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规程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针对我工程实际情况,为了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1死亡事故为零;
1.2重伤事故为零;
1.3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5%。
1.4措施:
1.4.1要贯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死亡控制指标由本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指导,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确保实施。
1.4.2本指标为否定指标,为把指标控制到最低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1.4.3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人人签字手续。
1.4.4做好书面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1.4.5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及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达标
2.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率85分以上,大于50%;合格率100%,不合格率为零。
2.2特种作业时,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3新工人教育达到100%。
2.4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安装率100%。
2.5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查验收率达到100%。
2.6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和'四口'防护率达到100%。
2.7各项合同签定率达到100%。
2.8安全报监率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率达到100%。
2.9措施:为达到以上标准,以上各条由下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2.9.1第2.1条由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同志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2.9.2第2.2、2.3、2.8条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同志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2.9.3第2.4条由项目电气负责人**同志负责日常检查整改。
2.9.4第2.5条由项目设备负责人** 同志负责日常检查整改。
2.9.5第2.6条由安全员、各班班长负责监督检查。
2.9.6第2.7条由本项目经理和资料员**、**同志负责监督办理。
3.文明施工目标
3.1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现场围挡。
3.2施工现场各种标牌、达标率100%。
3.3现场工人住宿安全卫生合格率达100%。
3.4材料堆放整齐率达到100%。
3.5生活设施专人负责率达到100%。
3.6现场防火器材配置合理,动火审批手续齐全。
3.7措施:
3.7.1文明施工目标由项目经理派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为**同志。
3.7.2各班班长必须各尽所能,各负其责。
3.7.3每月进行文明施工安全大检查。
3.7.4力争创省、市、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4.奖罚措施:年终全面实现各指标,同时完成施工必保产值目标,给予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技术人员1000-2000元的奖励,没有完成指标给予1000-2000元的处罚。
第2篇 工程项目施工用电安全措施规程
工程项目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由于本工程层数多,工期短,加之雨期施工,因此其投入的设备相对较多,线路的布置较长,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能,特按照建设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来纺织施工。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一)、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现场用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线路型式如下图:
(二)、发电机、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共用一个接地网,接地电阻≤4ω,在干线与支路交接处及干线尾端采用重复接地,接地电阻≤10ω。
(三)、电缆线路的敷设
1.导线截面
为保证绝缘导线的电气安全和供电电压质量,导线截面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导线中的负荷电流应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2)线路未端电压偏移应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
(3)单相线路的工作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线路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并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2.架空线路的敷设
(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等非专用电杆上。电杆可采用标准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经应不小于130mm。
电杆埋设深度应为杆长的1/10加0.6。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固定。
终端杆和转角杆应加装拉线或撑杆。拉线宜采用镀锌铁线,其截面不得小3×φ4.0mm;拉线与电杆夹角应450-300之间,拉线的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m;钢筋混凝土杆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加装拉紧绝缘子。撑杆可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0。
(2)架空线路的横担可为铁横担或线码。
(3)直线杆和150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0至450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0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4)架空线路的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则:
1)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
2)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为l1、n、l2、l3、pe。
3)动力线和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或l2、l3)n、pe。动力线和照明线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4)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0.3m。
3.电缆线路的敷设
a、埋地电缆
(1)埋地电缆的敷设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质保护层。
(2)埋地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3)埋地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m高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专用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b、架空电缆
(1)架空电缆应用绝缘子固定在墙壁或电杆上。绑扎电缆须用绝缘线(带)。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2)架空电缆的档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3)架空电缆的最大弧垂点距地不得小于2.5m.
