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维修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机械维修作业岗位的安全作业。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类设备、工具前对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的检查、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前断电措施的检查、作业后对维修现象安全的检查等;
l负责对本车间设备的机械维修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负责本岗位使用的台钻、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登高梯台等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的日常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负责本岗位维修间、现场维修过程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设备维修 | 未停机维修设备或操作不当,导致肢体被设备夹伤 | 机械伤害 | 操作人员 |
进入设备内部维修,停电但未挂牌和上锁,设备意外运行 | 人员伤亡 | 操作人员 | |
维修作业操作不当或意外通电,人员接触带电部位 | 触电 | 操作人员 | |
使用台钻 | 台钻皮带防护罩损坏,或人员误操作,肢体接触设备旋转部位 | 机械伤害 | 操作人员 |
钻头、工件未紧固,或操作不当,作业时飞出,或钻头作业时断裂飞出 | 物体打击 |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 |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 | 未及时检测维修,电动工具漏电,或使用的插座、线路漏电 | 触电 | 操作人员 |
电动工具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工具运行部位 | 机械伤害 | 操作人员 | |
使用砂轮机 | 砂轮片过期使用或砂轮变薄,造成砂轮碎片溅出伤人 | 物体打击 |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
砂轮机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砂轮 | 机械伤害 | 操作人员 | |
登高维修 | 登高作业时梯台安全性不良,或人员作业不当,造成作业人员坠落 | 高处坠落 | 操作人员 |
4 设备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4.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通用要求
4.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1.2 作业时,携带工具包,将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放置在包内。
4.2 维修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4.2.1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4.2.2 进行设备维修前应断电、在电源箱上挂上“正在维修,请勿合闸”警示牌,防止其他人员误开启电源;进入设备内容维修,应在断电后上锁,作业人员拔下钥匙自带。
4.2.3检查作业场所的维修作业条件,并在现场放置维修作业警示牌。
4.2.4检查维修用的设备及其和安全防护装置、维修备件和材料、工具、量具等是否齐全、完好;
4.2.5 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如需带电检修,需工厂安保科批准取得作业证,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4.3 维修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 在设备没有停止的情况下严禁将手或头部伸入带有变速箱链轮传动设备内。
4.3.2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4.3.3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4.3.4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
4.3.5 工作场所应经常保持干燥整洁,工具和废弃的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设备维修工作结束后存放到统一地点统一管理。
4.4 维修作业后安全要求
4.4.1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移去设备上的维修所用的物件,并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复查一次。
4.4.2 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停用的安全保护装置,应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4.4.3 填写检修记录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并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4.4.4 对维修现场进行清扫,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5 使用台钻作业安全要求
5.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5.1.2 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5.1.3 进行有飞溅物作业时佩戴防护眼镜。
5.2 使用台钻前准备安全要求
5.2.1 检查主轴是否有窜动,松动和弯曲现象,皮带防护罩是否完好。
5.2.2 检查钻卡头是否完好,是否能紧固钻头。
5.2..3 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是否无破损。
5.3 使用台钻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5.3.1 装夹工件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台钳夹工件时,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5.3.2 钻头安装紧固后,应进行试车,无摆动、无偏心,方可进行钻孔作业;应根据工件材料,选择合适的钻头。
5.3.3 钻通孔时应在底面垫上垫块;钻不规则和小薄工件的孔时,必须将工件夹在工作台、钳子或专用的夹具上,不许用手拿着工件钻孔。
