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
石油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石油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提高设备防腐蚀管理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炼油装置。
第三条
设备防腐蚀管理是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凡受到工艺介质、冷却水、大气、土壤等腐蚀的各类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以下统称“设备”),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第四条
公司必须建立健全设备防腐蚀管理体系并落实各级责任制,积极推行设备防腐蚀全员全过程管理。各有关部门及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设备的防腐蚀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防腐蚀管理方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设备防腐蚀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分管设备领导职责:
公司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据《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公司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
第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公司设备防腐蚀工作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制度、规定、规程及标准,并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设备防腐蚀管理规定,并实行全过程管理。
(二)负责编制设备防腐蚀工作规划和计划,建立健全防腐蚀技术档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防腐蚀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防腐蚀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维修工作,组织编制并审定设备防腐蚀检修方案、施工方案、检测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参与新、改、扩建项目中有关设备防腐蚀措施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验收。
(四)针对设备腐蚀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研究、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设备防腐蚀技术水平。
(五)负责对工艺防腐蚀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考核。
(六)负责本公司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
第八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工艺防腐蚀的技术管理,制定和完善工艺防腐蚀措施的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工艺防腐蚀技术方案的审定和药剂质量的评定及筛选。
(三)针对工艺防腐蚀措施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研究、攻关,不断提高工艺防腐蚀管理工作水平。
第九条
工程建设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防腐蚀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组织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按规定向使用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
第十条
物资供应部门职责:
(一)严格按设计或委托部门提出的技术要求采购设备、材料、防腐蚀涂料及药剂,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
(二)根据相关的质量标准,负责对所购各种防腐蚀材料、防腐蚀涂料及药剂的入厂质量检验工作,检验合格方可入厂。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防腐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防腐蚀工艺要求,正确操作和组织生产。
(二)负责建立和健全设备防腐蚀技术档案(台帐)。
(三)负责防腐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
(四)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防腐蚀计划,制定设备腐蚀状况检查、监测方案和防腐蚀设施的检维修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参加防腐蚀施工项目的质量验收。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根据所设计的装置生产工艺、介质的腐蚀情况,合理设计工艺及设备防腐蚀方案。
(二)及时收集有关防腐蚀的信息,汲取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在设备防腐蚀方面的经验,积极参与防腐蚀技术攻关,采用国内外防腐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设备、工艺防腐蚀设计水平。
第十三条
检修单位职责:
负责按有关规程及检修方案,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检修质量,并配合做好防腐蚀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设备检测单位职责:
根据公司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各类腐蚀监(检)测工作,提供完整的监(检)测资料,为设备腐蚀状况的分析判断提供依据。
第三章防腐蚀设计
第十五条
设备选材时,应充分考虑工艺介质的腐蚀特性、流动状态、温度、压力及设备的应力状况、冲击载荷等因素。高含硫、高酸值原油加工装置还应按SH/T3096《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和《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在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进行选材。
第十六条
防腐蚀设计必须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应综合考虑各种防腐蚀技术措施(如工艺防腐蚀、添加防腐蚀药剂、电化学保护、防腐蚀涂料、耐蚀材料、防腐蚀衬里等),对所选择的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评价,达到经济、合理、有效、可行的目的。
第十七条
在设备结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结构对腐蚀的影响,选择合理的结构,避免设计不合理造成设备腐蚀。
第十八条
当采用防腐蚀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第四章工程施工与验收
第十九条
防腐蚀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应选择具有相应防腐蚀施工资质、技术力量和装备能力强、有良好业绩的施工队伍,进行防腐蚀工程施工。
第二十条
施工前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一)完成设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图审查。
(二)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必须包括在异常气候环境下施工时,应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
(三)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满足现场施工技术及安全要求。
(四)施工机具和检测仪器必须符合现场施工的要求。
(五)检查确认用于防腐蚀施工的材料满足设计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对新材料、新产品除必须进行入厂质量检验外,还应查验是否具有相关部门的技术鉴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工程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好防腐蚀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重要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质量监理。
第二十二条
