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机电、设备管理培训制度
1、教育科每半年编制一次对采掘段队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工种等)。
2、教育科要每半年按照培训计划对采掘段队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培训要有记录、签到、考试、成绩等)。
3、教育科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对全矿采掘段队的机电管理人员的3#文培训(培训要有记录、签到、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要有相应的考核)。
4、生产段队要每季度编制一次对特殊工种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
5、生产段队要每季度分月份对全段的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培训要有教案、应学人员与实学人员签字对照,要有试卷和成绩。
6、对每次培训的各种资料要进行存档,保存一年,以备矿、公司的检查。
7、对上述培训应到的人员无故不参加者每次考核50—100元。
8、教育科要每季度对采掘段队的培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未按制度进行培训和未编写培训计划的单位要对段长、书记及技术主管每次考核50元。教育科未检查时每次考核教育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