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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酒店动火管理制度十
酒店动火管理制度(十)
一、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二、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个不:
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易燃的容器、管道、未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厨房、仓库等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空中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第2篇 z酒店动火管理制度
酒店动火管理制度
一、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二、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个不:
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易燃的容器、管道、未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厨房、仓库等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空中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第3篇 某酒店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1)酒店和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工程,必须事先向保安部提出 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2)保安部应按照三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应上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 批准的必须按规定申报核准。如在原定的动火时间内未能完成任务 而需延长时间继续动火作业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2、 动火前必须做到五不:(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2)周围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经排除危险的不动火。(5)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3、 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1)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2)要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子,立即停火。、(3)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4)要及时补救作业中发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5)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即清理现场火种后方可撤离。 4、 保安部在动火作业期间对施工现场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