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落实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商。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6-2010)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类别
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为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
5 职责
5.1安环质监部职责
5.1.1负责监督各派工部门与项目承包商签订单位安全协议。
5.1.2负责对安全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查,安全协议中要明确项目承包商管安全管理目标、指标以及应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数额。
5.1.3负责代表公司与工程项目承包商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5.2财务部职责
5.2.1负责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帐户。
5.2.2负责对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风险抵押金挪作他用。
5.3项目承包商职责
5.3.1项目承包商按项目缴纳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
5.3.1工程项目承包商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5.3.2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一旦签订,即可生效;若以上人员中途变更或离场,新来人员也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6 内容和要求
6.1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的规定
项目承包商应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按下表执行:
表 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金
序号 | 合同金额(c) | 单位风险抵押金比例 |
1 | c≤50万元部分 | 5% |
2 | 200万元≥c>50万元部分 | 2% |
3 | c>200万元部分 | 1% |
说明:合同中另有约定按合同执行
6.2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
6.2.1合同或责任状签订后,各有关项目承包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安全风险抵押金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方式交与**公司财务部。
6.2.2财务部应对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风险抵押金挪作他用。
6.2.3单位风险抵押金管理和考核按项目进行,由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共同对其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和评价,项目结束时退还。
6.3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
6.3.1项目发生重伤以上(含重伤)的安全事故的,扣除承包商全部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合同中有约定关于风险抵押金扣除办法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6.3.2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考核规定如下:
业主财产损失金额 | 风险抵押金扣款比例(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 备注 |
责任单位 | ||
损失100万元以上 | 100% | |
损失50—100万元 | 50% | |
损失30—50万元 | 30% | |
损失10—30万元 | 10% |
6.3.2项目发生损工事故的考核规定如下
损工数 | 风险抵押金扣款比例(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 备注 |
责任单位 | ||
1-8人工时 | 10% | |
9-16人工时 | 20% | |
17-28人工时 | 30% | |
超过28人工时 | 50% |
**公司管理体系 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 文件编号:qg/****10.26.2-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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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项目发生严重影响的环境投诉或环境事故的考核规定如下:
环境事故 | 风险抵押金扣款比例(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 备注 |
责任单位 | ||
有效的环境投诉 | 20% | |
有较大影响的环境投诉 | 50% | |
有严重影响的环境投诉 | 100% |
6.3.4由于承包商施工而造成的hse隐患,承包商在接到业主开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每次、项扣除风险抵押金总额的10%。
6.3.5项目竣工后经业主、监理单位考核评估后如实现了项目预定的安全目标,除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外,按下表的规定进行奖励:
工作时间 | ≤3个月 | 6>t>3个月 | 9>t>6个月 | 12>t>9个月 | >12个月 |
奖励金额 | 0% | 10% | 20% | 30% | 40% |
注:合同中另有约定按合同执行;
6.3.6以上奖励比例以考核结束后剩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为基数;奖励部分以工程结算款方式实施,施工单位开具工程发票办理结算。
7考核细则
7.1对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违章现象和事故,实行扣考核分和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相结合的处理办法。
7.1.1被公司安环质监部查处的,由公司安环质监部门开具“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被项目管理部门及所在部门查处的,由各部门出具“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联系单”,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违章事实开具“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其中财务一栏交于公司财务部门并由其从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7.1.2考核分总分为100分,一个日历年度内最后得分低于60分的承包商,在下一年度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中取消常年承包商的资格。
7.2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1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3~5分的处理:
⑴未佩戴胸卡进入作业现场的;
⑵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帽带未系、穿拖鞋短裤、赤膊者进入检维修、施工现场及生产装置;
⑶在作业时,未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⑷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安装消火器或使用不完好的消火器;
⑸在动火作业、临时用电、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进入装置一般作业等作业过程中,有擅自涂改作业许可证、代签作业许可证、实际作业人员与作业许可证上作业人员不符、实际作业部位与作业许可证上作业部位不符、作业人员未持有效作业许可证、超时作业等其中一项违章行为的;
⑹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或高空抛物;
⑺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和线路;
⑻堵塞消防通道或任意侵占消防通道,尚未造成后果的;
7.3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2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3~5分的处理:
在禁火区内吸烟或每作业区内发现一个烟蒂的;
7.4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5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3~5分的处理:
⑴在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及放射性探伤作业过程中,监护人不在现场,仍在作业;
⑵在防火防爆区使用非防爆的设备和工具,未办理动火证的
⑶在吊装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
⑷未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危害识别、安全措施未落实就施工作业的;
⑸施工人员未经一级安全教育合格就擅自作业的;
⑹所使用的工机具安全附件不齐全、不完好或脚手架不符合搭设要求就投入使用;
⑺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持过期作业证进行“特种作业”的;
⑻擅自动用或损坏公司在役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未造成后果的;
⑼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同意,随意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
⑽未经批准在禁火区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临时工棚或工具房;
⑾酒后进入施工场地。
7.5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10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7~10分的处理:
⑴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放射性探伤作业等施工作业前,应办而未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擅自作业或超范围(内容)作业的;
⑵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对装置生产造成影响的;
⑶擅自动用或损坏公司在用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造成一定后果的;
8.3《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联系单》
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单
承包商名称 | 缴款标准 | |||
承包项目 | 合同金额(万元) | 单位风险抵押金比例 | 备注 | |
项目合同金额 | c≤50 | 5% | ||
应缴纳风险抵押金数额 | 50万元≤c≤200 | 2% | ||
c≥200 | 1% | |||
备注:承包商应在接到此单后5日内将应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交至本公司财务部 |
核算: 审核: 批准: 日期:
第一联交由安环部保存 第二联交承包商 第三联交本公司财务部
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
承包商名称 | 违章人(单位) | ||
违章行为记录 | |||
扣除金额(人民币) | |||
备注:安全风险抵押金由本公司财务部直接扣除,不另行通知 此单适用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检查人: 违章人(单位): 日期:
第一联交由安环部保存 第二联交承包商 第三联交本公司财务部
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联系单
违章行为发生区域 | 违章人签名 |
承包商名称 | 违章人(单位) (登记号) |
违章行为记录 |
开单人: 日期:
第一联交由安环部保存 第二联交承包商
⑷业主有关管理部门要求整改的问题或隐患未按时整改;
⑸堵塞消防通道或任意侵占消防通道,造成一定后果的;
⑹因施工影响生产、安全、消防设施等正常或应急使用,且不采取临时措施或不报告的;
⑺随意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和危险化学品。
7.6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30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11~15分的处理:
⑴拒不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⑵施工过程中未落实相关其安全措施而影响装置局部停车或减负荷;
⑶损坏公司在用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造成较大后果的;
⑷对发生的事故(含未遂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7.7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50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16~20分的处理:
⑴在防爆区内违章吸烟;
⑵损坏公司在役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施工过程中未落实相关安全措施而造成装置停车;
⑷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或承接分包项目的承包商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查备案;
7.8同一承包商在同一区域内发现多次违章,则累加处理;发现重复违章则加倍处理;态度恶劣、不听劝阻者或隐瞒事故,加倍处理。
7.9承包商及其人员违反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合同中的安全条款、安全协议书规定必须接受处罚,并扣除安全违约金。因违章作业而发生事故,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除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外,还应照价赔偿并支付公司修复费用。
上述条款中未列举的其他形式违章违纪及临时用工的违章违纪,可根据情节轻重,参照上述条款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作相应的处理。
8 记录
8.1《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单》
8.2《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