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锅炉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工作时不得擅离职守,未经考核合格领取司炉工操作证的,不得上岗独立操作。
2、掌握运行燃烧规律,随时查看水位表、压力表。
3、锅炉水位表每班冲洗1—2次,安全阀定期停炉检查,确保灵敏度,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确保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4、确保软水处理,使炉胆不发生水垢,并严格做好锅炉定期维修保养工作,确保锅炉运行,延长运转寿命。
5、锅炉房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烘衣服和蒸饭菜,防止事故发生。
6、锅炉房重地,外来人员谢绝入内。如外来参观和联系工作,须经有关部门许可,登记手续,方能入内。
7、勤检查各汽水管及车间汽包的安全,杜绝跑、冒、滴、漏。
8、在送汽、关汽前与有关车间部门取得联系,并对冷输汽,做到缓慢开启,时间不得少于10-15分钟。
9、勤调节风压、风量,杜绝喷火伤人,并在上班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10、通烟管时不准常开引风机,严禁开鼓风机,出灰时不得乱开鼓风机,防止意外发生。
第2篇 锅炉工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规程
一、岗位职责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的基本知识及设备状况,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和排除故障的能力。
2、全面负责锅炉的开停炉操作和运行中监视调整工作,保证安全经济运行。
3、加强对锅炉各项参数和水位的调整,按时冲洗水位表,运行中根据仪表显示的数值,煤种和燃烧工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燃烧调节,使锅炉满足生产用热,降低燃料消耗。
4、加强对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时巡视锅炉运转情况。
5、有权禁止当班人员违章操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锅炉房和操作室。
二、安全操作规程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并持司炉操作证,才能进行独立操作。
(1)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2)按规定做好日常工作,例如压力表、排污试验安全阀等。
(3)随时检查锅炉从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等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
(4)检查汽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送风机和引风机等。
(5)随时掌握蒸汽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负荷。
2、当班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看书及做私活。
4、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当班司炉人员同意,不得任意进入锅炉房,如有外来参观人员入锅炉间,必须由有关人员陪同并做好记录。
5、当班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大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在操作中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定。严密监视锅炉各参数的变化,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做与锅炉无关的工作。
11、在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监视各种仪表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及各项记载。经常调整监视水位、压力、温度、出力、燃烧配比、烟风配比、烟尘等,保持最佳运行状态。
12、认真做好锅炉本体、风机、给水设备、燃烧设备、除尘设备、附件及仪表的维修保养,经常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合理润滑,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13、按照规定正常情况下必须做到供热要求;达到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指标。
14、锅炉在运行中发现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努力排除,并立即报告有关人员。
15、遇有事故发生不得离开岗位,要周密考虑果断迅速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第3篇 锅炉工岗位职责安全生产规程
一、岗位职责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的基本知识及设备状况,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和排除故障的能力。
2、全面负责锅炉的开停炉操作和运行中监视调整工作,保证安全经济运行。
3、加强对锅炉各项参数和水位的调整,按时冲洗水位表,运行中根据仪表显示的数值,煤种和燃烧工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燃烧调节,使锅炉满足生产用热,降低燃料消耗。
