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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装饰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5 18:30:16 查看人数:38

装修、装饰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1篇 装修、装饰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 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 ?,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3、 登高作业人员(如架子工),必须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4、 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高跟靴和拖鞋,要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固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 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6、 高处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并围挡,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7、 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人员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得在高处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精力集中不准打闹;工作完毕,清理现场物料,并从指定路线上下。

9、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10、 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挡处休息,防止坠落。

11、 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或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

12、 进行高处焊接,气割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并且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13、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处作业。

14、 高处作业时,要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5、 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处作业。

16、 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梯子的竖立坡度60 ?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公分,并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第2篇 粗装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登高操作必须使用梯、凳。

2、台试圆锯应加防护罩,锯板时推料手不得越过锯片

3、空压机自动减压阀必须有效。

4、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护罩,锯板时推料手不得越过锯片。

5、切割龙骨用砂轮切割机应将料夹紧,砂轮罩及轴头盖齐全。并在切割机前设挡板止挡切削。操作人员应将右手握把,站在一侧操作。严禁右侧身直队切割片。

6、砂轮片直径小于25厘米不得再继续使用,锯片边缘连续破损即应报废。

7、不得用砂轮切割机测向打磨金属。

第3篇 小区装修单元检查操作规程2

小区装修单元检查操作规程(二)

一、目的:维护装修秩序正常,制止各种违章行为,确保小区安全。

二、范围:小区各装修单元。

三、操作规程:

1、岗位要求

(1)属机动岗位,须规范走姿、站姿。

(2)对讲机统一佩戴在腰右侧部位上。

2、礼仪

(1)遇公司各级领导或公司车辆经过时,须规范敬礼、表情自然。

(2)遇社会各界参观团体车辆进入小区时,须规范敬礼、表情自然。

(3)遇小区业主(住户)、公司同事及外来人员时,须主动点头问好。

3、工作程序

(1)负责巡查装修单元的值班人员,须按公司要求开展工作。

(2)检查装修单元是否办理《装修许可证》,许可证是否按要求贴在大门上。

(3)装修单元在装修期间,是否按规定关门施工,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门口有无垃圾堆放,有无材料堵塞大堂和通道,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4)施工人员是否按公司规定时间开工,上午8:00-12:00,下午14:00

-18:00,节假日开工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如有特殊情况加班的,需办理加班申请,并经管理公司同意下,在无噪音的情况和规定时间内加班。

(5)检查装修单元施工人员是否佩戴装修出入证,对没有办理的则劝离小区。

(6)检查装修单元是否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的使用时间是否有效。对没有配置的,则通知装修单元负责人及时配置。

(7)装修单元阳台有无堆放大件或多余的装修垃圾,如有异常,必须通知装修人员及时清理。

(8)检查装修施工人有无在现场抽烟、大小便现象,如有异常,需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

(9)装修单元在施工中有无破坏墙体结构和主体梁柱,空调安装位置是否

按公司要求统一安装,若有违规情况,则通知管理处配合处理。

(10)检查装修单元在动用明火前,有无申办明火作业手续,有无采取相应

的安全措施,若有异常,则勒令停工,补办有关手续后方可作业。

(11)检查装修单元在施工现场有无乱搭建、乱拉电线等现象,如有异常,则须报有关部门配合处理。

(12)检查装修单元人员高空作业时,有无采取安全措施,设置明显安全标志。

(13)检查装修单元清理垃圾,材料堆放是否按公司在指定位置,规定的时间搬运清理,按公司要求搬运的时间和堆放位置落实工作。

(14)检查装修单元留宿人员有无到管理处办理留宿手续,对没有办理的,必

须清出小区。

(15)装修单元下班后,须检查好门窗、关好水电。

(16)对其他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纠正或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17)认真做好交接班,对相关事项的跟进交待清楚。

第4篇 装修装饰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 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 ,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3、 登高作业人员(如架子工),必须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4、 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高跟靴和拖鞋,要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固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 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6、 高处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并围挡,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7、 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人员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得在高处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精力集中不准打闹;工作完毕,清理现场物料,并从指定路线上下。