5.3.4 钻头开始接触工件或要钻穿时,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损伤钻头或伤人。
5.3.5 用自动进给钻孔时,开始接触工件应用手动进给;钻ф10以上的孔严禁使用高速传动。
5.3.6 操作摇臂钻时,必须将摇臂主轴箱调到需要的位置,并将各部位夹紧后再作业。
5.3.7 调节台钻升降台后,必须紧固好锁紧手柄,防止升降台下落造成事故。
5.3.8 钻头在转动中禁止用手清除铁沫。
5.4 台钻使用后安全要求
5.5.1 清理台钻、台钳周边的切屑,并对台钻进行清洁保养。
5.5.2 工件和其他工具,放置到规定位置;关闭台钻电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6 使用电动工具作业安全要求
5.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1.2使用ⅰ类工具或使用ⅱ类工具在湿热、金属容器、管道内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绝缘措施,作业人员正确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等防止触电事故。
6.1.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有飞溅物作业时佩戴防冲击眼镜。
6.2 使用工具前安全操作准备
6.2.1 选用符合要求的电动工具,一般作业场所应尽量选择ⅱ类工具,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较好作业场所,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6.2.2检查工具插头、使用的电源插座是否完好有效。
6.2.3 检查工具是否经过绝缘电阻检测,是否有检测合格标识。
6.2.4 检查工具的开关、电源线,绝缘层应完好无破损;电源线长度一般不超过5米,中间不得有接头。
6.2.5 检查工具的旋转部位的防护罩、盖及手柄是否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无松动;手电钻的钻头装卡是否紧固,钻头是否无裂纹,装卡位置是否正确;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是否破损,是否在合格期内。
6.3 使用工具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使用ⅰ类工具时,应采用额定剩余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ⅰ类工具必须使用三芯插头,确保外壳通过插座pe接地;
6.3.2 在狭窄场和所使用ⅱ类工具时,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电器。漏电保护电器应定期校验,保持完好有效。
6.3.3 电源线不得随意加长,需远距离使用的,应通过接线盘、接线板转接。
6.3.4 电钻在转动中或带电时禁止用手清除铁沫。
6.3.5 禁止直接将工具或线路接到照明灯口上或挂地开关上。
6.4 工具使用后安全要求
6.6.1 工具使用后,应检查是否有破损,经过清洁保养后放置在工具柜内。
6.6.2 每季度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对工具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测、检查合格后在工具明显部位张贴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7 砂轮机作业安全要求
7.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7.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7.1.2 使用砂轮机磨削时,严禁戴手套作业,佩戴防护眼镜。
7.2 砂轮机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7.2.1 检查砂轮片是否在合格期内,是否有裂痕,螺帽是否有松动。
7.2.2 检查砂轮机防护罩、挡屑板、托架等是否安装正确、完好有效;砂轮与托架的距离应在3mm以内,并低于砂轮的回转中心。
7.2.3 检查砂轮机自带的吸尘装置是否完好。
7.3 砂轮机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7.3.1调换砂轮片,夹板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的2/3,厚度不得小于3mm,安装完毕后,应试机三分钟后才能正式使用。
7.3.2 砂轮机开机后试车一分钟,确认安全后方能磨削,
7.3.3 操作时人必须站在砂轮的侧面。
7.3.4 打磨工件时,一定要把工件握牢,不得用力过猛;不得磨笨重物件,以免砂轮因撞击而破裂。
7.3.5 有吸尘装置时,作业过程应通电使用。
7.4 砂轮机作业后安全操作要求
7.7.1 清扫周边的杂物和金属粉末。
7.7.2 关闭砂轮机、吸尘装置电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8 登高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8.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8.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8.1.2 作业时穿防滑鞋,不得穿高跟鞋、拖鞋。
8.1.3 登高作业在5m及以上,且无固定平台时,应佩戴安全带,并固定在可靠的固定物上。
8.1.4 在有物体坠落可能的位置登高作业,应戴安全帽。
8.2 登高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8.2.1登高作业人员须有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未经过培训人员进行2m及以上登高需经过审批;所有人员进行5m及以上登高作业均需经过审批,现场设监护人,作业前由车间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
8.2.2 登高前对梯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梯台结构是否完好,无破损;梯台脚部防滑垫是否完好有效;移动梯台的地面锁紧装置是否完好有效等。
8.2.3 登高作业前要移开周围危险物品,采取相应的防坠落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8.3 登高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8.3.1 使用的梯台应放置牢固,移动梯台应使用锁紧装置,确保与地面之间不得移动。
8.3.2 登高现场应有2人,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8.3.3 登高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材料等,应装在工具袋内,使用时防止坠落。
8.3.4 登高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集中精力,不得接打手机、聊天。
