防止由于冲吸过多造成塌方。在长距离顶进过程中,应加强通风。
第5条 当吸泥莲蓬头堵塞、水力机械失效等原因,需要打开胸板上的清石孔进行处理时,必须采取防止冒顶塌方的安全措施。
第6条 管子的顶进或停止,应以工具管头部发信号为准。遇到顶进系统发生故障,应发信号给工具管头部的操作人员,引起注意。
第7条 顶进过程中,不得站在顶铁两侧操作,以防发生崩铁伤人事故。
第8条 工具管中的纠偏千斤顶,应绝缘良好。操作电动高压油泵应戴绝缘手套。
第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机械维修工
第一节 机 械 修 理
第1条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第2条 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第3条 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第4条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主向上不准有人。
第5条 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6条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第7条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第8条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第9条 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第10条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第11条 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抻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第12条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二节 化学热处理
第13条 使用盐溶炉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工具、夹具、工件等入炉必须预热焙干,严禁有水分的物质进入炉内,炉口要加盖。
2. 加盐时必须预热焙干,少量逐步加入。
3. 盐炉内溶盐不得超过容积的3/4,体积较大的工件入炉时应切断电源,防止工件与电极相碰。
4. 翻修或长期停用的盐炉,必须烘干后,才能使用。
5. 盐炉要经常保持通风装置良好,不准把头伸进排气罩内。
6. 溶解硝盐(kno3,nano3)加热温度不准超过550℃,以免引起爆炸和燃烧。硝盐着火必须用干砂覆盖,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7. 硝盐不准与有机物及其他盐类混装。
8. 严禁人体直接接触氰化物和氰化处理过的零件,凡氰化处理所用工夹具及零件等须用硫酸亚铁进行除毒。
第14条 操作电炉时,开关炉门和装卸工件必须切断电源,发现漏电应停止使用。禁止将湿工件送入炉内加热,炉内的氧化铁要经常清理,以防炉丝短路。
第15条 油炉必须有密封盖,当油炉着火时应立即紧闭炉盖。
第16条 淬火油槽应放在离炉1~2米处,要有盖子,工作完毕后应将盖子盖好,淬火油温一般不超过80℃(等温淬火除外)。
第17条 氮化和气体渗碳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认真检查氮化炉和气体渗碳炉及管道等处的密封,严禁漏气。
2. 严防氮化时氨分解的氢自燃,要将炉内废气妥善引出,如发现氮化包内压力突然增高,立即切断电源,将氮化包吊出,尽量加大氨压及流量,把包内危险气体排出。
3. 气体渗碳过程中应将炉内可燃气体引出。
4. 氮化包在处理6~8次后应进行退氮一次,氮化包和渗碳包应经常检查外部氮化及漏气情况。
第18条 工作场所禁止喝水饮食。剧毒品要有专人负责领用保管和处理。
第三节 高频热处理
第19条 高频炉运行前必须进行预送。送入高压前必须将移用器调至零点,输入电压不许超过1.35万伏。
第20条 加热前要调整偶合线圈,阳极电流、槽路电流不得超过规范的要求。
第
第3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瓦工
第1条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第2条 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第3条 山墙砌完后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第4条 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第5条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第4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电焊工
第1条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第2条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第3条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第4条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5条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6条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7条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第8条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第9条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第10条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第11条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第12条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第13条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第14条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第15条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16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第17条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5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中小机械操作工
第一节 混凝土、砂浆搅拌机
第1条 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第2条 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第3条 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第4条 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第5条 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第二节 卷 扬 机
第6条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应不小于十五米。
第7条 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第8条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第9条 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第10条 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第11条 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第12条 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13条 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件放下。
