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566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范本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3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第1篇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一、施工前准备

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应对下列事项确实检查后,才能准予以施工。

(一) 消防措施:施工场地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和水,并使作业人员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二)安全措施:防护面具、手套。高处工作应戴安全帽,系安全腰带。

(三) 场地安全措施:使用的机械是否已停止,管路或贮槽的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钢瓶压力阀、管线接头是否漏电漏气等。

二、施工中注意事项

电焊、气焊作业至少有一位维修单位人员在场监工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厂区内或易燃易爆地点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二)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

(三)应防止电焊、气焊所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四)钢瓶是否安置稳当、压力阀是否正常。

(五)应移开可燃性和可爆性物品,钢瓶出口阀不得沾有油物。

(六)作业现场应将粉尘清除。

(七)使用机械应予以确认停止。

(八)不得擅自接用电源,应由监工向电机组申请配接。

(九)电器设备的使用、修理等 工作应有电工在场监视。

三、施工后应做好下列各点方可离去:

(一)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及焊棒等。

(二)使用的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三)焊接及地割现场,其上下地板应留人员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第2篇 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减少井下电焊、气割作业的次数和作业时间,规范井下特殊作业秩序,确保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焊、气割)作业引发安全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结合我矿井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矿所属井下所有区域已及井口房的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焊、气割)作业,约束对象为矿属及矿建项目部所有井下职工(含劳务工、协作工)。

3  术语和定义

4  分工与职责

为了规范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减少和缩短电焊、气割作业次数和时间,确保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矿成立电焊、气割作业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总工程师

成  员:各副总师、各科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司,负责日常的检查、管理、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矿通风科(队),通风科(队)长兼办公室主任。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原则上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如特殊情况必须在井下电焊、气割的,必须按要求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式三份,一份送交矿调度室,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一份现场作业完成签字确认后交通风科(队)备案留存。

5.2  各单位每月允许的电焊、气割次数规定如下:矿直属采掘一线队伍和运转队每月不超过3次,通风队、提升队、胶轮车队和机电队等辅助区队每月不超过2次;矿建施工项目部所属的掘进队伍每月不超3次,辅助区队每月不超过2次;中煤电气、十处、五处、洗选中心等每月不超过2次,一建安装处安装工程期间按照施工工期每月不超过30次,非安装工程期间每月不超过2次。

5.3  为有效控制井下施焊作业,使施工单位从主观上减少施焊次数,将能在地面焊接的工程不在井下焊接,各单位每月电焊、气割总次数超过规定次数后,超出规定的电焊、气割作业按照2000元/次进行处罚,若月底罚款未缴清将由经营科在工资总额中扣除。

5.4  电焊、气割作业分电焊和气割两种类型,分别使用不同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严禁混用。若同一地点同时进行电焊和气割作业,可统一编制一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且统计为一次电焊、气割作业。

5.5  井下所有的电焊、气割作业只能在检修班进行(安装工程期间除外),且每班最多允许有2个地点进行电焊、气割作业。生产班若出现影响安全生产必须进行电焊、气割作业的特殊情况时,可在瓦检员、安检员到达现场后且经分管矿领导同意并报调度室备案后,由调度室通知带班矿领导到达现场统一协调安排进行电焊、气割作业,且必须补签措施。

6  监督与考核

6.1  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照附件的统一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写。

6.2  违反本制度进行电焊、气割作业时,一经发现,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参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6.3  违反电焊、气割安全措施处罚标准:

6.3.1  井下需电焊、气割施工作业时,未审批电焊、气割作业措施私自作业的给予责任单位10000元/次罚款,并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次罚款。

6.3.2  井下电焊、气割作业时,私自修改电焊、气割作业时间、作业地点的视为无措施施工,给予责任单位10000元/次罚款,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次罚款。

6.3.3  施焊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包括(2个8kg灭火器、引到施焊现场的消防水管、便携式瓦检仪),缺一项给予责任单位500元罚款。

6.3.4  气焊工、电焊工未随身携带审批措施,电焊、气割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遵照《葫芦素煤矿各工种岗位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6.3.5  电焊、气割作业时,作业负责人未在现场监督作业的,给予作业负责人300元罚款.