加强防腐蚀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一)每道施工工序必须经过中间质量检验,施工结束后,要进行完工质量验收。
(二)防腐蚀工程施工的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工程结束后,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五章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建立设备档案时,必须包括防腐蚀方面内容。应建立真实完整、随时可查的腐蚀数据记录和腐蚀失效记录等设备防腐蚀台帐。
第二十四条
凡采用防腐蚀措施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当工艺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设备防腐蚀措施失效。
第二十五条
对于已有的工艺防腐蚀措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由使用单位提出方案,经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
第二十六条
在工艺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工艺技术指标,特别是物料中腐蚀性介质的含量,不得超过规定值,防止由于生产工艺波动造成设备腐蚀加剧。
第二十七条
在装置停工时,应严格按工艺技术规程,对含腐蚀性介质的设备进行必要的清洗、中和、钝化等处理,以防止设备腐蚀;在检修及开工过程中,应对已有的设备防腐蚀措施(如衬里、涂料等)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防止造成损坏。
第二十八条
设备非金属防腐蚀衬里的维护检修,应执行SHS03058《化工设备非金属防腐蚀衬里维护检修规程》。
第二十九条
加强设备外表面的防腐蚀工作,应根据设备的腐蚀状况,按《设备及管道油漆检修规程》SHS01034要求进行外表面防腐蚀处理。
第三十条
对长期停用的装置和设备,应根据其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进行保护。
第六章腐蚀检查与监测
第三十一条
为适应腐蚀较为严重的炼油和化工生产装置防腐蚀的需要,公司应根据腐蚀介质沿工艺流程分布规律,建立腐蚀监测网络,加强设备腐蚀检查和监测,为设备的检维修、正常运行提供依据。
第三十二条
在装置停工检修时,应根据腐蚀检查方案由专业人员组成腐蚀检查小组,对设备的腐蚀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价,并写出腐蚀检查技术报告。
第三十三条
对于易发生腐蚀,可能会对生产和安全带来严重影响的设备,应建立定期监测制度,设置固定监测点,由专门人员进行定期监测。监测可采用化学分析、拍片、探针、测厚等方法。
第三十四条
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腐蚀监测分布方案和布点图,建立监测台帐,及时整理数据,形成系统,完整的监测数据库,分析腐蚀状况,计算腐蚀速率,提出防腐蚀对策。
第三十五条
针对工艺生产特点,加强对物料中腐蚀性介质含量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定期分析制度,严格控制腐蚀性介质的含量。
第三十六条
应建立硫化氢等关键性腐蚀介质沿工艺流程的分布档案,尤其是对部分用高强钢材料制造且介质中硫化氢含量较高的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硫化氢含量的采样分析及数据统计。进入球罐的液化石油气、丙稀等介质中,硫化氢含量不得大于设计规定指标。
第三十七条
应对工艺流程中反映设备腐蚀程度及介质腐蚀性的参数(如铁离子含量、氯离子含量、硫化氢含量、PH值、露点温度等)进行定期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工艺操作。
第三十八条
对采取阴极保护等电化学防腐措施的设备,应定期检查保护效果,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保护参数。
第七章工艺防腐蚀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为减轻和防止工艺介质对设备的腐蚀,公司应积极采取工艺防腐蚀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脱除引起设备腐蚀的某些介质组分,如炼油生产中的脱盐、脱硫,蒸汽生产中的除氧等;加入减轻或抑制腐蚀的第三组分,如尿素合成中适量注氧;选择并维持能减轻防止腐蚀发生的工艺条件,即适宜的温度、压力、组分比例、PH值、流速等;其它能减缓和抑制腐蚀的工艺技术。
第四十条
公司要制定工艺防腐蚀制度,结合管理体系和责任制,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与设备管理部门、防腐蚀药剂的采购(供应)部门、使用单位、控制单位等共同形成完整的管理网络。
第四十一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公司具体情况,确定工艺防腐蚀的部位、操作参数和技术控制措施,各相关单位必须按要求严格执行。工艺防腐蚀的主要控制指标应纳入生产工艺平稳率考核。
第四十二条
加强对各种进厂化工原材料中腐蚀介质的检测分析,对原油应进行含硫量、含盐量、酸值、含氮量和重金属含量的指标的检测分析,以便及时调整工艺防腐蚀方案。
第四十三条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等技术文件中有关防腐蚀措施的执行情况,加强工艺防腐蚀日常管理,及时解决工艺防腐蚀措施在操作过程产生的问题。工艺防腐蚀措施必须与装置开停工同步进行。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根据规定选用能满足工艺防腐蚀技术要求的工艺防腐蚀药剂(如破乳剂、缓蚀剂、中和剂等),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有关单位应按标准严格进行药剂质量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剂进入生产装置。
第四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工艺防腐蚀措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生产部,为改善工艺防腐蚀效果、筛选防腐蚀药剂提供可靠依据。
第四十六条
生产部应定期对工艺防腐蚀措施及防腐蚀药剂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机动部提供的信息及时调整工艺操作指标或防腐蚀药剂。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七条
公司要逐级落实设备防腐蚀工作的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及相关职责,制定必要的考核办法,定期对防腐蚀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十八条
机动部每月应对定点测厚等设备腐蚀监(检)测情况、设备防腐蚀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十九条
生产部每月应对各装置有关工艺防腐蚀的技术指标控制情况、防腐蚀药剂使用及质量检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
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设备防腐蚀管理细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录1应用文件
(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炼油装置腐蚀检查工作的管理规定》
(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工高含硫原油装置设备及管道测厚管理规定》
(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工高含硫原油储罐防腐蚀技术管理规定》
(四)《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SH/T3096
(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应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
(六)《化工设备管带外防腐蚀设计规定》HG/T20679
(七)《衬里钢壳设计技术规定》HG/T20678
(八)《橡胶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7
(九)《砖板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6
(十)《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
(十一)《化工设备、管道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
(十二)《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
(十三)《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
(十四)《化工设备非金属防腐蚀衬里维护检修规程》SHS03058
(十五)《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制度》SH3022二00八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