9、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10、 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挡处休息,防止坠落。

11、 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或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

12、 进行高处焊接,气割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并且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13、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处作业。

14、 高处作业时,要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5、 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处作业。

16、 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梯子的竖立坡度60 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公分,并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第5篇 装修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装修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在调试电器线路时,如发现自动短路及空气开关自动跳闸,必须查明故障原因后,方可合闸送电。

(2)在施工现场临时搭接电源应注意是否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已损坏的接线和裸露的电线及电器。

(3)在安装或调试过程中经常注意导线保险丝的截面积和容量是否恰当。

(4)值班电工必须严守岗位,加强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5)总配电箱应有触保器,装门上锁。所有的插头、插座、闸刀都必须完好无损。

(6)凡进行立体作业时,离地悬空高度超过5米,应系安全带,下层作业者应戴安全帽。

第6篇 装修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1、装修机械上的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及液压装置的使用应执行jgj 33—2001第3.4节、第3.8节及附录c的规定。

2、装修机械上的刃具、胎具、模具、成型辊轮等应保证强度和精度,刃磨锋利,安装稳妥,紧固可靠。

3、装修机械上外露的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作业时,不得随意拆卸。

4、装修机械应安装在防雨、防风沙的机棚内。

5、长期搁置再用的机械,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电动机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7篇 装修施工现场操作规程

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操作规程

(一)各类机具使用操作规程

1、量具:尺面应经常擦净,不可用来刮污垢、撬物件等,以免损伤。较长时间不用,应上油保养,平时应放置于阴凉干燥处。

2、刀具:切割、套丝等刀具,使用时应该对规格和型号是否适用加工件,加工过程应加油冷却和润滑,不用时应擦净上油保管。

3、一般碳钢工具:应放置于阴凉干燥处,排列整齐,防止锈蚀。除齿轮、滚珠处需上油润滑外,其余部分不宜沾油,防止使用时打滑。

4、电动、气动和液动机具:设备应有防雨棚,转动部件保护罩应齐全,接地线完好,机具保持清洁。电动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相符,电机绝缘电阻是否符合干燥要求。液压系和润滑系统应油量充足。气动设备应保证供气压力和必要的气源洁净度。

5、仪器:应拭净后放置箱内,箱内应有干燥剂。使用时,移动轻而稳,读数准而快,风雨日晒应遮挡。

(二)顶棚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在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要求设置预埋件或吊顶连接件。

2、吊顶内通风、水电管理及上人吊顶内的人行安装通道应安装完毕,消防管理安装好并试压合格。

3、吊顶内的灯槽、斜撑、剪刀撑应按设计及工程情况适当布置。轻钢龙骨应吊在主龙骨或附加龙骨上,重型灯具、电扇及管道应直接在结构层设置吊钩,不得与吊顶龙骨连接。

4、罩面板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三)隔断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隔断内的照明电器等底座应装牢固,其表面应与罩面板的底面齐平。

2、门窗框或筒子板与隔断相接处应符合设计要求。

3、隔断的下端如用木踢脚板覆盖,罩面板应离地20-30m,用大理石、面砖踢脚板时,罩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严密。

(四)饰面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饰面工程的材料品种、规格、图纸、线条、固定方法和粘结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铺贴、安装饰面板、饰面砖的基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质量应符合现行《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6)和其他有关结构及施工验收规范。

3、饰面工程施工前,应先将门窗框固定好,门窗周边所用嵌塞缝隙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塞应严密,并事先在门窗框上贴好保护膜。

4、饰面材料应镶贴在洁净粗糙的基层上,用胶粘剂粘贴的饰面基层应平整。光滑的基层镶贴前应作技术处理。基层上的浮砂浆、尘土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

5、大面积饰面工程施工前应先做样板,经有关部门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交底、施工。

