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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70

电石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电石安全操作规程

1、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电石桶应密封,桶上涂写“电石桶”和“禁止用水消火’等字样。室内禁止烟火及存放或敷设水管水沟。坏电石桶不准存于室内。乙炔瓶与电石不得同室存放。

2、电石桶的搬动应轻搬轻放,不准扔甩,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爆炸。雨天禁止淋雨搬运。

3、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者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防止打碎的电石进入眼中。

4、电石起火要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机或水消火。电石粒末只能在露天销毁。

第2篇 电石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装车前,先检查车况和排气管的阻火装置,保证车况和排气管的阻火装置良好。

3、装车人员必须穿化学防护服,戴橡胶手套。

4、装车时,电石桶时应轻装轻卸,不得从滑板滑下或在地面滚动,防止撞击摩擦产生火花而引起爆炸着火。

5、电石桶在搬运过程中,应采取防潮措施,如发现桶盖不严密或鼓包等现象,应打开桶盖放气后,再将桶盖盖严。严禁在雨天装、卸电石。

6、装车后,必须将车辆密封,防止电石吸潮。

第3篇 电石库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物流中心电石库电石的入库、出库、贮存等操作。

本规程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

2 内容和要求

2.1 电石简介

电石化学名称为碳化钙,分子式为cac2,外观随碳化钙的含量不同而呈灰色、棕色、紫色或黑色的固态物,含碳化钙较高的呈紫色。其新创断面有光泽,有恶臭味,是有机合成化学工业的基本原料,利用电石为原料可以合成一系列的有机化合物,本公司主要用于生产氯丁橡胶。

工业电石的主要成份是碳化钙其余为游离氧化钙,碳以及硅、镁、铁、铝的化合物及少量的磷化物、硫化物。工业用电石纯度约为70%-80%,杂质cao约占24%,碳、硅、 铁、磷化钙和硫化钙等约占6%。工业品密度2.22g/cm3(18℃),熔点2300℃,能导电,纯度越高,导电性越强。

电石的化学性质非常活泼,属于遇湿易燃物品。电石遇到水和潮湿的空气,分解产生乙炔气和氢氧化钙,并放出大量的热。遇明火或撞击,摩擦时极易燃烧爆炸,与银铜等金属接触,能生成敏感度高的爆炸性化合物,在一定条件下能与氟、氯、硫、磷、乙醇等起化学反应。

由此可见在碳化钙和水产生反应时是极易燃爆(乙炔气燃爆极限2.3%-80%)。若仓内或库内乙炔含量达到燃爆极限,遇火星立即发生燃爆。因此进入电石库人员严禁带入烟火。

2.2 电石仓储安全规定

2.2.1 电石遇水或在潮湿的环境中产生乙炔气体,从而有可能引起燃爆。故电石的贮存过程中必须无进水或受潮,其环境(料仓)保持干燥,温度≤60℃。

2.2.2 贮存电石的密封仓内乙炔气体体积浓度≤1%。若仓内乙炔浓度超标,应及时用氮气置换,直至仓内乙炔浓度达标。

2.2.3 电石储存在干燥清洁的电石仓内,远离火种、热源。

2.2.4 库内严禁各类火种,禁止吸烟和使用手机, 且与明火或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必须大于30米。

2.2.5 电石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

2.2.6 电石库室内地面高于室外自然地面,以防雨水浸入。库房要充分通风,并保持干燥。

2.2.7 电石应与卤素(氟、氯、溴)、潮湿物品、易燃、可燃物品等分开存放。专仓专储。

2.2.8 电石库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

2.2.9 电石库应备足适用的消防器材,岗位人员必须会使用。电石发生火灾时应采用干砂、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灭,禁止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灭火。

2.2.10 电石粉尘对皮肤、呼吸道及眼睛有刺激作用。电石粉尘的容许极限浓度为10 mg/m3 ,电石粉落入眼内,少量时应立即翻开眼皮用流动清水冲洗,大量时应及时送往医院救护。

2.2.11 发现触电时,立即切断电源,如遇有高空触电,应采取防高空坠落安全措施;必要时及时进行

人工呼吸,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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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 发生一般性电石烧伤,可用清水洗伤处,严重烧伤时,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2.13 电石贮存过程的火灾危险情况属甲类范围,其厂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q-3级场所的防爆要求。

2.2.14 电石库房周围应保持沟渠畅通,防雷设施完好,消防器材、接地线、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完好有效。