6.3.6  电焊、气割作业时,未向调度室进行三汇报,或汇报不及时,无记录给予责任单位2000元罚款;

6.3.7  电焊、气割结束后,必须留有留守人员,检查现场无遗留火种及其它安全隐患,未指派留守人员或留守时间小于1小时的给予责任单位2000元罚款,留守人员未坚守岗位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6.3.8  井下施工单位私藏气瓶、电焊机等电焊、气割设备的,以及电焊、气割作业完成后设备未在一个班内升井的,每次给予责任单位1000元罚款。

6.3.9  井下生产班时发生设备损坏、管路撞坏等意外事故影响安全生产,急需电焊、气割作业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清楚,施工单位在征得分管矿领导同意并报调度室备案,由调度室统一协调安排组织作业,但必须在当天补签措施,且本次施焊计入规定的审批次数范围内。

6.3.10  施工单位1天之内未将措施贯彻及现场操作记录交回通风队技术组存档,形成闭环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次。

6.3.11  施工单位每月电焊、气割次数超过本制度规定,超过的次数按照2000元/次进行考核,且电焊、气割次数一旦超过本制度规定次数,下次审批电气焊措施前必须先缴清罚款,否则不予审批。

7  相关记录

8  附件

8.1  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流程图

8.2  井下电焊、气割作业流程图

8.3  葫芦素煤矿井下电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范本

8.4  葫芦素煤矿井下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范本

第3篇 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减少井下电焊、气割作业的次数和作业时间,规范井下特殊作业秩序,确保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焊、气割)作业引发安全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结合我矿井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矿所属井下所有区域已及井口房的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焊、气割)作业,约束对象为矿属及矿建项目部所有井下职工(含劳务工、协作工)。

3 术语和定义

4 分工与职责

为了规范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减少和缩短电焊、气割作业次数和时间,确保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矿成立电焊、气割作业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总工程师

成 员:各副总师、各科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司,负责日常的检查、管理、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矿通风科(队),通风科(队)长兼办公室主任。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原则上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如特殊情况必须在井下电焊、气割的,必须按要求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式三份,一份送交矿调度室,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一份现场作业完成签字确认后交通风科(队)备案留存。

5.2 各单位每月允许的电焊、气割次数规定如下:矿直属采掘一线队伍和运转队每月不超过3次,通风队、提升队、胶轮车队和机电队等辅助区队每月不超过2次;矿建施工项目部所属的掘进队伍每月不超3次,辅助区队每月不超过2次;中煤电气、十处、五处、洗选中心等每月不超过2次,一建安装处安装工程期间按照施工工期每月不超过30次,非安装工程期间每月不超过2次。

5.3 为有效控制井下施焊作业,使施工单位从主观上减少施焊次数,将能在地面焊接的工程不在井下焊接,各单位每月电焊、气割总次数超过规定次数后,超出规定的电焊、气割作业按照2000元/次进行处罚,若月底罚款未缴清将由经营科在工资总额中扣除。

5.4 电焊、气割作业分电焊和气割两种类型,分别使用不同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严禁混用。若同一地点同时进行电焊和气割作业,可统一编制一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且统计为一次电焊、气割作业。

5.5 井下所有的电焊、气割作业只能在检修班进行(安装工程期间除外),且每班最多允许有2个地点进行电焊、气割作业。生产班若出现影响安全生产必须进行电焊、气割作业的特殊情况时,可在瓦检员、安检员到达现场后且经分管矿领导同意并报调度室备案后,由调度室通知带班矿领导到达现场统一协调安排进行电焊、气割作业,且必须补签措施。

6 监督与考核

6.1 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照附件的统一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写。