8.3.5 登高维修需接触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时,使用验电器检验不带电后,方可接触。
8.4 登高作业后安全要求
8.8.1 清理现场遗留的杂物。
8.8.2 梯台放置到规定位置。
9 岗位应急要求
9.1 机械伤害处置
a)被飞出的物体、砂轮残片、切屑击伤,应立即前往医院包扎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
b)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
9.2 发生设备、工具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9.3高处坠落应急措施
发生高处坠落时,受伤人员应立即呼救,保持静坐不要乱动,等待现场人员施救;轻微伤害时,监护人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可采取静坐或起身稍作活动观察;伤情较重时,应立即前往医院救治。
9.3 维修组区域内发生火险时,应立即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疏散指示标识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9.4 在生产现场维修作业时,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听从所在部门应急指挥,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和规定的集合地进行疏散集中。
第2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1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一)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4、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件,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示警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机械。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位对孔。
第3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第4篇 设备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严禁吊起重物时进行起重机械检查和维修。
2. 严禁无资质维修特种设备。
3. 特种设备维修后必须按规定委托资质检验机构检验。
4. 严禁未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拆改特种设备。
5. 设备修理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6. 拆卸弹簧时,必须集中注意力,防止弹簧意外弹出
7. 维修过程中必须设置维修警示标识和围栏。
8. 针对切断的任何动力源,必须悬挂“有人作业,严禁操作,操作人仅限: ”标识牌;
9. 维修区域无关人员必须及时清场,严禁无关人员滞留在维修现场。
10. 严禁未经授权,从事只有设备厂家授权人员完成的维修工作。
11. 严禁未经允许擅自拆除设备零部件。
12. 维修过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备厂家规定的备用件。
13. 维修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的结构或功能。
14. 设备内修理前必须切断一切动力源(电气、空压等)。
15. 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固定可动部位,防止可动部位的意外动作。
16. 设备维修过程有必须释放余压、余气。
17. 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悬挂“不得搬动开关,设备正在维修”提示性标识牌。
18. 严禁单人从事设备的检查、修理作业,必须双人配合。
19. 检查、维修后,开机试运行前,必须确认全员安全。
20. 进行机械动作检修时,必须确认设备内部已没有人员。
21. 作业工具工作端必须可靠接触待维修部位,防止工具意外失去有效支撑。
22. 严桂在未卸压的状态下拆卸压力管路。
23. 燃气管路维修前,必须关闭燃气总阀,并执行有效放散。
24. 紧固动作时,必须对称、均匀用力。
25. 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工具。
26.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效接地并采取绝缘措施。
27. 严禁带手套钻孔、打锤。
28. 严禁用手拿、嘴吹的方式清理碎屑。
29. 借助提升装置作业时,必须对提升装置作保护与标识。
30. 借助登高装置作业时,必须对登高装置作保护与标识。
31. 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执行临时用电许可制度。
32. 登高作业时,必须执行登高许可制度。
33. 动火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火作业许可制度。
34. 机电同步作业时,必须执行电工负责送电试运行。
35. 拆除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后,起动设备时,必须及时复原。
36. 维修结束后,紧固件必须有效紧固。
第5篇 井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条件
第1条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第3条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6条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第7条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8条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第9条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条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好。
第11条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操作准备
第12条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第14条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第15条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第16条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正常操作