2.2.15 操作或巡回检查上下楼梯、专用梯等时,小心脚下滑倒或踩空,库内严禁穿高跟鞋、铁底跟的皮鞋。

2.2.16 每4小时对料仓全面巡查一次,遇下雨随时观察,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置、上报,并作好记录;巡查人重点检查料仓有无进水、仓盖上有无异物或电石、料仓有无破损、是否有无关人员进入等,料仓面上禁止逗留玩耍。

2.2.17 整个库内严禁水进入,严禁用水冲洗设备、设施、料仓、盖等。散落的电石应随时清理,对进入库内、仓内的水应用干沙进行吸收、清除。

2.2.18 料仓车道在有车辆进出时严禁行走、停留。

2.2.19 各料仓氮气进气阀处于常关状态,每次巡检时必须进行检查确认。

2.2.20 电石库视频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检测完好情况。

2.3 电石密封仓的使用安全规定

2.3.1 操作人员

电石出入仓作业时,严格限制作业现场人数,除行车工一名、计量一名、仓内作业人员一名、仓外作业人员两名(电石车挂包工一名、电石仓顶安全监护员一名)等五名员工外,其它无关人员严禁在作业现场逗留。

2.3.2 电石密封仓的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员、行车驾驶员)必须经过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能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

2.3.3 作业前必须对使用的工具、器械、设备、电器开关、线路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不得使用,必须及时汇报当班班长联系有关人员检查修复后方可作业。

2.3.4 电石出、入仓前,必须将安全监护活动安全栏杆固定好, 作业时安全监护员必须站在活动安全栏杆后面。

2.3.5 在电石出、入仓过程中,仓内人员在仓内连续作业1小时后或在仓内作业时感到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出仓与仓外监护人调换作业。

2.3.6 人员出、入仓的安全规定

2.3.6.1 人员进入电石密封仓按公司《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执行,由物流中心值班室负责办理。

2.3.6.2 入仓前检查

首先必须确认氮气阀处于关闭状态,然后对料仓进行氧含量和乙炔气体含量分析合格(氧含量:18-21%;乙炔含量:≤1%)后,操作人员方能进入料仓。

2.3.6.3 人员进入料仓

入仓人员随身配戴好测氧仪,拴好安全带和安全绳,仓内作业人员身上的安全绳的另一端必须拴牢在仓盖的吊耳上,架好专用梯子,在仓外作业人员监护下进入料仓作业;

仓内作业人员的安全绳随时由仓外监护人员把持,若发生意外,监护人员应立即将仓内作业人员通过安全绳提升出仓进行应急抢救;

如测氧仪报警或发现异常情况,在监护人配合下,入仓人员立即撤出料仓。

2.3.6.4 人员出仓:作业完后,仓内人员通过专用梯出仓,出仓后与仓外监护人一起将专用梯收回, 再

将移动安全栏杆转移到隔离仓顶时才能解除安全带和安全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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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电石入仓

2.3.7.1 检查确认料仓无进水或潮湿现象。

2.3.7.2 在电石入仓时,作业人员应精心操作,特别是仓面行车工用行车摇控器作业时,应高度关注仓内作业人员动向,在确保安全的前题下启动行车;行车吊运的电石包垂直下方严禁站人,行车吊运电石包从电石仓西面入仓,仓内作业人员必须躲开电石包站在电石仓东面仓壁处,待电石包从西面入仓下降到离作业面0.5米左右时才能指挥电石包着陆点,并进行下一步取钩等操作。

2.3.7.3 按由下往上分层堆放,必须在每层堆放完成后再进行下一层堆放。

2.3.7.4 电石入库前,要严格检测电石温度和电石包装情况,电石温度超过60℃的电石和破损的电石包严禁入库。

2.3.7.5 对同一电石厂家生产的电石在堆仓时,必须堆满一个仓后,方能启用另一个密封仓。

2.3.7.6 未堆满电石的密封仓,严禁密封。

2.3.7.7 电石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

2.3.7.8电石密封仓堆满电石后,用塑料薄膜或蓬布密封好电石,在仓沿四周搁置等高的木方,再将仓盖平稳盖在木方上;经检查无异常后,作好入仓记录

2.3.8 电石出仓

2.3.8.1 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启用电石密封仓。

2.3.8.2 在电石出仓时,作业人员应精心操作, 特别是仓面行车工用行车摇控器作业时,应高度关注仓内作业人员动向,在确保安全的前题下启动行车;行车吊运的电石包垂直下方严禁站人,行车吊运电石包起吊0.5米高后,行车滑行至电石仓东面,再起吊出仓,仓内作业人员必须躲开电石包站在电石仓西面仓壁处,以避免电石包断袋坠落伤人。

