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教育科研常规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教育科研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于1995年底被浙江省教委命名为省示范性实验学校,以“整体观念、主体思想、个性发展、和谐关系”为教改纲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为适应办好省示范性实验学校的需要,从校科研室的管理职能平面出发,对教育科研的常规管理作全程探索,拟定z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办法。
(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对于学校的课题,学校通过自主、自愿选拔的原则,成立课题组。对学校的重点课题,科研室采取调查研究--理论学习--课题选择--开题论证--资料积累--组织实施--数据统计分析--理论研究与论文写作--成果展示与鉴定--成果推广,引导广大教师课题研究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全体成员的科研水平。
课题选择上,着眼于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的改革与研究,主要采取自下而上(教师自己申报)与自上而下(全国、省、市重点课题)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课题。
过程管理中,成立z小学教育学术委员会,形成以教研组长、课题负责人为骨干的教育科研队伍,定点、定人、定时立项联系指导,及时掌握课题的进展。
(二)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成果管理应包括成果回收、成果鉴定与成果推广三大方面。
1、成果回归
(1)及时收集教师的科研成果;
(2)及时装订教师的假期论文成果,并形成论文集。
(3)编撰《z小学教育科研简报》。
(4)档案中专设教育科研成果栏目。
2、成果鉴定
(1)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注意成果的回收的同时,加大投入,确保课题实验的顺利进行。
(2)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阶段性分析,邀请顾问组成员参与研究,讨论决定下一步工作。
(3)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结题,及时总结束作,并邀请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鉴定。
3、成果推广
(1)保证时间、精力、经费方面的投入。
(2)继续做好学校重点课题的研究。
(3)学校成立通讯小组,及时报道学校教育科研信息。
(三)教育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经费主要由学校自筹,由学校总务处单独立帐,强调计划使用,专款专用,严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使用规定,并积极筹措资金,为更好地开展教育科研服务。
(四)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及时做好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更好地做好学校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的积累工作,科研室根据教育科研资料的不同来源,不同类别,不同内容,不同项目统一分类,及时归档,具体分五个方面。即:上级文件、通知、教育简报类;课题管理类;教育科研成果类;学校教育教改通讯、简报类;校际交流类。
(五)教育科研奖励制度
1、论文奖。
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上的经验总结或论文,刊登在区或区级以上的刊物或各级各类获奖,可得论文奖,标准如下:
奖别类
别校级奖(元)区级奖(元)市级奖(元)省级奖(元)全国
级奖(元)
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
政府
奖40353050030020010008005002000
科研综合学科35302510080503002001006004003001000
学会
学科3025205030201008060200150100300
注:(1)区及区以上交流酌情奖励;(2)同一内容在不同刊物发表或获奖记最高奖励;(3)两人或多人合作的作品,主要负责人按标准奖励,合作者以50%标准奖励;(4)著作出版发行按全国奖标准的3倍奖励(第一作者或主编),参与者按全国奖标准奖励。(5)上级部门的奖额归作者,学校课题类成果奖由课题承担共同享受。
2、研究课奖。
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教导处安排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的研究课可得研究课奖(开课有补贴不再享受,承办单位发放的补贴奖励奖励上课教师),标准如下:市级:50元;省级:80元;全国100元。
3、贡献奖。
对学校教育科研有突出贡献的教师或职工,由校长提名,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可得贡献奖,奖励标准视贡献大小由行政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