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mulu--]
第1篇 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一、 一次性卫生材料主要包括:属于《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和医院感染控制规范明确规定的,在医疗活动中不允许重复使用的材料。验收入库时,必须符合包装完好,标示规范,标识清楚,资质齐全。
二、直送供应室或专科专用保存的一次性卫生材料在验收时,库管人员必须到场和相关验货人员共同验收,相关人员和库管人员必须逐一详细清点,并且共同在送货清单上签字。库管人员应收集好送货清单按月或季度分期装订成册备案。同时及时完成出库手续。
三、验收入库时,验收人员应仔细、认真,发现外包装破损或标识不清、证件不全或不符等问题,应及时通知采购员退(换)货物。
四、应用科室在使用前,做好用前防范工作。应仔细检查一次性卫生材料是否有破损;包装内有无异物或污染;产品是否存在质量缺陷等,发现问题应立即封存,并报告设备科。
五、应用科室所使用的一次性卫生材料必须按照领用实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记帐,设备会计配合信息科做好一次性卫生材料的“领与用”的符合性追踪评价和分析报告工作。
六、 一次性卫生材料使用后,应按《特种垃圾管理规定》收集、存放和处置。
七、最小包装开封后必须使用,杜绝浪费。做到计划与协作使用。
八、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严禁重复使用,并按照适用标准与应用程序使用,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临床科室擅自使用外购或病人自带的任何材料。
第2篇 罗一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一、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菌输液器等。
二、建立无菌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
三、库房应注意有效期管理。
四、从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或企业的必要证件。
五、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
六、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
七、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八、使用无菌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第3篇 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是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菌输液器、无菌输血器和无菌输液袋等。
一、建立无菌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采购验收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二、从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或企业的必要证件(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经营许可证)、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
三、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的应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
五、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
六、使用无菌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省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