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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服务规程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89

设施设备管理服务规程制度

第1篇 设施设备管理服务规程制度

1.目的

为设备设施管理服务提供可靠的条件和保证。

2.范围

适用于办公大楼所辖设备设施实施的管理服务。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人要贯彻执行政府备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等强制性文件。

3.2工程部负责人要根据所辖设备及设备系统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并实施管理服务。

4.标准

4.1 政府各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等强制性文件,包括:

1)政策、法规和条例:在环境保护方面有噪声污染控制法规;消防方面关于建筑、设备等工程在设计、配备及材料购买、施工、验收及使用管理等备阶段相应的法律规范;在环境保护方面有水环境保护法规、噪声污染控制法规等。

2)技术标准: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环境空气的质量标准、室内新风量标准等;环境保护部]制订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

4.1.1 上述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等文件是政府各专业部门根据实际要求制订的,具有相当的权威性,是设备管理中的法律文件,指导约束我们的设备管理工作。

4.1.2工程工程部负责人应及时获取本行业政府各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等强制性文件,作为重要的资料保管起来,按类别存入档案,并积极贯彻执行。

4.2所辖区设备的技术档案必须齐全、详细、准确,包括设备原始档案和设备技术资料两类。

4.2.1设备原始档案包括:

1)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检验合格证书)。

2) 产品技术资料:包括设备图纸、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和基础图等。

3)安装施工、水压试验、调试、验收报告。

4.2.2 设备技术资料包括:

1)设备卡片:所有设备都要建立设备卡,可以按系统、部门或场所将设备编号,再按编号逐台在设备卡片上登记设备的原始档案资料。

2)设备台帐:将各设备卡片,按编号统一汇集登记,组成一本完整的设备台帐,给查阅、统计及管理带末了极大的方便。

3) 竣工图:各管理服务中心应在接管后,收集全套竣工图纸,竣工图纸应齐全且符合实际情况,以便于今后需要时查询。

4.2.3 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

1)责任制度:包括各级岗位责任制度、记录制度、交接班制度、重要机房出入登记制度。

2)运行管理制度: 包括巡视制度、安全运行制度等。此外特殊设备还需另行制定一些制度,如电梯安全运行制度等。

3)维修制度:包括日常巡视、检查及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及保养制度、计划检修制度、更新改造制度、设备报废制度等。

4)其他制度:包括基础资料管理制度、员工培训、考核制度等。

4.3各类扶术档案按性质分类存放,建立工程资料台帐,便于查询,执行保密制度,借阅有记录。

第2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供配电设备设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变配电房组长负责检查《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

3.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设备设施的操作。

4.0程序要点

4.1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1.1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着棉工作服、使用绝缘操作杆。

4.1.2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穿绝缘鞋、带棉纱手套、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4.1.3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需带电作业时,需具备如下条件:

a)有监护人:

b)工作场地空间足够,光线足够;

c)所用工具材料齐全(绝缘平口钳、斜口钳、尖嘴钳、螺丝批、电工胶布等);

d)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棉工作衣、绝缘鞋。

4.1.4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1.5电流互感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阻。

4.1.6变配电房拉、合闸时,应一人执行一人监护。

4.2供配电设备设施操作

4.2.1配电变呀器停电的操作要领:

a)拉开各低压出线开关;

b)拉开低压总开关;

c)拉开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4.2.2自发电停电的操作要领:

a)拉开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b)关掉发电机控制电源。

4.2.3配电变压器送电的操作要领:

a)合上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b)合上低压总开关;

c)合上各低压出线开关。

4.2.4自发电送电的操作要领:

a)合上发电机控制电源;

b)合上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4.2.5在配电变压器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a)拉开高、低压两侧电源;

b)验电,确认无电;

c)两侧分别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d)高安全围栏,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高、低压开关处。

4.2.6在配电柜开关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a)拉开开关、有明显的开路点;

b)验电,确认无电

c)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d)设置绝缘隔板(与邻近带电体距离在6cm以下者);

e)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停电开关处;

f)站在绝缘垫上工作,尽量单手作业。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3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实施情况。

3.2机电维修部变配电室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班巡视两次高压开关柜、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中班巡视三次配电柜、电容柜,每周巡视一次落地箱、电表箱。