2.3.8.3 启用前电石库库管员、行车工要对行车钢丝绳、刹车、挂钩和揭盖用的专用铁链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一切设备、设施完好,并作好检查记录。

2.3.8.4 吊仓盖前和揭开塑料薄膜或蓬布前均需测试乙炔气体浓度,确保其浓度在爆炸范围之外,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吊盖和揭开塑料薄膜或蓬布的操作。先起吊仓盖,然后人在仓外缓慢揭开塑料薄膜或蓬布,防止静电产生。通风20分钟后分析仓内乙炔浓度及氧气浓度合格后,方可出料。

2.3.8.5 按由上往下分层出料,必须在每层出料完成后再进行下一层操作。当该仓电石全部启用完毕,将仓内清理干净后,再将仓盖平稳盖在木方上盖好。

2.3.8.6 为防止大量乙炔气体在库内空间聚集造成安全隐患,同一电石库严禁同时对两个以上电石密封仓进行揭盖操作。

2.4 电石出入仓行车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2.4.1 行车起吊每次不能超过两袋电石,并必须钩牢电石袋双带方可起吊。挂包人在挂带后撤离料仓站在行车行驶相反方向的安全地方,禁止操作人员站在行车行驶方向和吊物下面。

2.4.2 揭盖和盖盖子作业时,操作人员挂好吊钩后撤离,站在行车行驶相反方向的安全地方后,行车操作人开始起吊。

2.4.3 揭开的盖子应吊放在相临的料仓上平稳搁置。吊放盖子时,操作人员不能用手脚接触盖体或伸入料仓边缘,需要时只能握住盖子上的拉手,禁止操作人员在起吊的仓盖上站立或行走。

2.4.4 为防止仓盖间摩擦产生火花,揭开的密封仓盖,放置在相邻的四角垫有废旧轮胎的密封仓仓盖上。

2.5 起重岗位安全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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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行车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和操作考试合格,获得安全作业证及特殊工种作业证。工作时应持证

上岗。

2.5.2 行车工在操作行车前必须对轨道松动,走轮贴轨、咬轨、小车、钢丝绳磨损、断股、各机构的制动器、限位开关、吊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运行。

2.5.3 禁止起吊重量不明的重物,制动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和限位开关不全或失灵时,不准开车。不得起吊超重物件,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操作室。光线较暗视物不清楚严禁起吊。

2.5.4 开车前应先发出信号铃,行车运行时,随时注意下面是否有行人,发现有人通过或工作时,应及早打铃警告,同时降低速度。吊钩不得从人头上越过,行车开动时严禁修理、检查和擦机件,在运行中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

2.5.5 如有二台行车同时运行时应控制车速,一般二台行车最小间距应大于9米,必须避免急剧的启动、制动以及与另一台行车相碰,因为这种急剧动作会使桥梁产生很大的附加载荷变形。

2.5.6 钢丝绳应定期加油和维护,加油时严禁边开边加,避免钢丝绳断头勾住手套带入绳轮压伤手指。钢丝绳子试用期为12个月或断股1/6时应更换。

2.5.7 不得利用电机的突然反转作为机构的止动,只有在发生意外事件时,才允许使用这种止动方法。不得在载荷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制动器。

2.5.8 禁止利用限位器开关作为正常操作下停电,限位开关指示在操纵设备意外不良或司机操作疏忽时才让它起作用。

2.5.9 为防止钢丝绳松懈和降低其强度,起升机构工作时,应避免吊具打转。

2.5.10 工作结束时,必须将行车开到固定停放地点,钩子定置摆放,抓斗应平衡放回地面,把吊钩上升到位。吊钩上不得悬挂物体,并检查钢丝绳的损坏、断股情况,并拉掉电源开关,锁上驾驶门。

2.5.11 起重十不吊:

a) 超负荷不吊;

b) 看不清不吊;

c)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d) 指挥不清不吊;

e) 斜吊不吊;

f) 吊物上站人不吊;

g)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h) 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i) 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j) 重物越过人头不吊。

