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门式起重机的操作规程
一、双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
a. 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先予排除。
b.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2.工作中
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②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c.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d.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e.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f.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g.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h.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i.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j.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3.工作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b.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
a.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b.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c.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2.工作中
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c.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3.工作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
b.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2篇 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
1.起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5.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6.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8.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9.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10.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表
输电线路电压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千伏以下 1.5米
1~20千伏 2米
35~110千伏 4米
154千伏 5米
220千伏 6米
11.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12.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载荷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起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4.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5.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6.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7.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断电源。塔吊、平板吊应停在轨道中间位置,并锁住夹轨钳。
第3篇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担任。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4、工作中,严禁吊挂超额定重量。
5、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安全位置,升起吊钩,并将控制手柄关闭,切断电源。
第4篇 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门式起重机工作前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门式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起重机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起重机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8、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起重机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三、门式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5篇 工贸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0m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检 查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使所有的控制手柄扳回零位, 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⑩起吊重物应绑扎牢固,保证平稳,对可能晃动的重物,应栓拉绳,不得在 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11)山履带式、电动式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吊装或施工,必须工作时应将斜坡道 路垫平。行驶上坡不大于25°,正在上坡时不得旋转。
(12)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试车,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3)遇有六级或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注。
9、作业后:
①每个工作日后,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位及钢丝绳的联结部位进行检查, 发现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
②作业后起重机吊钩升至上限位,操纵杆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关闭驾驶室门窗。
③履带式起重机应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
④工作休息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⑤将臂杆落至最大幅度位置,转至顺风方向,空钩升至距臂杆顶端56m处。
⑥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工作,清点工具,做好防火检查。
⑦如停机时间较长,应将台车行车轮用防爬器塞住,回转机构脚踏制动器用 重锤制动住,变幅机构开式齿轮半间用木模塞住。
第6篇 龙门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龙门、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工作前
1、操作者按点检卡片的要求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松开起重机的夹轨器。
二、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龙门架、起重小车在正常起吊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钢丝绳。
8、不准利用起重机的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8)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9)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10、操作者应密切注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
11、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当工作结束后应将其中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级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
三、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切断电源,夹紧夹轨或其中机防风锚锁定。
2、进行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7篇 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开关箱设置在轨道中部。
3使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大车滑线应有防护板。
4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打开防风装置。
5桥(门)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不得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钢丝绳端固定牢固、可靠;
3各安全装置可靠、有效。
6司机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司机室必须走专用扶梯。
7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栓拉绳防止摆动。
8吊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9重物严禁从人的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开地面2米以上。
10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米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推另外一台起重机。
11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2操作人员由司机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连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3露天作业的桥(门)式起重机,当遇到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锁紧防风装置。
14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防风装置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5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操作室门窗并上锁。
第8篇 mg1450t轮胎式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班前检查准备:
1、根据当班任务安排,指挥、操作及监护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到位齐全。
2、当班指挥检查机组人员身体和精神状态是否良好,个人防护用品及通讯工具是否装备到位。
3、检查气象条件及作业场地,严禁在八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大雾等情况下作业。
4、当班司机必须在作业前半小时对设备进行班前检查,并逐项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现场指挥或主管工程师报告,未经班前检查禁止作业。
二、作业注意事项:
1、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听从指挥。严禁在无指挥或信号不明的情况下操作设备;主发动机处于启动状态时,操作司机不得离开司机室。