4.1.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按时开关管辖区域内路灯、灯饰或喷水池,及时维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的汇报给组长或主管,在组长或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理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进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组长/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d)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市电”停时,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柴油发电机操作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巡视监控。从“市电”停到发电机开始供电,规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

4.4变配电室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如需要进入,需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4.4.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爆、易燃、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4.3每班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对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签名。

4.5.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接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处理。

4.6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的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表内。变配电房组长在每月的3号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3《柴油发电机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4《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4篇 xz小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规程

小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规程

1.0目的

保持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有效、低成本运行。

2.0适用范围

本小区所有的设备设施。

3.0管理职责

3.1 流程负责人:工程主管

4.0定义:

5.0程序(或操作细则)

5.1 服务特性:及时、准确、安全有效

5. 2流程图

6. 0接口

6. 1与施工单位:

设备设施保修期间,工程部应作好各施工单位保修工作的联络与监督,确保设备设施故障的及时恢复及施工缺陷的及时整改。

6.2与外委维修保养单位:

对于各类设备设施的外委维保项目,工程部应按相关委托合同,对承包方实施监管,确保合同条款的正确实施、所有维保项目的及时完成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且作业完后,应作故障内容、维修措施、零部件更换等相关内容的记录,并由委托、承包双方签字确认。

6. 3与使用部门:

6.3.1设备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应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工程部进行处理,对于使用中发生故障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关掉电源,等待工程人员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使用。使用部门还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使设备维持良好的使用性能。

6.3.2分体空调,窗式空调盘管机及风口过滤网,每月由使用部门清洗一次,其它区域过滤网由工程部统一安排。

6.4与服务中心采购:由于维修工作的不可预见性,设备设施零配件的供应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机性,不可能全部按计划进行,服务中心采购应做好有关应急材料及零配件的及时供货。

第5篇 物业区域设备设施巡检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设备设施巡检规程

l目的

确保公用机电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得到及时的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2范围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用设备、设施

3内容

3.1工程维修和运行人员都必须承担物业责任区域系统设备的巡检任务。

3.2各人对自己巡检区域内所管理设备负责。

3.3维修人员,每个工作日上班的第一个小时为设备巡检时间;运行人员,按值班巡视规定。在此时间内除急修外,不安排其它工作。

3.4巡检时应随身携带常用工具,发现问题立即就地解决。如问题较大,一时无法解决,应做记录,并向班组长和管理员汇报,管理员根据轻重缓急,安排计划统一处理。

3.5巡检时必须细致认真,做到'看'、'听'、'摸'、'闻'、'问',仔细检查,不放过任何事故隐患。

3.6在巡检过程中,完成设备的日常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3.7如巡检区域过大或设备太多,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全部完成巡检的,应定日分区域进行,但所有设备的检查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3.8各班组长除每天要认真完成自己的巡检任务外,还要检查本班组其他员工的巡检质量,并对其负责。

3.9巡检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巡检记录,维修人员记录在个人工作笔记本上,运行人员记录在运行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本上,班组长每天检查签字。

相关质量记录:

1.《值班日志》

第6篇 物业项目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项目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

为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良好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一)巡视监控

1、工程部技工应每天巡视二次水泵房(包括机房、水池、水箱),每周巡视一次主供水管上闸阀。

2、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1)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电机温度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2)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3)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4)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3、工程部技工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4、给排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1)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的闸阀;如果关闭主供水管上相连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立即联络相关部门进行抢修;通知相关的用水单位和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

b、尽快开挖出所爆部位水管;修好所爆部位水管后应由工程部技工开水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确认一切正常,回填土方,恢复水管爆裂前的原貌。

(2)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安全管理手册》中《应急处理程序》处理。

(3)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堵住漏水源;

b、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管理处经理,同时尽力阻滞进水;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c、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二)水泵房管理

1、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并在工程部技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

2、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水泵房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每星期由分管责任人打扫一次,确保泵房地面和设备外表的清洁。

3、水泵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工程部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

(三)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水泵房巡查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日记上签名。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2)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3)水泵房不干净;(4)接班人未到岗;

(5)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3、 工程部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水泵房巡查记录》内,于每月的3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进行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第7篇 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制度

