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门式起重机工作前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门式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起重机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起重机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8、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起重机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三、门式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2篇 双梁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检查、清扫障碍,保证起重机运行无阻。
2、起重机工开始工作前,必须把起重机使用的吊具、绳索认真检查,对怀疑的吊具和绳索未搞清楚以前不准使用。
3、非起重机工严禁乱开起重机,起重机工视觉、听觉、心脏、血压等必须正常,起重机工需经学习、培训、熟悉起重机性能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操作。
4、起重机工要监守岗位,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在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谨慎操作,听清信号,注意瞭望,做到起重机稳起、稳吊、稳放,不损坏各种工件和设备。严禁在工作岗位上吸烟等。
5、必须将安全门关好,插上插销,才能操作起重机。
6、起重机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缓冲器、各限位开关必须灵活可靠,发现起重机有问题时,应立即停车检修,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因故吊物无法落地时,必须在吊物下设围圈,禁止人员入内。
7、吊物行走应首先鸣铃,其高度不得超过1米,不准在人或设备的上空越过,不准用吊车吊着工件加工,对不正确使用起重机的行为起重机工应一律拒绝吊运。
8、不准将重物吊起后长时间的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保安措施。
9、起重机各部运行中,未完成停止,不准打反车,大车行至轨道两端时,切不可开的过猛,一免发生越轨事故,小车和升降不应同时开动。
10、起重机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可靠,如发生停电、断电现象,能确保吊物不会落地。
11、起重机各限位器必须灵活可靠,无限位器或已失灵时不准使用,以免发生事故。
12、操作中应防止吊物碰坏滑触线集电器,开动大车前应见车轨道及轨道两旁有无障碍物。
13、起重机在进行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必须同志所有起重机上、下的人员,得到全部人员允许后方可送电、试车。
14、吊运完毕要停下总电源。清理卫生。
15、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卡好卡轨器。锁好大车防风链索。
16、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板转断路,拉下配电室总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17、起重机小车不得置于跨中部位。
18、定期对起重机各部位进行加油、检查。
19、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有权拒绝吊运。
(1)吊物超负荷。
(2)信号不明、乱指挥。
(3)吊物上面或里面有人。
(4)吊物捆绑,吊挂不牢,绳索安全系数不足3倍。
(5)吊运物与其他武器相连或埋在地下。
(6)斜吊、斜拉、
(7)起重机有故障。
(8)限位、保护等失灵。
(9)安全门未关好。
(10)运行道路不畅。
第3篇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担任。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4、工作中,严禁吊挂超额定重量。
5、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安全位置,升起吊钩,并将控制手柄关闭,切断电源。
第4篇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① 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制度。
② 工作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醒目,油杯等清洁。
③ 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梢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
所,起重机轨道上及其两侧一米以内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应检查起重机路基和轨道是否良好。
④ 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⑤ 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卷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或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均应禁止使用。
⑥ 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示信号或音响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呼应,如遇有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停车”信号发至任何人,均应立即停车。
⑦ 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⑧ 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⑨ 如遇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大车行走时两侧支腿不同步发生偏移时,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如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⑩ 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拔埋在砂土或其它物件中的工作。
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相距必须在3m以上。
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油垢杂物清除干净,把润滑油加热至60℃左右,以促使润滑油渗入绳股间隙。
工作后,应将吊钩升起,小车停靠在司机室一端,并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地点,用夹轮钳锁紧轨道。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档(零位),拉开电源开关,锁闭驾驶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第5篇 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责任
1.1 负责日常例行保养,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记录。
