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集
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①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②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③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④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⑤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尘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⑥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⑦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⑧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⑨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⑩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①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迎园医院由市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置。
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⑧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嘉定区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④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嘉定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⑤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⑥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⑦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扣5000元的超劳补贴。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扣2000元的超劳补贴。
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①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48小时内向区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②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⑧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①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②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员报告。
③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本,嘉定区卫生局指定的迎园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和我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保存时间为五年。
④建立填报医疗废物产生的年报表,并于每年一月份向环保局报送上一年度产生的医疗废物年报表。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①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必要时和区应急联动中心联系,以取得他们的支持。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②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③感染管理人员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④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⑤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⑥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⑦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⑧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⑨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的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科室,(3)医疗废物泄露、散露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①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②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③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④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⑥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⑦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⑧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⑨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医疗废物相关消毒制度
①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②暂时储存室及区域每周用0.1-0.2%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周一次。
⑧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0.25%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④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及用品用0.1%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⑤医疗废物转运推车及容器每日用0.1%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洗消毒。
⑥对医疗废物包装物表面被污染时要立即采用0.2%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⑦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0.5%碘伏消毒液或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⑧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前必须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用0.2%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⑨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用0.2%的含氯消毒剂或漂白粉消毒,静置一小时后排人污水处理系统。
⑩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①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室在1楼后东边的一小平房。
②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集装箱内,不得露天存放。
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④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⑤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⑥室内集装箱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
⑦集装箱避免阳光直射。
⑧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⑨病理性废物暂时储存时,要由病理科进行防腐处理。
⑩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疗废物转运制度
①医院安排总务科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②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③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④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⑤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⑥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⑦内部运送路线:
一楼急诊治疗室、口腔科、检验科→1楼后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二楼治疗室、妇科、手术室→楼梯通道→1楼后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运送时间:14:30~15:00
⑧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⑨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第2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 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