4、加强对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时巡视锅炉运转情况。
5、有权禁止当班人员违章操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锅炉房和操作室。
二、安全操作规程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并持司炉操作证,才能进行独立操作。
(1)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2)按规定做好日常工作,例如压力表、排污试验安全阀等。
(3)随时检查锅炉从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等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
(4)检查汽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送风机和引风机等。
(5)随时掌握蒸汽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负荷。
2、当班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看书及做私活。
4、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当班司炉人员同意,不得任意进入锅炉房,如有外来参观人员入锅炉间,必须由有关人员陪同并做好记录。
5、当班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大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在操作中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定。严密监视锅炉各参数的变化,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做与锅炉无关的工作。
11、在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监视各种仪表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及各项记载。经常调整监视水位、压力、温度、出力、燃烧配比、烟风配比、烟尘等,保持最佳运行状态。
12、认真做好锅炉本体、风机、给水设备、燃烧设备、除尘设备、附件及仪表的维修保养,经常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合理润滑,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13、按照规定正常情况下必须做到供热要求;达到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指标。
14、锅炉在运行中发现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努力排除,并立即报告有关人员。
15、遇有事故发生不得离开岗位,要周密考虑果断迅速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第4篇 作业指导书锅炉工安全运行规程
锅炉工安全运行规程
1. 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的受压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彻底的熟悉和掌握。
2. 锅炉升火前,锅炉检修和清洗完毕后,锅炉的出汽管、给水管、及排气管上的临时堵板、和堵头,必须拆除。
3. 安装人孔和手孔盖前要彻底检查,炉内有无工具及杂物,同时要检查烟道,完全无误时再关严,螺丝必须紧固。
4. 水位表的气水考克要在开启位置,排污考克要在关闭位置上,玻璃管要经常保持清洁透明。
5. 所有安全阀及气压表要经常校验,保证有效。
6. 要经常检查、排气管及池水管,必须保持畅通。
7. 输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发现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严格禁止代气压操作。
8. 开火时,要对燃料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爆炸物及时汇报领导处理。严禁加入炉内。
9. 开火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的油类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10. 升火时不可火力太猛,必须使锅炉墙和锅炉本体慢慢的加热,和均匀的膨涨。
11. 水管锅炉必须保证膨涨水箱的正常状态。
12. 司炉人员,在锅炉升火后,要经常检查水位表的水位,严禁水位超过标准线。
13. 锅炉在运行中,司炉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并禁止非司炉人员参加工作。
14. 司炉要严格根据气压规定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超气压。
15. 锅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小修,每一年必须进行一次大修,每周要进行一次试验。
16. 司炉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接班。
17. 如接班人员没到,在班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18.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该清炉、清除炉渣和炉灰,对锅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详细交代接班人。
19. 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宽畅。