1.2 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机长、班长和主要工种的工人必须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
3.2配专人观察起升卷筒和滑轮有无乱绳、掉槽、卡死现象,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
3.3检查起重机的线路绝缘情况,各开关触点是否良好。检查润滑油是否加足。
3.4钢丝绳、接头及滑轮是否完好,钢丝绳是否在滑轮槽内。
3.5检查安全装置及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各处联接是否松动现象,捆扎是否合格等。
4、操作规程
4.1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4.2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4.3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4.4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4.5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4.6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4.7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4.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4.9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5、其他注意事项
5.1龙门吊安装完毕并经地方安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进行试吊。
5.2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a、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d、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e、歪拉斜挂不吊;
f、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g、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h、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i、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j、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5.3 对起重机要做好保养、维修记录,每次保养以后,拟定下次保养日期。
第6篇 门式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经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
2、工作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窗)醒目,油杯等清洁。
3、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肖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所,起重机轨道上及其两侧,—米以内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应检查超重机路基和轨道是否良好。
4、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圈以上。 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 ?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均应禁止使用。
6、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势信号或音响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呼应。如遇有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停车”信号发自何人,均应立即停车。
7、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地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8、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9、如遇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大车行走时两侧支腿不同步发生偏移时,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如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10、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拉埋在砂土或其他物件中的工件。
11、两台超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相距必须在3米以上。
12、钢丝绳应定期捡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油污杂物清除干净,把润滑油加热至60℃左右,以促使润滑油落入绳股间隙。
13、工作后,应将吊钩升起,小车停靠在司机室一端,并将起重机开放在指定地点,用夹轮钳锁紧轨道。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开电源开关,锁闭驾驶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第7篇 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开关箱设置在轨道中部。
3使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大车滑线应有防护板。
4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打开防风装置。
5桥(门)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不得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钢丝绳端固定牢固、可靠;
3各安全装置可靠、有效。
6司机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司机室必须走专用扶梯。
7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栓拉绳防止摆动。
8吊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9重物严禁从人的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开地面2米以上。
10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米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推另外一台起重机。
11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2操作人员由司机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连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3露天作业的桥(门)式起重机,当遇到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锁紧防风装置。