2.5.12 起吊规定

行车启动前要进行下列检查:

a) 行车运转和起重机构及抱闸线圈是否灵活;

b) 吊钩状况是否完好;

c) 所有运转部件及起重葫芦的限制器的灵活程度;

d) 钢丝绳是否磨损严重或有无断股现象;

e) 按钮的控制方向是否正确灵活;

f) 电缆的绝缘是否完好;

g) 警示信号是否响亮;

h) 行车大小车轮及线夹滑车的运行情况。只有在确认行车各部件处于正常状态,并无人在行车上逗留时,才可开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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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3 吊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5.13.1 吊运时,抓斗离最高障碍物距离不得少于0.5m。

2.5.13.2 吊有重物时,行车工不准离开岗位,运行中不准进行维修和调整。

2.5.13.3 吊运物料时,钢丝绳不得松得太多,以免缠乱,绳鼓中钢丝绳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3圈。

2.5.13.4 行车停止工作后,应把吊钩升到限位器处,并停放在小车的一端,所有控制器都应回到初始位置,将室内电源切断。

2.5.13.5 吊运重物不得超负荷运转。

2.5.13.6 重物必须挂稳,只准垂直升降,严禁斜拖。

2.5.13.7 严格禁止人员在重物下停留和通行。

2.5.13.8 禁止人和物一起吊运。

2.5.13.9 鼓轮中的钢丝绳,不得小于3圈。

2.5.13.10 悬挂的重物未卸走之前,吊料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5.13.11 各个按钮及控制开关,要保证灵活。

2.5.13.12 因事或工作完毕,离开岗位前,必须拉下开关。

2.5.13.13 行车工必须同挂电石、破碎电石等地面人员配合好,待人员离开后,方可起吊。

2.5.13.14 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不准私自交给他人操作。

2.5.14 凡有下列情况,需要检修后才能使用:

2.5.14.01 钢丝绳有一束断股或从鼓轮中、滑轮中脱出,钢丝绳打结或互相缠绕。

2.5.14.02 走轮马达、葫芦马达、极限开关和吊钩等都正常才能使用。

第4篇 电石生产操作规程/上料岗位操作规程

1、接班后首先检查提升机、手推车运转情况是否良好,使其处于良好运转状态,不准设备带病运转。

2、观察白灰、焦炭的粒度是不符合工艺要求,出现问题及时反映班长。

3、焦炭装车时应按比例同时装石油焦(10-30%)。具体掺装量向班长请示。

4、上料小车放在提升机上要摆正,避免翻车。

5、四楼接车人员避免将焦炭、白灰倒错仓,万一发生混料应及时汇报班长,以采取补措施。

6、经常保护工作场地整洁畅通。

7、提升机禁止乘人,提升机运行中禁止人从提升机下穿过。

8、1800kva炉上料人员接班后首先请求班长所使用炉料配比,在上料过程中,严格按配比车车过磅。

第5篇 电石炉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2、进入电石炉前必须首先检查电石炉水路、油路阀门状态。

3、进入电石炉内检修时,必须放好隔热垫板,更换管件时必须有由熟知水路系统的电石炉巡检工适时开关阀门,防止水流入炉坑内发生爆炸及注意热蒸汽烫伤。

4、检修把持器设备时,严防水流入炉坑内发生爆炸。

5、检修烧穿母线时,须断电后操作。

6、变压器上有人工作时,严禁电焊作业。

7、任何金属物件,不准在炉内乱放,以免联电。

8、电石炉检修完毕后,必须经电石炉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检修工方可离开现场。

9、电极系统的绝缘不准减少绝缘材料或代用。

第6篇 电石炉巡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规定。

2、新开炉,应严格按照《电石炉开炉方案》进行操作。

3正常开、停炉:

1、应严格遵守《电石生产操作规程》、《电石工艺规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停开炉操作。

2、送电前,应检查机械、电气、水路、配料系统及各项仪表指示、报警装置,确定无误后,方可联系供电。

3、送电前,应用氮气将电石炉内大量的空气置换处炉外,以防送电后引起爆炸事故。

4、停电检查炉内情况时,打开操作孔,必须佩戴防护面罩。禁止身体正对操作孔,防止炉内火焰喷出灼伤。

4、电石炉运行状态:

4.1、巡检人员应密切监视电石炉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联系或上报,情况紧急应立即停电。