20. 锅炉有门禁制度,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5篇 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三
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二)
1、煮炉加药操作
1.1、将药用热水溶解后,总药量一次加入锅筒内,加药前把水位调整到低水位,加药后再把水位调到最高水位进行煮炉。注意不能把固体药加入炉内。
1.2、煮炉期间应从锅筒和水冷壁下集箱排污处取炉水样,监视炉水碱度及磷酸根的变化,排污前后各取一次水样,煮炉后期炉水的碱度和磷酸根应不再变化。
1.3、煮炉期限为3天,第一天保持0.1mpa表压力下煮24小时,第二天保持0.2-0.3mpa表压力下煮24小时,第三天保持0.1mpa表压力下煮24小时。
1.4、煮炉的前两天停止排污,第三天的最后一班每两小时排污一次。
1.5、锅炉停火以后,4小时内关闭烟风档板。
1.6、锅炉停火4小时后,打开烟风档板自然通风冷却。
1.7、停火6小时后,当炉水温度降到50℃以下时可全部放出炉水。
1.8、炉水放完后,再上满水,再放出去,冲洗一遍。
2、向锅炉和管网注水操作
2.1、开启汽包的排空阀
2.2、进水温度不宜过高,水温与锅筒筒壁温差不大于50℃。
2.3、注水过程要加强检查,发现漏水及时处理,并检查水位自动控制和高低水位报警器,动作应可靠。
2.4、给水上升到最低水位时,暂停给水,观察水位有无变化时,如有变动时立即查明原因。无异常,可继续给水,使水位上升到正常水位。
2.5、向热水炉注水时,当排空阀见水时停止注水;给水网注水时,用补给水泵从回水管注水,同时在管网最高点放空,能够放出水时为注满水。可以启动循环泵,循环压力稳定时方可进行点炉。
3、点火操作
3.1、打开烟道档板,启动风机进行机械通风5-10分钟。
3.2、把点火把点着烧旺,送入油枪喷头前下方,开进油阀门,小心地点火。
3.3、根据燃烧情况,调整油门、油门和送风量,使燃烧稳定进行。
3.4、等火焰稳定、燃烧正常,炉膛温度有所上升以后,抽出点火把。
3.5、点火速度不要太急促,特别是水容量大的和水循环较差的锅炉,炉温更应缓慢上升。
3.6、如果出现灭火时,应分析原因,排除故障。强制通风5-10分钟后,再进行点火,严防发生爆燃事故。
3.7、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情况。适当加强通风和燃烧,开始升压或升温。
3.8、若点火未着,应立即切断点火气源,重新强制通风5-10分钟,再点火。
4、锅炉升压(升温)操作
4.1、蒸汽锅炉当压力升至0.05-1mpa表压力时,冲洗水位表。
4.2、当压力升至0.1-0.15mpa表压力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以防止因污垢堵塞失灵。
4.3、当压力升至0.15-0.2mpa表压力时,关闭上锅筒排空。
4.4、当汽压上升至0.2-0.3mpa表压力时,检查应无渗漏现象,拧紧松动的入孔、手孔和法兰连接螺丝。操作时应侧身,所用扳手的长度不得超过20倍螺丝直径。
4.5、当汽压升至0.3-0.4mpa表压力时,进行一次下部放水,放水引起水位降低时,应开戾给水阀补水。
4.6、热水炉温升达到20℃时要进行排污串水一次,压力表要进行冲洗。正常开户升温过程不能少于4小时。
5、蒸汽锅炉的暖管操作
5.1、先开戾蒸汽管道上的所有疏水阀门,排出管道内积存和凝结水。
5.2、缓慢开户锅炉的主汽阀,至全开启,应加关半圈,以防因热胀而卡死。
5.3、当看到疏水阀处排出干燥蒸汽时,即可结束暖管,并关闭疏水阀。
5.4、在暖管过程中,应注意检查管道支架与膨胀节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暖管,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继续暖管。
6、蒸汽锅炉的并炉操作
6.1、当锅炉汽压比蒸汽母管汽压低0.05-0.1mpa,水位在正常水位线时才可以进行并炉。
6.2、主汽阀缓慢开启到全开后,应回转半圈,以防汽阀因受热膨胀后卡死,最后关闭疏水阀。
7、蒸汽锅炉的供汽操作
缓慢地开戾主汽阀,当听不到蒸汽管道内异常声响后,再开大主汽阀。如管道内有水击声,应开大管道疏水阀,待凝结水排尽后,再重新开大主汽阀送汽。
8、蒸汽锅炉的排污操作
8.1、先微开慢开阀,预热两个阀间管道,无冲击声时即可全开,然后打开快开阀少许,预热排污管道,无冲击声将快开阀全关几次进行排污,排污完毕,先将快开阀关闭,再关慢开阀。
8.2、当两台以上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时,严禁两台锅炉同时排污。同时注意渗漏现象。
9、缺水事故的处理
9.1、如水位表中的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又可见到水位时,应冲洗水位表确定水位的高低。
9.2、手动调节加大给水量。
9.3、经过上述处理后,如水位仍继续下降,则应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阀,继续向锅炉给水。
9.4、如严重缺水,则不应向锅炉给水。应按紧急停炉处理方法处理。并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10、满水事故的处理
10.1、立即关闭给水阀门,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或旁路烟道。
10.2、开启排污阀、加强放水,但要注意水位表内水位,防止放水过量造成缺水事故。
10.3、关小风闸门,减少油(气)量和送风。
10.4、开启主汽阀、分汽缸和蒸汽母管上的疏水阀门。
10.5、待水位正常后,恢复正常燃烧。
11、汽水共腾事故的处理
11.1、全开上锅筒的表面排污,同时可适当进行底部排污,加强给水,保证正常水位,以降低锅炉的含盐量。
11.2、打开过热器、蒸汽管路和分汽缸上的疏水阀门。
11.3、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炉水品质,增加对炉水分析次数,炉水品质未改善前,不允许增加锅炉负荷。
12、蒸汽炉爆管事故的处理