6、饰面工程施工前应对安装在饰面层外的电气、开关、箱盒、灯具等有关设备的箱洞和采暖、卫生等管口的标高轴线位置校对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应用整块饰面板切割吻合,切割边缘应整齐并磨光。

7、饰面板、饰面砖应粘贴平整、密拼的拼缝要严密,留缝粘贴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宽度要一致。潮湿场所要嵌缝密实以防渗水。

8、金属饰面板应安装牢固,且板的厚度、尺寸及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9、粘贴变形缝处的饰面板材、饰面砖的留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饰面工程施工结束时应将面层清理清洗干净。

11、夏季饰面施工时,应有防止暴晒的措施。

12、饰面板、饰面砖在施工时应采取保护措施,特别是对一些易磨损、划伤、污损的饰面材料,要及时进行保护。

(五)玻璃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玻璃工程应在门窗框扇校正,检查预留孔眼位置和数量正确,以及木框扇最后一遍油漆前进行。

2、玻璃搬运装卸和存放时,均须直立紧靠放置,按标志方向箱盖朝上,并用软物衬垫。运输中,还应用木条或绳索与车帮固定牢靠,防止摇动碰撞破损。大面积厚玻璃必须使用专用铁架车运输。

3、开箱分块搬运玻璃时,对长边大于1.5m或短边大于1m的玻璃,宜用夹板、架子及软物衬垫固定,直立抬运,防止晃动破裂。大规格厚玻璃搬运应用三爪吸盘,二组以上人员小心抬运。

4、玻璃宜存放在防雨、防潮的仓库内,玻璃木箱底应垫高100mm左右,厚玻璃放置在木方上,防止吸潮。

5、严禁焊接火花溅到玻璃上,当焊接、切割、喷砂等作业可能损伤玻璃时,应采用夹板等遮挡措施予以保护。

6、玻璃安装后,应对玻璃与框扇进行清洁工作。落地大玻璃直用白水涂刷明显标志,防止盲目碰撞。严禁用酸性洗涤剂或含研磨粉的去污粉清洗热反射玻璃的镀膜面层。

(六)楼地面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各类面层的铺设宜在室内装饰工程基本完成后进行,并应做好建筑地面工程的基层处理工作。

2、在铺设活动地板、木板,拼花木板、塑料地板和地毯面层时,应待室内抹灰工程或暖气、消防喷淋、试压工程等可能造成建筑地面潮湿的施工工序完成后进行。并应在铺设上述面层之前,使房间干燥,避免在环境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3、当铺设水泥类找平层和结合层,其下一层为水泥类材料时,该表面应粗糙、洁净和湿润,并不得有积水现象;如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应在已压光的板面上划(凿)毛或刷界面处理剂。

4、当铺设在水泥类结合层上铺设板块面层时,其下一层的水泥类材料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在铺设前应刷一遍水泥浆,其水灰比为0.4-0.5,并随刷随铺。

5、当铺设沥青类面层以及采用沥青胶结料或防水涂料结合层铺设板块面层时,其下一层表面应坚固、密实、平整、干燥、洁净,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

6、结合层和板块面层填缝采用的水泥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配制水泥砂浆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宜小于425号;

7、水泥砂浆采用的砂,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

8、板块面层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1.2mpa时,其面层方可准许人员行走。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其面层方可正常使用。

(七)油漆涂料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1、涂料的等级和产品的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材料和确定涂饰标准。

2、油漆工程应在室内抹灰和装修已完成。基层或基体的质量检验合格,其含水率:木料制品不得大于12%它金属面不得潮湿或有水迹。水、暖、卫生器具及管线已试压合格。

3、油漆材料使用时,应注意配套性,即腻子、底漆、面漆、稀释剂等,其相互间的材料性质必须相容

4、油漆的工作粘度或稠度,必须加以控制,使其在涂饰时,不流坠、不显刷纹。涂饰过程中不得任意稀释。所有油漆在涂饰前和涂饰过程中,应搅拦均匀。

5、涂饰油漆涂料时,后一遍油漆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油漆涂料干燥后涂饰,每一遍油漆应涤饰均匀,各层必须结合牢固。

