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两基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两基”档案管理制度
一.义务教育档案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科学分类,排列进柜,记载建档单位和各乡镇4――17周岁人口基本情况。
二.档案室内必须经常检查,坚持温湿度记载,按要求进行通风、并做到防盗、放火、防水、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措施。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经常研究改进档案保护技术,延长档案寿命是每位档案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破损、文字退变,应及时修复和复制。
四.对无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必须经过鉴定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五.对档案收进和借出的数量,利用效果,应建立特档,按期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
六.档案室应积极创造条件,配制必要的建档工具,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创造条件。
七.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