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1、物业管理处工程主管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消防设备、设施检查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编制〈消防设备、设施维修计划〉报管理处主任批准,消防设备年检查保养内容按〈消防设备年保养记录表〉中的内容进行,并填写保养结果记录。

2、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查保养

2.1月检查保养

1)完成目检查保养全部内容:(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按自检键,让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然后按消声键,消去控制器的声音。)

2)控制器主要工作电村测试。

3)公共场所烟感器、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度,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

4)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感器,喷烟后查视报警是否正确;

5)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丢失;

6)任选两个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7)对楼层内道中各支箱进行外观检查,外接线是否固定良好;

8)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控制柜等进行清扫除尘,线路松动,应进行紧固,对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检查,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报警检查。

3、消防泵的维护保养

3.1泵体

1)检查、补充、替换润滑油,如油质变色,有铁屑应全部替换;

2)泄漏检查:盘根良好,泵体无渗水、溢水、砂眼,泵轴渗水无溢流到地面;

3)转动灵活,无卡壳,泵轴与电机轴在同一中心线,机座紧固,螺丝无锈(有防锈措施),垫片齐;

4)外观整洁,油漆完好,标志清楚,铭牌字迹清晰。

3.2阀门、管道及附件

1)阀门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

2)阀体、手柄完好,阀杆润滑好,外观整洁;

3)单向阀动作灵活,无漏水;

4)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位置便于观察,坚固良好,表阀及接头不渗水。

3.3电机

1)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紧固牢固。

2)线耳联接紧密牢靠,无变色迹象,无裸露部分,接地良好。

4、风机保养

4.1断开主电源,挂上标示牌,检查电机接地是否良好。

4.2紧固各部分松动的螺丝及联轴器。

4.3检测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检查主回路接触点。

4.4调整皮带松紧,手转皮带轮,观察转动是否良好。

4.5检查与更换各接合面间的垫片和密封材料。

4.6清洁电机及风滤器和机壳内部。

4.7向转动部位加润滑油,保证联轴器及轴承的灵活性及稳定性。

4.8检查调节阀的机械开闭动作,开闭角度标志。

4.9手动开机测定三相电流值,检查指示灯电村、电流表,听查风机各部件运行声音。

4.10各遥控点的控制箱(含箱内元件)全面检查。

4.11连续三次停开机检查手动各点遥控的正确性,可靠性。

4.12连续运转半小时验证风机运转正常。

4.13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保养检修,并记录。

5、疏散出口指示灯的保养

5.1季保养内容:

1)检查出口指示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

2)出口指示灯电源指示是否亮,如不亮,应立即处理;

3)检查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4)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取下来进行修复,再装回原位;

5)灯箱外壳及面板擦抹干净。

5.2每3个月进行一次备用电池亮灯(半个小时),使电池放电后再充电,延长电池寿命。

6、灭火器使用及保养

6.1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得受到烈日的爆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振动。

1.2灭火器挂地点的环境温度为-10度-55度。

6.3灭火器设置地点应设置明显,便于取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推车式灭火器与其保护对象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6.4对灭火器要经常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

1)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2)压力表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重新灌装);

3)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4)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5)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必须按规定再行安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6.5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每季检查一次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刚性连接式喷筒是否能绕其轴线回转,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机构是否灵活,有否检验标志。

6.6灭火器由消防部门进行灌装。

7、消火栓的保养

7.1第季逐个检查一次

1)栓外检查:检查栓门是否良好,销、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2)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中心应有正确的报警显示,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3)栓门封条脱落破损的补贴封条。

7.2每年逐个打开消火栓检查一次

1)完成季检查中栓外检查部分;

2)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找,检查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3)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4)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

5)查接口垫圈是否无缺,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将阀杆上油;

6)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同时油漆;

7)将栓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第8篇 物业空调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空调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1.0 目的

确保空调设备(设施)操作的正确和安全性。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dd国土分局大厦的空调系统。

3.0 职责

机电维修工(专门培训过)负责空调设备(设施)的操作。

4.0 工作程序

4.1 机组操作方法和程序:

4.1.1在启动机组前观察微电脑控制中心确认其显示出'机组准备启动',启动前有以下措施:

