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钻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为了保证钻探工程的质量,实现优质、高速、低耗、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 凡井下钻探作业必须遵守本规程。在施工有特殊用途的钻孔(如探放水、抽放瓦斯、灌浆孔和其它工程孔)时,应根据工程性质、特点和不同技术要求,在施工设计中做补充规定。地面钻探亦应遵守本规程,同时遵照部颁布的煤田地质钻探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3条 凡新参加钻探工作的人员,要首先.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钻探工作基本知识。
第4条 钻场工作人员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衣着要整齐,配带好安全帽、矿灯,裤腿装入胶靴筒内。钻场内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要良好,防止瓦斯积存。每班开工前要检查瓦斯情况,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第二节 钻探设备的安装、拆卸与搬运
(一)钻窝的修建:
第5条 钻窝修建前由地质、钻探人员共同到现场察看施工地点的供电、水源、通风、运输条件等情况。
第6条 根据钻孔设计(深度、倾角、方向)、使用钻机类型和观场施工条件,确定钻窝的规格,交付施工。钻窝规格需根据钻孔倾角和使用钻机类型确定。表1数字为钻窝最小尺寸。下探孔钻窝,平巷以上部分一般为下宽l.8米见方、上宽1.2米见方的梯形体(图1)。
钻窝规格示意图
钻 窝 规 格 (m)表1
项目 钻机倾角 | <150m钻机 | 300m钻机 | 500~100m钻机 | ||||||
长 | 宽 | 高 | 长 | 宽 | 高 | 长 | 宽 | 高 | |
0°~25° | 5.0 | 2.0 | 2.0 | 7.0 | 2.1 | 2.1 | |||
26°~50° | 5.0 | 2.0 | 3.0 | 7.0 | 2.1 | 3.0 | |||
5l°~90° | 5.0 | 2.0 | 3.5 | 7.0 | 2.1 | 7.0 | 12 | 2.4 | 13 |
第7条 在验收钻窝时,除详细检查场地规格尺寸、支护情况外,还要检查水源池、沉淀池(容积不小于0.5m3)、循环槽(宽250mm、深200mm、坡度1/100~1/200)的施工情况是否合乎要求。检查去作业地点的通道是否畅通。属探放水钻孔还要检查避灾路线设置情况。
第8条 钻窝必须插严背实,支;护牢固,没有漏粉、掉块等现象。
第9条 下探孔孔深超过150米必须用工字钢做天车梁。天车梁窝深度每边不得小于300mm,梁窝底面与天车梁接触部分用水泥抹平,用木楔或水泥将天车梁固定牢靠。
第10条 座式天车必须设有安全挡板。吊式天车必须安保险绳。
(二)设备的安装:
第11条 场地平整、垫实,机台木放平。钻机、水泵、电机安装周正、稳固。皮带轮相互平行,皮带与皮带轮轴垂直,各部件螺丝加垫拧紧。
第12条 钻机立轴中心与孔位中心、提引器着力点成一直线。
第13条 安全设施如防护罩、皮带栏杆、工作台安全栏杆等要固定好。地板
厚度不应小于50mm,工作台板厚度60一75mm。木板要无节、不腐朽。
第14条 按装的设备用木柱支掌牢固,以免钻机移动。远方操作按钮固定在离前车方便的地方。
第15条 启动开关放在干燥处,电缆吊挂整齐,专用工具和管材摆放好,钻场保持整洁。
(三)设备的拆卸与运输:
第16条 拆卸钻机必须按设备部件结构顺序进行,禁止用大锤直接猛击,或盲目乱拆。
第l7条 在拆卸机器时,将易丢失或易损坏的小零件、仪表、油管、键等妥善保管。油眼堵严,各部螺丝放回原处拧紧,防止丢失。
第13条 用矿车运送设备时先装重件,后装轻件,车内用木板依好,防止损坏机件。
第19条 用叉子车运送管材时,要装入l~2根超过管材长度的木柱,与管材一起捆牢。装卸车时要轻放,保护管材和丝扣。
第20条 平巷用人推车运送机件或管材时,每车不少于2人,前后车的距离不少于l0米。不准溜放车辆,防止发生事故。
第21条 在斜巷运送机件时,先将上口清理好,下口要设人警戒,所有参加运输人员要熟悉行车信号。
第22条 使用绞车运送机件时,要遵守操作规定。开车前要检查绞车运转情况,闸带是否灵活可靠。
第23条 开车时必须精神集中,注意绞车运行情况,发现有阻力时立即停车,进行处理,不准强拉。
第24条 在运送钻机设备时,机件不准突出矿车和小船边缘或超高,并捆绑牢固,防止在中途卡住、掉下。
第25条 在斜巷中间装卸设备时,要注意安全。必要时在下方打上临时支柱,防止重件掉下发生事故。
第26条 在斜巷用人力运输设备时必须用绳子拴牢,绳子的一端要固定在上眼口稳固的棚梁上。
第三节 钻进
(一)开钻前的准备工作:
第27条 开钻前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要熟悉钻探目的、钻孔方向、倾角、深度、钻孔结构,开孔、终孔孔径、予计见煤深度、地层情况及安全措施等。
第28条 检查各种专用工具、消耗材料是否齐全,钻头、钻杆是否足用。探水、探瓦斯孔要备有堵孔用的木塞、黄泥和一定数量的坑木等。
第29条 检查机体各部注油情况和油压钻机油路是否完好,油箱中油量要按规定加足。
第30条 开动钻机、水泵进行试运转5~10分钟,检查运转稳固情况,声音是否正常。
第3l条 检查钻孔位置、倾角、方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32条 检查孔口管、注孔水泥等准备是否齐全。
(二)硬质合金钻进:
第33条 钻头下入孔内之前应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使用。镶焊质量合格的钻头其内、外小底出刃对称,平整,合金镶焊牢固:水口必须适宜。
第34条 冲洗液量在不冲坏孔壁和不影响岩心采取率的前提下适当加大。
第35条 钻具下到距孔底l米应缓慢下放,提前开泵慢速扫孔,待到底正常钻进后再给予所需压力。
第36条根据不同岩层选用合金钻头钻进时,孔底压力和立轴转数参照表2、表3。
孔底压力参照表表2
岩石种类 | 所镶合金块数 | 合金形状 | 压力 (kg/块) | 井底压力 (kg) |
较硬岩石 | 4 6 8 12 | 方柱 八角柱 | 100~120 | 400~480 600~720 800~960 1200~1440 |
较软岩石 | 4 6 8 12 | 方柱 | 50~80 | 200~320 300~480 400~640 500~800 |
软砂岩 页 岩 煤 | 4 6 8 | 方柱 | 40~60 | 160~240 240~360 400~800 |
岩石等级 | 转速(n/m) |
松软、抗磨性小的岩石 | 200~240 |
致密裂隙小的岩石 | 100~200 |
有裂隙的岩石及碎岩石 | 80~100 |
钻头压力 (kg/cm2) | 立轴转速 (n/m) | 给水量 (l/m) | |
钢粒 | 40~50 | 140~200 | 30~45 |
钢粒铁砂混合 | 25~40 | 140~200 | 20~30 |
第38条 要经常保持孔底清洁,孔底有掉落硬质合金时必须捞净或磨灭。
第39条 由钢粒钻进改用合金钻进时,必须捞净孔底残留钢粒,或用磨孔钻头磨灭残存钢粒,孔底干净后方可用合金钻头钻进。
第40条 拧卸钻头时,要严防管钳咬伤合金或夹偏钻头。下钻具时要扶正对好孔口,防止钻头与孔口管碰撞。
第41条 合理掌握回次钻程,每次提钻后,要检查钻头的磨损情况。
第42条 在松软岩层用肋骨钻头钻进时,每钻进一段后要进行扫孔,防止孔壁出观螺旋结构及缩径现象。
(三)钢粒钻进:
第43条 钢粒钻进必须带取粉管,每次开始钻进前和回次进尺终了时要适当冲孔。孔底残留岩粉超过0.5米必须专门捞取。
第44条 钻进中根据岩层的不同合理调整钻压、立轴转数、和给水量(表4)。
第45条 由合金改用钢粒钻进时,投砂量不得过多,压力要小,待孔径扩大后再适当增加钢粒。
第46条 地层较软和小于70°的倾斜钻孔,不准使用钢粒钻进。
第47条 钢粒钻头长度磨至200mm不淮继续使用。水口形状为斜弧形,高120~150毫米,下宽为圆周长的1/4~1/5。
第48条 钻进中根据钻头磨损、岩心的形状和取粉管内的岩粉情况分析判断孔底钢粒的多少和调解冲洗液量。
第49条 向孔内投入钢粒须将钻具提到适当高度,以免卡住岩芯。钢粒投放前必须充分冲孔。严禁从孔壁与钻具之间投放钢粒,以免造成事故。
第50条 岩性相同、各回次投入孔内钢粒数量应基本一致,并应根据上回次钢粒消耗情况而定。各回次投入量要填入记录本。
第51条 下套管后必须用合金钻头钻进2~3米后才能改换钢粒钻进。
(四)钻进操作中主要安全技术守则:
第52条 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三看”、 “二听”、 “一及时”。即看扶把振动和进尺速度、看水泵表及回水情况、看皮带及水接头情况;听机器运转声、听孔内振动声;发观异状及时处理。
第53条 准确丈量下入孔内钻具及机上残尺,正确计算钻孔深度。 取芯钻进时,回次钻程严禁超过岩芯管长度。需要站在钻机上丈量残尺时,应停车进行,以免钻杆回转伤人。
第54条 严格执行钻具检查制度,合理使用钻杆。做好:“四检查、三不下,两自备”;在钻进中将质量好的钻杆放在下部。
四检查:
(1)开钻前检查,对所有钻杆及接头捡查,不合格的要更换。
(2)重大事故处理后进行检查,将不合格者更换,调整。
(3)上、下钻具检查,每次上、下钻具要检查其磨损和弯曲程度。
(4)加尺前进行钻具检查。
三不下:
(1)钻杆磨损超过规定不下(50钻杆磨损超过3毫米,42钻杆磨损超过2.5毫米)。
(2)丝扣拧不紧不下。
(3)钻杆弯曲严重不下。
两准备:做好备用钻具的准备;上班为下班做好准备。
第55条 当立轴停止转动时方可松、紧卡盘顶丝。
第56条 根据岩芯采取情况,适当控制回次进尺,注意进尺与井底压力的变化,做好判层记录。当出现不进尺、岩芯堵塞、蹩泵等情况时应立即起钻。
第57条 当立轴的钻杆发生摇晃时,禁止用手扶送水器和送水管,以防伤人。
第58条 操作给进把和升降机人员,应精神集中站在手把翻转范围之外。
第59条 上、下钻具时,前后要互相联系,密切配合好。’操作升降机要稳、准,严防墩钻、跑钻。扩孔、扫孔、扫脱落岩芯或钻进不正常时,均须由班长或熟练钻工操作。新工人操作钻机时,班长必须亲自指导。
第60条 岩芯管提出孔口后,应立即盖好孔口。不准用手试探管内岩芯。
第61条:在机械运行时,不得进行部件的拆卸和修理。禁止用手或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转动部分。
第62条 要经常检查天轮、滑车的固定螺丝和机械各部的轴、键、销、轮子是否牢固。机械外缘运转部分的键,销不得突出以防伤人。
第63条 在巷道内搬运长钻具时,要注意周围情况,防止碰坏丝扣或发生触电享故。
第64条 钻进时如电器发生故障或停电,应及时将钻具提离孔底至安全地段。
第65条 禁止在起、下钻具时以牙钳或链钳代替垫叉和用脚勾取垫叉。
第66条 平探孔或上探孔用升降机下钻具时,要注意升降机运转情况。孔内遇有阻力时不应强行通过,防止拉弯和折断钻具。
第67条 探放水前,要加强钻孔附近巷道的支护,在孔口管附近打好坚固支柱,清理好水沟和其它水路。
第68条 上探钻孔轴把钳子和反绳轮应放在孔口管附近,绳轮钩子要固定结实。
第69条 打上探孔和瓦斯孔时操作人员要避开钻杆活动方向,防上折断冲出孔外伤人。为防止谋尘瓦斯喷出,操作人员要背向钻进方向。
第70条 打灰岩孔或其它水玉较大的钻孔时,须用水泥筑牢孔口管,并进行耐压和漏水试验。
第71条 打探水孔时,要注意孔口出水情况,发现水压、水量增大时,要立即停钻(不得移动钻杆),并及时报告矿调度室或主管人员。
第72条 打瓦斯孔过煤层时,要使用三翼钻头。准确记录见、止煤层深度。
第73条 打瓦斯孔过煤层后变径时,需钻进一米岩石再变径。终孔岩石孔深度不得少于0.5米。
第74条 钻进中,当孔内瓦斯压力增高,出现顶钻、蹩泵现象时,不要强行给劲,待瓦斯压力泄放后再行钻进。
第75条 钻进中,如遇到瓦斯超限,应庄孔口管安装水、气分离器,边打边泄,防止瓦斯在作业场地自由扩散。
第76条 打瓦斯孔发现有突出征兆时,要立即停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做妥善处理。
第77条 打瓦斯孔钻进过程中,穿过煤层时不得停水。接钻杆前,停止钻进前均要给水冲孔。
第四节 钻探质量
(一)岩、煤芯采取;
第78条 凡规定采取岩、煤芯的钻孔,必须达到钻探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第79条 在煤层顶板要使用硬质合金钻进。若顶板岩层松软破碎,应提前下入取煤器(或双层双动管)钻进。使用硬质合金取芯钻进煤层顶板,可以带无水泵接头,待见软后停泵投球采取顶板。
第80条 采取煤层顶板卡岩芯时禁止下金属卡料,以防掉入孔内影响煤层钻进。
第81条 为保证采取煤芯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钻进见煤时,尽量使用取煤器采取煤芯。
(2)在煤层顶板钻进见软后,进尺不得超过0.2米。取净煤层顶板以后,方准下入取煤器。下入钻具要稳,钻具到孔底前要进行冲孔,使孔底干净保证煤芯整洁。
(3)钻进时井底压力要均匀,严禁提动钻具。起钻前要逐渐降低泵量,适当加大井底压力,使煤芯堵塞。
(4)、取煤过程中要记录见软及见硬的深度,确定夹矸位置;搞清煤层结构。取芯钻孔最小直径一般不应小于58.5毫米。
(5)采取煤芯的第一个回次钻程不要过长,取出的煤芯及矸石要准确分层、丈量。顺序排列、编号;妥善保管。
第82条 采取岩芯用卡料可按小、中、大三种顺序下入,保证岩芯卡取牢固,防止脱落。
第83条 钻进中见可采煤层前或孔内发生事故时,要丈量钻具全长。在正常钻进中每30米丈量钻具一次,孔深超过100米时每50米丈量一次。丈量误差超过0.15%时要进行平差。
第84条 在发生可采煤层被打丢或打薄时,应采取补救办法弄清煤层厚度和结构。
第85条 钻进中接近煤层时,扶把人员不能随意更换,也不要频繁改变操作方法。
第86条 平探和上探孔用串动钻具的方法采取岩芯时,必须先停泵。
(二)预防孔斜:
第87条 钻机安装要水平、周正、稳固。倾斜钻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88条 钻进中要经常检查校正立轴角度,在开始钻进过程中尤须注意,必须轻压慢速钻进。
第89条 钻孔变径时,必须加导向,先钻一小径轻压钻进3~5米后,方可将导向去掉。
第90条 由软岩石变硬岩石或由硬岩石变软岩石时,要适当减轻轴心压力,待钻进200~300毫米后,再恢复正常压力。在岩层变软时,应提动钻具二次扫孔钻进。
第9l条,使用钢粒钻进时,三班操作方法和投砂量力求一致,以保持均匀的孔径。
第92条 使用肋骨钻头钻进必须根据钻孔的具体情况使用适当长度的同径导向管,防止孔斜。
(三)简易水文:
第93条 钻进过程中提钻后、下钻前,必须观测孔内水位并做好记录。
第94条 水位观测起点应以孔口基点为准。
第95条 钻进中要注意冲洗液的消耗情况。特别是出观突然漏水情况,要将漏失位置和漏失量记录下来。
第96条 钻进中如遇断层破碎带、溶洞、大裂隙、采空区,有严重涌水现象时,须准确记录其深度、水压、出水量大小变化。
第97条 钻进中如遇气体涌出,应记录其涌出深度,并报告矿调度室。
第五节 预防及处理事故
(一)预防折断和卡埋钻具:
第98条 孔内发生异常情况,应提动钻具,进行扫孔,禁止使用快转或加大压力,待异状消除后再行钻进。
第99条 孔内出观坍塌掉块或孔壁收缩,提动钻具有阻力时,应边提边扫孔,严禁强行提拔,以免提断钻具或损坏提升设备。
在不影响钻孔质量的前提下,可使用肋骨钻头钻进。
第100条 使用取煤器取煤芯时,严禁干钻,以免发生烧钻事故。
第101条 在卡取岩芯之前,应很好冲洗孔内岩粉、钻粉,并尽量缩短停送水时间,以免发生卡埋钻事故。
第102条 在膨胀易坍、掉块层段下部及深孔中进行冲孔时,必须经常提动钻具。当冲洗液停止循环时,立即将钻具捉升到孔内安全地段。如果停止时间较长,必须提出孔外。
第103条 下探孔用清水钻进时,须使用取粉管。并在提升钻具前进行冲孔,以防因岩粉过多发生埋钻事故。
第104条 防止油及水流入升降机闸带内,以免发生跑钻事故。
第105条 为防止孔内坍塌掉块,使用泥浆钻进时,必须坚持三勤(勤调正、勤捞沙、勤清理沉淀池水箱),两及时(及时测定、及时更换)·的泥浆管理制度。以保证泥浆质量,达到保护孔壁的目的。
第106条 无水泵钻进时,在投球前应先停泵串动钻具,孔内无阻力时再投球钻进。
第107条,套管下入后,外露的一端要固定牢固。下探钻孔严密封闭套管外间隙,防止岩粉、钻粉流入。
(二)事故的处理;
第108条 孔内发生事故,必须先丈量机上残尺,洋细分析孔内情况,制定措施,统一处理方法。严防事故复杂化,或发生其它事故。
第109条 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做到:“三清、两慎、一勤”。
三清:(1)事故的情况要清; (2)事故的深度要清; (3)事故部位孔壁的情况要清。
两慎:(1)慎重决定事故的处理方法;(2)慎重选择打捞工具。
一勤:勤召开三班会,分析事故的实际变化情况。
第110条 孔内发生事故和处理情况要详细记录,做好交接班。
第1l1条 下入孔内的打捞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并将其规格详细填写在原始记录内。
第112条 在处理事故中,应由机、班长和熟练钻工负责看车和操作。
第六节 封孔
第113条 钻孔竣工后,根据地质和工程部门要求进行封闭。封闭段的位置应超出煤层和含水层顶底板一定距离。
第114条 钻孔封闭前,应先进行洗孔(清水孔除外),根据孔壁情况也可使用18~19秒稀泥浆冲孔。
第115条 灌注水泥浆必须将钻具下到应封孔段底部3~5米处,随着灌浆逐渐提升钻具,但钻具不得提出浆面。严禁采用自孔口向孔内倒灰浆的方法封孔。
第116条 封孔水泥标号要高:一般为325~425#,过期、受潮结块失效的不准使用。
第117条 水泥沙浆配比如表5(重量比)。
每袋(50kg)水泥可封闭钻孔长度(m)参照表表5
名义孔径 (mm) | 沙浆配制比例 (水泥:沙子:水) | ||
1:0:0.44 | 1:1:0.6 | 1:2:0.7~0.8 | |
75 | 6 | 10 | 14 |
91 | 4 | 7 | 10 |
110 | 3 | 5 | 7 |
130 | 2 | 4 | 5 |
150 | 1.5 | 3 | 4 |
第119条 水泥浆灌注完毕应在封闭孔段提取浆样。如封闭深度和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进行补封。
第120条 封孔记录应有机、班长签字,交技术部门保存使用。
第七节 机械的使用与维护
(一)钻机:
第121条 要经常保持钻机机身的整洁;机体表面、横立轴咬合牙轮、油压系统及卡盘等,以及传动部分均不得存有泥浆、煤粉或其它杂物。油压钻机移动前,应将导轨擦净抹油。
第122条,钻机传动部分的防护罩及油压系统防尘罩要经常保持完整,不得随意拆掉或取消。
第123条 所有黄油蛊要保持齐全,每小时最少注油一次。运转中每隔1~2小时紧油蛊一次。油压钻机,要经常检查变速箱内存油情况,保持箱内有足够的油量;
第124条 油泵用油(即油箱内的油)要保持清洁无杂质。向油箱内注油时,绝对禁止拿掉过滤网。
第125条 油箱内的油温超过70℃时,应停车适当冷却,待油温下降后再继续工作。
第126条 油压钻机立轴上升或下降肘,油缸内活塞不准进入死点,应在进入死点前5~l0mm处停止。
第127条 各种油压钻机要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作业。在每一操作过程中都应校核各部操作手把的位置是否互相配:合正确,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
第128条 当孔内坍塌掉块发生埋钻事故时,严禁用升降机超负荷起拔钻具。
第129条 在机械运转中,不准拨动钻机的变速手把。如果需要变速时,必须停车进行。
第130条 操作游星或升降机时,两个手把不得同时抱紧。
第131条 搬家前,拆下回转器及油管,应用棉丝将油口堵严。
第132条 开工前对使用设备要进行试运转,检查各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有无杂音,各部螺丝是否紧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泥浆泵:
第133条 开泵前应检查各部件的联接是否紧密可靠、操纵手把是否灵活。
第134条 开泵前应先向吸水阀和泵体内注满冲洗液。
第135条 离合器的防护罩要盖好,严防泥浆、油料、水等溅在离台器工作轮上。
第136条 经常检查各部轴承、十字头、滑路和曲轴箱的润滑情况。曲轴室油量要适宜。
第137条 经常检查或更换各部填料和垫料,以防跑气漏油。
第138条 吸水笼头要离开水池底部或用小筐垫起。不得去掉笼头罩,以防杂物堵塞。
第139条 泥浆泵的压力表(计)须保持灵活、准确。弯管内要注入润滑油。
第140条 泥浆泵工作压力不得超过所规定数额(大气压)、温度不得超过60℃。如有异状应检查处理。
第141条 保持泵体清洁。停用八小时以上应将泵内冲洗液放出。如使用泥浆应用清水将水阀、缸套等部件洗净。
(三)电器设备:
第142条 井下钻场电器设备要防爆,并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
第143条 施工用电缆及照明线,必须挂在巷道两帮。
第144条 不准任意打开电门或电动机接头部分。
第145条 安装、修理电器设备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办理。
第146条 钻进中如遇停电时,应立即拉开动力开关,用人力将钻具提到安全地点。
第147条 电动机开动后,要注意运转、声响、温度是否正常,如发生异状须立即停止转动进行检查,不得带病运转。
第148条 打平探和上探孔,或工作场地有淋水时,要用防水胶布或其它东西将电机盖好,防止电机受潮。
第2篇 钻探灌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拆,装钻架时分工明确,应有专人指挥。
2.安装钻架前应检查架腿,滑轮,钢丝绳等是否合乎要求;上架时,作业人员不得脚穿容易滑跌的硬底鞋进行施工,应系好安全带。工具,螺丝等要放在工具袋中。
3. 拆,装钻架时,严禁架上,架下同时作业,钻架及所有机械设备的各部位螺丝必须上紧,铁线,绳子必须捆绑结实。
4.机械传动的皮带或链条必须配备防护罩。
5.钻架若整体移动时,用人抬起钻架离地面不应超过30cm,移动前要清除移动范围内的障碍物。做到同起同落。
6.开动钻机时应先打招呼,确认机器转动部位无人靠近时方可开机。
7.操作离合器要平稳,禁止离合器处于似离不离的状态。
8.钻机需要变速时,应先拉开离合器,切断动力再变速。
9.机械转动时不得拆装零件和擦洗运转着的部位。
10.对机械各部位要经常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1.升降钻具,灌浆机具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1.1 升降钻具进行中,操作人员应注意天车,卷扬和孔口部位;
11.2 提升的最大高度,以提引器距天车不得小于1m为准;遇特殊情况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11.3 操作卷扬,不得猛刹猛放;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手或脚直接触动钢丝绳,如缠绕不规则时,可用木棒拨动;
11.4 孔口操作人员,应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摘挂提引器时应注意回绳碰打;
11.5 起放各种钻具,手指不得伸入下管口提拉,不得用手去试探岩心,应用一根有足够拉力的麻绳将钻具拉开;
11.6 孔口人员抽插垫叉时,不得手扶垫叉底面,跑钻时严禁抢插垫叉。
12.灌浆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
12.1 灌浆前,必须对机械,管路系统进行认真检查;
12.2 对高压调节阀应设置防护设施;
12.3 处理搅浆机机内故障时,传动皮带应卸下;
12.4 灌浆中应有专人控制高压阀门并监视压力指针摆动,避免压力突升或突降;
12.5 在运转中,安全阀应确保在规定压力时动作;经校正后不得随意调节;
12.6 对曲轴箱和缸体进行检修时,不得一手伸进试探,另一手同时转动工作轴,更不得两人同时进行此动作。
第3篇 地质钻探安全操作规程
1. 地质钻探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钻机机长是机台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全机台的安全施工。新工人必须在机长或熟练工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2. 进入钻场必须戴安全帽,穿整齐合体的工作服,严禁赤脚或穿拖鞋。禁止酒后操作施工。
3. 机台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准嬉戏、打闹、打瞌睡,不准擅自离岗或串岗。
4. 进场前,应弄清场内架空线路、地下管网、通讯电缆等分布情况,场地附近有高压线路时,钻塔与高压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10千伏以上不小于5米,10千伏以下不小于3米,不得在高压线下作钻机整体迁移。
5. 现场管材、物品、工具等必须摆放整齐。钻场内严禁存放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剂。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戴好防护装备。
6. 起落塔架时未经检查设备不准起落。起落时,塔架周围严禁站人。
7. 开孔前必须检查钻机、柴油机、天车、塔架等各种机械的螺钉是否上紧,塔材是否配套齐全,钢丝绳是否完好,确定安全可靠时,方可开工。
8. 钻机立轴,天车中心(或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上。
9. 塔上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把头、手伸至提引器上行下落的范围。
10. 机械运转时,不准从事零部件的拆装工作,不准触摸和擦洗运转着的部件。
11. 各种外露的传动皮带、明显轮、转动轴链条等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且栏杆上不准放置任何物件。
12. 钻机提升系统各联接部件要可靠,干燥清洁,制动有效,天车及提升系统无故障。
13. 钻机的制动离合系统应防止油、水及杂物侵入,防止钻机离合失控。
14. 提引器、提引钩应有安全闭锁装置,摘、挂提引器时,不得用手摸提引器底部。
15. 钻进时,由机长负责钻机的运转,注意观察孔内、钻机、柴油机、水泵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6. 孔口工作人员不准把手握在垫叉把底部,上、下垫叉要先切断动力,粗径钻具升出孔口后,应用双手抱住钻具管身,禁止把手伸进钻头内去试探岩芯或低头用眼睛看岩芯,不准用手掌托住钻具底端。
17. 使用牙钳或其它工具紧、拆钻具,当阻力较大时,严禁用手握牙钳或其它工具,应用手掌向下用力,以防牙钳或其它工具压伤手。
18. 提钻、下钻时,操作钻机人员要注意提引器的高度,当孔口的工作人员都处于安全位置时才能放下,严禁把钻具一下放到底。
19. 卷扬机工作时,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垫叉未离开钻具,不能开机。
20. 打吊锤时,要有专人指挥。吊锤下部钻杆必须安装冲击把手,打箍上部应连接钻杆,挂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严禁手或身体的其它部位进入穿心锤工作范围内,以防吊锤砸伤。
21. 使用千斤顶时,要垫实地梁、绑牢千斤顶及帖子。打紧卡瓦时,必须用铁锤垫打。卡瓦上部要用冲击把手贴紧卡死并绑牢,孔口要围好,提引器要绑牢,顶拔时要缓慢,不能过猛,要有一定的间歇时间。
22. 使用螺旋千斤顶时,禁止任意增加扳杆的长度,两边丝杆顶起的高度要保持一致,不得超过丝杆全长的三分之二,推杆过程中,头、胸部应远离扳杆,回扣时,禁止使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23. 反钻具时,操作人员不准站在钳子或扳杆的反转范围内。
24. 场内应配备适当的防火器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5. 进行锚杆造孔作业时,操作钻机人员应面对钻孔,不准背对钻孔操作。
26. 已开挖的超前钻探作业时,桩孔口应盖好盖板,防止失足跌落桩孔内。在无可靠防护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桩孔内进行任何操作。
27. 在堤坝钻探时,钻孔终孔后,必须严格按规定用水泥砂石回填好。
第4篇 钻探工操作规程
1、钻探工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钻探工必须掌握各种钻机的操作要领和维护保养及排除故障的知识。
3、钻探工应掌握瓦斯抽放,煤层注水,防突等各种钻孔的封孔和施工方式。
4、下井前根据工作安排,准备检查带足本班需要的工具材料。
5、装运钻机时应注意:
(1)检查钻机各部件是否齐全,电机是否防爆,电缆有无漏电现象,钻杆钻头有无损坏。
(2)装车后,要捆绑牢固,平巷运输时,两车之间要拉开一定距离,拐弯和上下坡时要发生声光信号。
(3)装运不允许进赃物的部件时,要用布封堵好。
(4)安装钻机前,首先检查是否有安全隐患,确认巷道通风是否良好,方可固定机械,水压、机件电源开关等均应良好,是否有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装置。
(5)安装时要选择钻场的面积有足够的空间,保证钻机不影响运输,底板平整,四角打上立柱及斜柱,机身安放平稳后,上紧固定螺丝,转动部件要安装防护栏保护罩。
6、操作前检查变压箱及油箱内油位是否符合要求,防尘罩(盖)是否齐全,各部件操作手柄应处在正确位置,空载运行10分钟,保证转动部件正常,启动开关灵活,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接上钻杆,钻头,水源开始钻孔。
7、各类钻机的操作方法按各钻机的使用说明执行,确保无误正常运转。
8、钻孔时要严格按测量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测量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9、安装钻杆时,先检查钻杆应不堵塞,不弯曲,丝口未磨损,连接时要对准丝口,避免否斜和漏水。装卸钻头时应严防管钳夹伤硬质合金片,夹扁钻头和倒转伤人。
10、钻头送入孔内开始钻进时,先要轻压慢钻,待工作平稳后,压力再逐渐增大。
11、开始钻进时要先供水再开机不准钻干孔。
12、钻机运转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轴承部件,液压油电机变速箱轴套,横立轴齿轮等有无超温现象,声音是否异常,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13、更换钻头时应注意孔径与钻头直径匹配以免卡死钻头,停钻8小时以上时要将钻杆拉出来。
14、启动时注意力要集中要求手不离按钮,眼不离钻机动作要准确及时迅速。
15、钻进仰角超过25度时不准在套管正方操作,以免套管滑落伤人。
16、各类钻机的维修与保养按说明书进行,并建立班保、周保目保制度。
17、钻机搬迁时,应将所有外露管口用布封堵接头盖或棉纱堵好,防止灰尘进入或油液外漏。
18、下班前应将本班工作情况及各种数据,全面准确地记录下来。
19、钻孔竣工后,应在机长的指挥下,移机检查和各部件的存放钻孔质量的验收,为下次施工做好准备工作。
第5篇 岩土工程勘察钻探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安装、拆卸和搬迁钻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拆卸钻塔前,应对钻塔构件、工具、绳索和起落架等进行严格检查。
2.安、拆钻塔工作应在机长的指挥下进行;安装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在塔上工作时必须要穿平底的橡胶鞋;必要的工具、螺栓要放在工具袋内;不得在安、拆钻塔的同时在塔下进行工作。
3.竖立钻架时,应先将钻架顶部架起一定高度;架顶要栓好安全绷绳,两腿底端暂时固定,另一腿(四角架则是两腿)底部绑上钢丝绳或粗麻绳,由专人统一指挥,用绞车或人力均匀牵引。工作人员必须离开钻架起落范围,并要有专人掌握绷绳,随时注意观察绷绳松紧程度和钻架起落过程中的动向。
4.拆卸各种机器时,禁止用大锤猛力敲打或盲目乱拆。由机器上拆下的小零件、仪表、油管等,应专人妥善保存。气孔、油眼必须堵严。各连接螺栓、螺帽、轴座、销子等,卸除后仍应装回原处。
5.严禁抛掷、滚放器材、工具。
6.用汽车搬运机械时,要放稳绑牢。由有经验的人指挥,并应互相配合好。人工装卸时,应有足够强度的跳板;用吊车或葫芦起吊时,钢丝绳、绳卡、挂钩及吊架腿应牢固。多人抬动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配合。钻机整体迁移时,应在平坦短距离地面上进行,应采取防倾斜措施;禁止在高压电线下和坡度超过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软地面整体迁移钻机。
7.在地形平缓、钻孔相互间距离较近、又具有牵引设备时,可采用整体迁移和半整体迁移的方法搬运设备。迁移前要详细了解通过地段的地面及空中状况,迁移过程中要有专人指挥。在有高压电网的地区不得在高压线下作整体迁移。
第二条 升降钻具应遵守下列规定
1.升降钻具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a.准确丈量机上余尺;松开卡盘或打开倒杆器。
b.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器、游动滑车和拧卸工具等是否安全、好用。天车要定期加油和检查。
c.检查绳卡及钢丝绳的磨损情况,钢丝绳固定连接绳卡,应不少于3个,绳卡距绳头,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变形、磨损、断丝钢丝绳应及时报废更换,不得继续使用;提引器处于孔口时,升降机卷筒钢丝绳圈数不少于3圈。
2. 升降钻具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操作升降机人员应与孔口和塔上(或操作扶摆管)人员紧密配合,互相关照,并按他们发出的信号进行操作。
b.操作升降机要稳,不得猛刹猛放。同时要防止提引器、游动滑车等碰撞台板(或钻杆靠架)。升降过程中不得用手扶摸钢丝绳。
c.孔口操作人员必须站立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摘挂提引器时要注意防止回绳碰打。抽、插垫叉要防止砸手。
d.跑钻时严禁抢插垫叉。
e.提钻后应立即盖好孔口盖。粗径钻具处于悬吊状态时,不许探视管内岩心。
f.打开立轴箱后须盖上横轴箱齿轮防护罩。
3. 使用提引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拧钻杆立根前,要放松钢丝绳。提引器沿钻杆上行通过接箍部位时应减速。
b.向外拖放粗径钻具时,要把锁销上好,同时斜口朝上(普通提引器是缺口朝下)。
c.摘挂提引器时,不得用手扶提引器底部。
第三条 钻进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开孔钻进前,应对设备、安全防护措施、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2. 机械转动时,禁止进行机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维修;禁止跨越传动皮带、转动部位或从其上方传递物件;禁止戴手套挂皮带或打蜡;禁止用铁器拨、卸、挂传动中皮带。
3. 钻进时,禁止手扶持高压胶管或水龙头。修配高压胶管或水龙头应停机。
4. 调整回转器、转盘时应停机检查,并将变速手把放在空档位置。
5. 扩孔、扫脱落岩心、扫孔或遇溶洞、松散复杂地层钻进时,应由机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
第四条 孔内事故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孔内事故处理前,应全面检查钻塔(钻架)构件、天车、游动滑车、钢丝绳、绳卡、提引器、吊钩、地脚螺丝等。
2. 处理孔内事故时,应有机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升降机,并设专人指挥;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应撤离危险区。
3. 禁止同时使用升降机、千斤顶或吊锤起拔孔内事故钻具。
4. 禁止超负荷强行起拔孔内事故钻具。
5. 打吊锤时,吊锤下部钻杆处应安装冲击把手或其它限位装置;禁止手扶、握钻杆或打箍;人力拉绳打吊锤时,应统一指挥。
6. 使用千斤顶回杆时,禁止使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7. 人工反钻具,搬杆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禁止使用链钳、管钳工具反事故钻具。
8. 反转钻机反钻具,应采用低速慢转。
9. 使用钢丝绳反管钻具,连接物件应牢固可靠。
第五条 使用金刚石钻进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钻头与扩孔器及卡簧之间要合理配合。扩孔器外径应比钻头外径大0.3~0.5毫米,岩层坚硬时应采用下限数值。卡簧的自由内径应比钻头内径小0.3~0.4毫米。
2. 新钻头到达孔底后,必须进行“初磨”,即轻压(为正常钻压的1/3左右)、慢转(100转/分左右)钻进10分钟左右,然后再采用正常参数继续钻进。新钻头钻进的第一个回次进尺不宜过长,应及时提钻检查钻头的磨耗情况。
3. 减压钻进倒杆时,必须先用升降机将孔内钻具拉紧(不得提离孔底),倒杆后用油缸减压并在小于正常钻压的情况下平稳开车。
4. 掌握“五不扫”,即不用金刚石钻头扫孔、扫残留岩心、扫脱落岩心、扫掉块和扫探头石。
5. 掌握“三必提”,即遇下钻受阻轻转无效、岩心堵塞、钻速骤降时必须提钻。
6. 钻头出现以下情况时,不得再下入孔内:
a.孕镶钻头内外径尺寸较标准尺寸磨耗0.4毫米以上的;
b.表镶钻头出刃尺寸超过金刚石颗粒直径1/3的;
c.表镶钻头有少数金刚石脱落、挤裂或剪碎的;
e.孕镶钻头出现石墨化现象的;
f.钻头出现明显偏磨的;
g.钻头水口和水槽小于标准尺寸的;
h.胎体有明显裂纹、掉块、沟槽或严重被冲蚀的;
i.钻头体变形,丝扣损坏的。
7. 避免钻头非正常损坏的措施
a.孔底应保持清洁,当发现有硬质合金、胎块、金刚石、金属块、脱落岩心及孔壁掉块时应采用冲、捞、抓、粘、套、磨、吸等方法加以清除。
b.不准在同一钻孔中交替采用金刚石钻进和钢粒钻进的方法。
c.钻具通过换径、探头石、孔壁掉块等部位以及在斜孔和干孔中下钻时,必须放慢下降速度。
d.换径后应用锥形钻头修整换径台阶。
e.地层由硬变软时应减压并控制钻进速度。
f.钻进过程中应有专人,定时观察冲洗液消耗情况。
第六条 使用硬质合金钻进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相邻回次的硬质合金钻头内外径不得相差过大。
2. 钻头下入钻孔后,应慢速、轻压扫孔到底,再逐渐加足所需压力。钻进硬岩层时严禁在压力不足的情况下单纯加快转速。
3. 合理掌握回次提钻长度。要根据钻头的磨损情况,改进下一个回次的钻进技术参数。
4. 孔内残留岩心在0.5米以上或有脱落岩心时,必须用旧钻头处理,不得下入新钻头。
5. 下钻中途遇阻,不得猛墩,可用钳子扭动钻杆或开车试扫。针状硬质合金钻头下钻遇阻,经采取上述措施无效时,要换普通钻头处理。
6. 拧卸钻头时,严防钳牙咬伤硬质合金、合金胎块或夹扁钻头。严禁用大锤敲击钻头。
7. 钻进中要保持压力均匀,不得无故提动钻具或变更钻进参数。倒杆后开车时,应降低孔底压力。发现孔内有异状,如糊钻、憋水或岩心堵塞时,经处理无效,应立即提钻。
8. 取心时要选择合适的卡料或卡簧。投入卡粒后应冲孔一段时间,待卡粒到达钻头部位后再开车,采心时,不要频繁提动钻具。
