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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第2篇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第1篇 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一、技术管理机构责任制
(1) 按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上级办法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3) 负责收集和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技术建议和技术措施等。
(4)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 进行科学研究,开发新技术,负责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的推广应用。
(6) 进行有关技术咨询。
二、项目经理技术责任制
为了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技术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项目经理应抓好以下技术工作:
(1) 贯彻各级技术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组织和职责分工。
(2) 组织审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与关键部位,以便全面考虑施工部署与施工方案。还应着重找出在施工操作、特殊材料、设备能力及物质条件供应等方面有实际困难之处,并及早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3) 决定本工程项目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和新设备。
(4) 主持技术交流,组织全体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
(5) 进行人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一方面为提高业务能力组织专题或技术讲座;另一方面应结合生产需要,组织学习规范规程、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新技术等。
(6)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检查施工操作、原料使用、检验报告、工序搭接、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难点、薄弱环节,要及时交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处理。
三、各级技术人员技术责任制
1、 总工程师的责任制
总工程师是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重大技术问题的技术疑难问题,有权做出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1) 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等。
(3) 组织编制技术措施纲要及技术工作总结。
(4) 领导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合理化建议。
(5) 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技术革新计划和技术措施计划。
(6) 参加重点和大型工程三结合设计方案的讨论,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组织技术交底和参加竣工验收。
(7) 主持技术会议,审定签发技术规定、技术文件,处理重大施工技术问题。
(8) 领导技术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9) 参加引进项目的考察和谈判。
2、 专业工程师的责任制
(1) 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
(2) 主持图纸会审和工程的技术交底。
(3) 组织技术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政策、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4) 组织制订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主要工程的质量检查,处理施工质量和施工技术问题。
(5) 负责技术总结,汇总竣工资料和原始技术凭证。
(6) 编制专业的技术革新计划,负责专业的科技情报、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及提供合理化建议,对专业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
3、 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制
(1)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技术工作的技术管理工作。
(2) 负责单位工程图纸审查及技术交流。
(3) 参加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贯彻执行。
(4) 负责贯彻执行各项专业技术标准,严格执行验收规范和质量鉴定标准。
(5) 负责技术复核工作,如对轴线、标高及坐标等的复核。
(6) 负责单位工程的材料检验工作。
(7) 负责整理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及施工技术总结,绘制竣工图。
(8) 参加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2篇 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各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根据实际的原因,追究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工地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从代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代责任。
4.各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工地负责人以及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