6、使用双组分或多组分油漆,在涂饰前,应按产品说明的配合比,按使用情况分批混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7、金属构件及其半成品安装前,应检查防锈漆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应在损坏处补刷防锈漆。

8、涂饰机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或浸泡在相应的溶剂中。

9、混凝土和抹灰表面涂饰前,对本涂料工程有影响的其他土建和水、电等安装工程必须施工完毕。基层表面必须平整,所有污垢、油渍、砂浆流痕以及其他杂物等均应清除干净,孔洞、缺陷需修补完整。基面必须坚固,无疏松、脱皮、起壳、粉漆等现象,如基层不牢或需在陈旧涂层表面重新涂刷进,必须先除去粉化、破碎、生锈、变脆、起鼓等部分,然后用腻子进行修补,再用砂纸磨平磨光。

10、需要涂饰的基层表面应当干燥,混凝土和抹灰面施涂溶济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施涂水性和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墙面干燥期一般为:现抹砂浆墙面夏季7d以上。

11、涂料工程使用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纹。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外墙、厨房、浴室及厕所等需要使用涂料的部位和木地(楼)板表面需使用涂料时,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

12、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应按产品说明书中标明的温度控制,室温应保持均衡,不得突然变化。

13、建筑物中的细木制品、金属构件和制品,如为工厂制作组装,其涂料宜在生产制作阶段施涂,最后一遍涂料宜在安装后施涂,如为现场制作组装,组装前应先施涂一遍底漆,安装后再施涂涂料。

14、采用机械喷涂涂料时,不喷涂的部位应进行遮盖,以防玷污。

(八)饰品工程(细木等)施工操作规程

1、饰品安装部位,应在结构施工阶段,按设计及施工要求预埋木砖、铁件、锚固连接件或预留孔洞。预埋的木砖必须涂刷防腐剂,铁件须经防锈处理。

2、当原有结构施工中未作预埋处理时,在混凝土结构及墙体上可采用电钻钻孔埋入镀锌铁膨胀螺栓或尼龙胀管。木砧等锚固联接件,对较重的装饰件(如金属、石材),采用镀锌铁膨胀螺栓,对轻型的装饰件,可采用尼龙胀管或木砧。

3、饰品构件进场,必须达到安装强度,并按设计图纸要求检查验收饰品的质量、几何尺寸、图案、预埋件、锚固连接件以及预留空洞等。

4、安装建筑饰品部位的基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等缺陷。基层表面应平整、清洁。

5、在抹灰面上安装饰品,应待抹灰面硬化干燥后进行。安装时应防止灰浆流坠墙面。

6、复杂分块饰品的安装,必须按设计要求试拼,分块编号。安装时饰品图案应精确吻合。

7、护墙板骨架安装应在安好门窗框窗台板后进行,面板安装应在室内抹灰及地面工程完成后进行。

8、安装无吊顶而明设的窗帘盒,应在安好门窗框、做完室内抹灰冲筋后进行;安装有吊顶而暗设的窗帘盒,吊顶施工应与窗帘盒安装同时进行。

9、挂镜线、贴脸板的安装,应在门窗框安装完毕、地面和墙面抹灰施工完成后进行。

10、为保证饰品安装质量,安装前,应熟悉施工图纸,对复杂饰品的安装应对关键部位以及安装节点作详细交底。

第8篇 住宅装修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安全要求

①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情况。

②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进行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③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④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⑤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⑥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健康、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的法律、法规。

(2)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要求

①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拆除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按特殊工种的要求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②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③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来完成。

④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⑤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⑥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文明施工要求

①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②施工中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振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③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④室外堆料应服从物业管理的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⑤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⑥工程验收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4)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求

①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②住宅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定》的要求。

③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④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等应有安全防爆设施或装置。

⑤使用涂料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⑥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理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管。

⑦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消防灭火工具。

⑧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必须制定严格的禁烟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⑨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的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