第17条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试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第18条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第19条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20条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第21条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第22条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第23条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第24条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第25条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收尾工作
第26条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第27条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第6篇 工地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下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折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先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1、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2、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7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4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四)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第8篇 筛分机械维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到集控室办理停电检修报告,汇报检修内容。
二、严格执行选煤作业机械维修安全规程和各项规定。
三、在检修筛子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四、起吊工件时按照《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五、电焊气割时遵照《焊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六、更换激振器时,将各螺栓拆除并全部清理干净,用足够吨位的起吊设备将激振器吊下更换。
七、更换或安装连接盘时,禁止用手指验证两孔相错位置。
八、安装三角带时,三角带长度要一致,应将三角带整组挂上后,再调整涨紧适度。
九、筛上各部需要烧焊时,对聚胺脂筛板一定要采取防火措施。
十、更换入料箱时严禁下方站人,工作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
十一、更换筛板时,去掉筛板的数量不得超过2块,去掉后及时恢复,以防孔洞掉人。
十二、进入筛子下部必须设置脚手架,进入人员必须挂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
十三、在仓上检修筛子烧焊时严格执行《烧焊报告》。
十四、检修完毕,清点工具清理现场。
十五、送交停电牌,送电解锁,试车时人员不得站在激振器正前方。
十六、测量激振器温度,观察筛子振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正常后汇报集控,方可运行。
第9篇 机械设备维修专业学生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安全技术总则和要求:
1、承担修理任务时,按照下达的具体工作,不得做与本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更不许做私活。当接到不熟悉的工作时,应向组长和老师问明安全技术要求,方得进行工作,确保安全操作。
2、工作时要聚精会神,保质保量保安全不得与他人谈笑打闹和分散他人的注意力,以防止造成人为的事故。
3、不允许与本身工作无关的人员交换或代替自己的工作,也不许擅自动用他人的机床设备,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经过申请借用,并征得老师的同意,方能使用。
4、试机时,禁止触机运转机构的衔接部位和其他运转部位,也不许随便摸弄电器导线与接地线。在工作中有疑问时,要及时向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师傅请教。
5、拆下的机件和加工完毕待装配的零件,都要放置妥当,防止撞击碰坏,更不要乱堆乱放,以防丢失或阻塞通道。
二、工作前:
1、应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和其他必要的一切防护用品,将上衣袖口扎紧。
2、准备和检查好上班用的各类工具和夹具,以便安全使用它们。
3、不许用偶尔见到的或未经检验过的工具,使用的工具应适合下列条件:
a、锤头应当有凸型,不得歪斜和卷口,锤柄用硬木制作,长度比例适当,装束要结实牢固,顶头用铁契子逆契,避免滑脱。
b、使用成套的各种扳头(导板、套扳、内六角扳)必须与螺钉头和螺帽头的尺寸相符合。
c、螺丝刀(旋凿)刮刀、铲刀等必须装有手柄,否则不得使用。
4、如短小扳头扳不动生锈的螺丝帽时,不许用锤敲扳头,也不许在扳头柄上接套管子,(防止敲坏和扳断扳头),应调换使用较大的扳头。
5、应将自己的工具按次序放在工作台上或工具箱里,并保持清洁,以致达到文明生产和使用方便等要求。
6、使用台虎钳夹持工件加工时,要夹持合理,松紧适当,既防工件被夹坏,又防太松夹不牢。工作要准备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地点,并保持工作场地清洁整齐。
7、进行小修理时,工作位置上,应备有可搬移的工具小车和工具袋,及煤油清洗零件的盛器、(铁桶、盘盖等)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和其他必须应用的物件。
三、在修理工作中:
1、开始工作前应要求电工将机器动力的干线断开,取去插头,自己不得拆装。拆卸机件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和相联部分(如操作杆、总线上的开关、管道等)并将机床总开关保险拉掉,,防止误开机床发生事故.
2、必须认真检查,确定机器不会因起动设备的偶然接通而开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修理工作。
3、在修理时,必须在机床接电部位附近显目的地方挂上警告牌,正在修理中不许开动!