4.1.1.1检查油分离器油温。

4.1.1.2 在机组启动前,应将所有控制中心上的设定值编程也必须正确编制安排时钟程序。

4.1.1.3 在控制台按顺序将冷却泵、冷冻泵、冷却塔启动,启动新风风机。

4.1.1.4 在机组控制屏上按启动开关(压缩机启动)。

4.1.1.5 在启动机组开关后的30秒钟内,微电脑控制中心上的字符数字显示器上可读得'启动顺序疲触发'。

4.1.2 机组启动运行后:

4.1.2.1油压与油过滤之间的压差、油压与蒸发器压力之间的压差在系统平衡期间均有比较。

4.1.2.2确信压缩机有一定的油压。

4.1.2.3油压、油过滤器压力,蒸发器压力等的传感器以及油温感受器能感受出润滑系统中的任何故障,并触发显示信息。

4.1.2.4 防止重复启动计时器的软件楞能在预运行时间30秒钟后工作。

4.1.2.5当压缩机的启动开关导通时,冷冻水泵的触点闭合,启动冷冻水泵,水流经过蒸发器。

4.1.2.6 在机组启动顺序投入工作30秒种后,压缩机便启动了,同时控制中心显示出'机组运行一电流限定在实施'。

4.1.3 每日检视:

4.1.3.1 核对微电脑控制中心的各显示值。

4.1.3.2 检查冷凝器进、出压力与温度,将它们与工程的设计工况作比较。

4.1.3.3 校核冷冻水进、出水温度和蒸发器压,将它们与工程设计工况作比较。

4.1.3.4 校核冷凝器饱和温度。

4.1.3.5 校核压缩机排汽温度。

4.1.3.6 在电动-机械启动器上校核压缩机怀达的电压与电流。

4.1.3.7 检查冷凝器近束是否脏了或有污垢迹象。

4.1.3.8 证实已进行过正确的水处理。

4.1.3.9不论何时当显示出不正常工况时,要按'status'键,它可显示出任何报警信息。

4.1.4 在机组运行过程中,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及时发现问题维护保养机组,确保机组正常运行。

5.0 支持性文件

5.1《冷水机组使用说明书》

5.2《空调系统设计说明书》

第9篇 特种设备设施工作管理规程

1目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程。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等。

3职责

产品制造部、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4.2特种设备的申购、选型及验收

4.2.1特种设备供应商的选择

4.2.1.1公司购置的特种设备,其设计、生产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的单位;

4.2.1.2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4.2.1.3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4.2.2特种设备的申购及选型按《设备管理规程》(smp-emed001)执行。

4.2.3特种设备的验收

4.2.3.1开箱验收:特种设备到货后,物料部通知设备部,由设备部会同特种设备的供应商进行验收,包括设备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零配件、附属仪表仪器、随机备件、工具等;设备部应当仔细逐一核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并填写开箱验收记录,作为设备安装资料的一部分归档;

4.2.3.2开箱验收后,物料部应办理入库手续;设备部应按公司固定资产编号规则统一进行编号及将原始技术资料归档;

4.2.3.3特种设备的最终付款验收按订购合同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由使用部门及设备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共同验收,最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4.3 特种设备的安装与校验

4.3.1 特种设备的安装

4.3.1.1特种设备安装前,设备部必须向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及备案;

4.3.1.2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的审核工作:安装单位必须由特种设备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资格的单位;

4.3.1.3在新购置的特种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提供的有效证件为: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保证体系资料(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

4.3.1.4 供应商需同时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确认由设备部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4.3.1.5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4.3.2 校验

4.3.2.1安装(或大修、改造)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校验和调试,并且向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

4.3.2.2检验合格后,设备部或使用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3.2.3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部门或设备部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4.3.3 设备安装时,由设备部或使用部门监督设备供应商依法合理安装;设备启用前,应由特种设备厂商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

4.4 使用与管理

4.4.1 特种设备的使用

4.4.1.1特种设备经监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4.1.2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状况,配备专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为设备的责任人,并进行管控。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应包括:

a 管理责任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立即报告本部门有关负责人; b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c 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1.3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的责任人进行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

