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及工期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科学规范的组织施工,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开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办理“工程开工报告表”并到施工技术科备案,列入公司的生产管理;未经办理“工程开工报告表”手续就开工的工程,责其限期补办手续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不补办手续的,按黑包工程论处。
工程竣工后30日内必须协调办理验收手续,并将验收资料报施工技术科备案,未办理验收手续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违者罚款3000元。
二、 各分公司、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工程开工一十五日内报施工技术科及有关科室审核,逾期未报审的罚项目部200.元。科室必须在三日内审核完毕并写出审核意见。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要求由项目部负责编制,施工技术科指导。编制时,应就工期计划安排、施工方法及组织形式等问题,做好沟通。如需外调,项目部应积极配合。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程序:先由各专业科室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签字通过,技术负责人批准,建设(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后方可实施。
三、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公司后勤科室实行月检与巡检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书面反馈,要求有记录,有措施、有落实并严格按奖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施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淘汰钢筋的电弧焊连接,推广采用钢筋的闪光对焊和电渣压力焊及机械连接等新工艺、新技术。
五、搞好工程工期管理,加快工程进度。施工期间要按合同要求排出小段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调整,无正当理由,超合同工期20天以上者,罚款200.--1000.元;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建设单位资金不足,甲方决定停建缓建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有签证认可手续的,暂不执行此规定。
凡施工合同中有工期奖罚的,奖罚由项目负责。
六、各工程施工必须服从公司管理,根据工程实际确定创建目标,对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应及时落实,落实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罚项目责任人200~500元。
七、施工技术科职责
公司设施工技术科,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施工管理制度、细则、计划的落实,其职责如下:
1、做到上传下达,协助分公司、项目部搞好施工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经常深入工地,参与各项目的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规范管理。
3、搞好工期管理,协助项目搞好工序穿插和工种配合,确保工程按期竣工。工程竣工前,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工程协调会,然后根据协调会的内容及落实情况,确定奖罚。
4、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参与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督促、参与竣工工程的交工验收。
5、开展qc攻关活动,搞好qc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专项技术措施,编制企业施工工法、工艺标准、技术标准,协同质检处开展消除质量通病活动。
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参与编制重(特)大工程和公司项目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技术资料应及时、准确、完整、真实,与施工同步,各级检查得分率必须达到92%以上。
7、负责竣工工程的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8、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每年组织1~2次职工技术培训。各科室的培训资料由本科室整理。收集、整理、统计工程部年度培训情况。
9、做好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