4、在直接接触没有绝缘外层的电线,或电器开关的导电部位进行工作时,必须要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和遮拦防护设备。
5、在运动部位附近修理时,必须安装保护装置隔离,以防绞辗伤害。
6、用煤油清洗零件时,一定要在防火安全的地方进行,以防发生火灾。
7、起重时不要超过起重机上面表明的核定载重量,如起重机上面未标明核定最大载重量时,不准随便使用该起重机吊运。如无其他起重设备代替,而必须使用该起重机时,一定要经过调查了解该机的起重吨位。核准负荷后,再行使用。
8、经修理的机床装配完毕后,一定要认真检查机床齿轮箱内是否有遗留的零件和工具。
9、刚修理完工后的机床,在未试车前必须先用手板动试转,在无阻击和良好的情况下,装上各部位保护装置后进行通电试车。
10、用电动工具操作时,必须检查其外壳接地是否良好下雨天禁止在露天用移动电具操作。
11、不得随便搬动带有电压的电气具,如必须搬动时,应将它和电力线路断开,在搬动时应拿住外壳,决不许拿它工作部位和导电部位。
12、当在砂轮上磨工具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不要站立在砂轮直径旋转的直线方面,应站立在砂轮的侧面,磨削时手持工具要平稳,不要撞击和用力过猛,以防砂轮破裂溅击伤人。
13、在凿削加工时,防止凿削飞溅伤人;必须在凿子对面用半圆铁皮罩遮拦,同时操作者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14、修理和安装较大型机器设备,在未吊装前要搭好脚手架,脚踏板一定要结实,牢固稳妥,在高处负责安装的人员要扎好保险带操作,机件起吊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15、在登高修理作业时,应用紧固的安全梯子:即梯子顶端有紧固装置(铅丝箍扎),梯脚应包橡皮,放置要稳妥不许滑动,斜度最大不得超过60,绝对禁止使用有缺档的梯子。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16、在高空操作完毕以后,应随时将跳板上的工具,零件和剩余的材料收掉,禁止留下没有固定好的各类物品,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17、在有交通运输的公共人行道上工作时,必须让助手留在下面照看,防止车辆撞梯,也防止高处落物砸伤行人。
18、用喷灯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则:(1)不准往煤油喷灯里倒灌汽油。(2)使用喷灯气不宜打得过足,以防爆炸。(3)禁止往温度较高的或者未冷却透的喷灯里加油,以防火焰爆发伤人。(4)往喷灯里加油时,不要靠近火焰喷口。往喷灯盛油不能太满。(5)喷灯盛油不能太满。(6)不许从火口或炉膛内引点喷灯。(7)喷灯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气筒内剩气放完。
19. 拆装机床时,首先应了解机床性能、作用及各部分的重要性,按顺序拆装.
20. 使用电钻必须用三芯或四芯定相插座,并保证接地良。
21. 试车用电必须通过专业电工冼电线接妥后方可试车.
22. 使用三角吊架时,必须将三只脚用绳子绑隹,以免滑倒.
23. 使用电动或手摇吊车时须按照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24. 研磨机体,床面时,如研磨面上有沟槽和空隙,必须加以遮盖,避免因手指插入导致断指事故.
25. 研磨床面和机件时,如两端有妨碍研磨之物必须加隔离垫,避免将手碰伤.
26. 工作地点要经常保持整洁,通道不准放置物品.
27. 拆卸机床时应注意有弹性的零件,防止这些零件突然弹出伤人.拆卸冲压床应首先放下锤头.
28. 协同作业时必须互相联系协调,禁止互不通气盲目行事.
29. 拆装机床时,手脚不得放在或踏在机床的转动部分
30. 递接工具材料、零件时禁止投掷.
31. 把轴类零件插入机床组合时,禁止用手引导、用手探测或把手插入孔内.
32. 拆卸笨重机件时必须用趣重设备,不要以人力强制搬动.
33. 在垂直导轨上拆装走道箱、主轴箱等部件或在其下面工作时,必须将垂直导轨上的部件用吊车吊起,并用木块垫牢,防止这些部件下落伤人.
34.使用手钻要穿戴发绝缘护具.朝上钻孔进应戴上防护镜
四、工作完毕后:
1、收拾好自己所用的工具,打扫好工作地点。地面清洁,无油污,无积水,无杂物。物料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2、将修理好的机床,以及其他机器设备,做好试转移交手续。
3、经过修理过的机床设备(试运转中未发现)在使用中发现修理质量有问题时,原负责修理人得到通知后,应及时前往现场检查察看并负责保修到底。
浙江省机电高级技校
第10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3、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操作准备
1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3、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4、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5、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四、正常操作
1、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2、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人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人机器内。
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4、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9、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五、收尾工作
1、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检修记录。
第11篇 机械维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机械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2、维修车间主任要对维修的安全负总责,并对参加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交待好安全防护措施。
3、维修工作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各种工具,用具,吊具,设备的可靠性,确保使用安全。
4、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要在开关上挂设“禁止启动,设备维修”警告牌。
6、维修中对于特殊拆卸,必须严格控制,不经领导批准,技术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拆装。
7、维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8、乙炔--氧气装置必须有回火节流器,使用时必须检查仪器、仪表、接头的可靠性和密封性。
9、使用任何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保护才能使用,严禁进行带病设备的使用。
10、进入容器工作,工作者与监护人每3分钟联系一次,监护人必须随时掌握工作者的情况,不得离开。
11、从事有可能产生危险的维修工作,不能单独一个人去做,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工作。