9. 孔底有硬质合金碎片时,必须设法捞净或磨灭。
10. 使用肋骨钻头或刮刀钻头钻进时,应及时划眼。
第七条 使用钢粒钻进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粗径钻具上端必须带取粉管,回次终了要冲孔。孔底钻粉超过0.3米(指无残留岩心时)必须专门捞取。钻进时应适当提动钻具、调节泵量。
2. 应根据岩心的形态、钻头唇面的磨损情况和取粉管内钻粉的粒度,确定下一个回次的钻进技术参数和投砂量。
3. 在岩石可钻性、钻孔直径相同的情况下,三个班的投砂量、投砂方法和钻进技术参数应基本一致。
4. 正循环钻进时应通过钻杆投砂,反循环钻进时可用其它方法投砂。但都不得从孔口倒入。
第八条 使用套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钻进不稳定地层或遇到溶洞、老窿、含水和含气地层、泥浆不能奏效,又无法采用水泥护壁时,应及时下入套管,条件允许时可使用反扣套管。
2. 下套前的准备工作
a.清除孔内残留岩心、岩粉和钢粒。
b.用异径导向钻具先打小眼。
c.逐根丈量套管长度,并逐根记录在班报表上。
d.用小一级的标准钻头连接一米以下岩心管,检查套管内是否通畅。
3. 下套管必须遵守的规定
a.仔细检查套管丝扣。套管丝扣应用粘结剂(如松香、沥青或环氧树脂)粘牢、拧接严紧。
b.下套管要轻稳,防止跑管,禁止强墩硬拧。
c.套管应座在基岩硬盘上,套管底部应用粘土或水泥封固。套管上端亦要严密封闭,防止岩粉沉入。
d.套管外部要涂油。
4. 起拔套管必须遵守的规定
a.孔内套管数量较多时,先用千斤顶起拔松动后,再用升降机提升。
b.套管起拔困难,可用割管器将套管分段割开,分段起拔。
第九条 一般安全规定
1. 从事钻探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入岗位。新工人必须在班长或熟练工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2. 上班前和上班时都不准喝酒。进机场工作时必须穿戴整齐、合体的工作和安全帽,不得赤脚或穿拖鞋。
3. 在塔上工作时,必须系牢安全带。
4. 禁止单人进行野外地质勘探作业,禁止采、食不识别的野菜、野果。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5. 可能危及作业人员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野外地质勘探作业,应设置安全标志。
6. 在道路上施工时,应设置醒目的路障标志,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
7.在得到大风紧急警报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a.将立根下入到孔内安全位置,用提引器吊住钻杆,并卡上冲击把手。
d.将现场的报表、易损零件、小件工具等装箱保存。
c.严密封盖孔口。
8. 预防火灾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c.场地内生火,炉座必须垫有砖石或隔热板。
b.要经常注意取暖火炉的燃烧情况,不得使火焰外溢或用油料助燃。未熄火的炉灰,不准随便倾倒。人员撤离现场时必须彻底熄灭火种。
c.场内的油料和其它易燃品,必须妥善存放,严禁烟火靠近。
d.严禁用明火直接烘烤柴油机底壳。
e.油料着火时,应用灭火器和砂土扑灭,严禁用水扑救。
9. 钻进中主要安全守则
a 机器运转时,不得进行拆卸和修理;不准带手套挂皮带或打皮带蜡;不准跨越皮带栏杆;不准用铁器拨皮带。
b 扫孔、扫脱落岩心以及松紧卡盘时应有专人掌握皮带开关或离合器手把。
c 应设有胶管防缠及水龙头防坠装置。钻进时不得用人扶持水龙头及胶管。修理水龙头时必须停止立轴回转,并指定专人看管皮带开关或离合器手把。
d 扩孔、扫孔、扫脱落岩心或钻进不正常时,必须由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
e 使用手轮钻机钻进时,不准把手伸到轮辐里面去扶小卡和擦洗机器。使用手把式钻机时,应使用安全卡。操作人员应站在手把翻转范围以外。
f 经常检查皮带扣的连接是否牢靠。
10. 水上钻探应遵守下列要求规定
a 掌握工作区域有关水文、气象资料,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 通航河流或湖泊施工作业,应遵守航务、港监等有关部门规定。
c 钻塔(架)地脚,应与钻探船牢固连接。
d 钻探船四周,应设置牢固防护栏杆,平台铺设稳固可靠。
e 禁止在钻探船上使用千斤顶及其它起重设备。
f 钻探船舶平台拼装,应使用同吨位船只。
g 钻探船舶地锚,应稳定、牢固可靠。
h 钻探船舶,应配备足够数量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
i 勘探船舶停泊作业,应设置信号灯或航标。
j 四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k 浮筒、木筏作为钻探作业平台时,平台搭设,其基础和结构应稳定、牢固。
第十条 提高钻探质量的措施
1. 提高岩矿心采取率的措施
a.根据各矿区地质条件、岩矿层的物理机械性质和技术因素,正确地选择取心方法和工具。
b.各类专用取心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每次用后要清洗检查、注润滑油。
c.取心困难的岩矿层中,应尽可能选用金刚石或硬质合金钻进。
d.在取心困难的矿层中钻进时,应限制转速、压力和泵量,适当控制回次进尺长度和时间。
e.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心管长度。
f.在矿层、矿层顶底板和重要标志层中,岩、矿心没有采取上来时,须专程捞取,不应继续钻进,必需钻时不得超过0.5米。捞取岩、矿心时应尽量采用喷反、无泵或钢丝钻头等有效方法。
g.退取岩心时要细心,尽可能地避免人为地破碎,并严格防止岩芯上、下顺序颠倒。
2 预防钻孔弯曲的措施
a.不准使用旷动的立轴(导管)。
b.开孔时,应选用锋利的钻头,主动钻杆不得有偏摆,轴心压力要均匀,要随钻孔加深而加长岩心管。
c.遇到片岩地层、倾斜岩层、破碎带、软硬互层时,应使用锋利的钻头和长、直、重、厚、刚的钻具(如大岩心管小钻头的倒塔式钻具、肋骨岩心管等),有条件时也可试用冲击回转钻进。
3. 做好简易水文地质观测的措施:要及时观测水位及其他应测项目;水位观测的基准点必须一致,读数要准确,测绳不得任意割接。
4. 降低孔深误差的措施
a.机场使用的木尺或铁尺必须保持两端平齐,刻度准确、清楚,并注意经常校正。
b.丈量机上就时应停止立轴回转,基准点必须一致,并应准确丈量,及时记录。
c.加减钻具必须用钢卷尺丈量尺寸。
d.校正孔深丈量钻具尺寸时必须使用钢卷尺,并将丈量结果逐根记录在班报表上。
5. 做好原始记录的措施:记录员应认真负责地做好当班的各项记录,机长(或综合记录员)要每天校对原始记录,发现错误要及时修正,无误后签字自存并定期移交统计部门保存。
6. 提高封孔质量的措施
a.封孔前必须准确掌握封闭段孔深及隔离塞(架桥)的位置,正确选用有一定强度的架桥材料,并将其固定牢靠。
b.使用泥浆做冲洗液的钻孔,应根据情况自下而上清洗封闭段孔壁上的泥皮。
c.水泥必须用清水搅拌均匀,水灰比应小于50%。
d.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泵送、导管注入和注送器注入水泥浆的方法,水泥浆出口距隔离位置的距离应小于0.5米。
e.注浆过程不要中断,封闭长度在5米以内时不得提动钻具;水泥浆灌注完毕,要准确掌握替浆的清水用量,不得过多。
f.用套管护壁的钻孔,应先封好套管下部各封闭段后再起拔套管。
第十一条 孔内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1. 必须配备常用公锥、母锥、吊锤、导向器等打捞工具。还应备有千斤顶、反丝钻杆和各种导向钩等专用打捞工具,并妥善保管。
2. 事故发生后,必须弄清并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孔深、机上余尺、事故钻具的位置、规格、类型、数量以及孔内情况等,可用示意图标明事故钻具的状态。
3. 事故发生后,要正确分析判断,订出处理方案,积极进行处理。
4. 处理孔内事故时,各岗位要按人员的技术熟练程度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严防“事故加事故”。
5. 事故排除后,由机长和全机人员详细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拟定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6. 钻进过程中,遇下列情况,应及时处理:动力机响声异常或电流表值增高;钻具回转吃力,提动困难;皮带运转不平稳,跳动厉害;孔口冲洗液突然中断或泵压升高;孔内有异常响声。钻具上有大量泥包或取粉管内有碎块及淤泥时也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7. 预防卡、埋、烧钻事故必须做到:
a.根据岩层条件,正确掌握清水、泥浆和套管的配合使用。
b.孔内岩粉高度超过0.3米时要专门捞取。
c.取粉管上端必须经常保持完好的马蹄形。在易掉块孔段钻进时,可在距取粉管顶端300毫米处钻三个直径10毫米左右的孔眼,使取粉管上部留有一定的空
d.硬质合金换钢粒钻进时,要用小钢粒、小投砂量、小水量和短的旧钻头,并尽量使用喷反钻具。待新钻进孔段超过粗径钻具长度后,再改用普通钻具及正常规程钻进。
e.钢粒换硬质合金钻进时,必须尽量捞净孔内的钢粒,并用旧的钢粒钻头磨孔,换用硬质合金钻进的头几个回次应尽量使用喷反钻具。
f.在研磨性较大的岩层中使用针状硬质合金钻进时,应控制回次钻进时间。
g.使用喷反钻具前,必须检查水路是否畅通,承喷器有无杂物堵塞以及是否组装正确。接好机上钻杆后先开泵通水,再慢放到底。严禁用钻具探测岩粉沉积厚度。
h.金刚石钻进时,应注意下列事项:钻杆柱丝扣连接处必须密封,不得有渗漏现象;水泵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使钻头底部得到充分的冷却和加强孔内净化效果;在易坍塌岩层中提钻时要进行钻孔回灌。
i.在复杂岩层中钻进,可使用防事故安全接头。
j.钻进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停待或冲洗液突然严重漏失等情况时,必须将钻具提升到安全孔段。
8. 处理卡、理、烧钻事故应遵守以下规定
a.发现钻具回转遇阻时,应立即上下活动钻具,并尽量保持冲洗液循环,严禁无故关泵。
b.钻具在提钻中途遇阻时,应设法转动和串动钻具,并送入冲洗液,严禁猛拉硬提。
c.提钻过程中,取粉管挂住套管底部时,应用管钳扭动钻具使取粉管顶部进入套管,不得强拉钻具。
d.发生键槽卡钻事故时,应设法将被卡钻具导出,然后修整键槽处孔壁,不得强力提拔钻具。
e.金刚石钻进发现烧钻征兆时,必须迅速将钻具提离孔底,禁止先停车,然后再去顶拉钻具。
f.在遇孔壁不稳定情况下,不能继续排除事故时,应先采用泥浆或套管护孔,然后再处理事故钻具。
g.提拉被卡事故钻具时,应注意钻塔及游动滑车的受力情况,不得超过其最大允许负荷。
h.在用油压系统和升降机同时顶拉事故钻具时,事先应对钻机有关连接螺栓和抱闸及提升系统的可靠性进行全面检查。顶拉时,先用油压系统以最大额定上顶力将钻具顶紧,然后再用升降机继续提拉。卸载时,先松升降机后再加油,不得用升降机承受全部载荷。使用手把钻机时,不准用升降机与手轮(给进把)同时起拔被卡事故钻具。
9. 遇下列情况,如泵压表、孔底压力指示表、电流表指针突然变化;钻具重量减轻;动力机运转轻快;进尺骤慢,提动钻具有异常响声;钻具突然坠落;下钻到底时,实际机上余尺与计算数字不符等,应立即关车检查。
10. 预防钻具折断、脱落及跑钻事故应遵守下列规定
a.各种管材、接头、接箍均须按新旧程度分类存放和使用。较差的用于稳定孔段或钻孔上部。每个机台都要备有检查钻具磨损程度的量具。弯曲的钻杆、岩心管,要及时校直。提升下降钻具时要随时留心观察钻具磨损程度,发现不合格者要及时更换。管材的弯曲和磨损超过表19所规定的限度时,不得下入孔内使用。
b.钻杆的加厚部分,丝扣的长度、锥度等必须符合《yb235-70》和《yb848-75》的标准要求。钻具有裂纹,丝扣严重磨损和明显变形,连接旷动等现象,均不得下入孔内使用。
c.长期停用的管材、打捞工具,在下孔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
d.扫孔、扩孔、扫脱落岩心时必须挂好提引器,并控制下扫速度。
e.钻具不得长时间悬空回转。
f.采用拉、串、顶、打等方法处理事故时钻杆丝扣易松脱,必须经常用人力重新拧紧。
g.以钢粒钻进为主的矿区,应根据岩层及施工条件,规定出最长回次钻进时间。每回次提钻后必须检查钻头和岩心管的丝扣。岩心管要注意掉头交替使用。
h.钻进中遇阻力过头,钻具发生急剧反转时,不要急剧提动钻具和强行开车,应先将钻具慢拧上扣,再作处理。
i.钻进中遇溶洞,要立即关车提钻。可用钻杆试探溶洞深度。在溶洞中钻进时,岩心管要保持足够的长度,要使用锐利的硬质合金钻头并轻压慢转。穿过溶洞后视情况下入套管隔离溶洞。
j.在钻具重量轻、连接丝扣紧的情况下提升钻具时,应先用扳叉卸开钻杆后,再用柠管机继续卸扣。
11. 处理钻具折断、脱落及跑钻事故应遵守下列规定
a.发生跑钻后,应立即捞取并提钻检查,不准用钻杆对上孔内跑钻钻杆后继续钻进。
b.处理事故中,丝锥碰不到事故钻具上端时,禁止盲目超过预定部位试探。
c.用丝锥打捞孔内事故钻具时,应用人力回转钻具,柠紧丝锥后立即提钻,严禁继续钻进。
d.采用掏心方法处理孔内岩心管事故时,一般应使用比事故钻具小两级的钻具。采用消灭岩心管方法时,应使用加大外径的实心平面钻头或带导向的阶梯钻头。
e.处理孔内多头钻杆事故时,应先下入打印器判明情况,尽量先捞活头。如几个头挤在一起时,要先消除挤夹力,然后用反丝钻杆依次反回。在未弄清孔内情况之前,不准上入正扣丝锥盲目捞取。
12. 处理套管事故应遵守的规定
a.套管折断、脱节后,必须将事故套管全部起拔上来再重新下入孔内,不准将上部套管座在孔内下部套管上端勉强继续钻进。
b.用扩孔方法处理套管事故时,扩孔钻具必须带内导向装置。
13. 打吊锤时,要有专人指挥。吊锤下部钻杆必须安装冲击把手。打箍上部应连接钻杆,挂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
14. 使用千斤顶时,要垫实地梁,绑牢千斤顶及帽子。打紧卡瓦时,必须用铁锤垫打,卡瓦上部应用冲击把手贴紧卡死并绑牢,孔口要围好,提引器要绑牢。顶拔时要缓慢,不能过猛,要有一定的间歇时间。使用螺旋千斤顶时,禁止任意增加人及增长扳杠的长度,两边丝杠顶起的高度要保持一致,并不得超过丝杠全长的三分之二。推杠过程中,头胸部应远离扳杠。回杠时,禁止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15. 反钻具时,应使用钢丝绳反管或棘轮反管等方法,不得使用钳子。换杠及用升降机提拉时,应统一行动。
16. 进行孔内爆破作业时,必须由专职的爆破手进行操作。下入爆破筒前,应用相当于爆破筒长度、直径的铁棒(铅棒)试探。采用并联、电雷管起爆。多余爆破器材应由专人负责归库。
17. 采用上述各种方法处理孔内事故时,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都要离开危险区域,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场房。处理事故前、后都必须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二条 钻机的使用与维护
1. 开动前的检查与维护
a.检查并紧固各部固定螺丝、连接螺丝及油管接头。
b.检查回转系统是否良好,并加注润滑油或润滑脂。
c.检查变速箱、分动箱、减速箱、液压油箱等油量是否适量。
d.检查升降机制动装置、摩擦离合器、钻机移动锁紧装置、液压操纵机械及变速、变向、分动机构的作用是否可靠,各操纵手把是否搬动灵活、定位正确。
f.将各操纵手把、阀门放在正确的位置,以人力转动机器或空载试车,检查各机件的作用是否灵活可靠。
2. 运转中的操作与维护
a.接合离合器或使工作轮转动时,必须轻、匀、平稳。
b.操纵各手把进行变速、变向、分动或接合横、立轴箱时,必须将离合器置于分离位置,或使工作轮停止转动后进行。
c.卡盘顶丝必须均匀拧紧。
d.使用游星齿轮式升降机时,严禁将左右抱闸同时闸紧;使用xb-500型钻机升降机时,严禁同时将手把接合、脚闸刹紧。
e.移动油压钻机前,应先松开锁紧机构并将滑轨擦净,涂上润滑油。移动后将锁紧机构锁紧。油压钻机不在前后极限位置时,严禁进行钻进或提升工作。
f.钻进中应注意油压表和孔底压力指示表的反应。需要加大或减小孔底轴心压力时,应逐步调节,不得突然改变。各液压操纵手把不得同时使用。
g.随时注意机器各部有无异常响声,以及变速箱、回转器、横轴箱、立轴箱、轴承、轴套、油泵、油管、油箱等处有无超过烫手温度(60℃左右)。
h.深孔作业时,有冷却装置的制圈必须按规定使用冷却水进行冷却。寒冷天气停车时间较长时,要将冷却水放净。
i.保持钻机清洁,机体表面不得存有泥浆、砂粒或其它杂物。投卡石及钢粒时,必须将上卡盘盖好。
3. 开动前的检查
a.检查各部机件及螺丝的连接是否牢固。
b.检查吸水管、高压管的连接及各部衬垫、活阀和活阀座是否严密。
c.检查莲蓬头有无堵塞现象,阀门与阀座是否严密。莲蓬头距水源箱底应大于0.3米。吸水高度一般不得超过3米。吸水管不得有急剧弯折现象。
d.检查拉杆防泥挡和塞线压盖是否严密。
e.检查变速箱、曲轴箱及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油是否适量,各密封处是否密封良好。
f.检查离合器、变速机构的作用是否灵活可靠。
g.检查安全阀、三通水门、卸荷阀是否好用。
h.以人力转动机器,检查各传动部件是否正常可靠。
i.检查皮带轮的旋转方向是否与箭头标示的方向一致。
4. 运转中的操作与维护
a.将三通水门或卸荷阀置于回水位置,平稳地开动泥浆泵,待运转正常后,再向孔内泵送冲洗液。
b.运转中注意机器各部有无异声;排水是否均匀;有无漏气、漏水、漏油等现象;注意压力表的工作情况。
c.使用陶瓷柱塞的泥浆泵,应保证柱塞的良好冷却和密封圈松紧适度。
d.变速时,必须先切断动力,再换挡。
e.停泵前,应将三通水门或卸荷阀转至回水位置。
f.保持泵体的清洁。
g.在严寒结冰地区较长时间停车时,必须清洗并放净泵体内、管路中和莲蓬头里的冲洗液。
第十三条 柴油机的使用与维护
1. 开动前的检查与维护
a.检查燃料油箱内的燃油和曲轴箱内及喷油泵内的润滑油是否适量。添加的油料必须经过沉淀和过滤。
b.要使用清洁的软水作冷却水。
c.检查蓄电池内的电液是否充足,必要时添加蒸馏水,使用液高出极板10~15毫米。禁止使用金属器皿添加蒸馏水。检查启动线路的联结是否正确和牢固。
d.在寒冷天气启动前,必须向水套内加注热水,并将曲轴箱润滑油放出,预热后,再注入曲轴箱。
e.向各运动摩擦部位所有的油嘴、油杯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或润滑脂。
f.向冷却系统加满水,并检查有无漏水现象。
g.启动前必须以人力转动曲轴数周,检查各部机件运转是否灵活自如,有无异声异状。
2. 启动时的操作与维护
a.用电动机启动时,一次接通电源的时间不得超过5秒钟,两次之间相隔时间最少要在30秒钟以上。若启动2~3次仍然无效,应寻找原因和排除故障后再行启动。
b.用摇把启动时,应握紧摇把,不得中途松手;启动后,应立即抽出摇把。严禁两人同握摇把启动。
c.严禁用手摇和电动机同时启动柴油机。严禁用加汽油引爆的办法启动柴油机。
3. 运转中的操作与维护
a.机器发动后应低速运转几分钟,当润滑、冷却、供油等情况正常,机身温度增至40℃左右时,再逐渐提高转速和带负荷。
b.注意润滑系统的工作和油压是否正常。在额定转速时,润滑油的压力应保持在1.5~3公斤/厘米2的区间内。
c.注意冷却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冷却水的进水温度应保持在50~60℃,出水温度应保持在70~80℃。遇冷却水中断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当机身温度超过规定时,严禁骤加冷水。
d.严禁在冷却水箱内洗手、洗澡、洗衣物。