(4)进复试在建工程的临时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引入,其垂直敷设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以每层楼高度不少于一处为限。电缆水平敷设时,宜沿墙或门口固定,其最大弧垂点距地不得小于1.8m。
(5)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用绝缘物包扎,不得承受张力。
(6)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明设。
c、室内配线
(1)室内配线应采用瓷瓶、瓷(塑料)夹敷设,配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2)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其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3)潮湿场地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应作保护接零。
(4)室内钢索配线应符合下述要求:
1)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
2)导线采用瓷夹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大于800mm。
3)导线采用瓷瓶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100mm,瓷瓶间距不大于1.5m。
4)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四)、本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作可靠联接。
1.除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对所有用电设备负荷线的首端 作时间小于0.1秒。
2.除接零和漏电保护外,还必须完善其他必要的保护,如短路、过流、过栽、欠压等。
3.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
4.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电气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做到定期保存养、维护,保证电气设备可靠地运行。
(五)电气防火措施
1.建立健全工地防火制度,加强对员工消防意识的教育。
2.保证选用的设备,导线截面能满足负荷要求,避免过载负荷引起火灾。
3.定期检修电气设备,对电气连接处特别注意,该加固的要加固。
4.工地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的电气灭火器材。
5.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应远离电气设备指定地点堆放,专人管理。
6.加强对工地现场保卫巡逻,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发现隐患,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第3篇 工程项目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1、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2、距地面2m以上,工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3、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4、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5、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得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7、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8、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9、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10、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
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
12、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13、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14、脚手板、斜道板、跳板的交通运输道、楼梯等应随时请扫。
15、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16、遇有六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17、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18、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第4篇 工程项目高空安全作业规程11
工程项目高空安全作业规程(十一)
1、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新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3、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4、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5、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6、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7、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得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8、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10、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11、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
12、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
13、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14、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15、脚手板、斜道板、跳板的交通运输道、楼梯等应随时请扫。
16、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17、遇有六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18、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第5篇 工程项目施工消防安全规程
工程项目施工消防安全
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项目经理为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工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并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1、施工现场设消防、警示等各种标牌,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及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周围3 m内严禁堆放其他材料,确保畅通。
2、施工用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设专库储存。
3、电气焊作业,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的电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操作。
4、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现场保卫人员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并设看火人。用火证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使用,不得转给他人。
5、用火作业前,要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或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用火作业后,必须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6、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等工种在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冬施用保温材料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并不得用易燃材料搭设。
第6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5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五)
一、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1、项目部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采购本项目部所需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2、项目部负责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必要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项目部要有专(兼)人对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进行管理,登记列表,并落实到人。
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进行随时检查。当发现使用不符合防护要求或过期用品时,项目部安全员应及时报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经理,责令施工人员立即停止使用该用品,并及时更换新的用品。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防护要求或过期用品,并可直接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主管领导报告。
5、项目部要保存好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采购凭证(复印件),以备公司检查。
6、项目部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置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7、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配置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8、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口罩、护目镜、耳塞、灭火器、应急医药箱和必要的、季节性的用品等。