14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防风装置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5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操作室门窗并上锁。
第8篇 桥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2、操作者必须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3、工作前检查钢轨的紧固情况,并用小锤敲击螺帽、螺栓及压板侧端部。如发现松动应进行紧固,当为永久性联接时,检查钢轨在起重机梁金属板上的焊缝是否有破裂部分。
4、检查钢轨及其接头处的连接,钢轨与基面接触的严密性,轨道面上是否有压痕、裂痕及损坏,检查小车轨道及桁架上弦接触的严密性。
5、检查起重机轨道终端立柱、撞头和行程限制器的固定情况。
6、检查润滑系统密封情况,按规定定期润滑。
7、润滑时必须全车停电(电动润滑系统除外)。
8、检查起重机的机械电器部分是否完好。
9、断电检查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可靠。
10、断电检查起重机制动器是否可靠。
11、检查固定钢丝绳的装置是否松动及钢丝绳的使用情况。
12、检查吊钩、滑轮、钢丝绳、限位器、缓冲器、联锁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开关、行程开关、零位保护等是否安全可靠。
13、操作者在操纵起重机的过程中做到五项要求,这五项要求是:稳、准、快、安全、合理。
14、操作者在工作时,精力要集中,驾驶室内不准吃东西、吸烟、看书、闲谈和不准打瞌睡等,酒后禁止吊运作业。
15、起重机在吊运时禁止下面站人,下面有人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
16、操纵起重机应用控制手柄,不可利用安全装置来停车,另外手一定要把牢手柄,不可脱手,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17、起重机上有两个人工作时,开动起重机或离开岗位时,必须通知对方。
18、操作者只服从吊运前确定的其中一人指挥开车,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操作者应紧急停车。
19、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起开机构制动器突然失灵、操作者应立即发出信号,通知下面人员离开,并迅速将控制手柄反复动作(起落)开到安全地点,把被吊物件落下,不应任其自由降落,随后再进行检修,严禁在吊运过程中检修。
20、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物件时,应使承载均匀。起升机构的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同步升降,不准超负荷起吊。
21、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与操作者意见不同时,操作者应发出讯问信号,在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时方可操作。
22、有主副钩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钩开到接近极限位置的高度,钩上不准挂其他辅助吊具,不允许两钩同时吊运两个物体。
23、操作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或不正常声音时,应将物件稳妥降落,并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未查出原因,禁止开车。
24、吊运物件时稳起稳落,严止吊物摆动,开飞车吊运。
25、操作起重机时,必须用手操作控制器手柄,严禁用身体其他部位转动控制器。
26、吊运过程中,被吊物件的高度,要高于地面设备或其它物件0.5米以上,在吊运的物件上,不准有浮放的物件工具等。
27、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可在桥架或起重机的轨道上行走。
28、在吊运重要物件,溶液或危险品(易燃、易爆)时要先吊离地面0.5米左右试吊,试验起重机、起升机构制动器的可靠性,方可吊运。
29、起重机在吊运时禁止撞档架,应缓慢地靠近边缘位置。
30、在操作时,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步开动,不可将控制器的手柄从正转的位置,直接转到反转的位置(特殊情况除外),应把控制器手柄转到零位后,再换反方向,防止吊运重物晃动而发生事故,其销子、轴等受力件和传动部件容易断裂也可能使钢丝绳振断。
31、起重操作必须执行十不吊。
32、作业完毕后,应将所有的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切断主电源,方可离开。
33、吊钩有下列情况应报废:
(1)吊钩有裂纹应报废;
(2)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10%应报废;
(3)吊钩开口度变型增加15%应报废;
(4)吊钩扭转变型超过10度应报废;
(5)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是塑性变型应报废;
(6)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50%时,衬套应报废;
(7)板钩新轴磨损达原尺寸5%时,心轴应报废;
(8)吊钩缺陷不能补焊。
第9篇 龙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必须检查起吊钢丝绳状态应符合本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绳卡应牢固,走行系统良好,限位开关、制动器和其它安全装置应可靠。
二、液压系统应安全可靠。
三、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
四、起重机上禁止搁放或存放易爆易燃物品。
五、工具、备件等应放在工具箱内。禁止随意搁放,以免落下伤人。
六、走行起动前,要确认走行轨道上无障碍物,轨道地基无沉陷。
七、走行起步时要鸣笛(铃)示警,缓慢起步。
八、起重机行走时,禁止搭人或搭物。
九、起重机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进行起吊或走行操作。
十、被吊物体必须捆扎牢固。起吊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起吊时要平稳垂直起吊,禁止用起重机斜拉、拖拽物体。
十一、起重机行走时,要确认两侧驱动是否同步。如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
十二、两台起重机合吊一物体时,应使用平衡梁。起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量的80%。两台起重机走行、吊放等动作要一致。
十三、起吊物下禁止站人。
十四、空车走行时,吊钩要离地面2m以上。
十五、换梁龙门起重机的吊梁(梁架)上不许坐人,吊梁下禁止站人。
十六、换梁龙门起重机吊梁行走时,必须注意两台起重机要同步,如有偏移要立即停车检查调整。
十七、禁止起吊物长时间停留在空中。
十八、对起重机进行维护或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
十九、风力超过六级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用两侧夹轨钳夹住钢轨,换梁龙门起重机必须打铁楔。龙门起重机停止使用时亦应照此办理,并将吊钩升到上限位置,吊梁架按规定放置。
二十、每年应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并进行静、动负荷试验;换梁起重机每换梁800片测试一次大梁挠度;换装起重机每换装2000片进行起重梁和扁担梁应力测试。