6.2 违反本制度进行电焊、气割作业时,一经发现,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参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6.3 违反电焊、气割安全措施处罚标准:

6.3.1 井下需电焊、气割施工作业时,未审批电焊、气割作业措施私自作业的给予责任单位10000元/次罚款,并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次罚款。

6.3.2 井下电焊、气割作业时,私自修改电焊、气割作业时间、作业地点的视为无措施施工,给予责任单位10000元/次罚款,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次罚款。

6.3.3 施焊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包括(2个8kg灭火器、引到施焊现场的消防水管、便携式瓦检仪),缺一项给予责任单位500元罚款。

6.3.4 气焊工、电焊工未随身携带审批措施,电焊、气割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遵照《葫芦素煤矿各工种岗位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6.3.5 电焊、气割作业时,作业负责人未在现场监督作业的,给予作业负责人300元罚款.

6.3.6 电焊、气割作业时,未向调度室进行三汇报,或汇报不及时,无记录给予责任单位2000元罚款;

6.3.7 电焊、气割结束后,必须留有留守人员,检查现场无遗留火种及其它安全隐患,未指派留守人员或留守时间小于1小时的给予责任单位2000元罚款,留守人员未坚守岗位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6.3.8 井下施工单位私藏气瓶、电焊机等电焊、气割设备的,以及电焊、气割作业完成后设备未在一个班内升井的,每次给予责任单位1000元罚款。

6.3.9 井下生产班时发生设备损坏、管路撞坏等意外事故影响安全生产,急需电焊、气割作业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清楚,施工单位在征得分管矿领导同意并报调度室备案,由调度室统一协调安排组织作业,但必须在当天补签措施,且本次施焊计入规定的审批次数范围内。

6.3.10 施工单位1天之内未将措施贯彻及现场操作记录交回通风队技术组存档,形成闭环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次。

6.3.11 施工单位每月电焊、气割次数超过本制度规定,超过的次数按照2000元/次进行考核,且电焊、气割次数一旦超过本制度规定次数,下次审批电气焊措施前必须先缴清罚款,否则不予审批。

7 相关记录

8 附件

8.1 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流程图

8.2 井下电焊、气割作业流程图

8.3 葫芦素煤矿井下电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范本

8.4 葫芦素煤矿井下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范本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3篇范文)

一、施工前准备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应对下列事项确实检查后,才能准予以施工。(一) 消防措施:施工场地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和水,并使作业人员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二)安…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推荐专题

相关电焊信息

  • 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 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的使用管理制度98人关注

    为了保证调拨站对电机车的正常调度,规范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的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井下各采煤、掘进单位有需要焊接工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申请,申请允许后 ...[更多]

  •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管理制度
  •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管理制度79人关注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主要进风大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 ...[更多]

  • 电焊、气焊防火管理制度(14篇范文)
  • 电焊、气焊防火管理制度(14篇范文)73人关注

    1没有焊工合格证的人不得进行焊割工作,在训练过程中应有合格焊工在场指导。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应牢固的接在被焊物件上或附近,防止产生火花。3禁止使用有 ...[更多]

  • 建筑工地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 建筑工地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45人关注

    工地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 ...[更多]

  •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3篇范文)
  •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3篇范文)43人关注

    一、施工前准备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应对下列事项确实检查后,才能准予以施工。(一) 消防措施:施工场地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和水,并使作业人员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 ...[更多]

  • 电焊机使用管理制度
  • 电焊机使用管理制度34人关注

    一、电弧焊的一般规定1、 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2、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 ...[更多]

  • 某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2篇范文)
  • 某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2篇范文)33人关注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 ...[更多]

  • 电焊工、气焊工管理制度
  • 电焊工、气焊工管理制度19人关注

    一、电、气焊工必须持焊工操作证上岗作业,必须穿着统一工作装佩戴上岗证,绝缘手套和胶鞋必备。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周围有无易燃品和易爆等危险物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