9、采购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必须齐全、有效。同时,采购的用品还应符合国家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定
1、电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安全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非电工作业。强电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并严禁酒后作业。
2、所有绝缘、检测、作业工具、仪器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验。
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4、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5、项目部安全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6、临时用电拆除或移动时,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或移动。
7、施工现场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安装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严禁放置杂物。
8、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或移动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9、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要放入随身工具袋携带,不得投掷。
10、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保护、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11、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且严禁乱拉、乱设。照明灯具需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应采用绝缘物与其隔离,距离工作面高度在2米以上,并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三、电焊工安全操作规定
1、电焊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安全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非电焊工作业。电焊作业时,电焊工应穿电焊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电焊工应系安全带。
2、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米范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雨、雪、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要清除积水、雪后方可作业。
4、电焊作业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电焊工具(如:焊钳和连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并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作业。
5、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6、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要根据介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在密封环境内长时间电焊作业时,要有通风措施,以免造成烟气中毒、缺氧反映等。
8、电焊作业地点潮湿或电焊工身体出汗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电焊工要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要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9、电焊作业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10、电焊作业遇下列情况时,必须切断电源:
(1)改变焊机接头时;
(2)更换焊件需改接二次回路时;
(3)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更换保险装置时;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电焊作业现场时。
11、高处电焊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
(2)在电焊作业点的正下方5米外设置护拦,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的易燃易爆物品;
(3)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要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肩上;
(4)电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2、电焊作业时,严禁把焊钳夹在腋下去搬焊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子上。
13、电焊作业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应无破损,且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14、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要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16、清除焊渣时,要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要集中堆放。
17、电焊作业现场应配置灭火器。
18、电焊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并将地线和焊把线分开。在确认火已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定
1、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制定本规定。
2、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及其他不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必要时)、防滑鞋、移动式梯子。
5
、高处作业时需使用的安全标志、机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并确认完好、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6、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要及时清理、运走,严禁抛掷。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7、梯子底部要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要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
第7篇 工程项目安全防火纪律规程
工程项目安全防火纪律
1.电焊、气焊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执行动火证制度,必须把周围用水泼湿,要用看火员看火,并准备好接火斗和灭火器,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电焊;
2.不准在宿舍内和施工现场明火燃烧杂物和废纸;
3.不准在宿舍、仓库、办公室内开小灶,不准使用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如需使用应由总包行政办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统一地点使用,但严禁使用电炉;
4.不准在宿舍、办公室乱扔烟头、火柴棒,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吸烟者应自备烟缸,烟头和火柴必须丢进烟缸;
5.不准在宿舍、办公室内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私接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6.宿舍内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灯泡,灯泡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离开帐子等物不少与500mm;
7.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
8.食堂、炉灶的烧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9.不准将火种带进仓库和施工危险区域,木工间及木制品堆放场地;
10.不准在宿舍区、施工现场燃放烟花和炮竹;
11.宿舍内、施工现场严禁引火打闹;
12.严禁损坏、盗窃灭火设备。
第8篇 车间工程项目安全控制目标规程
车间工程项目安全控制的目标
一、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轻伤事故控制在5‰;
3、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与火灾事故;
4、安全管理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
二、目标责任分解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经项目领导研究决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分解如下: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种措施方案的制定,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制定正确的技术措施。
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参与每天的安全巡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施工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消防及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电工:负责现场施工用电、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
安全员:负责现场全面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种检查台帐,组织每半个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和落实情况。
材料员: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材料进出厂的全面管理及办公生活区的管理。
