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是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菌输液器、无菌输血器和无菌输液袋等。
一、建立无菌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采购验收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二、从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或企业的必要证件(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经营许可证)、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
三、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的应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
五、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
六、使用无菌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省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第2篇 罗一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一、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菌输液器等。
二、建立无菌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
三、库房应注意有效期管理。
四、从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或企业的必要证件。
五、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
六、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
七、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八、使用无菌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