12.1、炉管轻微破裂,如锅炉水位尚能维持正常,裂口不可能迅速扩大时,应加强给水,减负荷运行,并立即启用备用锅炉,待备用炉升火投入正常运行后再按正常停炉处理。如有数台锅炉并列供热,应将此炉与蒸汽母管隔断后作正常停炉处理。
12.2、炉管爆破,水位和汽压迅速下
降时,应紧急停炉。如水位低于最低水位或不可见时,切记向炉内进水,但要维持引风机运行,待排尽烟气和蒸汽后停止。
12.3、停炉后,即关闭主汽阀。
13、热水炉的爆管事故处理
13.1、热水炉发生爆管后,应立即停炉。
13.2、使水泵循环,继续给水,待炉水温低于50℃时停止给水。
14、烟道内二次燃烧事故的处理
14.1、立即停止向炉膛供给燃料,紧急停炉。
14.2、关闭烟道送风档板和各孔门,严禁通风。
14.3、采用蒸汽喷入烟道灭火或co2灭火器灭火。
14.4、事故消除后,认真检查设备,如无异常可先通风5-10分钟左右,再按操作规程点火,重新点火,重新投入运行。
15、燃烧室炉墙损坏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现炉体外护板过热皮,应立即停炉检查,若是炉墙损坏,应立即修复。
16、电源中断事故的处理
16.1、立即关闭燃烧器,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
16.2、立即关闭蒸汽联箱总阀,清扫油系统。
16.3、查明停电原因和恢复时间,做好重新点炉的准备。
17、热水锅炉汽化事故的处理
17.1、发生汽化事故的现象时,立即减少锅炉的热负荷,即调整小火焰。
17.2、检查分析造成汽化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主要是加强补水和减少燃烧。
17.3、经减少热负荷和加强补水以后,仍无效果时,应紧急停炉。
18、锅炉灭火事故的处理
18.1、发现灭火,要立即关闭油(汽)阀门,打开旁路循环阀门(注意不要影响正常炉)。
18.2、风机运转5-10分钟以后,停止风机运转,关闭烟风档板。
18.3、若循环水泵也停运时,应检查锅炉水位,随时排出汽化蒸汽。
18.4、分析灭火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19、紧急停炉的操作
19.1、若是单炉运行,需要紧急停炉时,可开大循环阀门,关闭油(气)嘴,立即停火。
19.2、若有别的炉并列运行,运行炉应加强调整和监视。
第6篇 锅炉工安全运行规程
1. 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的受压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彻底的熟悉和掌握。
2. 锅炉升火前,锅炉检修和清洗完毕后,锅炉的出汽管、给水管、及排气管上的临时堵板、和堵头,必须拆除。
3. 安装人孔和手孔盖前要彻底检查,炉内有无工具及杂物,同时要检查烟道,完全无误时再关严,螺丝必须紧固。
4. 水位表的气水考克要在开启位置,排污考克要在关闭位置上,玻璃管要经常保持清洁透明。
5. 所有安全阀及气压表要经常校验,保证有效。
6. 要经常检查、排气管及池水管,必须保持畅通。
7. 输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发现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严格禁止代气压操作。
8. 开火时,要对燃料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爆炸物及时汇报领导处理。严禁加入炉内。
9. 开火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的油类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10. 升火时不可火力太猛,必须使锅炉墙和锅炉本体慢慢的加热,和均匀的膨涨。
11. 水管锅炉必须保证膨涨水箱的正常状态。
12. 司炉人员,在锅炉升火后,要经常检查水位表的水位,严禁水位超过标准线。
13. 锅炉在运行中,司炉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并禁止非司炉人员参加工作。
14. 司炉要严格根据气压规定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超气压。
15. 锅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小修,每一年必须进行一次大修,每周要进行一次试验。
16. 司炉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接班。
17. 如接班人员没到,在班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18.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该清炉、清除炉渣和炉灰,对锅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详细交代接班人。
19. 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宽畅。
20. 锅炉有门禁制度,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7篇 锅炉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锅炉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并有安全操作证(特殊工种作业证),方能准许独立操作。
2. 工作前必须对锅炉内外部进行检查。
1) 锅炉内部检查:检查锅炉及集箱内有无附着物及遗留杂物;
2) 关闭门孔:要把所有人孔、手孔进行密封,必要时更换密封垫 。
3) 上水:打开阀门向锅炉上水,以便上水时排除锅炉内的空气,向锅炉内上水时要缓慢,水温不易过高,冬季水温应在50℃以下。
4) 炉膛内的检查:在不送入燃料的情况下,进行燃烧设备及无障碍的时运行检查,对燃煤锅炉要检查设备的运转状况及炉排的运转状况。
5) 对锅炉的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放气阀等附件必须进行检查,看有无异常。