12、离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维修人员必须配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垫等),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遇有猛风、暴雨、雷电时,不能进行室外或高空作业。
14、夜间必须有充分的照明,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15、起重机械的操作者、指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进行操作或指挥。
16、任何人在工作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送医院检查,不得带病工作。
17、任何人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危险因素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18、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品,如工作服、鞋、袖套、手套、安全帽等。
设 备 部
2003/1/1
第12篇 机械维修工岗位操作规程
1、机械维修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岗位安全行为准则》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机械维修工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机械维修工上岗要求
3.1机械维修工上岗作业前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长衣、散衣、严禁穿高跟鞋。
3.2机械维修工上岗前要清楚当班任务,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和工艺过程,准备好工作中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一切用具。
3.3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工具,起吊设备的可靠性,严禁超负荷带病运转。。
3.4较大维修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设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互相配合。
3.5机械维修工夜间巡检须带照明灯,禁止班前饮酒。
4、检修机械设备必须先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操作开关上挂警告牌,同时设备机旁按盒的现场开关打到“检修”位置;检修结束后,及时办理送电手续,并通知有关人员。
5、检修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设备内部检修时,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必要时还应将断电装置加锁,一切工作准备完成后,方可进入设备内进行检修工作。
6、设备检修完工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经检查确认无错后,方可通知有关人员送电试车。
7、高空作业要求
7.1公司规定:离地面1.5米以上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均应按此要求执行。
7.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病,深度近视等,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3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若有不符合要求,应禁止使用或拒绝登高作业。
7.4高空作业时,站立处必须牢固、可靠;要穿软底鞋,不许穿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或摔下。
7.5高空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并栓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栓在有尖锐棱角的物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
7.6高空作业时,要把所需要用的材料、工具放进工具包内,不应把工具、器材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吊绳,防止下落伤人,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器材,不允许向地下抛东西。
7.7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要注意 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工作。
7.8使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中间不得缺层,并应牢固 地支撑在墙柱上,梯角要有防滑措施,靠放斜度不小于30°度,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
7.9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8、使用电焊的一般要求(具体按《电气焊、割工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8.1使用电焊时,必须戴好电焊帽、电焊手套、绝缘鞋、检查电焊线绝缘是否可靠。
8.2电焊机接地线及电焊工作回路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设备上,不准借设备接地(零)线做焊接回线,焊接工作回路应接触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9、使用用气焊(割)的一般要求(具体按《电气焊、割工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9.1使用气焊(割)时,必须对焊(割)炬进行检查。
9.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并应远离火源10米以外。
9.3气瓶放在阴凉地方,不得烈日暴晒,注意防火,瓶身不得沾染油脂、沥青等。
9.4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9.5检查压力表时,应站在侧面,正面不许有人。
10、检修起重工作要求
10.1起重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场地,以及所用工具,设备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10.2多人操作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应熟悉各种手势,信号旗语等。
10.3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等,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和选用适当工具设备,不许斜吊,不许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不许超负荷吊装以及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工具。
