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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75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工应经专业训练。并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方能参加起重操作。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先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3、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36伏以下)。

4、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交底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如遇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5、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6、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固,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转不准作业。

8、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缆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小于45°需要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园直。需要用手扳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进行露天起重吊装。

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4、高空作业或使用其他机电设备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2篇 起重工操作规程

1、必须持证作业,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2、起吊前要认真检查起重机具、工具是否合格、牢靠,确保安全施工。

3、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4、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5、立式设备的吊装,应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如需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

6、起吊前应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绳,防止重物在吊装过程中摆动、旋转。

7、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信号指挥人员要站在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9、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

10、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1、吊物悬空运转后空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退。指挥塔吊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

14、两台塔机交叉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注意两吊机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以防两吊机相撞哐吊物钩挂。

第3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斩;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节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小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小距离/m

1

1.5

2

4

6

(7)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④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⑤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⑥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⑦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⑧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⑨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⑩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8)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

a、被吊物重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b、信号不清;

c、吊物下方有人;

d、吊物上站人;

e、埋地下物;

f、斜拉斜牵物;

g、散物捆绑不牢;

h、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

i、零碎物无容器;

j、吊装物重要不明。

(9)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作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0)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1)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2)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人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②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③卡具吊挂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④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捆绑必须牢固。

②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③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张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脚架(三木搭)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脚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脚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5)移动三脚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3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守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①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②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起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③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④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4篇 起重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工应经安全培训专训练,并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方能参加起重操作。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安全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机械传动。

3、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交待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信号工作,如遇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4、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使用安全电压(36伏以下)。

5、起吊重物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然后调离地面半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方能起吊。

6、使用起重接杆定位要正确、牢靠,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轮不准作业。

8、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平稳,顶盖与重物间要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缆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小于45度。需要固定在现场建筑物构件上,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动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直,需要用手扳动钢管时,手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进行露天起重吊装。

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人员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4、高空作业或作用其它机电设备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竖井作业时,按高空作业操作,并且井口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有人监护。

16、配合天车作业,遵守执行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5篇 起重工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和无证操作。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和清楚。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5、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6、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杂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则作业。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6篇 建筑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指挥应有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和清楚。

2、风力达到5级以上及其他恶劣气候,禁止吊装重型物件。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起重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的分类选用标准定要按照技术要求和安全系数的标准执行,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5、编结绳扣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6、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者易滚动的设备时,应合理搁置并采用稳固措施。

7、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固,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是应设溜绳,在滚道一端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8、使用管子(滚杆)托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度比托板宽度长50cm,填管子、大拇指应在管子的上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带手套和用手一把抓住管子。

9、物体起吊时,禁止在物体上站人或进行工作,必须工作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10、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1、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2、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体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13、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固,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筒与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不应小于15米。

14、作业前应先检查电源及各道工序是否正常、安全可靠,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时最少保留三圈。

15、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能继续操作,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体放下。

16、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如有变形和扭曲,严禁使用。操作时,不准站在倒链正下方,重物需要在中间停留较长时间时要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17、操作千斤顶是应放在平整坚固的地方,并用枕木垫平。

18、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不准超载,千斤顶的最大工作行程,不应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75%。

第7篇 起重工技术操作规程

(1)了解起吊重物的重量几何形状和性能。

(2)根据设备重量选择符合要求的起吊工具和吊挂装置,并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

(3)起重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规定同一起吊信号。

(4)检查起重工具、索具等完好情况,必须安全可靠。

(5)设备应捆绑稳固,找好被吊物的重心以防倾倒。

(6)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接触的部位,应垫以软质垫料,以防设备和吊索损坏。

(7)设备上滑动的部件应预以固定,以防滑动后碰撞。

(8)绝对禁止任何人员随同吊装设备或机具升降。

(9)起吊设备时,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和停留,并不得将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

(10)设备在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具的操作人员更不得离开岗位。

(11)设备就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先采取防止其摇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重机具。

(12)、起吊作业时要有经验的工人检查好棚子情况,起吊时人员要躲开吊点下、重物下和受力回弹方向,不得站在被吊设备倾斜面的下方或两侧。起吊要专人指挥,并时刻注意观察棚子、顶板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设备起吊时要找好物件的重心,平稳起吊。