(5)消防设施的安全保护要求

①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②消防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防栓门的颜色有所区别。

③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④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⑤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第9篇 装修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1、装修机械上的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及液压装置的使用应执行jgj 33—2001第3.4节、第3.8节及附录c的规定。

2、装修机械上的刃具、胎具、模具、成型辊轮等应保证强度和精度,刃磨锋利,安装稳妥,紧固可靠。

3、装修机械上外露的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作业时,不得随意拆卸。

4、装修机械应安装在防雨、防风沙的机棚内。

5、长期搁置再用的机械,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电动机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篇 外檐装修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幕墙安装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从平台上搬运构件不得跨越平台栏杆。

2、利用吊蓝安装操作人员必须将安全带系在主绳上。吊蓝应与建筑物拉结。

3、在墙外侧封胶人员必须加绑牵绳,并将安全带系挂在牵绳上。直到人进入墻内侧方可摘除安全带。

4、铝窗安装人员应正确使用射钉器,检修射钉器不准眼睛正对枪口,并须先将弹夹卸下。

天津阳光100国际新城项目经理部

第11篇 装修组安全操作规程

1、动力机械由专人保管、保养,并定期检修、保养。

2、使用电锯时,应视木料的材质而掌握进锯深度,锯短料时(15cm)应采取安全进料柄。

3、锯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以防非专业人员使用。

4、操作砂轮机,必须戴防目镜。严禁两人同时使用一台砂轮机。

5、使用台钻时,严禁戴手套。钻孔时,如发生卡、塞等意外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6、使用机床设备,便携式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专项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检查所有设备,电动工具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故障使用。

7、机床调整,电工工具等发生电器故障时,应报电工修理,严禁私拆修理。维修中遇有电源或更改、更换灯口处天花板,应有电工配合工作。

8、熟知防火知识及程序,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操作场地严禁吸烟,需要明火时,须报保卫部同意。

9、工作场地带钉子的木料应及时清除,以防扎脚,并随时将所有材料码放整齐。每日下班前,清理工作场地,并由专人切断电源。

10、遇有高空或有危险作业或较大工程项目,必须事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报经部门总监和安全负责人审批,在安全员监护下,方能开始工作。

11、操作和维修中,要思想集中,安全第一,杜绝不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第12篇 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5

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五)

1、职责

1.1巡视员负责装修现场的日常巡视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工程主管汇报。

1.2工程主管负责处理巡视员汇报的问题及对巡视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重大问题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报告。

1.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监督工程主管的工作。

外勤协调人员负责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处理。

2、管理规定

2.1巡视人员每日巡视装修现场不得少于两次并在记录表格上作好记录。

2.2工程主管每星期至少巡视装修现场两次。

2.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每月至少巡视装修现场两次。

2.4客户服务中心成员每星期至少巡视装修现场一次。

3、巡视检查工作程序(步骤、方法)

3.1首先检查施工许可证、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图纸、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并按规定张贴在指定位置。

3.2检查现场有无安全隐患、是否配备灭火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明火作业和做饭行为。

3.3检查是否有违章、违纪施工现象(不按图施工、不按审批内容施工、私自改动煤气管道、弱电系统、不按指定位置安放空调、随意敲打管道井、涉及外墙施工、随意改动烟道位置、门洞移位新开改动后不按规定加固、剪力墙开凿深度超过1cm、管道改动后不试压或厨房、卫生间不做灌水试验、不服从现场管理、不文明施工、随地大小便)。

3.4现场是否安装有临时大小便设施(不得直接在下水管道内大小便,以免几天或较长时间不用时室内异味或大便干结以及杂物掉入发生管道堵塞)。

3.5水、电、气施工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

3.6吊顶、地板铺装是否有打穿楼板现象。

3.7是否有随意敲打外墙现象及影响外立面设备安装。

3.8检查是否有其他违规行为发生。

3.9施工单位对上述条款如有违反将按情节轻重处以2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装修、装饰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十二篇)

1、 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2、 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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