4.4.1.4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钥匙,由设备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具体的使用严格按电梯操作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4.4.1.5逾期未检的特种设备需停用并标示,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视为无证运行,对于违反规定操作者予以记过处分。

4.4.2 特种设备的管理

4.4.2.1使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4.2.2使用部门或设备部负责制定设备安全操作、维护保养及定期检定的操作规程;

4.4.2.3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原始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4.2.4每台特种设备指定一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本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管理特种设备的各项工作,包括: ① 负责技术档案的建立及归档:按照《设备档案管理规程》(smp-emed008)规定执行 ② 安全操作常规检查; ③ 日常维护保养; ④ 监督供应商对设备定期保养; ⑤ 定期检验(包括供应商来厂监测及送外监测工作); ⑥ 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⑦ 发现异常情况的紧急通报及应急处理等工作;

4.4.2.5特种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4.4.2.6 4.4.2.6.1 4.4.2.6.2 4.4.2.6.3 4.4.2.6.4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年检的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在安全检验合格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a 锅炉:锅炉外部的检验为一年一次;锅炉内部的检验为两年一次; b 电梯:一年一次; c 压力容器根据核定的安全状况分别为:半年、一、三、五年(如: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为半年、安全阀为1年、罐体为5年); d 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应按相应的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定期检验周期执行。 月检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日检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 检查应当作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4.4.2.7特种设备故障停用的管理:

a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当对设备停止使用并悬挂设备停用标识。及时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书面报告,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b再次使用前,使用部门必须申请安全检验,经复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4.5特种设备维护和保养

4.5.1设备部或使用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4.5.2 设备部或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应认真监督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及时对我司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由供应商对设备维护保养的,按照购买时签订的购买合同内规定的维护保养内容执行;非供应商负责的监测内容及日常维护保养事项由特种设备指定的负责人负责;

4.5.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日常维护保养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严禁带故障运行;如公司无法处理的,应由设备部联络供应商或特种设备检测单位进行自理。

4.6特种设备的改造

4.6.1改造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按照新安装特种设备审查报批、持证施工、检测验收、建立档案等进行。具体由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监督执行。

4.6.2特种设备改造后应进行校验。

4.7特种设备的报废

4.7.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申请予以报废,并且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4.7.2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前,使用部门应当向设备部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具体执行要求详见《设备管理规程》(smp-emed001)。

4.8其它

4.8.1未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的人员依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4.8.2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相关使用部门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5变更历史

变更实施时间 变更内容 变更审批号 增加日检、月检项目,规范特种设备管理。

第10篇 通信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裸线绑扎。

3.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设与使用时,须防止触碰、碾压。

5.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

第11篇 物业辖区给排水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给排水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1. 启动水泵前的检查

1.1检查水泵进、出水闸阀是否已打开,否则应拧开闸阀。

1.2排除水泵机组真空筒里面的空气(如果有的话)。

1.3检查电压表、信号灯批示情况。

1.4手盘水泵轴转动3圈,应灵活无阻滞。

2.启动水泵

2.1合上水泵控制柜(箱)电源开关,将转换开关置于'手动'位置。

2.2按下启动按钮,水泵启动,注意观察启动电流。

2.3如果一次不能启动成功,可以再试启动两次,每次应间隔3分钟。如果3次都未启动成功,则应停下来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再启动。

2.4启动成功后,让其运转5分钟。观察运转电流,听有无异常声响,闻有无异常气味,检查漏水是否严重(漏水成线)。正常压力中区为0.7mpa,高区为1mpa。

2.5确认一切正常后,按下水泵 '停止'按钮,水泵停止。

2.6将转换开关置于'自动'位置,水泵自动启动并运行。

3.停止水泵

3.1将转换开关置于'0'(停止)位置,水泵停止运转。

3.2拉下水泵控制柜(箱)电源开关(如果需要)。

3.3关水泵进、出水闸阀(如果需要)。

3.4检查有无不正常情况,如有则及时处理。

第12篇 小区机电设备及设施巡视检查规程制度

1.目的

保证机电设备及设施的安全和运行良好,确保小区机电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的有序开展,并能在紧急情况下及时组织人员迅速进行抢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清江山水小区机电设备及设施的巡视。

3.职责

3.1清江山水小区工程人员负责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域按本规程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巡视检查任务。

