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门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制度
一、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均为集体财产,专为教育教学服务,不得挪作它用。
二、根据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不同要求(如清洁卫生、适宜的温度与湿度等),保持与设备相宜的环境和条件,每台仪器与设备均应有保护罩,防止落灰、暴晒、淋雨。并设专人管理与维护设备,以保证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正常运转,延长使用期限,保证装备的工作质量和安全可靠。
三、大型、精密、贵重设备应指定专门技术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较贵的仪器、设备、工具,需经过主管领导同意,按手续登记,方可领用,但要按有关规定按期归还。
五、一般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含硬、软件)的使用必须履行借还登记手续。设备使用人员必须进行设备保洁、填写日常使用记录和按时归还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需定期检查设备日常使用记录,并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教师能够正常使用。
六、一般小型仪器、工具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发放给有关人员(如万用表、钳子、电烙铁等),并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上注明。
七、材料和其他物品(如胶卷、一般电池等)应凭主管领导签字、持领料单领用。胶卷、空白录像带、录音带等要严加管理,领出和交回资料室的数量要相符。
八、本制度适用于合肥市门南小学的一切现代教育技术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