施工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工作,施工作业层的洞口及临边防护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首层及外围的文明施工。
第9篇 工程项目季节施工安全须知规程
工程项目季节施工安全须知
1、暴雨、台风前后,要重点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线路和基坑工程的安全。安全防护不足的,应及时整改。台风过后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施工用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根据季节变化加强检查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高温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冬季施工应加强防火、防冻、防滑和防中毒等工作。使用煤炭取暖的,应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第10篇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程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作具体化签证及文字化
a 生产责任制由公司制度制定,并由公司质安部审批。
b 生产责任制:分为项目经理生产责任制、工长生产责任制、质安员生产责任制、班组长生产责任制、工人生产责任制、特殊工种生产责任制、防火小组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
2、签订合同
a 由施工队与各班组长直接签订合同
b 合同内容:应包括甲、乙双方的责任、工人进入工地应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伤亡率、安全施工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标准,进入工地现场应遵守的安全规章制度及法规、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指标、奖罚制度等。
c 注明合同有效日期,甲、乙双方经办人签证。
d 设立安全生产指标。
3、制定各项工种、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a 工种操作分别为钢筋、模板、砼、砌砖,一般抹灰架子工、油漆涂料及特殊工程的操作规程。
b 工具操作规程为:钢筋机械、锯木机、振动棒、砂浆机等工具的操作规程。
c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参加人员应为工人、施工员、质安员、项目经理。工具操作规程应由工人、施工员、质安员、机电工、项目经理制定。操作规程应参考工程报建时的操作规程标准及工地的因素制定,并将操作规程打印好,张贴在工地的显眼处。
4、目标管理
a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应分解成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目标、文明施工达标目标。
b 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及考核办法,考核的奖罚措施。
c 考核的部门:由同一等检查单位的部门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部分应具备以下内容:施工安全措施、用电安全措施、防火安全措施。
第11篇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保证措施规程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负责人,副经理为安全直接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和工种班组长组成,按照国家有关的安全规范执行。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在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安全员2-3人从事下列工作:
(1)施工现场的巡查;
(2)督促施工人员使用'三宝';
(3)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
(4)'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
(5)检查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
(6)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牌、安全警示牌。
2.对工人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每个工人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
3.经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先由项目经理向安全员、队长、工长进行交底,最后由工长向各个班组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交底资料应履行人人签字。
4.每一个特殊工种人中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
三、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在必要位置设置安全网。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体检,凡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严禁登高作业。坑井及升降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拦杆和明显标志。
2.框架外脚手架必须搭设牢固,并按规定设置相应的剪刀撑,在楼层以上搭设外脚手架,用专用尼龙安全网全封闭施工,通道口用φ48×3.5钢管搭安全通道棚,顶棚上满铺一层木板及一层竹笆组成双层防护。
3.所有的外脚手架,都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符合使用要求的脚手架,必须挂验收合格牌。
4.对于塔吊、井字架,必须严格按照我公司制订的《塔吊、快速提升井架、施工电梯安全细则》执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设备运转前必须检查(运转正常、安全可靠),并作好防风、防雷的预防措施,雷雨天停止作业。
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四、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1.统一管理现场施工用电,设置配电房。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电源线走向必须合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2.所有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接地,并装好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必须加锁,下班拉闸上锁后方可离开现场。
3.电气装置应安有可靠的保护设施,工作零线和接地线要分开,禁止一闸多用。
4.带电作业,必须穿绝缘胶鞋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电禁止操作的电气箱、柜,在下班前必须悬挂'严禁合闸,有电危险'等安全警示牌。
5.在预留洞口进行电气焊作业,必须临时挡好洞口,以防火花溅落下层伤人或引起火灾。
第12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2
工程项目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2
一般规定
1、本项目部机电设备安装、运行、维修、金属加工、电气作业、起重运转等工种,均应执行本规程有关章节的规定。
2、本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规定。
3、操作一切机电设备,必须经过专门训练,了解机械性能、构造、保养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准进行工作。
4、机电设备,一般应实行定人定机操作,他人设备,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擅自开动。
5、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时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敞衣、戴头巾、围巾、穿背心。上班前不准饮酒。
6、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设备、附件、工具等,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进行检修或向有关领导报告,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
7、各种机电设备上的信号装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应经常检查其灵敏性,保持齐全有效,不准任意拆除或挪用配套的设备。
8、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非电工不准拆装电气设备和线路。
9、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挂标志牌,标志牌必须谁挂谁取。合闸前必须检查确认无人后方可合闸。
10、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v,使用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除有良好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外,必须戴绝缘手套或装设触电保安器。
11、金属切屑碎沫用刷子清理,严禁用手抹或用咀吹除。
12、操作者离开岗位时,必须停机、停电。搬移风扇等转动设备也应停机断电,待机械停止转动以后才许搬移。
13、运转部分及导轨面上等部位严禁放置各种工、夹刀具等物品,设备运转中严禁调整一切制动安全防护装置及给转动部位加润滑油(空压机例外)。
14、搞好文明生产,工作地点及通道必须保持整洁畅通,物件堆放必须整齐、稳固。行车道、厂房重要通道严禁堆放杂物,并按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15、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各种消防工具、器材要经常保持良好,不准乱用、乱迁。
16、严肃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严禁打闹、取笑、睡觉和做各种影响安全操作的动作。
17、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
18、高处作业应遵守本规程第七章有关规定。
19、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20、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1、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认真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整洁、润滑良好,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同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22、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