e.精心听察机器各部有无杂音。随时注意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
f.经常观察排烟颜色,判断燃料燃烧情况:
①淡白色烟或淡青色烟,表示燃料燃烧完全;
②浓烟和黑烟,表示燃料燃烧不安全;
③蓝烟,表示润滑油在汽卸中燃烧;
④红烟,表示燃料燃烧不安全,到外面才燃烧。
4. 停车时的操作与维护
a.正常情况下,卸去负荷,空转几分钟后再停车。如遇“飞车”等情况来不及正规停车时,应采取堵死进气通路、切断高压油路、必要时打开减压手柄等办法,作紧急停车。
b.在寒冷天气里停车时间较长时,待机身温度适当降低后,应将冷却系统里的水放净。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
1. 施工班组成员必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2. 机长负责认真贯彻勘察技术要求,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负责全机的生产和管理等项工作。
3. 机长对所有设备、仪器、工具、材料(包括金刚石钻头、扩孔器)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4. 机长在机台自行安装、开孔、终孔、封孔、岩矿心难采和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补取矿心、检修设备、处理复杂事故、起下套管、试验新方法新机具以及发生人身事故或排除不安全因素时,都必须亲自操作。
5.记录员要及时、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本班各种原始表报,并保管好。负责岩矿心的整理,防止混乱、丢失。配备钻具、丈量和计算机上余尺。负责简易水文观测和校正孔深。
第6篇 钻探编录安全操作规程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以人为本”, 维护和保障广大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地勘业的发展,持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一、 地质测量安全规程
(一)野外调查的基本安全要求
1、工作前,要了解工作区域的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治安状况。
2、全体人员要经体检、确认合格。在疫源地区工作要接种疫苗,在传染病流行地区要注射预防针剂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调查小组配备保健箱和急救包,作业人员应学会一定的自救、互救知识和技术,掌握保健箱的药品用途、用量、用法及注意事项。
4、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进驻前需经培训,学习有关风土民情知识,遵守当地风俗、生活习惯。
5、认真检查生产工具、仪器及通讯联络设备,以确保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6、在社会治安差或野兽频繁出现的地区,必要时应配一定数量的防护器械,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7、按规定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8、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技术及实际登山攀岩、涉水、定向、找水等有关安全技术知识与技巧。
9、禁止单人进行野外地质调查作业,禁止食用不能识别的动植物,禁止饮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新水源和未经消毒处理的水。
(二)出发前的安全检查
1、出发前,检查干粮、饮用水、药物、生产工具、仪器、安全带、拉绳等必备物品,注意收听当地天气预报,明确工作路线。
2、工作服应穿着舒服便于步行和野外操作,以免引起擦伤。在丛林草莽地区作业时,应打绑腿。
3、鞋袜不可过大过小,宽窄合适,鞋尖应有1.5cm空隙,鞋带紧松适宜,以免引起脚泡。
4、需骑马(或其它牲畜)时,要熟悉所乘牲畜的脾气和特性,并经过一定的适应性训练,方可使用。
5、分组活动前,应预先仔细约定会合时间和地点。
二、踏勘安全规程
1、踏勘小组成员必须听从领导指挥,行动统一,各司其职。
2、每个成员要检查罗盘、地质锤、图件、生火用具、食品、饮水、急救包、通讯设备、刀具等是否携带齐全,并且要妥善保管。
3、在特殊条件下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医疗药品(如保护绳、防护眼镜、蚊帐、绑腿、蛇药、防暑等药品)。
4、参加踏勘的全体作业人员要熟悉工作路线并知晓规定返回营地的期限。
5、在缺乏既定地区和工作条件所规定的安全技术装备及手段情况下,不得离开营地作业。
6、在预测天气不利的情况下禁止踏勘作业。
三、山区作业安全规程
1、正确使用劳保用品,掌握登山和冰雪、陡坡、悬崖、峭壁等危险地段上行进的方法,懂得自救、互救和通讯联络方法。
2、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行进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情况。
3、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高度超过2m的边坡上作业,应使用保险绳、安全带。
4、山区(雪地)作业,两人间距离应不超出有效视线。
5、冰川、雪地作业,作业人员应成对联结,彼此间距应不大于15米。
6、在雪崩危险带作业,每个行进小组应保持2-5人。
7、在雪线以上高原地区进行地质勘探作业,气温低于-30°时应停止作业。
8、遇大雾、大雨、雷电来临等情况下,应停止作业和行进,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9、做到观察环境时不走路,走路时不观察,以防摔跤和坠崖。
四、林区作业安全规程
1、进入森林地区时,应了解地区有无森林脑炎等传染病流行,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2、了解所工作的林区有无当地群众狩猎用的弩箭、套索、夹具、陷阱、爆炸品等,以防发生意外。
3、进入林区要时刻注意防火、禁止吸烟,严格遵守林区的有关规定。林区、草原出现火灾预兆或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
4、防止热带丛林中(蛇、旱蚂蝗)、寒带森林中(多蜱)、潮湿密林中(多蚊虫)有害小动物的叮咬。
5、在林区、草原作业应随时确定指定位置,与其他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五、野外调查个人防护安全规程
1、野外作业途中,遇险路、险情不得冒险行进,要寻找安全的途径通过。
2、作业人员要根据工作性质,学习有关防护和急救知识,穿戴好劳动防护服装和用具。
3、严禁擅自外出打猎、捕鱼、游泳等。
4、野外生火取暖、烹煮食物和燃烧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注意防火。
六、钻探编录安全操作规程
1、地质编录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上钻机时应遵守地勘部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机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2、代表地勘部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监督机台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进行钻探施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设备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有权向地勘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反映机台的不安全行为,遇严重违规操作的机组有权先暂停钻探施工,待改进后才允许继续施工。
3、地质编录人员对机台的安全管理仅限于代表地勘部进行现场监督管理,不直接进行生产指挥,不向机台下达如何做的工作指令,仅限于提出施工现场实施措施和工作方法的错误行为,不得违章指挥。
4、钻探编录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不得赤膊、穿短裤、拖鞋上班。
5、编录人员进行岩芯观察时,应远离钻机,必须进入钻机操作范围内工作时,应听从钻机操作人员的指挥,防止高空坠物,防止触电、防止动力设备引起的意外伤害,加强自身的安全保护。
6、进行机场岩芯翻动时,应请钻机施工人员协作,防止岩芯箱倾覆。
7、钻机编录人员不得进行钻机操作,严禁串岗作业。
七、坑探(槽探)编录安全操作规程
1、坑探(槽探)地质编录人员在编录时时应遵守地勘部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矿山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2、坑探(槽探)编录人员进入槽、巷、井下工作面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穿戴整齐;应注意观察各种标志、信号和来往车辆;无标志巷道不得随便进入;井下不允许单人作业。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后方准施工。
3、坑探(槽探)编录人员在施工现场要作好防火、防爆、防风、防洪、防暑、防坍塌、防中毒、防窒息、防尘毒噪音等安全措施。
4、进入坑内编录的地质人员应自觉遵守井下提升、用电等方面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首次下井必须由专人带领。下井前应备齐照明、防撞击等安全防护服装。井下工作时应首先查看清楚周围岩块的稳定性、用电设备的安全性,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能开始编录工作。
八、砂轮切割机(劈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认真检查砂轮机或机械劈样机本身是否有无缺陷,检查电源情况、检查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冷却装置(水管)是否良好,如一切正常还应开机检查,各部位转动正常没有振动后方可工作。
2、操作时岩心应放入设定的v型槽内,砂轮与岩心接触正常后,再均匀切割。
3、夹具要夹稳,切割岩心时力量不宜过大,避免砂轮折断飞出伤人。
4、工作时要扣好防护罩,操作者在偏离砂轮旋转方向,以防砂轮破裂伤人。
5、电源要安装触电保安器,开关设在操作处附近。
九、汽车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服从单位安排和指挥。
2、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交通部门规定的行车证件,严禁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3、认真执行三查制度(出车前检查、行驶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或及时汇报以便排除,做到人不带思想问题出车,车不带故障上路。
4、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和超速行驶;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出车。
5、按规定地方停放,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损、被盗,外出时,应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场所。
6、运货载人均不得超过本车运载限额,装载运输危险物品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7、驾驶员要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清洁卫生。行驶时,应精神集中。
8、野外作业车辆在复杂地段,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行人、自行车、畜力车的动态,要谨慎驾驶,不急躁、不抢行。对不熟悉的道路,必要时下车看清后再通过,不盲目行驶。
9、在加油或用油清洗零件时严禁烟火。在进行扒轮、换胎等作业时,必须选择合适地点,车辆要支撑牢稳。
10、在泥泞、冰雪等路面行驶时,严禁急加速、急打方向和急制动。
11、行车中应经常观察各仪表,发现异常、异响必须立即停车排除。十、物探测井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测井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防护规定,做到安全生产。
2.仪器设备在运输和搬运时要妥善包装,注意防潮、防震,汽车运输时不准与笨重的机械和管材等混装。
3.测井前,机场上一切妨碍测井和影响测井人员与设备安全的工作都必须停下来,待测井工作结束后方可继续进行。
4.夜间工作时,必须备有足够的照明。
5.布置井场时,必须将井口附近有可能掉入孔内的工具、物件移开。
6.仪器设备启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外接电源的电压、频率等是否符合仪器设备的要求;各开关、旋钮是否在安全位置,接线是否正确,经反复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电启用。
7.井下仪器在下井前应仔细检查其连接和密封情况,在与电缆连接处应留有弱点,其拉断强度不得大于电缆最大拉力的二分之一。
8、绞车和滑轮在启用前要检修完毕,不许在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
9.电缆在提升和下放时禁止跨越,禁止用手抓摸井口滑轮附近的电缆。
10.井下仪器下到孔底后应立即进行提升测量。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在检修的同时,应将井下仪器提到安全位置。
11.不准用井下仪器冲击孔内障碍物。
12.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将各开关、旋钮等置于安全位置。
13.井下仪器在孔内被卡后,如经上下松动不能解脱时,则可在电缆拉力许可范围内使用大于弱点的拉力提升,强行将其在弱点处脱开,尔后用打捞工具捞取。如采用其它方式处理时,以不损毁电缆和仪器为原则。
14.测井过程中突遇雷雨时,应立即断开仪器电源,并将井下仪器提到套,管或提出井口,暂停作业。
15.发生人身事故时,除立即将受害者送医院急救外,还必须按《伤亡事故报告规程》迅速上报。
16.雷雨天气不得进行测井作业。
第7篇 钻探工安全操作规程
l、搬运钻探设备,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一定要捆绑牢固,用平板车和铲运机运输时,不可超高、超宽。
2、在井下人工扛钻杆等物时,要防止触及电机车滑触线,以免触电伤人。
3、钻探硐室施工结束,要认真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之处,提出整改意见,使之完全符合钻探施工需要。
4、安装设备之前,要检查钻机窝是否有浮石等不安全因素,处理妥善方可安装设备。安装中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5、挂牵引滑子的横粱必须选用直径大于25厘米的硬杂木,横梁窝深不得小于 2厘米,岩石较软时,要适当加深。如果采用锚杆其孔深不得少于0.5米。
6、水平钻立柱必须穿靴带帽,牢固顶在巷道顶、底板上,垂直于水平面,经试验牢固可靠,方可正常作业。
7、钻探现场要有充足照明(安全电压)和良好的通风条件。
8、钻探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严格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9、钻进中,身体任何部位不可触及旋转部分,不准随意拆掉机器防护罩,更不准将衣物等放在机器上。
10、打斜孔或上向孔时,要经常检查夹持器、卡盘、钻杆水接头等部件,如有松动立即扭紧,以防飞出伤人。为防不测,工作中操作人员到躲开这些部件运转范围。
11、拧立钻卡盘时,一定待立轴停稳方可进行,不准用扳手摩擦主轴使其早停,以免扳手伤人。
12、立钻升降钻具时,操作人员不准用手摸钢绳,要相互配合,统一由一人喊口令指挥,不准盲目乱干。
13、钻探硐室内上下传送工具、物品时,要用兜装好用绳绑牢上下提升,不可乱扔,以免掉下伤人。
14、使用钳子拧松孔内受阻钻具时,操作人员必须躲开手柄反转范围,以防手柄伤人。
15、使用吊锤打钻具时,打箍应系好安全绳,在打吊锤过程中,应及时拧紧被震松的丝扣。
16、打下向孔时,钻具提出要盖好孔口,以防掉进物件造成孔内事故。
17、立钻工作台,要安装0.8~1米的防护围栏,梯子要牢固。
18、修理电气设备时,一定要切断电源,不准带电作业。工作结束下班时,要拉下开关切断电源。
第8篇 井下钻探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基本建设、生产矿井的井下钻探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井下钻探需要熟悉以下知识:
1.必须熟悉民《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经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悉钻机的工作原理。掌握各种钻机的操作要领,维护保养及排除故障的技术知识。
3.掌握瓦斯抽放、煤层注水、封堵水注浆、防灭火、防突等各种钻孔的封孔和施工方式。
4.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抽放,煤层注水、注浆、防突等的有关规定。
5.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6.熟悉预防灾害的措施和矿井避灾路线。
第3条 掌握井下打钻、注浆、封孔、煤层注水、防灭火、瓦斯抽放、防突等各种钻孔的施工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井下钻探施工前,必须了解工程的设计目的、任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
第5条 无风地点打钻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通风或采用导风筒通风,在打钻过程中不准停风,并有可靠的风电闭锁装置。特殊情况停风时,必须按规定撤出施工地点的所有人员。
第6条 打钻时,必须加强原有的支护;改变支护方式,应制定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施工。
第7条 钻进时要严格按照地质技术人员、测量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四、操作准备
第8条 下井前认真了解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第9条 根据工作安排,准备、检查、带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
