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大学管理协会部门会议制度
为规范各部门日常工作流程,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根据协会章程的指导精神,特制定各部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协会各部门可在遵守协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部门例会制度,也可根据工作需
要适时组织召开,至少每三周要有一次部门全体会议。每次活动举办后必须召开总
结会,出席者为各部室主要成员,结合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人员参加部门扩大会
议。
第二条会议主要内容:部室主要人员对所做工作的汇报与总结;拟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议定;困难问题的解决。与会人员须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条部门召开会议之前由各部部长负责通知需到会的人员。
第四条会议参与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条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六条参加会议要提前到场签到,部长负责组织签到及会场布置工作。
第七条会议由各部门专门人员负责会议的记录,整理后存档。
第八条会议期间要保持会场的安静,通讯工具要关闭或调成振动。
第九条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连续达3次者视作自动退会处理。迟到、早退者各部门内部提出警告,连续达3次者,协会通报批评并记入档案。
第十条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者,需至少提前一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有会议记录人员记录。每学期会议请假累计达6次者,协会内部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会议的考勤情况各部门要准确记录,定期汇总,作为协会考核的重要项目。
第十二条会议时间、地点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修改权及解释权属河南大学管理协会会长团。
第2篇 河南大学管理协会部门会议制度
为规范各部门日常工作流程,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根据协会章程的指导精神,特制定各部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协会各部门可在遵守协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部门例会制度,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至少每三周要有一次部门全体会议。每次活动举办后必须召开总结会,出席者为各部室主要成员,结合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人员参加部门扩大会议。
第二条
会议主要内容:部室主要人员对所做工作的汇报与总结;拟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议定;困难问题的解决。与会人员须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条
部门召开会议之前由各部部长负责通知需到会的人员。
第四条
会议参与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条
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六条
参加会议要提前到场签到,部长负责组织签到及会场布置工作。
第七条
会议由各部门专门人员负责会议的记录,整理后存档。
第八条
会议期间要保持会场的安静,通讯工具要关闭或调成振动。
第九条
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连续达3次者视作自动退会处理。迟到、早退者各部门内部提出警告,连续达3次者,协会通报批评并记入档案。
第十条
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者,需至少提前一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有会议记录人员记录。每学期会议请假累计达6次者,协会内部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会议的考勤情况各部门要准确记录,定期汇总,作为协会考核的重要项目。
第十二条
会议时间、地点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修改权及解释权属河南大学管理协会会长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