第10篇 工贸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0m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检 查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使所有的控制手柄扳回零位, 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⑩起吊重物应绑扎牢固,保证平稳,对可能晃动的重物,应栓拉绳,不得在 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11)山履带式、电动式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吊装或施工,必须工作时应将斜坡道 路垫平。行驶上坡不大于25°,正在上坡时不得旋转。
(12)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试车,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3)遇有六级或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注。
9、作业后:
①每个工作日后,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位及钢丝绳的联结部位进行检查, 发现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
②作业后起重机吊钩升至上限位,操纵杆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关闭驾驶室门窗。
③履带式起重机应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
④工作休息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⑤将臂杆落至最大幅度位置,转至顺风方向,空钩升至距臂杆顶端56m处。
⑥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工作,清点工具,做好防火检查。
⑦如停机时间较长,应将台车行车轮用防爬器塞住,回转机构脚踏制动器用 重锤制动住,变幅机构开式齿轮半间用木模塞住。
第11篇 mg1450t轮胎式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班前检查准备:
1、根据当班任务安排,指挥、操作及监护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到位齐全。
2、当班指挥检查机组人员身体和精神状态是否良好,个人防护用品及通讯工具是否装备到位。
3、检查气象条件及作业场地,严禁在八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大雾等情况下作业。
4、当班司机必须在作业前半小时对设备进行班前检查,并逐项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现场指挥或主管工程师报告,未经班前检查禁止作业。
二、作业注意事项:
1、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听从指挥。严禁在无指挥或信号不明的情况下操作设备;主发动机处于启动状态时,操作司机不得离开司机室。
2、主发动机启动后应先怠速运转3-5分钟,待各参数均正常后再转到高速档开始工作。
3、执行各项操作前,必须按喇叭3~5秒钟,提醒作业区域人员注意安全。
4、遵守“十不吊”原则,保证所吊物件平稳、安全的起升和下降。操作司机有权拒绝危及人员、设备安全等违章指挥命令。
5、装吊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禁止在起吊重物下穿行、停留。设备运行时,在轮组两侧0.5米(最小安全距离)范围内禁止存在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
6、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对各转动部分加注润滑油脂,或进行修理和调整作业。
7、设备起吊及运行过程中,遇到危及人员、设备安全时应立即按下红色蘑菇形紧急停机按钮。必须在查明停机原因并完全排除后,方能重新启动设备继续作业。
8、吊具联接注意事项:⑴吊具下降至吊杆底面即将接触梁面时,必须停止下降,待吊杆对准吊装孔后,方可缓慢下降进行吊具联接;⑵吊具穿好后,检查吊杆上部应伸出螺母60~65mm;⑶内箱螺母上紧后,各吊孔垫板必须与箱梁顶板密贴;⑷吊具拆除后,螺母、垫板等必须清点齐全、集中存放。
9、起落箱梁时应检查左右升降高度是否一致,必要时调整两侧起吊卷筒。
10、起吊箱梁必须进行制动及保持试验,即首先将箱梁吊高100mm,然后利用高速档下降5秒钟后立即停止,保持3分钟。期间观察应制动可靠、无异响方可继续起吊箱梁。
11、运行时应密切观察并及时调整轮组角度及方位,避免轮组与其它构件干涉。
12、搬运机在预制场内应按标线走行,在横移通道处加强运行监护。走行路面需平整密实,无塌陷、裂纹等现象。
三、班后注意事项:
1、检查柴油、机油、液压油消耗情况,必要时予以补充。
2、关闭控制箱门,切断总电源,取下启动钥匙,锁好司机室门。
3、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特别是运转部位润滑油脂的加注。
4、填写运转记录,应详细记录当班作业内容、运转时数、故障及排除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5、停机位置不得影响其它设备施工作业。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保养及维修作业必须满足如下条件:⑴设备停机断电、拔除启动钥匙并锁好司机室;⑵运转部件冷却到环境温度;⑶在主控制柜上悬挂“维修保养作业,禁止合闸!!”。
2、大风、台风来临前,应将吊具起升至高位以避免其摆动过大,并做好电气、液压等系统的防护工作。
3、在台风或强降雨过后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电气控制系统和重要结构件的焊接、联接部位),确认无误后方能开机工作。
第12篇 龙门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龙门、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工作前
1、操作者按点检卡片的要求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松开起重机的夹轨器。
二、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龙门架、起重小车在正常起吊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钢丝绳。
8、不准利用起重机的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8)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9)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10、操作者应密切注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
11、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当工作结束后应将其中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级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
三、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切断电源,夹紧夹轨或其中机防风锚锁定。
2、进行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