第10条 设备的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钻机在车盘上必须捆绑结实,不得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并符合井下运输的有关规定。拆下的螺钉等零件,要用有盖的箱子装好。容易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不得装车。
2.运送超长管材时,必须遵守有关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3.井下人工搬运设备时,要用绳子系牢,并要轻抬轻放,有专人统一指挥,起落行动一致。
第11条 设备的安装必须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安装前要检查、整修设备,并检查加固钻场及其周围支架,防止冒顶片帮;清理各种脏杂物,挖好清水池和疏水沟。
2.钻机立轴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基台木要安放牢固、平稳,用水泥打基础,并用底固螺丝固定或卧入底板,四角打上压柱及戗柱固定。使用木柱时,直径不小于18厘米。
3.机身安放平稳,上紧底固螺丝。各种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机械传动部分要安装防护栏、保护罩。
4.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5.在上山施工斜孔时,需支设密集支柱,防止钻机下滑。
6.准备好各种材料、配件、备用工具,摆放要整齐有序。
7.调试钻机。检查钻机各传动部分运转是否正常,开关启闭是否灵活可靠,各种零部件及钻具是否齐全、合格。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必须进行处理或更换。
8.施工前要具备自然排水条件。
第12条 各类钻机的操作方法按各钻机使用说明书执行。
1.myz系列液压钻机的操作方法:
(1)利用操纵台的操作手把来控制钻杆的旋转和推进。操作手把由空档位向前推动时,钻头顺时针方向旋转,可以进行钻孔或安装钻杆;操作手把由空档位向后拉时,钻头反时针方向旋转,可拆卸钻杆;
(2)推移给进油缸的操作手把,可控制钻头前进或后退,向前推时钻头前移,向后拉时钻头后退;
(3)需快速推进或后退时,可操纵快速操作手把。操作方式与给进油缸相同,即推前进、拉后退;
(4)利用节流阀控制给进速度。手柄顺时针方向转动时速度加大,反时针方向转动时速度减小。钻进时可根据岩性随时调节节流阀,以便加大或减小推进压力。
2.zf系列风动钻机的操作方法如下:
(1)操作旋转部和推进部的操作手柄,即可以改变主轴转动方向和使动力头的前进或后退,实现方向控制;
(2)要改变旋转和推进速度,实现速度控制时,可通过控制油雾器调节流阀的大小来实现。
3.mk系列全液压钻机的操作方法如下:
(1)油马达回转操作:手把向前推,回转器正转;手把向后拉,回转器反转;中间位停止;
(2)卡盘、夹持器的操作:手把向前推,夹持器松开(卡盘卡紧);手把向后拉,卡盘松开(夹持器卡紧);手把在中间位置时,卡盘、夹持器均卡紧;
(3)给进、起拔操作手把:向前推,回转器前进,即给进;手把向后拉,回转器后退,即拔起;手把在中间位置时,回转器浮动,此时可装卸钻杆;
(4)操纵截止阀手把,可以接通或关闭夹持器的油路。手把处于水平位置时油路接通;手把处于垂直位置时油路关闭,夹持器处于松开位置;
(5)操纵增压调节手轮,可调节系统的辅加压力。顺时针旋转手轮时,系统压力提高;
(6)操纵给进压力调节手轮,可改变给进压力。顺时针方向旋转时,给进压力增加;反时针方向旋转时,给进压力减小。
4.xu一75型钻机的操作方法如下:
(1)电源接好后,先用手盘车试运转,再送电试运,转扳动各操作手柄,检查各旋转件转动、各油管接头、压力表的技术参数;
(2)在上、卸顶丝时,严禁钻机挂空档或带电进行;
(3)操作钻机和停送电必须由一人操作,先停电后上卸钻杆和加水龙头;
(4)升降钻具时必须站着操作升降机,双手不准离开升降机手柄,严防跑钻;
(5)待提引器与钻具接好后方可提升。
5.岩石电钻的操作方法如下:
(1)停送电必须由一人操作;
(2)施工仰角钻孔时,根据孔深和角度大小合理加减压;
(3)管钳卸接钻杆时,两人要协调一致;
(4)提下钻具时,应站在钻杆两侧提送钻杆。
第13条 安装钻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钻杆应不堵塞、不弯曲、丝口未磨损,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接钻杆时要对准丝口,避免歪斜和漏水。
3.卸钻头时,应严防管钳夹伤硬质合金片、夹扁钻头和岩芯管。
4.装钻杆时,必须一根接一根依次安装。
第14条 井下钻场必须具有下列安全设施和条件:
1.在上山工作面或独头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措施。
2.有照明及专用电话。
3.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钻场的动力设备应与风机实现风电闭锁。
第15条 开钻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有害气体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开钻。
2.工作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及其周围的安全状况,如防水、防火、通风设施等,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开钻。
3.检查机械设备安装质量及安全设施情况,经试车合格后,方可开钻。
五、钻探操作
第16条 打钻时要做到:
1.按地质技术人员所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和钻孔防斜措施施工,不经地质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2.钻探工人穿戴要整齐、利落,衣襟、袖口、裤脚必须束紧。
3.启闭开关时,注意力要集中,做到手不离按钮,眼不离钻机,随时观察和听从司机命令,准确、及时、迅速地启动和关闭开关。
4.禁止用手、脚直接制动机械运转部分;禁止将工具和其他物品放在钻机、水泵、电机保护罩上。
5.扶把时,要站在立轴和手把一侧,不得紧靠钻机;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打伤人;给压要均匀,根据孔内情况及时调整钻法及压力。
6.采用清水钻进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水量,不准打干钻;为防止埋钻,钻具下至距孔底1~2米时,立即开泵送水,见返水后,才能钻进。
7.钻进过程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8.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压、水量。
9.若发现煤岩松动、片帮、来压、见水或孔内水量、水压突然加大或顶钻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不得直对或任意跨越钻杆,迅速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派人监视水情。
10.透老空后,需经瓦检员检查有无有害气体溢出,并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对钻孔进行处理。
第17条 下置孔口管:
1.套管要下在坚硬完整的岩层中,套管下置深度、固结方法及耐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
3.下套管遇阻时,禁止猛墩套管。
4.套管固结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套管不松动、不漏水为合格,然后安装止水闸阀。揭露高压水的钻孔,还要装好防喷装置,方可钻进。
第18条 下钻具时要按下列要求施工:
1.提钻前,准确丈量机上余尺,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装置以及拧卸工具是否安全完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下钻前,除上述检查外,还要认真检查钻具接头、接箍、丝扣加工是否合格,钻杆有无弯曲、磨损等。凡钻杆直径单边磨损达2毫米,或均匀磨损达3毫米,每米弯曲超过3厘米及各种钻具有微小裂隙,丝扣严重磨损、松动或其他明显变形时,均不得下入孔内。
2.在提、下钻具的过程中,操纵升降机人员必须与其他岗位工人紧密配合,互相关照。操作要轻而稳,不得猛刹、猛放不得超负荷作业,不得用手脚去扶摸钢丝绳。其他人员要注意钻具起落,在完成摘挂作业后,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岩芯管提出孔口后,应立即盖好孔口,不准用手探摸、伸头观看管内岩芯。
3.孔口人员抽插垫叉时,禁止手扶垫叉底面或用脚勾垫叉。
4.升降钻具时,必须使用垫叉,禁止用管钳、链钳代替。
5.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各种数据,包括加尺、残尺、孔深、分层厚度、涌漏水情况、岩芯采取率、套管下置深度、耐压试验数据、班报表等。提出的岩芯必须清洗干净并编号,按序次摆放在岩心箱中。
第19条 砂浆封孔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砂浆封孔需下套管,套管可采用钢管或外端用钢管里端用塑料管,煤层注水孔的套管也可采用钢丝编制的高压胶管。
2.封孔部分需扩孔,孔径一般不小于100毫米。煤层注水钻孔封孔深度一般应大于5米。
3.封孔时先把套管牢固地固定在钻孔内。固定方法可采用木塞或在套管上缠麻丝、海带等方法。套管一般要露出孔口10~15厘米。
4.套管下入钻孔后,可用人工或用封孔注射器、泥浆泵,将按规定配制好的水泥砂浆送入管套壁外的钻孔内。
5.人工送砂浆封孔,要边送砂浆边用力捣实;用泵送砂浆封孔时,灌浆管要固定于钻孔内,孔口要密封,工作结束时要用水把泵内砂浆清洗干净。
第20条 封孔器封孔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封孔器应完好。
2.仰角钻孔装封孔器时,操作人员不得正对封孔器,以防封孔器下滑伤人。
3.安装封孔器时,一人用管钳固定封孔器外套,另一人用管钳拧紧丝扣;连接气门与支管时,必须把支管总气门关闭。
4.使用液压或机械加压封孔器时,给压要均匀,应先小后大,速度不要太快,待封孔器外壁与钻孔壁接触后再加压。
第21条 防止出现导水钻孔的措施
1.各类钻探孔达到勘探目的后,应立即全孔封闭,包括四系潜水含水层以下各含水层组。
2.为了防止水沙分离或粘土稀释流失,封孔不能用水泥砂浆或粘土,要用高标号纯水泥。
3.严重漏水段,应先下木塞止水,然后注浆,防止水泥浆在初凝前流失。
4.要按照封孔设计,进行分段封孔并分段提取固结的水泥浆样品,实际检查封孔的深度和质量,由上而下边检查边封闭,作好记录。
5.需要长期保留的观测孔、供水孔或其他专用工程孔必须下好止水隔离套管。
6.已下套管的各类钻孔,不用之前,也应按1、2、3条的要求封孔。
7.所有钻孔的孔口均应留设标志,一旦需要时,便于采取措施。
六、钻孔防斜操作
第22条 在打垂直孔时,首先下好孔口套管,其长度4米左右。孔口套管中心必须与钻机立轴、天轮中心线一致。孔口管上下端必须用砂浆封闭。
第23条 在易斜或急倾斜地层中钻进,应以环状平底钻头为主,以粗径加重钻具为导向管。粗径钻具长度应大于20米,钻具与钻孔的环状间隙应小于5毫米。
第24条 在钻进中遇有老窑、溶洞、纵向发育的岩层时,应加长粗径钻具。
第25条 软硬岩石互层时,要减小孔底压力,待钻头全部进入下层岩石时,再正常压力钻进。
七、特殊操作
(一)探放水操作
第26条 在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进行探放水时,必须根据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第27条 在采掘工作面探放水时,遇到下列情况,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经技术人员确定的探水线进行探放水操作: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连通的断裂构造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第28条 煤系底层有强承压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进行探放水,必须严格按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施工。
第29条 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场前、后10米范围内的巷道支护,并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测量和探放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放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第30条 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前,安设探放水钻孔孔口管及其固定的方法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
第31条 操作钻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打开立轴箱时,横、立轴齿轮应加防护罩。合立轴时,应待齿轮停止转动后进行。
2.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
3.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脚踏绝缘垫。
4.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伤人。
第32条 下置的孔口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压力,安装闸阀后,方准继续钻进。
第33条 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取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第34条 在钻进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第35条 在钻进中,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位(压)和耗水、涌水量。
第36条 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37条 探放老空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
2.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3.钻孔放水前,必要估计放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量。
4.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
5.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
第38条 透老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有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用木塞黄泥封闭。
第39条 疏通钻孔时,操作人员不准直对钻杆站立操作。
第40条 探放老空水钻孔接近老空,预计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二)探放气体操作
第41条 探放气体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加强附近巷道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42条 施工地点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施工,风筒必须跟到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第43条 施工地点必须安设专用电话。
第44条 施工地点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监护,否则严禁施工。
第45条 探放气体时,必须思想集中,边钻进边观察孔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停钻处理。
第46条 钻孔透采空区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要停钻加强通风,并用黄泥封孔,同时向矿有关部门汇报。
第47条 钻瓦斯抽放孔、防突孔出现瓦斯急剧增大、顶钻杆等现象时,要立即停钻,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
第48条 钻孔打到设计位置时,必须检查孔内气体含量,确定无溢出后,方可拔出钻杆。
(三)采煤工作面两巷全煤厚孔、煤体注水钻孔操作
第49条 全煤厚孔及煤体注水孔孔间距严格按设计施工, 全煤厚孔以见煤层顶底板为准。
第50条 煤层注水钻孔钻入顶板或底板岩石中时,要停钻,该孔报废,并将废孔封死,不得注水。
第51条 根据现场条件,全煤厚孔及煤体注水孔用岩石电钻施工,底煤厚用煤电钻施工,但因煤层中夹矸较厚钻孔较深时,也可用岩石电钻施工。施工全煤厚孔(顶、底)时,若因巷道高度不够2.6米以上,必须用坡度规量出施工角度,每一巷的煤厚施工方位应一致。
第52条 用煤电钻施工全煤厚孔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必须有2人以上同时握紧煤电钻手把后,方可启动煤电钻进行施工,以免因配合失误伤人。
第53条 严格按照现场点孔位置施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前后移动孔位时,必须丈量与原孔的距离,填写在班报表内,并注明影响原因。
第54亲 钻孔施工结束后,须用清水将孔内煤岩粉冲净再提钻。
第55条 在运输顺槽施工期间,每班必须在刮板输送机机头尾或带式输送机机头尾各安排专人进行监护,以便在需要开、停刮板输送机或胶带时能及时协调联系。
(四)采煤工作面分层煤厚孔操作
第56条 用煤电钻或风钻施工分层煤厚孔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必须有2人以上同时握紧煤钻具手把后方可启动进行施工,以免因配合失误伤人。
第57条 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首先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严禁空顶作业。
第58条必须准确丈量探测点至测量点的距离及施工孔间距,认真填写在班报表上。
第59条分层煤厚孔随工作面的推进施工,原则上每推进 20米施工一次。
第60条 一般应在工作面整修时间进行施工,与工作面整修平行作业,必须做好相互协调联系,并做到自主保安及相互保安。
第61条 严禁在工作面正在移架或支护不完整区段进行施工。
第62条 每次施工结束后,必须将工作面煤电钻及电缆收回整理吊挂整齐。
(五)采煤工作面两巷及停采线附近防火注水、注浆孔操作
第63条 在采煤工作面材料道、输送机道以及停采线附近分别向上分层采空区或周边采空区施工注水、注浆孔,用岩石电钻施工。
