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工作票管理分析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工作票制度的贯彻执行,实现管理规范化,避免人身、设备事故,结合安全性评价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 生产各级领导人员、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员工等有关人员,均应熟悉本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1.3 工作票的管理:
凡在生产现场进行设备检修、安装、调试工作都必须办理工作票。
1.4 工作票必须由经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的人员签发。
1.5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进行一次资格考试,合格者报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允许继续担任本专业工作票的签发人、负责人和许可人。新增加的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需由车间各有关专业提出申请,经安监部有关专工考试合格,报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凡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具备相应的资格,所办工作票记为不合格工作票。
1.6 热工、电气主要保护因故需退出运行时,必须办理工作票手续,且由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方可。
2 工作票办理
2.1 工作票编号
专业统一执行“关于热力机械工作票编号操作及执行程序的管理制度”。
2.2 工作票审批签字
工作票中除所列签字的人员外,工作任务本身需要厂领导、副总或职能部门审批的,请一律签在工作票“备注”一栏内。
2.3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一栏以上部分一般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注明签发时间。接票人在接到工作票的同时,填写接票时间并签名,运行如有补充措施应填入“运行补充安全措施”栏内,工作负责人持票请值长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并请值长、值班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签名。
安全措施布置完毕后,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正确,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签名认可,可以开工。
2.4 工作票一式两份中的其中一份留在许可人处,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有关内容填入工作票登记本中,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
2.5 工作负责人是本项工作的监护人,不得参与具体工作,必须起到监护作用,同时合理安排工作的具体任务,务必把工作控制到批准的工作结束时间以前结束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前两小时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否则许可人有权拒绝办理延期手续。
2.6 如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有其它工作需要离开时,应指定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接替,同时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2.7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人员收好工具,全部人员撤离工作现场,由工作负责人到许可人处办理终结手续,如需试转、则将工作票交到许可人处,联系试转。试转合格后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2.8 工作票盖章。 工作终结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已执行的工作票加盖“已执行”印章,否则盖“作废”章。章盖在工作任务栏内,印章应水平盖,不得歪斜或颠倒。印章统一使用长方形“已执行”、“作废”章。
3 工作票保存和装订
3.1 工作票终结后由工作负责人交班组收存,每月底由车间收回并装订成册备挡保存。
3.2 车间应将每月的工作票收到一起装订成册,申请安生部专工检查工作票合格率,并请专工签名,存档备查。
3.3 工作票保存期限执行华能公司规定为一年。
4、工作票的分析:
4.1 在执行热机工作票(含动火工作票)的同时应严格执行检修作业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票。
4.2检修作业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票;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格式执行,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向作业成员讲解危险点及其控制措施,工作组成员在相应拦签名确认。
4.3 班长与工作票签发人共同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并签注意见和检查人签名。
4.4车间或专工每周进行一次“检修作业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票”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从中找出问题并在月度安全分析会议上予以纠正,并将检查结果及分析情况在部门评价拦确认签字。
4.5对终结的检修作业危险点预控票月底随同热机工作票一并交车间审查装订,上报安生部审核后保存一年。
4.6专业月度执行的热机工作票(含动火工作票)及检修作业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票的执行情况应作为月度安全分析会的一项主要分析内容,经过分析并找出问题在予以纠正的同时并按照车间经济责任制相关条例进行考核,对每月执行情况统计合格率上报安生部。
5、本制度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电热车间
202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