第三节 外 用 电 梯
第14条 现场外用电梯基座5米范围内,不得挖掘沟槽。电梯底笼2.5米范围内,要搭设坚固的防护罩棚。
第15条 暴风雷雨后,外用电梯的基座、电源、接地、过桥、暂设支撑等,要进行安全检查。
第16条 使用电梯,严禁超载。运输物料不得超出护网。
第四节 少先式起重机
第17条 停机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在楼板或屋面安装时,底脚轮必须加垫。轮子走向与起重臂杆方向应平行,距离沟坑和建筑物的边缘不得小于1米。
第18条 起重伸臂夹角,一般不小于45度;固定伸臂时,应使用卡环。
第19条 严禁任意增减或移动配重铁。
第20条 吊物时,应有人指挥。手扶机座要稳,不得左右摆动。
第21条 提升重物到适当高度,应立即停止上升,不得依靠臂杆上的自动保险开关代替制动,也不准朝一个方向连续旋转。
第五节 蛙式打夯机
第22条 蛙式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作业时,严禁夯击电源线。
第23条 在坡地或松软土层打夯,严禁背着牵引。
第六节 砂 轮 机
第24条 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第25条 工件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第26条 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第27条 砂轮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不准使用。
第28条 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接触工件。
第七节 手 电 钻
第29条 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30条 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第31条 操作时应用杠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第八节 倒 链
第32条 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如有变形和扭曲,严禁使用。
第6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混凝土工
第1条 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第2条 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第3条 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第4条 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第5条 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第6条 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第7条 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第8条 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第9条 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第7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电焊工
第1条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第2条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第3条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第4条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5条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6条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7条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第8条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第9条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第10条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第11条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第12条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第13条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第14条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第15条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16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第17条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8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油漆玻璃工
第一节 油 漆
第1条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第2条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3条 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4条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第5条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第6条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第7条 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第8条 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第9条 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第10条 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第二节 玻 璃
第11条 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
第12条 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第13条 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不准口含铁钉。玻璃安装完即将风钩挂好。
第9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滑模施工
第1条 滑升机具和操作平台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安装,平台四周要有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平台板铺设不得留空隙。施工区域下面必须设围栏,经常出入的通道要搭设防护顶棚。
第2条 上人上料两用罐笼(外用电梯),应安装柔性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并且规定上下联络信号。
第3条 滑升过程中,要经常调整水平、垂直偏差,防止平台扭转和水平位移。
第4条 夜间施工应准备手电筒,预防停电。
第5条 操作平台上,不得多人聚集一处,下班时应清扫和整理好料具。
第6条 模板拆除应均衡对称,拆下的模板、设备应用绳索吊下,不得投扔。
第10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机床工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治,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堆放整齐,严禁堵塞通道。