10.4起重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起重物上严禁有人站立或人与物一起吊运。
10.5严禁将电缆桥架作为起重支承点,不得随意在钢梁、设备及楼板上焊接吊环和打吊孔,必要时,要经过有关部门同意,经计算后,方可进行,吊环要焊接牢固可靠。
10.6厂房内吊装孔、每层之间,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装置和自动装置,各吊装孔,必须有牢固盖板或栏杆,临时吊装孔眼,必须设置临时栏杆和盖板,并加醒目标志,以防行人跌落。
10.7严禁工作人员随吊装物和吊钩一起上下吊运,吊装孔下严禁行人。
10.8严禁在运行管道、带电运转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或其它物体上固定滑轮、葫芦、巻扬机等作为起重物的承力点。
10.9各种起重工具都要符合规格,经常检查,定期检修,维护电动葫芦 ,检修后,必须作超载20%的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0.10各种设备的起重吨位,必须明确、清楚,以及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等 ,必须灵活可靠。
10.11各种起重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建立设备档案,各零部件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必须更换时,应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
10.12吊钩、吊环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应予更换:
10.12.1表面有裂纹、破口。
10.12.2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
10.12.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10.13自动起重机应符合劳动部、机械部(起重机 械安全规程)和技术要求。
10.14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10.14.1钢丝绳烧坏或断一股。
10.14.2钢丝绳表面钢丝被 腐蚀,达到40%(直径)以上。
10.14.3受过死角擦扭,部分受压变形。
10.14.4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达到下列数值的:
①安全系数在6以下的为钢丝总数的10% 。
②安全系数在6以上的为钢丝总数的1.3% 。
11、检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应妥善放置,不得丢失,检修机械零部件的结合面时,应将吊起部件部份整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设备内部,应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检查容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12、检修工作中,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帽接触部份,不得粘有油脂,接触紧密,不可在扳手上加套筒用力,也不可用扳手当锤使用。
13、检修工作中,要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造成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消除铁屑、杂物必须用工具,严禁用手拉、嘴吹。两人以上一起作业要注意协助、配合。
14、检修工作中,使用大锤、斧头前要检查手柄、锤头是否牢固,抡大锤、斧头,正面严禁站人。
15、检修工作中,使用凿子前,应清除工件和凿子毛刺,如对面有人,必须注意人身安全;清除铁屑、铁锈灰尘时,禁止用嘴吹或压缩气体(氧气)吹。
16、检修工作中,锉锯、弯曲、校正工件和管道时,必须夹装牢固。紧固导管及零件时,只准一手用力,另一手攀住固定物。
17、检修工作中,裁铁板、敲榔头时,人不可对面站立,使用的工件、管件要放置合理。
18、检修工作中,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检查电线绝缘情况及漏电保护装置。
19、检修工作中,用柴油洗零件时周围5米内不准有明火,现场禁止吸烟、乱扔油布、乱倒废油, 清洗过的废油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或在事故。
20、检修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或带电的设备时,必须先卸压断电再检修,禁止带压(电)检修。
21、进入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工作时,必须使用12v以下低压电源照明;其它地方必须使用36v以下低压电源照明。
22、进入料仓内部工作时,应检查料仓内料位情况并系好安全带,同时与巡检岗位联系好,禁止进料,必须设专人监护。具体按《清仓(库)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23、进入高温、高风速设备内部前,必须确认温度,风速下降到适宜程度后方可进入内部进行检查、检修。
24、进入设备内检修时,要先检查设备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再进入;在设备内动用电气焊(割)工具时,要对电气焊(割)工具进行严格检查,同时要开采取强制通风机措施,防止触电、中毒事故发生。
25、检修斗提时,必须确认逆止器工作可靠,料斗内无存料,以免发生飞车;检修斗式提升机内板链、链斗等部位时,不得将身体部位伸到机壳内部。
26、检修风机时,必须将风机阀门关闭,同时用绳子将风叶固定,防止风机风叶回转伤人。
27、检修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时,一定将机内压缩空气卸完后再检修,禁止带压检修。
28、检修中如需要进行设备盘车,须设专人监护、指挥下进行。
29、检修中需要现场试车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该设备的停电负责人联系送电,现场启动设备必须经过班长允许,上下工序联系好,现场巡检工确认后,方可现场试车;如需中控试车,中控操作员必须得到检修项目负责人、停送电负责人和现场操作巡检工的确认后方可中控试车。
30、设备检修后必须进行试车,试车设备正常后方可确认该设备检修工作完成。
31、设备检修后,必须试用紧停开关,拉线是否灵活、可靠。必须恢复设备的安全防护、保护装置,必须对其安全防护、保护装置进行测试,确保安全防护、保护装置安全、可靠、灵敏。
32、设备没有停稳,严禁在设备上或进入设备内部检查。
33、检修时严禁在皮带或机壳上行走、坐卧、休息。
34、检修完设备后,对润滑油质、油量进行检查。
35、上下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如不能采取防护措施,上面检修人员,应避让下面检修人员,以防落物伤人。
36、从高处往下清理物料时,要有人监护,必须设防护栏或拉警戒绳。
37、冬季长期停机时,要切断循环水并将设备内部的水吹净,以防冻坏。
38、听到启动铃声后,现场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方。
39、检修完后,必须由检修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