3. 为了保证锅炉正常运行,锅炉点火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充分的准备,并要下列各项完全达到要求,才能点火:
1) 检查与调整锅炉水位:根据锅炉水位表调整水位,当锅炉水位低于正常水位时,应进水,当锅炉水位高于正常水位时,应通过排污来调整水位。
2) 排污试验:运行前锅炉应对排污法门作试验,确认良好后将法门完全关闭,并注意不能有渗漏。
3) 压力表检查:检查所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位置。
4) 给水系统的检查:检查贮水罐内的水量是否充足,给水管路及法门是否畅通。进行手动及自动给水操作试验,确认其性能良好,动作正确。
4. 点火与升压
1) 点火注意事项:点火时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易燃物引火。
2) 升压操作程序
a) 压力上升到0.05~0.1兆帕时,应冲洗水位表,冲洗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
b) 当气压上升到0.1~0.15兆帕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
c) 当气压上升到接近0.2兆帕时,应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d) 当气压上升到0.2~0.39兆帕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在排污前先向锅炉给水。
5. 锅炉正常运行中,保持锅炉水位稳定,维持锅炉内压力不变,需要经常调整燃烧;锅炉在正常运行时,必须经常监视压力表的指示,保持气压稳定。
6. 停炉
停止供给燃料;先停止鼓风,再停止引风;停止给水,降低压力,关闭给水阀;关闭蒸汽阀,打开疏水阀;关闭烟闸板。
第8篇 双良全自动wns型10吨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生火前的内、外检查制度,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时方能准备生火。
2.做好点火前的准备工作,锅炉上水,准备好引燃物和操作工具。
3.严格执行锅炉点火工艺操作程序和规程。
4.在运行中不准断水、超压,水位表要保持清洁、清晰、灵敏。
5.经常检查压力表、安全阀的良好情况。
6.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炉,并立即想调度和生产技术装备部安全员报告。
(1)锅炉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2)不断加大想锅炉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容乃公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已升到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极限以上时;
(4)给水机械全部失效;
(5)燃烧设备损坏,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6)水位表、安全阀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身安全;
(8)其他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7.执行锅炉定期维修制度,维修时间、部位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
第9篇 锅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生火前的准备工作
1 准备好各种生火工具,备足燃料,锅炉内部检查完毕后关闭入孔、平孔和烟道灰门。拆除运行管道口的堵板,使管道连通。
2 调整阀门和附件在正确的位置上。
3 锅炉缓慢上水至锅炉最低水位并检查水位变化。
二 锅炉生火供气
1 当空气阀冒出蒸汽时应立即关闭。
2 当锅炉升至0.1-0.2mpa时检查入孔、平孔螺丝紧固情况。
3 冲洗压力表和水位表。当压力升至0.2mpa以上时试用给水设备进水,检查其工作是否正常。
4 试用排污阀,检查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5 当锅炉气压升至使用压力时要检查安全阀灵敏可靠性,然后铅封。
三 锅炉正常运行管理
1 锅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司炉工证方可操作。
2 非锅炉房操作人员禁止入内。外来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领导批准或陪同方可进入。
3 为了确保正常运行锅炉,应制订司炉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运转记录。
4 锅炉运行中火力保持均匀,尽量避免过量燃烧或炉腔温度骤变,要使锅炉气压和水位稳定。
5 锅炉水位表、安全阀、压力表、进水阀、逆水阀必须保持灵敏可靠。水位表每班最少冲洗一次,压力表定期校验和冲洗,校验后贴好标签并上铅封,安全阀每周排气试验一次。
6 根据水质化验的结果进行定期排污和表面排污,排污时注意水位情况。防止发生缺水。
7 发现负荷、风压和烟气温度不正常时,应立即进行检查调整并恢复正常。
8 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对锅炉本体进行捻缝、焊接、锤击或拧紧入孔、手孔盖及其他法兰螺丝的修理工作。
9 注意保持锅炉本体与附件附属设备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四 正常停炉操作
1 停止供应燃料和送风,消除炉排上的灰渣,关闭风挡板门。
2 关闭主气阀,打开放气阀或抬起安全阀并向锅炉内上水至最高水位,使气压逐渐下降。当气压降至0时开微开风门挡板与炉门,进行通风冷却,待锅炉水位降至70度以下时,方可把炉水放掉。
五 事故停炉操作
1 立即停止燃料和通风,扒出炉内燃烧煤或用沙土温灰覆盖,使火熄灭,严禁向炉腔浇水。
2 关闭风档炉门、灰门和主气阀。
3 打开放气阀或安全阀,使气压下降。
