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湾物业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蓝湾物业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工装管理,展示物业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装配置标准
1、工装按季节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工装按岗位分为行政类和工勤类。
2、主管以上岗位、办公室、房管班、文化场馆、大厦(设备人员除外)配发行政类工装,其它岗位配发工勤类工装。
3、各类工装样式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其他
女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男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女行政类藏蓝色套裙藏蓝色西装;白色衬衣
男行政类白色衬衣
藏蓝色西裤藏蓝色西装领带
注:各类各季工装配置标准为2套。
二、着装时间规定
1、春秋装着装时间为3月-5月和9月-11月;夏装着装时间为6月-8月;冬装着装时间为12月-次年2月。
2、着装换季的具体日期由物业总公司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进行具体通知。
3、工作期间员工遇特殊情况需着便装时,须得到经理的准许。
三、工装费用管理
1、工装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负担50%。工作不满3个月(以正式上岗时间为准)离职的,员工全额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工作满3个月离职的,员工不再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
2、工勤类工装带有物业标识,员工离职时,由所属办公室将物业标识拆除。
3、秩序维护员的工装管理以《秩序维护部工装管理制度》为准,厨师工装按集团《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装更新时限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
女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男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女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男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注:各类工装在更新时限内,须注意节俭并保持洁净,如损坏,由员工自费制作或购买。
五、工装购配程序
1、员工正式上岗后,由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负责统计,在当月15日前将工装申请报物业总公司。
2、物业总公司根据当月工装需求总量,确定配置方式和价格。
3、当月配置需求总量在30套以下的,各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总公司确定的配置方式和价格,将费用列入下月工作计划。批准后,由各物业公司自行配置。
4、成批次购买或更换,由物业总公司专项报批,批准后由物业总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
5、各物业公司办公室按物业总公司下发的《工装统计台帐》格式,负责建立工装登记台帐。
六、管理制度
1、员工工装在配发前,须到库房办理入出库手续。
2、员工着装应整洁,不得敞口、挽衣袖、挽裤腿,不得歪斜或系扣不整;严禁敞胸露怀和工便装混穿;上衣纽扣系到距领口的第二个纽扣位置;着行政类工装的人员上衣下摆不得外露,要搭配黑色或棕色皮鞋。
3、未经允许,员工着工装时不准私自佩戴帽子、围巾等其它饰物。
4、工勤类工装严禁转借公司以外人员。
5、因公差或外出办事,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着便装,但必须注意形象。
6、除参加集体活动以及临时要求外,男行政类员工可以不扎领带;
7、因工装丢失、损坏等,必须在三日内提出申请,并限期备齐。
七、罚则
1、发现工勤类工装外借,对工装持有者处以200元处罚,对公司形象造成损坏的,对责任人予以重罚并辞退。
2、员工离职,工勤类工装未收回或未拆除物业标识的,对所属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处以100~300元罚款,并限期追回。
3、发现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处以50~100元罚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