4.2、电石炉正常运转时,炉内应保持微正压(5pa)不宜过高,否则炉内co外泄会引起中毒(但也不允许负压,以防空气进入使炉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4.3、炉面上应保持地面干燥,不准往地上浇水。

4.4、禁止操作人员用金属物触及导电部位,禁止操作人员同时触及任意二相电极,禁止裸手作业或使用潮湿工具进行操作,保持人身安全。

4.5、不准在操作孔或防爆孔正对面站人或逗留,防爆孔上不准压放重物。

5、巡视检查:

5.1、巡视检查人员应具有气体防护、救护知识。

5.2、巡视检查时,应携带co检测仪,二人以上,一前一后进行,以防种种原因而造成co中毒。

5.3、在炉面巡视检查时,应与炉盖保持2m左右距离,且不得在端网下停留。

5.4、应经常测定电石炉周围co含量,当co含量超过允许范围时,必须找出原因并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5.5、应经常巡视检查电石炉各系统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班组长或调度。

5.6、应经常巡视检查炉气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如发现有气体泄漏或报警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7、应经常检查观察电极把持器设备及端网的漏水、断水、烧损等不正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5.8、应经常注意循环冷却水系统水温变化情况,应熟悉冷却系统所有进出水管通路,以便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开启或关闭。

5.9、进入环形料仓,必须将上料停车紧急按钮关闭,并在操作台上放置“有人工作”的标志,在现场启动手动控制按钮。

5.10、发现控制台上料信号灯有缺料反应,应先到现场核实后再行上料,以避免料仓严重缺料,导致co气体渗出,爆炸伤人。

6、配料站巡视检查:

6.1、每班必须巡视电振机、储料仓、称量斗、输送皮带机等设备。

6.2、每班必须对称量斗尽心校正,保证称量的准确无误。

6.3、其他设备巡视按本规程进行。

第7篇 电石炉面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2、严禁操作人员同时接触二个带电体,以防触电,严禁任何导体接触或碰撞带电设备,以免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

3、要经常疏松料面,并要及时撬掉电极周围的硬块,以保证一氧化碳气体顺利排出和有一个良好的吃料口。松料时严禁用冷钎猛捅,以免喷出红料把人烧伤。

4、 送电时,要详细检查铜排、母线、水管等设备是否有连电处,检查无问题后方可送电。

5、 电炉运转中,如遇到固定连接件松动,铜排、铜瓦发红、刺火,应立即停电处理,排除故障,以防设备事故扩大。

6、电极管理要做到责任到人、保证安全生产。开弧时,不得下放电极,以免软断,电极糊流入溶池。电极发生软断要及时停电将电极落下,用料围住,以免电极糊大量流出将人烧伤,生产中发现通水设备严重漏水时,应及时停电处理。

7、在维修等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导电体工作现场时,待班长的指令方可送电。经常观察电极的工作长度及情况,以防出现电极故事。

第8篇 电石生产操作规程/配电岗位操作规程

一、送电;

1、当电炉具备送电条件,并得到班长要电指示后方可联系送电。

2、送电前必须交三相电极同时提起,送电后冲击电流,1800kva炉不能超过70a,5000kva炉不能超过60a.