3.2工程班长负责指导工程人员按照规范要求执行各项工作,每周对工作完成情况检查一次。

4.管理要求

4.1配电房

4.1.1由供配电值班人员每班按规定时间对地下室和配电房进行巡视,并做好相关记录,具体如下:

4.1.1.1配电房:8:30、10:30、12:30、14:30、16:30、18:30、20:30、22:30、6:00、巡视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于《设备设施检查记录表》。

4.2水泵房

4.2.1由给排水设备责任人进行,每天8:30-9:00、17:00二次巡视,检查水箱箱盖是否正常,进出水阀等位置是否正常;消防增压泵、生活水泵是否正常,消防管网水压是否正常、水质是否有异常。并填写检查记录于《巡视日志》内。

4.3公共区域巡视内容及要求

4.3.1公共走道、卫生间、电梯间、楼梯间开关照明灯具及消防安全指示灯是否完好(每天巡视)。

4.3.2公共区域的墙面、地面及吊顶,屋顶,地漏是否完好、清洁。

4.3.3消火栓、消防手动报警器、烟感、声光报警器及监控、门禁、车场管理系统、考勤管理系统设施是否齐全。

4.3.4泛光照明设施、室外配电箱及电梯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4.3.5公共区域巡视应每周一次。

4.3.6特殊巡视:当接到通知有特殊要求及参观和重要会议时,必须立即去现场巡检。

4.3.7每月25日至次月5日由相关设备责任人检查楼栋各层管井、电井门锁、照明及卫生情况,运行是否正常。紧固开关箱、::控制柜接线螺丝、并填写检查记录于《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内。

4.4室内、外给排水管道的巡视祥见《给排水系统维护保养规程》。

4.5特别巡视

4.5.1机电设备及水暖系统运行方式改变时。

4.5.2新设备或季节性使用设备投入运行,设备过负荷或缺陷运行时。

4.5.3接到物业服务中心通知的施工现场安全巡视、夏季高负荷期巡视、故障不明显设备的观察性巡视等,由工程班长或物业服务中心通知后执行。

4.5.4遇气候突变时,如雷暴雨、大风、降温、暴热等。

4.5.5遇开启泛光灯时,工程人员提前调好泛光照明的开/关时间及照明范围。

4.5.2巡视方式与要求

4.5.2.1嗅:放电嗅味及绝缘过热之焦味。

4.5.2.2听:火花放电声,机械振动声,电压过高或电流过大所引起的异常声音。

4.5.2.3摸:设备非带电部分的温度和振动情况。

4.5.2.4看:放电火花、变色、变形、变位、损坏、渗油、继电器、电度表转动,仪表和信号灯指示及其它情况。

4.5.2.5记录:记录表格存放于各设备房,巡视检查记录应现场填写。

4.6异常情况的处理

4.6.1发现设备故障或隐患应及时排除,并记录在《巡视日志内》内。

4.6.2一般性故障应立即修复,如未能立即修复要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及时上报工程班长处理。

4.6.3发现设备发出严重异常声音、气味应迅速判断故障范围,将故障设备退出运行后,再进行详细的检查。

4.6.4出现大面积跑水、管道爆裂、电线或开关烧坏应及时关闭阀门或电源,通知维修员协助抢修关及时报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影响较大的事故,无论何时必须报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4.6.5如遇火灾、停电、停水、电梯故障等应立即按照相关应急处理程序进行。

4.7设施、设备故障报告

4.7.1一般性设备故障应先向工程班长报告,由工程班长向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汇报。

4.7.2发生火灾、影响大厦正常运作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的设备故障应同时向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工程部报告。

5.分析改进

5.1巡视检查的结果必须记录于相关巡视记录中,字迹要工整。对有重大疑问或异常情况,巡视人员必须向班长(或上一级领导)书面汇报,班长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物业服务中心领导书面汇报。

6.记录、标识

6.1《设备设施检查记录表》

6.2《设备设施维修保养

记录表》

设施设备管理服务规程制度(十二篇)

1.目的为设备设施管理服务提供可靠的条件和保证。2.范围适用于办公大楼所辖设备设施实施的管理服务。3.职责3.1工程部负责人要贯彻执行政府备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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