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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保险教师岗位职责 第2篇保险专业教师岗位职责
第1篇 保险教师岗位职责
性别:不限|驾照:不要求
岗位职责:
1、本科及以上学历,保险、金融学相关专业;
2、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教学经验;
3、有一定的政策解读和市场经济分析能力,熟练掌握保险、金融、期货、证券操作过程;
第2篇 保险专业教师岗位职责
资格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以及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必须为全日制),年龄不超过30周岁(如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有多年教学经验,并具有讲师职称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多年教学经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