第64条 施工地点必须清理浮煤和杂物,施工前必须由跟班负责人首先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加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65条 严格按照挂线方位,角度摆放钻机,并及时用8号双圈铁丝扎紧钻机架子。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杜绝弄虚作假,虚报进尺现象。
第66条 施工地点电气设备杜绝失爆现象。
第67条 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有班长以上管理人员跟班,必须认真填写班报表,将施工地点、钻孔类别、孔号、孔深、透水封孔情况、出勤人员施工日期及班次填写清楚。
第68条 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施工,杜绝随意停电停风。
第69条 施工期间必须注意来往车辆,并协调好与平行作业单位的联系。
(六)反井钻机操作
第70条 掘煤仓、天井、溜煤眼、管道井、通风井等,适 用反井钻机操作。
第71条 司机必须熟悉钻机主要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掌握一般液压传动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和维护、维修。
第72条 司机必须了解钻孔地段上、下水平(巷道、硐室)的情况和自然条件(包括通风、运输、通讯、水源、电源等),未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要求不能开钻。
第73条 穿戴整齐,扎紧袖口,集中精力,谨慎操作,坚守工作岗位,注意观察各部件及配套设备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处理。
第74条 钻机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液压系统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额定值符合规定;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严禁失爆。
第75条 液压操作控制台上的压力表、换向阀、调压阀等液压组件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规定,液压系统压力表、温度指示表必须齐全;关机前,必须使液压系统处于卸荷(空载)状态。
第76条 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检查钻机的基础、洗井液池、冷却水池是否达到要求;钻孔中心位置是否准确,硐室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第77条 检查供电、供水系统(设备及配套的管路、阀门、开关等)的是否安全完好,各液压油泵的电动机旋转方向与液压油泵要求的转向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78条 检查油箱中液压油是否清洁,油量是否充足,油温指示表是否灵敏可靠。发现滤油器中脏物较多时,应及时更换其滤芯。向油箱加油时,必须经过滤网,工作时不允许打开油箱盖。
第79条 检查各零部件、紧固件是否齐全牢固可靠。检查液压系统各组件、管路接头、密封件有无脱落、漏装、损坏现 象,管内有无异物,管路连接、电器设备连接线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80条 钻机各部件及其配套设备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要求,依次安装就位;钻架按要求调平找正,调整相应的支撑装置并紧固所有基础的螺栓、螺母。在运转过程中,发现有螺母松动及时紧固。安装钻机、设备时,必须注意人身安全。
第81条 所需钻具(钻头、扩孔器、各类钻杆、接头等)专用工具(卸扣卡瓦、扶正器、特种扳手等)应配备齐全。
第82条 所有钻具和丝扣连接部位及钻杆内孔必须清理干净,并检查丝扣及端面有无损伤,碰坏部位应及时修复,有裂缝、缺口,丝扣磨损严重的严禁使用。在内外丝扣部位应涂专用矿用防锈油脂。
第83条 检查动力水龙头及各运动部位的润滑情况,开钻前应加足润滑油脂。
第84条 动力水龙头与高压水管连接处密封件应完好、可靠,高压水管须联接好。
第85条 连接好高压油管及冷却器的进、出水管,通过冷却器的水质必须清洁无异物。准备工作完成后,按下列要求进行试运转:
1.启动冷却水泵调节冷却水流量。
2.顺序启动液压油泵电动机,并空载试运转3~5分钟,观察电动机及油泵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如压力表显示空载压力超高或电机、油泵有异常振动、噪音,应停机处理。
3.操作多路换向阀,使各部油缸往复伸缩全行程,观察各动力机构是否到位,有无卡阻;各控制阀、液压反动作是否可靠。对不合格的器件应进行更换。
4.启动液压马达,调节立轴转速达到要求数值,进行正转、反转试验,并检查各控制阀、变速阀功能是否正常;观察压力表显示值是否正确,若超过正常空载压力,应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观察液压马达及齿轮箱工作声音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停机处理。
5.启动水泵,检查洗井液通路是否畅通,各联接处有无渗漏,若有渗漏须立即处理。
第86条 钻机试运转达到要求后,清理作业现场,将不用的工具、配件暂时装箱。钻机的油管、水管、电缆排列整齐,在人员经常通过处将其吊挂好,做到文明生产。
第87条 开孔钻进时,司机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和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装卸钻杆时,严格控制推进速度,以免损坏丝扣。
第88条 停机前,必须使液压系统处于空载状态。
第89条 导向孔施工操作及注意事项:
1.开钻前应先启动供冷却水的水泵,冷却水要连续供给,油温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和作业规程要求。
2.钻进前必须先供洗孔液,钻进中应注意观察孔内流出的洗孔液流量变化及排出岩屑情况,发现不正常时及时处理。
3.开孔时应使用扶钎器扶正钻杆,以小压轴、慢转速将孔开出。开孔深度达0.5米后,可酌情加大轴压,提高转速,钻深超过3米后,可按正常参数钻进。
4.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调整钻进参数(钻压、转数)值,遇到特殊地质构造时,可根据经验适当改变钻进参数。
5.装接钻杆前,必须将钻具提高距孔底5~10厘米高度处,充分清洗钻孔,清洗时间可根据当时钻进的深度控制。若准备停机钻进,必须将钻具提至安全位置。
6.装接钻杆操作程序如下:
(1)关闭洗孔液阀门,停止供液;
(2)用专用工具卡住钻杆方形部位,使钻具重量加在钻机底座上;
(3)将机头提升到适当位置;
(4)反转油马达(有辅助卸扣装置的钻机,可用其协助卸扣),卸开钻杆与导向套之间的联接丝扣;
(5)将钻杆丝扣清理干净,涂上油脂,把钻杆送入钻架,加铁丝或麻皮密封垫;
(6)下放机头,旋转联接并拧紧钻杆的上端丝扣;
(7)旋转下放机头,联接并拧紧钻杆的下端丝扣;
(8)提升机头,取出专用工具;
(9)打开洗孔液管路的阀门,向钻孔供应洗孔液,待洗孔液从孔内流出后方可继续钻进。
7.向孔钻进至与下水平3米时,要减小钻进速度,并在下水平透孔位置周围10米处设置警戒区,放置警戒标志,站岗堵人,以免透孔时高压液体及岩石伤人。
8.导向孔钻透后停止供洗孔液,继续接钻杆,直至钻头距孔底板距离达到便于拆装钻头的高度为止。
9.导向孔透孔后,上、下水平必须安装电话,便于更换钻头和扩孔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联系。
第90条 装接钻杆时,根据使用说明书及作业规程要求,加稳定钻杆,防止导向孔偏斜。
第91条 换接钻头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在下水平换接扩孔器(扩孔钻头)时,应用电话与上水平工作的司机进行联络。
2.换接钻头的步骤如下:
(1)用专用工具将钻头和接头卸下;
(2)用专用工具将扩孔钻头运到预装位置并找平、垫平,使扩孔钻头芯轴中心与钻杆中心对中,在对接丝扣上涂油脂;
(3)通知司机慢速转动钻杆缓慢下降,使钻杆与扩孔钻头芯轴丝扣旋合好。
3.注意事项:
(1)司机必须听从下水平工作人员的指挥,在收到下水平工作人员的动作指令后,必须重复一遍,核实无误后方可开动钻机;
(2)司机需要启动钻机时,必须先同下水平工作人员联系后方可操作,不得随意启动钻机;
(3)要设专人监察安全,当出现不安全情况时(如瓦斯浓度超限、下水平顶板冒落等),必须停止工作,必要时撤离现场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后再进行作业。
第92条 扩孔钻进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向扩孔钻头供高压水,观察扩孔钻头喷出的水是否喷到边刀上,如喷不到要加大水量。检查一切正常后,通知司机启动钻机扩孔。
2.扩孔开始时应以较小钻压破岩,滚刀体全部进入钻孔后,再加压正常钻进。
3.扩孔过程中所用参数值(钻压、转数)应根据岩性及钻机性能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滚刀的允许压力和钻机的额定能力参数值。
4.遇到卡钻时,应立即快速下放和旋转钻具,以甩掉卡钻岩石,然后再往返钻进数次。如仍不能正常钻进时,则应将钻头下放到下部巷道底板,进行人工处理。
5.若发现钻进速度极慢,加大钻压后仍无提高时,应立即 停止扩孔,将钻具下放至下部巷道底板,进行检查处理或更换滚刀。
6.扩孔过程中严禁驱动头反转(卸钻杆除外),并且注意开钻时要先供水后扩孔,停机时先停机后停水。
7.扩孔时,机头到达最高位置后,必须卸下一根钻杆方可继续钻进。拆卸钻杆操作步骤如下:
(1)用专用工具卡住下一根钻杆的方形部位,使钻具重量全部落在钻机底座上;
(2)操作辅助卸扣装置和油马达,卸开钻杆与导向套之间的连接丝扣;
(3)扣紧导向套上的卡块配合钻机卸开待卸钻杆与下一根钻杆间的连接丝扣;
(4)提起机头,将卸下的钻杆用机械手移离钻架;
(5)下放机头,并与下一根钻杆联接;
(6)提升机头,取下专用工具;
(7)继续扩孔钻进。
8.卸下的钻杆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在丝扣部位涂以专用防锈油,妥善保管。
9.司机必须及时了解下水平的出矸情况,矸石将要堵住钻孔时应立即停钻,待下水平矸石运出后方可扩孔钻进。
10.扩孔至上部钻机基础部分时,应减小钻压,缓慢扩孔。
第93条 钻孔扩透后的收尾工作及提吊扩孔钻头注意事项:
1.在上水平提吊扩孔钻头步骤如下:
(1)操作钻机卸下与扩孔钻头相接的最后一根钻杆;
(2)用专用工具联接机头和扩孔钻头,并将扩孔钻头往钻孔内下放一段距离(以扩孔钻头的中心管最上端不影响拆卸钻机为宜),用工具将扩孔钻头吊挂在基础的辅助横梁上,将机头和扩 孔钻头联接件拆下;
(3)与安装时相反的顺序拆卸、放倒钻架,使之成为运输状态并推离孔位;
(4)用吊车或其他起吊设备将扩孔钻头提吊到孔外,放在平车上运走;
(5)钻孔应用钢板或木板盖严,以防人或物掉入孔内造成事故。
2.在下水平拆卸扩孔钻头步骤如下:
(1)操作钻机把扩孔钻头与钻杆联接的丝扣卸松半扣距离并用垫片从两面插入间隙中;
(2)用导向孔钻进方法装接钻杆,直到把扩孔钻头送到下水平;
(3)用专用工具卸掉扩孔钻头,并放在准备好的平车上运出;
(4)用扩孔钻进方法提升并拆卸全部钻杆;
(5)拆除电源、油管;
(6)与安装时相反的顺序拆卸、放倒钻架,使之成为运输状态并推离孔位。
3.检查扩孔器刀盘、刀座及滚刀的磨损情况,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钻孔完毕。
第94条 将组合接头的连接螺钉卸掉,按照卸钻杆的顺序将钻杆逐根卸掉,将钻杆、钻头排放整齐。
第95条 拆除机械手、各进出油管。油管接头、各接油口均使用干净包装布或专用堵头进行封堵,盘扎好,卸掉水管。
第96条 钻进过程中的故障处理:
1.发生埋钻、掉钻具事故,司机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制定事故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2.钻导向孔时,发生突然停电现象,不准停止供水;发生停水现象,要将钻头提到距孔底1米位置,用抱合扳手或垫叉卡住钻杆,防止钻头下降发生埋钻事故。
3.扩孔时发生突然停水现象,严禁继续扩孔。
4.导向孔钻进过程中,发现上孔口反出的水量减小,要及时检查供水系统供给的水量是否减小。如果供给水量减小,要立即加大水量;如果供水系统水量未减小,要立即将钻头提到上孔口检查出水口是否被岩粉堵死。
第97条 钻进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钻孔在扩透前5米时,要通知通风部门进行风量调节,已扩完钻孔段检查瓦斯含量,防止钻孔扩完影响通风系统和钻孔内瓦斯积聚造成通风、瓦斯事故。
2.钻进导向孔时,要安排专人清理孔口岩渣,防止岩渣在孔口囤积,同时严禁金属杂物掉入钻孔。
3.严格执行“先停机,后停水;先开水,后开机”的操作顺序。
4.钻机调试完毕后严禁油泵反转。安装新油泵、马达或更换油泵、更换马达内部零部件,必须向壳体内灌满液压油。
5.接入液压系统的组件、接头和管路,必须清洗干净,防止进入杂物,损坏液压组件。
6.做好液压系统巡回检查,液压系统出现泄漏或其他问题及时通知司机停机进行处理。
7.严禁冷却装置向液压系统漏水,造成液压油和水混合,损坏液压组件。
8.钻机使用的油压规定:主泵系统油马达一般8~20兆帕最高不超过25兆帕。副泵系统一般保持在6~15兆帕,最高不超过22兆帕。
(七)水文孔、注浆孔钻探操作
第98条 放水孔的钻进除执行钻探操作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执行以下操作:
1.放水孔终孔孔径不大于58毫米,观测孔终孔孔径不小于 50毫米,套管不小于二级,末级套管尽量靠近含水层,套管壁厚不小于5毫米,水门要安设在末级套管上,其承受压力不小于孔口压力的1.5倍。
2.注浆孔终孔孔径不得小于73毫米,注浆孔可根据现场地质条件只下一级套管,深度尽量靠近含水层,孔口要安设与注浆孔、注浆终孔压力相匹配的水门。
3.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4.开孔直径应比孔口管的外径大15~30毫米。
5.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两听”、“三看”,即听机器运转声音,听孔内震动声音;看操作把手震动、给进压力和钻进速度,看压力表及回水情况,看胶带及接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钻处理。
6.取芯钻进时钻程不得超过岩芯管有效长度。
7.钻进过程中若发生机械故障或突然停电,应立即断开开关,用人力将钻具提到安全高度。
八、收尾工作
第99条 钻孔结束后应清理钻机等设备,主要应做到:
1.所有液压油缸的活塞杆缩回缸内,不能缩回的活塞杆应用油纸包好,以防划伤。
2.卸开的油管接口处必须用堵头堵住,严防污物进入管内。
3.不需拆下的钻机油管,应堵好管口并牢固盘扎在运输钻机的平车上,严禁在运输过程中松散、损坏。拆下的油管应在堵好管口并经盘扎或捆绑后装入箱内。
4.排除冷却器中的全部冷却水。
5.将清点后的钻机零部件、工具及配套设备等装箱,不能装箱的大件也应捆扎好,不得丢失任何器件。
第100条 钻孔竣工后,应做好各种善后处理工作。其中包括:钻机的撤除、搬迁、检修、存放;钻杆及接头、接箍的更换;钻孔质量验收和封孔;场地中脏杂物的清理及有关资料的移交等。
第101条 钻孔资料的整理,每个班都必须填写班报,包括钻孔角度、进尺、套管下置深度、岩芯采集、设备运转、钻程记录、作业时间、交接班记录等原始资料。记录要真实反映生产情况,做到全面、准确、详细和整洁。记录需经当班班长审核并签字。
第102条 钻机应经常清扫擦洗、保养,以防锈蚀。长时间不用时,须在清洁后将运动部位涂以黄油包好。
第103条 钻机工作500小时以上时(或者在阶段工程之间),必须升井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修;需要更换备件时,司机应提出名称、型号、数量报请有关部门购买。
第9篇 地质钻探含水井钻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 钻探工人安全基本规定:
1、 从事钻探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准进入岗位。新工人必须在班长或熟练工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2、 上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3、 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钻探工作。无论钻塔安装、拆卸或机台正常生产。工作人员均应具备一定的健康条件。应不哑,无色盲,听力正常。视力修正后每眼不低于1.0,无瘾症,无癫痫病和可能突然晕倒病症。血压高者也不得参加机台工作。
4、 职工进入机台现场,无论安装、拆卸钻塔以及其他作业。均应佩戴以下防护用具:
(1) 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帽的规格、技术要求符合gb2811-81《安全帽》,禁止用无帽舌、无帽沿、无帽衬的任何质料帽子充当安全帽。
(2) 穿好工作服。工作服应保持“三紧”或“二紧一小”。及袖口紧、下摆紧、裤腿小。
(3) 穿好工作鞋和胶鞋。工作鞋应符合钻探工作安全需求,一要鞋底软硬适当,及利于上钻他,又能防止钉子扎透鞋,同时还必须有一定的防砸要求。
(4) 上塔必须洗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5《安全带》,安全带要定期进行拉力试验。
二、 升降钻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钻探工人安全的基本规定。
2、 启动钻机时,要注意防止钻机水龙头打搅现象;升降钻机前,应检查升降系统运转情况、刹车手把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游动滑车等所有提升工具必须是运行良好。
3、 升降中应注意机械运转情况,声音是否正常(负荷),钢丝绳是否排列整齐。
4、 升降钻机时思想要集中,随时注意塔上塔下和孔口情况,注意由动滑轮车的运行,做到升降平稳。
5、 监督其它岗位安全操作情况,看前顾后,精力集中,口号一致,行动统一,动作准确,相互配合,姿势正确,安全操作。
6、 孔内情况复杂时要及时向机长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 去下钻具时,禁止在塔下进行与升降钻具无关的工作。
8、 提钻拖下和下钻拉起粗经钻具时,提引器切口必须朝下,要有专人扶着进行。
9、 操作升降机要稳起慢放,严禁野蛮操作,并与(井口)操作垫叉人员,塔上人员协调一致。
10、 拖拉钻具时,孔口作业人员应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之外。
11、 拧卸钻具时,开反车不应过猛,垫叉应有安全钩,以防“飞车”。
12、 升降钻机时,不得用手、脚触钢丝绳。
13、 钢丝绳套卡,每个头必须使用三个绳卡,且相邻绳卡的卡内须相反设置。禁止使用打结及磨损断股严重的钢丝绳,以免脱节或折断伤人。
14、 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时要用拔杆或导向轮进行排绳,禁止用手或脚拨动钢丝绳。
三、 空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钻机安全规程的基本操作规定。
2、 拆卸垫叉时,严禁将手放在垫叉下。
3、 叉垫叉时,要注意有动滑轮车,提引器的运转情况,并操作升降机紧密配合。
4、 移动钻杆时,脚要离开钻杆下落范围。