2、主发动机启动后应先怠速运转3-5分钟,待各参数均正常后再转到高速档开始工作。
3、执行各项操作前,必须按喇叭3~5秒钟,提醒作业区域人员注意安全。
4、遵守“十不吊”原则,保证所吊物件平稳、安全的起升和下降。操作司机有权拒绝危及人员、设备安全等违章指挥命令。
5、装吊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禁止在起吊重物下穿行、停留。设备运行时,在轮组两侧0.5米(最小安全距离)范围内禁止存在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
6、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对各转动部分加注润滑油脂,或进行修理和调整作业。
7、设备起吊及运行过程中,遇到危及人员、设备安全时应立即按下红色蘑菇形紧急停机按钮。必须在查明停机原因并完全排除后,方能重新启动设备继续作业。
8、吊具联接注意事项:⑴吊具下降至吊杆底面即将接触梁面时,必须停止下降,待吊杆对准吊装孔后,方可缓慢下降进行吊具联接;⑵吊具穿好后,检查吊杆上部应伸出螺母60~65mm;⑶内箱螺母上紧后,各吊孔垫板必须与箱梁顶板密贴;⑷吊具拆除后,螺母、垫板等必须清点齐全、集中存放。
9、起落箱梁时应检查左右升降高度是否一致,必要时调整两侧起吊卷筒。
10、起吊箱梁必须进行制动及保持试验,即首先将箱梁吊高100mm,然后利用高速档下降5秒钟后立即停止,保持3分钟。期间观察应制动可靠、无异响方可继续起吊箱梁。
11、运行时应密切观察并及时调整轮组角度及方位,避免轮组与其它构件干涉。
12、搬运机在预制场内应按标线走行,在横移通道处加强运行监护。走行路面需平整密实,无塌陷、裂纹等现象。
三、班后注意事项:
1、检查柴油、机油、液压油消耗情况,必要时予以补充。
2、关闭控制箱门,切断总电源,取下启动钥匙,锁好司机室门。
3、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特别是运转部位润滑油脂的加注。
4、填写运转记录,应详细记录当班作业内容、运转时数、故障及排除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5、停机位置不得影响其它设备施工作业。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保养及维修作业必须满足如下条件:⑴设备停机断电、拔除启动钥匙并锁好司机室;⑵运转部件冷却到环境温度;⑶在主控制柜上悬挂“维修保养作业,禁止合闸!!”。
2、大风、台风来临前,应将吊具起升至高位以避免其摆动过大,并做好电气、液压等系统的防护工作。
3、在台风或强降雨过后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电气控制系统和重要结构件的焊接、联接部位),确认无误后方能开机工作。
第9篇 工贸企业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0m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检 查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使所有的控制手柄扳回零位, 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⑩起吊重物应绑扎牢固,保证平稳,对可能晃动的重物,应栓拉绳,不得在 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11)山履带式、电动式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吊装或施工,必须工作时应将斜坡道 路垫平。行驶上坡不大于25°,正在上坡时不得旋转。
(12)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试车,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3)遇有六级或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注。
9、作业后:
①每个工作日后,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位及钢丝绳的联结部位进行检查, 发现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
②作业后起重机吊钩升至上限位,操纵杆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关闭驾驶室门窗。
③履带式起重机应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
④工作休息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⑤将臂杆落至最大幅度位置,转至顺风方向,空钩升至距臂杆顶端56m处。
⑥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工作,清点工具,做好防火检查。
⑦如停机时间较长,应将台车行车轮用防爬器塞住,回转机构脚踏制动器用 重锤制动住,变幅机构开式齿轮半间用木模塞住。
第10篇 龙门/半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
a.操作者按点检卡片的要求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b.松开夹轨器。
2、工作中
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②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c.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d.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e.起重机龙门架、起重小车在正常起吊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f.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g. 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钢丝绳。
h.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i.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⑥歪拉斜挂不吊;
⑦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⑧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⑨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⑩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j.操作者应密切注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
k.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当工作结束后应将其中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级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
3、工作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切断电源,夹紧夹轨或其中机防风锚锁定。
b.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 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11篇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① 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制度。
② 工作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醒目,油杯等清洁。
③ 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梢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
所,起重机轨道上及其两侧一米以内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应检查起重机路基和轨道是否良好。
④ 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⑤ 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卷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或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均应禁止使用。
⑥ 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示信号或音响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呼应,如遇有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停车”信号发至任何人,均应立即停车。
⑦ 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⑧ 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⑨ 如遇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大车行走时两侧支腿不同步发生偏移时,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如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⑩ 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拔埋在砂土或其它物件中的工作。
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相距必须在3m以上。
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油垢杂物清除干净,把润滑油加热至60℃左右,以促使润滑油渗入绳股间隙。
工作后,应将吊钩升起,小车停靠在司机室一端,并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地点,用夹轮钳锁紧轨道。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档(零位),拉开电源开关,锁闭驾驶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第12篇 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了解本机的性能、构造,不得操作未经检验合格和没有取得安全合格证书的门式起重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新造或移位后的门吊设备,在开始吊重前应进行试吊。
二、操作中发现电气绝缘不良、电压不稳,钢丝绳有损伤,机械运转不灵、电机设施温度超过规定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修理,故障未经排除不得作业,严禁边操作边修理保养。
三、听从指挥信号,起、落钩要稳、轻、准。垂直起吊、高度以能越过障碍为度,前进后退时应防碰撞。起吊长大笨重物件时,速度要慢,物体两端须用稳定索牵拉。
四、操作中遇有短路停电,应立即将操作手柄或开关置于零位。并将货物落地。
五、风力达八级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做好防风加固工作。
六、吊运物体运行时必须响警铃,随时注意轨道上人物情况,吊物下严禁站人。
七、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一)超过负荷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重量不明不吊;
(三)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四)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五)歪拉、斜挂不吊;
(六)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
(七)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八)带棱角、块口物体尚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九)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拔吊;
(十)违章指挥不吊。
八、随时注意轨道平衡,对轨道要经常进行调平。门吊前后应装有扫轨板和反撞装置。轨道两头安设阻挡块,阻挡块应牢固,防止门吊外滑。
九、作业完毕应收紧吊钩,将手柄放在空档,并将起重锚定位,切断电源。
十、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查,特别是门吊的各联接点,认真做好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