第8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起重工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第2条 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第3条 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第4条 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第5条 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第6条 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第7条 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第8条 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9条 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措施。

第10条 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第11条 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第12条 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第二节 起 重 桅 杆

第13条 组装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控紧和拆卸螺丝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第14条 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第15条 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第16条 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7米。

第17条 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第18条 定点桅杆应设5根缆风绳,移动式桅杆缆风不得少于8根,禁止设多层缆风。

第19条 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第三节 结构吊装

第20条 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第21条 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第22条 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第23条 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第24条 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二只,松钩前应敲紧。

第25条 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厘米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第26条 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

第27条 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第四节 设备吊装

第28条 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第29条 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第30条 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第31条 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

第9篇 塔吊工和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2、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3、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7、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8、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fl$固后方可起吊。

10、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13、 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6、 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第10篇 起重工安全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起吊岗位司机应经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各种起重工具要符合规定要求,经常检查,定期维修、维护手拉葫芦及千斤顶;检修完后,必须做超载20%的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 起吊重物时,重物上焊接的吊环、吊耳必须牢固可靠,保证任何一个吊环或吊耳在承受整个重物的重量时不变形。

4、 严禁在管道、带电运转设备、厂房楼板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上或物件上固定起吊设备。

5、 严禁使用受过死角檫扭、部分受压变形、表面钢丝被腐蚀且磨损达到钢丝直径40%以上、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超过规定值、被烧坏或断股的钢丝绳。

6、 表面有裂纹、破口、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10%的吊钩、吊环禁止补焊,必须更换。

7、 采用电动葫芦进行起吊作业时,操作人员要手不离控制装置,禁止戴手套,以便及时控制。

8、 起吊工作要一次完成,不得吊到中途停止后人员离开。应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且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9、 用滚杠搬运物体时禁止直接用手调整滚杠的方位;用滚杠在坡道上搬运物体时,正下方不得有人。

10、 在起吊过程中发现有异常声响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11、 起吊时,应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12、 吊运完毕后应将护栏及盖板及时挂好,盖好。然后清点工具、清扫工作现场,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13、 用滚杠搬运物体时,禁止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的方位;用滚杠在破道上搬运物体时,正下方不得有人。

14、 夏季高温天气应多服用下发的防暑降温物品.

15、 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

16、 定期组织学习职业病健康防治知识。

第11篇 起重工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选用千斤顶,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试顶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2、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地面或建筑物上。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

3、千斤顶的放置,应对正被顶物件的中心位置,当同时使用二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操作时,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工作物中心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

4、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顶。

5、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严禁一次抽出多块。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cm,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6、千斤顶起落时,必须缓慢的进行,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起落,不可一个快一个慢。

7、当起顶又长又高的工作物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承牢靠后,在另一端起落。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顶翻工作物而发生事故。

8、千斤顶工作时,应由专人观察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值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卷扬机安装应牢固平稳,方向正确,并符合设计。如底部用螺栓或电焊连接时,螺栓应上足拧紧,电焊质量应良好,采用地垄等方式固定卷扬机时,地垄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并捆扎牢靠,方向顺直。使用时须严格执行《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10、用电动卷扬机起重时,应指定司机和信号员(指装吊工操作的卷扬机),并经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培训,方可上岗操作,但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和信号员。

11、卷扬机的钢丝绳“打梢”时,宜使用链条或钢丝绳,应按规定打好扣或上紧夹头,“打梢”人员必须站在钢丝绳余段的外边,距卷筒一米以上为宜。

12、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依次靠近,排列整齐,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卷扬机卷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引导,严禁人员在绳旁停留或跨越正在工作的钢丝绳。

13、滑车、吊钩应根据起重量选用,无重量标志的滑车、吊钩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并要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

14、滑车、吊钩使用前,应检查轮轴、钩环、撑架、轮槽、拉板、吊钩等有无裂纹或损伤,配件是否齐全,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吊钩如有永久裂纹或变形时,应当更换。

15、滑车、吊钩固定的位置应牢固可靠,方向正确、吊具拴挂好后应封钩。

16、在使用两轮以上的滑车时,滑轮间的几根钢丝绳必须彼此平行,不得有扭转的情况,钢丝绳进出滑车的两面要作明显标记,便于观察滑轮的转动方向和转速的情况,以防各滑轮的转动方向不一致,造成绳子扭转,磨损钢丝绳和消耗拉力。