5、 往外拖钻具时,要将题引起其口朝下,以防保险上滑,钻具掉下伤人。不得用手抓住钻有下口,必须双手捧住岩心管。
6、 钻具提出后,孔口应加盖,粗经钻具悬吊在孔口以上时,不得探视获胜手触摸岩芯管内的岩芯。
7、 一旦发生跑钻,切勿抢插垫叉,以防垫叉伤人。
8、 用拧管机和转盘拧卸钻杆时,上垫叉要锁好防甩装置,手未离开垫叉不得开动转盘或拧管机。
9、 垫叉没有叉到位或垫叉为到底时,不得降提引器保险圈向上滑动。
四、 塔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钻探工人安全基本规定。
2、 上塔前首先检查活动工作台安全附件(固定锁紧装置)是否齐全,状况是否良好,待确认完后方可上塔。
3、 上塔是禁止用手触摸运行的钢丝绳。
4、 塔上要和升降级岗位规定联络信号,防止配合失误发生事故。
5、 所用工具必须用绳索捆牢或及时收入工具袋,并靠边悬挂稳妥。
6、 不准从塔上向下抛任何物件。
7、 定期对塔架基础、本体、螺丝、绷绳及塔架上的各物件进行经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强力提拔时,塔上不得留人。
五、 钻机工具岗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钻探工人的安全基本规定。
2、 在接班时,对所有钻探工具进行清点,对损坏的工具及时修理或更换。
3、 发现机台木破损要及时修理或更换,保持机台平整与清洁。
4、 接班时对钻机防护安全装置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养。
5、 活动工作台的安全装置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养。
6、 天车和滑轮组的润滑情况,每天检查一次并及时加油。
7、 交接班时环境卫生要清洁,工具要完整无缺,排列整齐。
六、 电工(机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钻探工人安全的基本规定。
2、 工作要集中精力、谨慎小心,不做与本质无关的工作 ,严禁闲谈,以免失误触电。
3、 检修电路时,一般不准带电作业,确须带电作业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并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以免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4、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将电源断开,拆下线头用电工胶布包好,如长时间检修应该将闸刀线拆掉。
5、 工作时要选好安全位置进行,支架、起重机具、梯子必须安全可靠,并注意是否有带电体,仰头、手臂运动时,能否触及即到带电体。
6、 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脚扣、梯子要牢固,监护人员做好监护,预防梯子、脚扣滑落,高处坠落造成事故。
7、 在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工作情况时必须悬挂检查停电指示牌,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和临时姐弟拆除后,方准合闸送电,非工作人员禁止合闸。
8、 开关跳闸或烧坏保险严重的,必须先查明原因,再合闸送电,以免事故扩大。
9、 机电设备、传动带、明齿轮、砂轮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0、 熟练掌握电气设备、线路的检修管理以及故障处理。
11、 对机台消防设备进行严格管理,掌握使用方法,并消除火灾隐患。
七、 水泵泥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钻探工人安全的操作规程。
2、 接班时检查水泵防护装置,高压胶管联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3、 配置泥浆时严格按泥浆技术规范执行,对化学药品,必须戴护目镜、防腐手套,配置药品时防止药品溅到皮肤。
4、 使用火碱和其他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时,必须带护目镜、防腐手套,配制药品时防止药液溅射到皮肤上。
5、 保持仪表有效,损坏的及时更换。
八、 记录岗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钻探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2、 班前安全会议记录要准确具体,要有参加人、会议内容及安全要求。
3、 班前安全检查的记录要准确及时,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逐条记录,并要有整改措施落实到人。
4、 对突发的事故记录要详细具体(时间、地点、事故经过)。
5、 资料必须真实、全面、整洁。
第10篇 地质钻探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修筑机场地基:
1、机场地基应平整、坚固、稳定、适用。钻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1/4。
2、在山坡修筑机场地基,当岩石坚固稳定时,坡度应小于80°;地形松散不稳时,坡度应小于45°。
3、机场周围应有排水设施。在山谷、河沟、地势低洼地带或雨季施工时,机场地基应修筑拦水坝或修筑防洪设施。
4、机场地基应满足钻孔边缘距地下电缆线路水平距离大于5m,距地下通讯电缆、构筑物、管道等水平距离应大于2m。
二、钻探设备安装、拆卸、搬迁:
1、安装、拆卸钻塔前,应对钻塔构件、工具、绳索、挑杆和起落架等进行严格检查。
2、安装、拆卸钻塔应在安装队长、机长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人员要合理安排,严格按钻探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塔上塔下不得同时作业。
3、安装、拆卸钻塔时,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杆应有足够的强度。拆卸钻塔应从上而下逐层拆卸。
4、禁止穿戴钉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业。
5、安、拆钻塔应铺设工作台板,塔板台长度、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
6、夜间或5级以上大风、雷雨、雾、雪等天气禁止安装、拆卸钻塔作业。
钻塔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放钻架,应在机长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2、竖立或放倒钻架前,应当埋牢地锚。
3、竖立或放倒钻架时,作业人员应离开钻架起落范围,并应专人控制绷绳。
4、钻架腿之间应当安装斜拉手。
5、钢管钻架应采用无缝钢管制作,钻架腿要在连接处的外部套上钢管结箍加固。
6、起、放钻架,钻架外边缘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钻架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钻机设备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各种机械安装应稳固、周正水平。传动轮应纵向成线、横向平行,传动轴和传动轮应保持水平。
2、安装钻机时,井架天车轮前沿切点,钻机立轴中心与钻孔中心应成一条直线。
3、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完好,外露的转动部位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或者防护栏杆。
4、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地方。
设备搬运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动车搬运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人工装卸时,应有足够强度的跳板;用吊车或葫芦起吊时,钢丝绳、绳卡、挂钩及吊架腿应牢固。
2、多人抬动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配合。
3、轻型钻机整体迁移时,应在平坦短距离地面上进行,应采取防倾斜措施。
4、禁止在高压线下和坡度超过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软地面整体迁移钻机。
5、使用起重机械起吊钻机设备时,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升降钻具:
1、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器、游动滑车、拧管机和拧卸工具等应灵活可靠。
使用钢丝绳应遵守下列规定:
a、钢丝绳安全系数应大于7。
b、提引器处于孔口时,升降机卷筒钢丝绳圈数不少于3圈。
c、钢丝绳固定连接绳卡。应不少于3个;绳卡距绳头,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d、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变形、磨损、断丝钢丝绳,应执行《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使用规范》的规定报废。
3、升降机,应平稳操作。严禁升降过程手触摸钢丝绳。
4、提引器、提引钩,应有安全连锁装置;提落钻具或钻杆,提引器切口应朝下。
5、禁止手探摸悬吊钻具内的岩心或探视管内岩心。
6、操作拧管机和插垫叉、扭叉,应由一人操作;扭叉应有安全装置。
7、发生跑钻时,禁止抢插垫叉或强行抓抱钻杆。
钻进:
1、开孔钻进前,应对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措施进行检查验收。
2、机械转动时,禁止进行机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维修;禁止跨越传动皮带、转动部位或从其上方传递物件;禁止戴手套挂皮带或打蜡;禁止用铁器拨、卸、挂传动中皮带。
3、钻进时,禁止用手扶持高压胶管或水龙头。修配高压胶管或水龙头应停机。
4、调整回转器、转盘时应停机检查,并将变速手把放在空挡位置。
5、转盘钻机钻进时,严禁转盘上站人。
6、扩孔、扫脱落岩心、扫孔或遇溶洞、松散复杂底层钻进时,应由机(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
孔内事故处理:
1、孔内事故处理前,应全面检查钻塔(钻架)构件、天车、游动滑车、钢丝绳、绳卡、提引器、吊钩、地脚螺丝等。
2、处理孔内事故时,应由机(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升降机,并设专人指挥;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撤离危险区。
3、禁止同时使用升降机、千斤顶或吊锤起拔孔内事故钻具。
4、禁止超负荷强行起拔孔内事故钻具。
5、打吊锤时,吊锤下部钻杆处应安装冲击把手或其他限位装置;禁止手扶、握钻杆或打箍;人力拉绳打吊锤时,应统一指挥;
6、使用千斤顶回杆时,禁止使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7、人工反钻具,搬杆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禁止使用链钳、管钳工具反事故钻具。
8、反转钻机反钻具,应采用低速慢转。
9、使用钢丝绳反管钻具,连接物件应牢固可靠。
10、钻孔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下入爆破筒前,应进行孔径、孔深、偏斜度探测。
b、向孔内送药包时,应慢速下放。
c、爆破前应确定爆破危险边界,并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机场安全防护设施:
1、钻塔座式天车,应设安全挡板;吊式天车,应安装保险绳。
2、钻机水龙头高压胶管,应设防缠绕、防坠安全装置和导向绳。
3、钻塔工作台,应安装可靠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应大于1.2m,木质塔板厚度应大于50㎜或采用防滑钢板。
4、塔梯,应坚固、可靠;梯阶间距,应小于400㎜,坡度小于75°。
5、机场地板铺设,应平整、紧密、牢固;木地板厚度,应大于40㎜或使用防滑钢板。
活动工作台安装、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作台,应安装制动、防坠、防窜、行程限制、安全挂钩、手动定位器等安全装置。
b、工作台地盘、立柱、栏杆,应成整体。
c、工作台,应配置f30㎜以上麻绳手拉绳。
d、工作台提引绳、重锤导向绳,应采用f9㎜以上钢丝绳。
e、工作台平衡重锤与地面之间距离,应大于2.5m。
f、活动工作台每次准乘1人。
g、乘工作台高空作业时,应先闭锁手动制动装置后方可进行作业。
钻塔绷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钻塔绷绳应采用f12.5㎜以上钢丝绳。
b、18m以下钻塔应,应设4根绷绳;18m以上钻塔,应分两层,设8根绷绳。
c、绷绳安装应牢固、对称;绷绳与水平面夹角应小于45°。
d、地锚深度,应大于1m。
8、雷雨季节、落雷区钻塔应安装避雷针或其它防雷措施。
安装避雷针应符合下列要求:
a、避雷针与钻塔,应使用高压瓷瓶间隔。
b、接闪器,应高出塔顶1.5m以上。
c、引下线与钻塔绷绳间距,应大于1m。
d、接地极与电机接地、孔口管及绷绳地锚间距离,应大于3m;接地电阻,应小于15ω。
机场用电:
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2、每台钻机,应独立设置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
3、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固定支架上,并有防潮、防雨、防晒措施。
4、机场电气设备,应根据供电系统要求进行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保护接地电气接地地极电阻,应小于4ω。
5、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执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
6、机场照明,应使用防水灯头;照明灯泡,应距离塔布表面300㎜以上。
7、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挂警示牌或设专人监护。
机场防风、防洪:
1、大风天气,应停止钻探作业,并做好以下工作:
a、卸下塔衣、场房帐篷。
b、钻杆下入孔内,并卡上冲击把手。
c、检查钻塔绷绳及地锚牢固程度。
d、切断电源,关闭并盖好机电设备。
e、封盖好孔口。
2、大风后重新开始钻探作业前,应检查钻塔、绷绳、机电设备、供电线路等的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钻探作业。
3、暴雨、洪水季节,在河滩、山沟、凹谷等低洼地带施工时,应加高地基,修筑防洪设施。
4、易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生地带施工,应采取防范措施。
机场防火、防寒:
1、机台,应成立防火组织;作业人员,应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2、机场应配备灭火器材。
3、机场内取暖,火炉距油料等易燃物品应大于10m,距机场塔布应大于1.5m。
4、寒冷季节施工,应有保温措施和取暖措施。
5、禁止明火直接加热机油,及烘烤柴油机油底壳。
特种钻探:
1、水上钻探应遵守下列要求:
a、掌握工作区域有关水文、气象资料,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通航河流或湖泊施工作业,应遵守航务、港监等有关部门规定。
c、钻塔(架)地脚,应与钻探船牢固连接。
d、钻探船四周,应设置牢固防护栏杆,平台铺设稳固可靠。
e、禁止在钻探船上使用千斤顶及其他起重设备。
f、钻探船舶平台拼装,应使用同吨位船只。
g、钻探船舶地锚,应稳定、牢固可靠。
h、钻探船舶,应配备足够数量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
i、勘探船舶停泊作业,应设置信号灯或航标。
j、4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k、浮筒、木筏作为钻探作业平台时,平台搭设,其基础和结构应稳定、牢固。
2、坑道钻探应遵守下列要求:
a、施工前,应进行场地安全检查和钻室支护。
b、施工仰孔,应当有安全措施。
c、遇含水层或涌水层时,应立即采用排水措施,禁止将钻具提出钻孔。
d、坑道内,应能良好通风。
水文地质调查应遵守的规定:
1、 山泉水调查,在遇到风暴、悬崖、峭壁、峡谷、雷雨等情况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 露天泉水调查,调查人员应确认周围是否是沼泽地或泥泞地,尽可能避开沼泽地或泥泞地区工作,必要时可搭建浮桥进入。
3、下井调查前,应了解矿山井巷涌水量,含水层特点及其变化情况和地下水进入坑道的状态、坑道充水水源、井巷涌水点分布、矿井排水系统等。
4、老矿区、废弃坑道地区调查,应观察坑道口灌水、草遮盖情况。下坑观测前,应通风并进行坑内有毒有害水体、气体检测。
5、陡峭险峻河岸及容易发生地质滑坡、山崩和塌方的倾斜河岸观测,应采取防护措施。
动态水文观测:
1、观测员应掌握安全信号含义和发出方法。
2、夜间动态观测,观测员应佩戴个人照明器具。
3、禁止观测员在草丛、灌木中或其他不易被发现的地方休息。
水文观测井(孔、泉)布设与安装:
1、观测孔台应高出地面0.5m。
2、选用饮用水井或浅井作动态观测点,井口应安装防护栏。
3、 选择露天泉井水作观测点,泉井、引水渠、测流池、测流堰等应设置防护栏栅。
抽水实验:
1、 靠近实验点的渠段及井口周围应设置防护栏栅。
2、压风机抽水实验,高压风管、水管接头应严密、牢固。
3、 潜水泵抽水实验,潜水泵供电应使用漏电保护器。
4、 在抽水实验时注意观测地面塌陷和建筑物移位。
第11篇 钻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 则
1、为了实现标准化,保证安全生产,做到文明生产,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勘探质量,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便于加强管理和统一标准,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本规程编制参照煤田钻探规程、煤田地质勘探规程、石油钻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程的有关内容和标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了修定。
3、凡钻探工程部从事钻探生产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设备拆卸、运输及安装
第一节、选场地的选择
1、确定孔位时,应由钻探会同地质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查勘,孔位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动。