3、按要电电铃三下,等电站回铃后再按三下,表示具备送电条件,电站即送电,电炉即通电运行。

4、送电后要根据电极软硬及停炉时间长短决定电流增长速度,配电工应绝对听从班长指挥,不得自行其事。

5、送电后立即在运行记录上记下送电时间。

二、停电

a、计划停电

1、当出完炉班长命令停电时,将三相电极提起,一次电流降至1800kva炉70a、5000kva炉50a。

2、按铃通知电站要求停电。

3、停电后将三相电极下降至最低位置。

4、计划停电不得用紧急停电。

5、停电后每小时活动电极一次,4小时后每2小时活动一次,防止电极与炉料粘连。

第9篇 电石炉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送电

1、 送电前必须对配电操作台上各仪表、压力表进行严格检查。认为合格后同电工联系好,在班长的指挥下,提起电极适当位置(不能空送电),准备送电。

2、 送电:在班长指令下,带负荷50a合闸送电,根据情况逐步增加电流到规定值,同时密切注视液压表的变化。

二、 停电

1、 正常停电:根据班长的指令先停电容器,然后将负荷降至150a后停电。

2、 紧急停电:当班长或炉面操作工发出紧急指令,应立即停电,告知电工退出运行电容器。

三、 压放电极

1、将上抱紧开关打至松开位置--上抱紧松开

2、 将升降缸开关打至上升位置--上抱紧上升

3、 将上抱紧开关打至抱紧位置--上抱紧抱紧

4、 电极提起,将电流降至150a

5、将压力环开关打至松开位置--压力环松开

6、 将升降缸开关打至下降位置--升降缸下降

7、 压放电极,同时注意电流变化,根据情况调整电极

8、 将压力环开关打至抱紧位置--压放完毕

四、 操作制度

1、 严格控制电流不得起过额定值,保证三相电流平衡。

2、 集中精力注意岗位各种仪表的指示,发现异常信号和指示及时通知班长和电工处理。

3、 过电流时,及时提起电极,同时消除警报信号。

4、 当液压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报告班长进行处理。

5、 放电极时必须按照班长指令提升电极,以防超负荷造成事故。

6、 按时填写原始记录,保持记录准确、清洁。

7、停电后,根据班长指挥将电极落至适当位置后,把操作电源关闭。

五、 工艺控制指示 3#炉 1#炉

1、 一次电压35kv35kv

2、 二次电压136-176v 120-130v

3、 一次电流500a表电流280-300a100-130a

4、 二次电流55000a-65000a 32000a-35000a

5、 变压器容量 17500kva(超负荷) 7500kva

6、 放电极时,电流值控制在120a(表面电流)50a

7、 变压器油温<55℃

8、液压压力:压放80kg/cm2 总压>60/cm2

压力环30--35 pa/cm2

六、 故障处理

1、电极不能升降,液压系统发生异常时,应报告班长进行处理,必要时可停电处理。

2、变压器轻瓦斯动作,必须通知电工处理。

3、 变压器超温,重瓦斯动作,必须立即停电并及时通知电工处理。

4、因动力电突然停电,造成油泵停止运行,应及时通知电工处理。

5、当动力电突然停电时,应迅速手动,停下油开关。

第10篇 电石生产操作规程/天车岗位操作规程

1、开车前首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然后按送电纽以接通电流。

2、天车运行中必须精神集中,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车检查。

3、检查前必须切断电源。

4、天车启动后要逐渐加速,二车同时运行时要保持6米以上距离。

5、起吊时钢丝绳要保持垂直,起吊后运行中严禁吊物前后左右摇摆。

6、吊物禁止在人头、电石重锅或其它设备上运行。

7、电压低于360°c,天车存在严重问题禁止运行。

8、钢丝绳断股或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

9、停车时夹子放在地面上,严禁吊物悬空停车。

10、非司机严禁开车。

11、天车禁止超载起吊。

12、天车重载大车行进中禁止小车动作。

第11篇 电石生产配电岗位操作规程

一、送电;

1、当电炉具备送电条件,并得到班长要电指示后方可联系送电。

2、送电前必须交三相电极同时提起,送电后冲击电流,1800kva炉不能超过70a,5000kva炉不能超过60a.

3、按要电电铃三下,等电站回铃后再按三下,表示具备送电条件,电站即送电,电炉即通电运行。

4、送电后要根据电极软硬及停炉时间长短决定电流增长速度,配电工应绝对听从班长指挥,不得自行其事。

5、送电后立即在运行记录上记下送电时间。

二、停电

a、计划停电

1、当出完炉班长命令停电时,将三相电极提起,一次电流降至1800kva炉70a、5000kva炉50a。

2、按铃通知电站要求停电。

3、停电后将三相电极下降至最低位置。

4、计划停电不得用紧急停电。

5、停电后每小时活动电极一次,4小时后每2小时活动一次,防止电极与炉料粘连。

第12篇 电石生产――焊电极筒岗位操作规程

1、电极筒下相一定要准确,直径误差不超过±3mm。

2、电极筒大小头相差5m m以内。

3、焊口要严不能漏电极。

4、翅子每个筒子最少四排,翅子要焊接牢。

5、接筒子时一定要垂直。

6、电极糊分三班装,间隔时间要均�。

7、电极填装块度不超过200mm。

8、带电时人体严禁同时接触两项电极。

9、应严格遵守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石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1、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电石桶应密封,桶上涂写“电石桶”和“禁止用水消火’等字样。室内禁止烟火及存放或敷设水管水沟。坏电石桶不准存于室内。乙炔瓶与电石不得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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