4 在紧急停炉前,如有缺水或漏水现象,仍向炉内进行给水,补充炉内水。
5 如锅炉严重缺水而紧急停炉时严禁放气和向炉内进水,防止锅炉事故放大。
第10篇 锅炉工长职责安全操作规程
1、职属生产三班领导,认真积极地完成三班及厂内交给的各项工作认务。
2、参加制定、督促执行锅炉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操作,杜绝违章指挥。
3、贯彻执行单位,主管部门关于《锅炉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环保、能源管理部门下达的有关锅炉运行指令。
4、负责锅炉的安全运行,满足生产及采暖用汽,做好设备及区域卫生工作。
5、参与制定锅炉检测,检修及备品备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锅炉使用、管理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6、定期组织司炉、水质化验、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7、修旧利废、节能降耗,保证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8、定期组织司炉工、维修人员对煤气、蒸汽管道进行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9、负责锅炉运行中的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最大限度的延长锅炉使用寿命。
第11篇 作业指导书-锅炉工安全运行规程
1. 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的受压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彻底的熟悉和掌握。
2. 锅炉升火前,锅炉检修和清洗完毕后,锅炉的出汽管、给水管、及排气管上的临时堵板、和堵头,必须拆除。
3. 安装人孔和手孔盖前要彻底检查,炉内有无工具及杂物,同时要检查烟道,完全无误时再关严,螺丝必须紧固。
4. 水位表的气水考克要在开启位置,排污考克要在关闭位置上,玻璃管要经常保持清洁透明。
5. 所有安全阀及气压表要经常校验,保证有效。
6. 要经常检查、排气管及池水管,必须保持畅通。
7. 输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发现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严格禁止代气压操作。
8. 开火时,要对燃料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爆炸物及时汇报领导处理。严禁加入炉内。
9. 开火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的油类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10. 升火时不可火力太猛,必须使锅炉墙和锅炉本体慢慢的加热,和均匀的膨涨。
11. 水管锅炉必须保证膨涨水箱的正常状态。
12. 司炉人员,在锅炉升火后,要经常检查水位表的水位,严禁水位超过标准线。
13. 锅炉在运行中,司炉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并禁止非司炉人员参加工作。
14. 司炉要严格根据气压规定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超气压。
15. 锅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小修,每一年必须进行一次大修,每周要进行一次试验。
16. 司炉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接班。
17. 如接班人员没到,在班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18.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该清炉、清除炉渣和炉灰,对锅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详细交代接班人。
19. 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宽畅。
20. 锅炉有门禁制度,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12篇 锅炉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锅炉工必须持由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签发的司炉操作证。
2.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精心操作,确保安全运行,对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严禁擅自离岗。
3.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锅炉,自检合格后,经劳动部门校验合格后,方可点火运行。
4.生火前,须检查水位,各阀门,并将空气阀开好,然后进行生火,生火后要加水,保持水位,气压稳定。
5.投煤运行时,压力表的指针保持在允许压力下运行,压力表要保持灵敏正确。
6.每班排污一次,排污时先慢开启,不得用其它物件开启排污,关闭后不允许渗漏。
7.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的机构运转情况,如发现故障,要及时修理,确保正常运转。
8.加煤时,应注意煤里有无易爆物,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9.各高温部位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防止有人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