17、起吊物件时,待物件提高10~20cm,暂停起吊,检查滑车,钢丝绳是否塞牙、跳槽等,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18、应根据物件的重量选用倒链滑车,使用前应检查轮轴、吊钩、链条、大小滑轮等是否良好,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19、倒链滑车栓挂点应兼顾,并捆扎牢靠,吊钩应封钩,起吊物件时,应先缓慢收紧吊具,待物件稍离地面并经检查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20、用倒链滑车起吊物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适当的位置,脚不得伸入被吊物件垂直下方,严禁将头伸入被吊物件的下方观察情况。

21、不得用倒链滑车吊钩斜拉、斜吊物件,也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件。

22、绑扎扒杆所用的木料,应根据起重量大小选用,事先要详细检查,如有大的木节、伤痕、木纹扭曲等不得使用。一般情况下圆木大小的直径以20~25cm为宜。

23、人字扒杆顶端交叉处根据起重量不同要求,用符合规格的钢丝绳捆绑牢靠;扒杆下部系以绊脚绳,并用木楔垫平扒杆脚,扒杆上应每隔30~40cm钉以木条或绊脚绳,便于作业人员上、下。

24、扒杆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试吊,确认扒杆、地垄、缆风绳、卷扬机的等无异常,方可使用。

25、人字扒杆顶端,应拴好缆风绳,缆风绳应成45°~60°角,如吊重量较大时,可在后缆风绳中间加一副滑车组,用以调正扒杆的前倾角度。

26、钢丝绳、卡环的使用,按出厂的规格说明书,无规格说明书的钢丝绳,应做拉力强度试验确定合格,方可使用。

27、根据起吊物件的重量选用钢丝绳和卡环,使用前宜经计算决定。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可用下面的简单公式来确定:

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直径(毫米)×直径(毫米)×4.5(公斤)

28、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标准和磨损,应符合规定要求,起吊重的结构或重大部件时,宜使用新钢丝绳。

29、钢丝绳在编结成绳套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该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短于30cm,用绳卡连接时,必须选择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的卡子,卡子数量和间隔距离,应根据不同钢丝绳直径按规定使用。

30、钢丝绳禁止与带电的金属(包括电线、电焊钳)相碰,以防烧断。

第12篇 钢材库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工必须持证作业,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2 起重工在起吊前要认真检查起重机具、吊具、钢缆等是否合格、牢靠,确保安全施工。

3 吊车下起重工、辅助工等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戴手套,穿劳保皮鞋,起重工要现场进行协调,指挥辅助工、库管员、领料人员、送料人员及司机等行车下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地带。

4 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 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起重机具、吊具最大负荷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6 起吊物品时,尤其起吊高度比长度大的物品,应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如需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

7 起吊前应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绳,防止重物在吊装过程中摆动、旋转。

8 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 信号指挥时要站位得当,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指挥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10 管理好起重辅助工,教会辅助工正确使用各类吊具和规范起吊物品。

11 吊具或吊钩应吊在钢材的中心位置或吊具或吊钩的取力中心和钢材的中心要相对保持在一个垂直线上,确保被吊钢材在空中的平衡和稳定。

12 起吊边角比较锋利的钢板及其他物品时,一般应使用专门吊具或吊钩,若无吊具或因故需用钢丝绳起吊钢板时,应在物品边角和钢丝绳之间垫上废旧橡胶板或废旧轮胎,保证钢丝绳不被物品边角割断。

13 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4 钢材吊起后,行车下所有人员应远离吊钩,到达安全位置,起重工或指挥人员要密切关注行车的情况,正确指挥,禁止任何人用手直接扶触吊物,防止因行车及小车运行时出现滑落伤人或因吊钩摆动造成挤压、碰撞等伤害事故。

15 吊物悬空运转后空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退。指挥吊车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6 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7 行车负载行车时,严禁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

起吊物品放下时,应以草绳、方木等作垫,方便吊具(吊绳)的抽取。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1、起重工应经专业训练。并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方能参加起重操作。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先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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