第2条 操作机床时要站在木踏板上,不准脚踩或靠机床。拆装工件要切断机床电源。
第3条 所用工夹量具必须完好适用,放在专门地方,不准放在机床导轨及工作台上。禁止在运转的机床上面递送工夹具及其他物件。
第4条 机床运转中,不准用手清除铁屑。不准用手检查运动中的工具和工件。
第5条 机床运转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退出刀架。
第二节 车 床
第6条 装卸卡盘,应在主轴孔内穿进铁棍或坚实木棍作保护。
第7条 加工偏心工件,应加配重铁平�,并低速切削。
第8条 细长工件应装中心架,工件长度超过床头箱外0.3米时,必须搭设支架。
第9条 高速切削大型工件时,不准紧急制动和突然变换旋转方向。如需换向,要先停车。
第10条 打磨或抛光工件时,刀架要退到安全位置,防上衣袖触及工件或胳膊碰到卡盘。
第11条 在立车上装卸工件时,应先将刀架放在安全位置,人不能站在转盘上。车削薄壁工件时,应注意卡紧,并严格控制切削量和切削速度,随时紧固刀架螺丝,车刀不宜伸出过长。
第12条 车床运转中,不准找正和卡紧工件。
第三节 钻 床
第13条 钻头和工件必须卡紧固定,不准用手拿工件钻孔。钻薄工件时,工件下面应垫好平整木板。
第14条 钻孔排屑困难时,进钻和退钻应反复交替进行。
第15条 操作人员的头部不得靠近旋转部分,禁止戴手套和用管子套在手柄上加力钻孔。
第16条 摇臂旋转范围内,不准堆放物件及站立闲人。
第四节 铣 床
第17条 加工工件时,应先开动铣轴,后进刀。
第18条 铣床自动进刀时,进给应在刀具未与工件接触以前进行。刀具必须装夹牢固。
第19条 高速切削时应注意工件的进给方向与铣刀的旋转方向,避免铁屑飞出伤人。
第五节 刨 床
第20条 工件必须卡紧,刨削前应先将刨刀升高,方准开车。
第21条 刨削前要调整好刨刀位置,避免吃刀过大。
第22条 牛头刨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工作台两侧,其最大行程内不准站人,严禁头或手伸进刀具行程内检查工件。
第23条 龙门刨的床面上严禁站人或堆放物件,床面伸出部分和单臂龙门刨的侧面应装置防护栏杆。
第24条 刀架螺丝要随时紧固,以防刀具突然脱落,刨刀不宜伸出过长。
第25条 切削过程中发现工件松动或位移时,必须停车找正紧固。
第六节 磨 床
第26条 磨床启动前应检查,砂轮的防护罩必须牢固,砂轮不准有裂纹或其他缺陷,用手扳动砂轮时,不得有阻滞或晃动现象。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并空转几分钟。
第27条 快速进给时,砂轮与工件应平稳接触,工作台移动时,应先与砂轮脱开。
第28条 湿磨砂轮在停车前,应先关闭冷却液,继续转数分钟,待砂轮所吸存的水分甩尽为止。
第29条 修整砂轮必须用专用刀具,禁用凿子或其他钳工工具。手工整修,刀具架的底面必须能抵在磨床导板或垫架上;机动修整进给量要平稳,人要站在侧面。
第30条 砂轮中心与磨床主轴中心必须同心,装配时严禁用硬东西使劲敲打。
第七节 锻 压 设 备
第31条 车间内气温低于0℃时,锻压前应先将锻锤、砧子、模具和工夹具预热至1
第11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抹灰工
第1条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第2条 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第3条 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第4条 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第5条 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第6条 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第1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中小机械操作工
第一节 混凝土、砂浆搅拌机
第1条 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第2条 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第3条 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第4条 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第5条 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第二节 卷 扬 机
第6条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应不小于十五米。
第7条 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第8条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第9条 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第10条 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第11条 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第12条 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13条 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件放下。
第三节 外 用 电 梯
第14条 现场外用电梯基座5米范围内,不得挖掘沟槽。电梯底笼2.5米范围内,要搭设坚固的防护罩棚。
第15条 暴风雷雨后,外用电梯的基座、电源、接地、过桥、暂设支撑等,要进行安全检查。
第16条 使用电梯,严禁超载。运输物料不得超出护网。
第四节 少先式起重机
第17条 停机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在楼板或屋面安装时,底脚轮必须加垫。轮子走向与起重臂杆方向应平行,距离沟坑和建筑物的边缘不得小于1米。
第18条 起重伸臂夹角,一般不小于45度;固定伸臂时,应使用卡环。
第19条 严禁任意增减或移动配重铁。
第20条 吊物时,应有人指挥。手扶机座要稳,不得左右摆动。
第21条 提升重物到适当高度,应立即停止上升,不得依靠臂杆上的自动保险开关代替制动,也不准朝一个方向连续旋转。
第五节 蛙式打夯机
第22条 蛙式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作业时,严禁夯击电源线。
第23条 在坡地或松软土层打夯,严禁背着牵引。
第六节 砂 轮 机
第24条 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第25条 工件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第26条 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第27条 砂轮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不准使用。
第28条 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接触工件。
第七节 手 电 钻
第29条 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30条 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第31条 操作时应用杠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第八节 倒 链
第32条 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如有变形和扭曲,严禁使用。
第33条 操作时,不准站在倒链正下方。
第34条 重物需要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要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第九节 千 斤 顶
第35条 操作时,千斤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木垫平。
第36条 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第37条 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不准超载。
第38条 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应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