2、选择孔位场地时,在不影响地质及工程设计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考虑道路交通、水源、居住及地势等因素,为钻探施工创造条件。
第二节、设备搬迁
1、搬迁前,必须对新老钻场道路进行勘察,为安全行车创造条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2、搬运设备的车辆未进入钻场前,负责搬迁人员应对现场地形、空间进行踏勘,选好吊车位置,为配合人员留足够的安全活动空间,防止发生碰挤砸滑等伤人事故。
3、拆设备前,首先要切断钻场电源。拆卸设备时遇有螺栓扳卸困难,使用扳手或套筒必须打牢配合好,防止用力过猛而损坏部件或碰伤人员。
4、搬迁前各种钻具应解卸成小根,摆放整齐。
5、需搬迁的设备、管材等要捆绑牢固,找好重心,防止钢丝绳滑动及摇摆伤人。
6、起吊前要切实注意设备的重量与吊车的负荷是否相符。检查绳套的规格、质量、拴法是否符合要求,绳套是否牢固可靠,严格检查绳套在设备上的受力点情况,切不可将绳套放在怕压、怕挤的零件上。
7、吊车在松软地面上作业时,应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固定平稳,支撑安放牢靠。工作区域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8、吊车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吊放。吊臂下、吊钩和重物下面严禁有人工作及通行,吊臂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9、吊装油罐、泥浆罐等罐类设备时,必须事先将液体放净,以保吊装及行车安全。
10、对易燃、易爆、怕压、怕碰的器材,如氧气瓶、电瓶、仪表等应妥善配车拖运,一般装在值班房或材料房内,并用棕绳捆绑牢固。
11、设备、机械、管材运输时严禁车辆上坐人,车上的物品一定要捆绑牢固。
12、行车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中速行驶,安全礼让。
第三节、设备安装
1、基台的安装
(1)、地基要平整、坚实,不得有填方,基台木必须铺稳固、周正、水平,平台必须用螺栓连接牢固。
2、机械设备安装
(1)、钻机、柴油机、水泵必须安装稳固、周正、水平。
(2)、天轮、立轴与孔口的各中心线必须在同一条直线上。
(3)、钻机、水泵与动力机等各传动轮之间必须对线。
(4)、机械传动部位必须安设牢固的防护栏杆或防护罩。机械的各部罩、盖及安全阀门等必须齐全、完整、可靠。
3、钻塔安装、起立、放倒
(1)、钻塔起立、放倒前,开好班前安全会,工作由机长统一指挥,做好分工,工作中思想要集中。
(2)、钻塔起立、放倒必须由机长负责操作。
(3)、钻塔起立、放倒前必须认真检查井架、人字架的全部销子及是否已穿了保险销钉,井架上的各种绳索是否都已固定牢靠,仔细检查钻塔焊口的焊接情况,井架上的所有螺丝是否都已上紧,井架上大绳穿法是否正确,检查钻机的升降系统是否正确,是否灵活可靠。
(4)、检查人字架角度是否正确,人字架上是否拴了保险绳,对柴油机是否采取了保护措施。
(5)、起放塔前,认真检查绷绳绳卡子是否牢固,地锚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起塔绷绳坑深度不得小于2.5m,把基台木必须埋实。
(7)、起塔时必须把塔拉一定高度放下,反复几次检查没问题后,再把塔拉起,钻塔起立、放倒过程中升降机操作必须平稳,不得突然刹车或猛放,其他人员撤离到安全位置。
(8)、起放a字型钻塔时,操作要平稳,钻塔前后各30m,左右各15 m范围内不准站人。
(9)、绷绳坑深不得小于1.5m,挖坑时与地面成45°角。
(10)、钻塔必须埋设直径不小于φ14mm的绷绳(钢丝绳),其与地面夹角不得超过45°;绷绳两端连接处均应用2个绳卡紧固,绷绳与地锚连接处应设有紧绳器,并将绷绳拉紧。地锚长度不短于1m,直径不小于150mm(或采用方木、钢管、水泥墩等)。若利用地物代替地锚时,必须固定可靠。深孔施工或多风区施工,应增设绷绳数量。
(11)、雷雨季节,钻塔必须安设避雷针,其高度应超过塔顶2.5m以上,并与钻塔绝缘。接地线不得与钻塔接触;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5欧姆;开钻前必须测定。在施工过程中,亦应经常检查和测定。
(12)、在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安装钻塔时,钻塔与输电线的安全水平距离,应大于钻塔高度的5m以远。
4、钻台悬吊工具及水龙带的安装
(1)、大钳吊绳一般用φ9.5mm钢丝绳。吊绳滑轮要捆绑固定牢固,绳索两端与大钳、吊杆、平衡锤分别拴牢。大钳尾绳一般用φ22mm钢丝绳,长度以钳柄位于井架前大门中心时,尾绳能拉紧为标准。
(2)、副绞车安装必须牢固,必须用φ19mm钢丝绳,并用绳卡按规定接好。副绞车吊装滑轮在塔上必须固定牢靠。
(3)、水龙带安装时每隔0.5-1m用φ9.5mm钢丝绳圈做保险绳,其两端分别固定在井架和鹅颈管上。
5、电气设备安装
(1)、架设高、低压输电线路时,均应遵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
(2)、安装架空变压器时,其高度必须在2.5m以上;安装落地变压器时,必须设置围栅,清除围栅内的杂草及杂物,并悬挂警示牌。
(3)、需用电缆长距离输入电源时,电缆必须架空;需地面铺设电缆时,每遇过道均应挖设地沟埋设,避免车压、人踩。
(4)、钻场使用的配电系统及起动设备,应设置在干燥处,并安装在绝缘台上,铺设绝缘胶板;配电系统的各种仪表,必须齐全、完好。
(5)、现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均应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装置。
(6)、钻场电力线不得使用裸线,不得搭铁,不得跨越搅拌器、油罐等,距柴油机排气管出口不少于2m,且要避开水泵放喷管线出口。
(7)、电闸刀胶木盖要齐全,闸刀盒要不漏雨;保险丝选用要适当,严禁用铝丝、钢丝等代替。电线接头应用防雨胶布包扎,老化的电线禁止使用。
(8)、井架上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井架上电线不得与角铁磨擦。
第四节、冲洗液循环系统
1、循环系统的沉淀池、水源池及储浆池的规格,应根据所施工的钻孔的设计深度、孔径、钻进方法及现场条件确定。一般沉淀池的深度不应小于0.8m;水源池及储浆池的深度不得大于1.4m。
2、在正常情况下,循环系统的总长度不得短于15m,其宽度为300mm,高度为200mm,坡度为1/100--1/80。
3、循环系统应挖设在离塔基及场房1m以外,并应防止漏失或雨水的侵入。
第三章、钻 进
第一节、开孔前的准备
1、开孔前由地质和钻探部门向钻机全体人员交清钻孔地质设计、施工目的与技术要求。钻机人员根据施工要求,制订技术措施,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开孔前钻机必须做好开孔钻具、材料和泥浆等项准备工作。
3、开孔前由队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和安全设施情况,并经试车合格后方准开钻。
第二节、钻进操作安全技术规程
1、钻场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衣襟、袖口、裤脚要束紧,不准赤脚或穿拖鞋工作。
2、上塔工作必须系安全带,禁止在运转的皮带附近更换工作服,上班前及班中不准喝酒。
3、认真做好“三看”、“二听”、“一及时”,仔细判断孔内情况。“三看”即:看拉力表和进尺速度,看泵压表和孔口上水情况,看皮带跳动及水接头情况。“二听”即:听机器运转声音,听孔内震动声音。“一及时”即:发现异状及时处理。
4、准确丈量下入孔内的钻具及机上余尺,计量出正确的孔深,并记录在班报中。禁止在立轴回转时站在钻机上丈量机上余尺。
5、严格执行30分钟量余尺制度,合理掌握一次钻程,严禁“打懒钻”。
6、松紧立轴卡盘顶丝和钻进中停车修理水接头时,必须把离合器开关固紧,并由专人看管,以防立轴突然转动伤人。
7、操作升降机要先检查制动带是否紧固有效,禁止在滑车升降时调整操作把螺丝和其他工作。禁止向制动带内加润滑油及水,以防制动带失灵。禁止双手离开操作把和用手摸、脚登钢丝绳。
8、起下钻具时,禁止用牙钳、链钳代替垫叉和用脚钩垫叉。
9、岩芯管提出孔口后,应立即盖好孔口,不准用手摸、眼看管内岩芯。
10、打开立轴箱时,横立轴齿轮应加防护罩。合立轴时,应待机械停止转动后进行。
11、千米钻机孔深超过400m,下钻具时,必须连续使用冷却水。孔深超过800m后,应使用小水泵强制给水冷却。
12、使用斜脱式提引器爬杆时,应有专人扶好钻具,以防提引器带起钻具伤人。
13、用升降机拉起或放倒钻具时,在钻具下面不许站人。
14、禁止工作人员沿钻杆或钢丝绳上下钻塔。
15、在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部件的拆卸和修理。
16、不准带手套挂皮带,挂皮带时必须降低动力机速度,并由熟练工人操作。皮带运转时,不得跨越和穿行,每小班检查一次皮带卡。
17、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分。在机械的摩擦部分打滑时,严禁用灰沙增加摩擦力。
18、禁止将工具和物件放在钻机、动力机、水泵等机械的传动皮带或防护罩上。不准在塔上工作台内留放工具或其他东西,以免掉落伤人。
19、升降系统的钢丝绳、天轮、滑车、提引器等应定期检查;钻塔各部螺丝不得任意拆卸,以防重大事故发生。
20、提引钢丝绳的固定末端连接拉力表时,必须安设保险绳。缠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5圈。
21、台、地板上的软泥和泥浆要及时清除,以防滑倒伤人。
22、使用沙轮机和配制化学药剂时,均需戴防护眼镜,不许用手直接接触酸碱物质。
第三章、护孔与堵漏
第一节、泥浆管理
1、钻机各班要有专人负责泥浆的配制、调整和管理工作。
2、一般在松软、易碎地层中均应使用泥浆钻进,而在吸水性强、膨胀缩径、破碎掉块等复杂地层中,则应使用化学泥浆钻进,以保证孔内安全。
3、钻机应配有粘度计、比重计、含砂量杯、滤纸、ph值试纸、量桶等仪器用品。每班至少测定一次泥浆性能,并做好记录。调整好的泥浆不准随便加清水。
4、用搅拌机或水泵冲拌方法向泥浆中加入化学剂时,一定要数量合适,分散均匀;调整孔内泥浆时严禁在回次末进行,以防岩粉沉淀或提钻时喷浆,塌孔。
5、泥浆循环系统必须及时清理捞砂,水源池内保持无杂物,沉淀池积物不得超过其容积的五分之一。
第二节、堵漏
1、钻进中发现冲洗液漏失,影响正常钻进时,应准确弄清漏失层位,采用不同方法处理。
2、漏失处理完毕,应调整好泥浆,再恢复正常钻进。
第五章、预防与处理事故
第一节、预防孔内事故
1、钻场必须配备常用的各种打捞工具,钻机应有专人负责打捞工具的保管、回收、检修和补充。
2、钻进中因故停钻时,应及时设法将钻具提出孔口或安全孔段。如停钻时间较短,也必须将钻具提至安全孔段,并经常活动钻具。
3、发现泥浆过稠、岩粉过多、孔内泥皮过厚时,应及时处理。
4、严格执行钻具检查制度,做好:“四检查,三不准,两准备”。四检查:即开钻前检查;孔内重大事故处理后检查;上下钻具检查;备钻具时检查。三不下:钻杆磨损超过规定不下;丝扣不合格不下;钻杆弯曲不下。两准备:做好备用钻具的准备;上班为下班做好准备。
第二节、孔内事故处理
1、孔内事故发生后,必须认真丈量机上余尺,详细分析和记录孔内情况,开会研究处理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如改变处理计划时,须经机长同意,重大事故应由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处理。
2、在处理孔内事故时,应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在班报内,并严格交接班手续。
3、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做到“三清”、“两慎”、“一勤”、“一稳”。三清:事故深度要清;孔内钻具要清;事故部位和孔壁的稳固程度要清。两慎:慎重决定事故处理的方法;慎重选择打捞工具。一勤:勤召开研究会,分析事故变化情况。一稳:升降钻具及处理事故时要稳。
4、反钻具时要代安全接头,并将孔内钻具拉紧,防止多头开扣钻具脱落。
5、处理事故过程中,严禁强拉硬拧,用升降机提拉孔内事故钻具时,塔上不得有人,非操作人员不得在场内停留。
6、处理事故过程中,应由正负班长或熟练钻工负责主要技术操作。
第三节、下套管
1、下套管前对套管体、接箍和丝扣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事先配好长度并详细记录。
2、套管送到钻场后,钻机应进行复查,检查弯曲度、外表缺陷,然后进行通径,将复查不合格的套管做明显的标记,与下井套管分开。
3、所有套管经检查无误后方可下井。
4、下套管遇阻时,严禁用升降机上下冲击。
第四节、防寒、防冻
1、冬季施工的钻场,应注意保温防冻工作,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2、停钻时间较长时,应将泥浆泵及高压胶管内残存的泥浆,以及柴油机、钻机的冷却水全部放净,以防冻坏设备。
3、冬季使用地面水作为钻探水源时,应注意供水设备与供水管路的防冻工作。
第五节、防火
1、钻场必须配备防火、灭火器材,并放在取用方便处,不得移作它用;钻机工作人员应熟悉一般救火知识和使用防火、救火器具。
2、柴油机的排气管不应直接与场房、帆布相接触,要经常清理排气管与消音器。如钻机发生火警或停止工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禁止用水熄灭燃烧着的液体燃料;喷灯试火时,应将火焰喷向铁板。
4、严禁在排气管或火炉上烘烤易燃品;钻场的易燃品必须存放在距火源较远的安全处。
5、场房内严禁用明火照明,予热机油应有专人看管,未燃灭的炉灰不准随便倾倒。
第六章、钻探质量
第一节、岩煤、芯采取
1、凡要求采取岩、煤芯的钻孔或层段,其采取率必须达到钻探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2、为了保证岩芯采取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有效长度。
(2)、不使用弯曲的粗径钻具,以减少岩芯的震动、破碎、堵塞及磨损。
(3)、采取岩芯时,应根据岩性和岩芯长度确定卡料的规格和数量,并充分冲孔,保证卡取牢固,提升钻具要稳。
(4)、钻进松软、破碎岩层时,可适当限制回次进尺长度和回次进尺时间。
3、为保证煤层质量,防止打丢打薄煤层,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下达见煤予告书后,由机长召开会议,根据煤层特点、顶底板岩性和钻孔情况,研究制定打煤的具体措施。
(2)、严格执行守煤制度和班长负责操作制,并做到准确判层。
(3)、在煤层顶板中钻进,必须严格执行“见软就提钻,不准试试看”的制度。
(4)、采取煤层顶板时,禁止用金属卡料卡取岩芯。
(5)、煤层顶板松软、破碎时,可采用双管钻进。
(6)、煤层顶板坚硬时,必须采尽岩芯后,方准下入双管钻进煤层。
(7)、取煤管下入孔内前要详细检查,应该转动灵活,水路畅通、钻头高差合适,内外管间隙配合适当。
(8)、煤层钻进第一回次进尺,应适当控制其长度,以观察双管性能及钻进参数是否合理,便于采取补救措施。
(9)、煤层钻进时,孔底压力要适当、均匀,严禁提动钻具回次末可适当减少泵量、增加压力,使煤芯自然堵塞。
(10)、煤层钻进中切实做好判层工作,准确记录见软,见硬深度;取出煤芯后,准确丈量、顺序排列、编号、清理,并妥善保管。
第二节、钻孔封闭
1、根据钻孔封闭设计书进行封闭,钻孔封闭前必须用泥浆或清水进行冲孔。
2、封孔砂浆及其配比:水泥:标号为425号以上,过期失效、受潮结石者禁止使用。砂子:较纯净的中粒砂。水:水质清洁,无污染,无杂质。禁止使用工业排放的废水。配比(重量比):水泥:砂子:水=1:2:0.7。
3、根据生产技术部要求进行全孔封闭。
4、准确掌握封孔钻具下入深度,其下端应距孔底3--5m。
5、砂浆必须通过钻具灌注,采用边灌边提升钻具的方法进行封闭,但钻具下端不得提离砂浆面,中间不得灌注替浆水,保证砂浆灌注的连续性。
6、在灌注砂浆过程中,应观察孔口返水情况,防止封住钻具。
7、砂液灌注完毕,应泵入一定量的泥浆和清水,把泥浆泵体中和钻具中的砂浆全部顶出。
8、现场封孔时由机长亲自组织指挥,由班长操作。
9、封孔后及时填写钻孔封闭报告书,由机长、地质人员及参加封孔的班长分别在封孔报告书上签名,以示负责。
第三节、其它质量要求
1、安设计要求进行丈量钻具,并详细记录在班报表内,孔深误差超过1.5%时,必须进行合理平差,当钻探与测井深度误差较大时,应共同查明原因,加以校正。
2、原始记录及各项报表,必须使用钢笔填写,做到填写及时、准确、齐全、清楚,并妥善保管,不得追记或写画与生产无关的内容。
3、终孔电测前应进行冲孔,并向测井人员介绍孔内情况。
第12篇 工程地质钻探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前不准喝酒,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打赤膊工作。
2、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
3、各类机械设备安装、牢固、周正、水平,不准带电移动设备。雷雨、暴雨禁止作业。
4、在钻具下入钻孔途中遇阻时,用管钳转动钻具但吊卡必须吊住钻杆。
5、回次终了时,必须用升降机将主动钻杆提上孔口,不得边用卡盘,边用管钳别,以防管钳打滑伤人。
6、提下钻不能猛提猛放,孔内卡钻更不得强行起拔,应用震动或转动等方法提升。
7、不得将手置于钻具、取土器底部或用手托。起拔垫叉时不得将手拿在垫叉下面。
8、不使用扭伤错股的钢丝绳,钢丝绳上的断头刺应削掉,断头达1/7时不得继续使用。
9、弯曲及裂痕未经修复的钻塔不得使用,各部、零件均应保持完整无缺,起钻时应随时注意塔架的负荷能力。
10、钻塔场地应进行整平,以防设备及钻塔倾斜,木机台板厚度不得小于40毫米。
11、锤击套管不能用手扶套管打箍,在打吊时不准用手扶吊锤杆,同时必须安装冲击把手。
12、用钻杆撬起钻具时不得用胸口或腹部向下压钻杆,不使用有伤痕的撬杆。
13、定期对机具进行检查,对摩损部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14、水上钻探作业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水上施工前,应接受水上安全教育。
15、船舶或平台两侧,设置牢固的护栏,上下平台或船舶的人行梯须安全稳固,并经常检查是否有松脱损坏情况谨防人员落水。
16、船舶或平台的拼装、航行、施运、招锚、定位和其它有关标志均须符合航运要求和水上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按规定设置信号灯或航标。
17、水上作业应配齐救生圈。
18、在水上施工过程中,必须与气象、水上监测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水位水流变化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对付突然情况发生措施。
19、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船舶有无断缆、跑锚、漏水现象和平台有无倾斜、失稳、支架损坏等现象,如发现有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20、运输设备、材料、人员的船只,必须由持有执照的驾驶人员或船工驾驶操作,严禁无照驾驶操作。
21、在稻田和泥泞的场地上施工,操作人员应穿长筒胶鞋,严禁打赤脚,以防伤脚或触电。
22、所有设备迁移,必须先切断电源总开关,严禁带电移位。
23、所有从事工程地质钻探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岩心钻探规程》中的有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