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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6
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六)
总则:
1.1 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车间)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1.3 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车间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1.4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技术部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综合档案室在技术主管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 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形成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2.2 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参见pd423《文件控制程序》表码pd423-02),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2.3 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2.4 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责任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5 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或拿走。
3综合档案室的任务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3.1 综合档案室的任务:
3.1.1 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严重者调离岗位。
3.1.2 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1.3 承担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全公司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
3.2 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3.2.1 认真贯彻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积极主动地为生产、开发提供技术资料。
3.2.2 科学地管理全公司技术档案,承办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以及绘制检索工具等工作。
3.2.3 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2.4 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2.5 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4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4.1 认真做好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半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一年。
4.2 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
5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5.1 对接收来的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管理,编制《档案查阅目录》,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
5.2 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并于12月30日以前整理出检查报告,交技术主管审查。技术主管根据检查报告的结果,对出现的问题勒令档案管理员进行整改,并对检查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5.3 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和防盗。防止档案被虫蛀、鼠咬、霉烂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5.4 技术档案的保密制度:
5.4.1 全公司职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技术档案的安全。凡借阅重要的档案(包括外来、外购的资料,随仪器、设备回公司的文件资料,原始底图等),要由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4.2 技术档案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作妥善处理。
5.4.3 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技术档案。
5.5 技术档案的借阅:
5.5.1 凡本公司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因生产需要都可借阅技术档案。由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5.5.2 技术档案和各种设备说明书等,均在公司内控制使用,档案原件不得借出档案室,仅供在室内查阅。若需借出室,应办理手续,借出副本。如无副本时,需经技术主管批准方能借出。
5.5.3 经同意借出之档案,每次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工作需要,到期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如遇假期,必须将所借技术档案退回。到期未归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催收,并要求其限期归还。到期还未归还,由档案管理员根据所借资料的实际价值(各类书籍按标价、资料按制作价格)报技术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后,送公司财务部,对档案借阅人进行处罚。事后借阅者如能归还所借档案,根据其时间的长短,可按处罚金额的1/2至全额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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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借阅者应保持档案的完整、安全、整洁,不得转借、拆散、涂改、抽换和丢失。借、还双方应共同清点份数、页数,并检查完整情况,做到认真负责。如发现问题或有损坏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其完整或损坏的程度及档案的重要性进行处罚,由档案管理员报技术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后,送公司财务部,对档案借阅人
进行处罚。
6技术档案的复制和技术资料的发放:
6.1 凡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一般应存档一份。重要的和使用频繁的应复制备份一份,供日常借阅或发放使用,备份文件发放后,应及时复制补充完整。
6.2 需加工制作的工装类图纸文件,应晒制三套。一套用于技术员作工艺后发放采购部备料,以及转交质量部进行木模、坯料检查,其中装配图发放于模具保管,供工装的管理使用;一套发放生产部或采购部,用于加工订货;一套用于档案室存档,供日常借阅使用。
6.3 用于指导生产及作为验收依据的铸件图、加工图等应晒制四份,发放生产车间、质量部、分管技术员及档案室存档。经会签后的铸件图还应至少发放一份至顾客处,其中,重油厂需发放三份。
6.4 用于指导生产及作为验收依据的泥芯图,应晒制四份,发放外协办、生产车间、质量部、及档案室存档。
6.5 用作指导生产的工艺卡片、工序卡片、生产作业指导书等,应晒制三份,发放生产车间、分管技术员及档案室存档。
6.6 作为验收依据的检验卡片,应晒制三份,发放质量部、分管技术员及档案室存档。
6.7 因工作原因,需要发放各使用场所的技术资料,应在技术档案交接后次日内发放至各使用场所。未规定发放场所的文件应编制《文件发放清单》(参见pd423《文件控制程序》表码pd423-01),发放清单由文件编制部门填写,部门主管批准后交档案室。档案室按清单的要求发放至各使用场所,发放时注明发放场所、发放号、发放日期、是否受控等,并有接收人员签字。其它需要文件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出申请,填写《文件领用申请单》(参见pd423《文件控制程序》表码pd423-06),经主管领导审查、文件编制部门主管批准后,可签名领取。
6.8 发放各使用场所的文件资料,使用者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因受条件限制,破坏或污损至无法使用时,可到档案室换取新文件,原破坏或污损文件资料由档案室回收后报废处理。凡使用者无法提供原文件资料,而要求档案室重新发放时,文件使用者应承担重复发放文件的资料费用,其金额按复(晒)制资料的实际价格核算,由档案管理员报技术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后,送交公司财务部。
7技术档案和受控技术文件的更改:
7.1 当文件编制部门需对技术档案实施更改或补充时,应有更改通知单。对用户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更改时,还应有用户同意更改的书面证明,并存档备查。更改人员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对技术档案实施更改。修改时统一做好修改标记,坚持技术责任签字,标明日期。同时修改清单中的更改级别,并将修改通知保留备查。
7.2 技术档案更改后,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更改通知单发放各相应的文件受控场所, 以保证文件的使用得到有效控制。
第2篇 燃气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技术管理,为生产提供快捷、及时的服务,特制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接到公司技术安全部下发的技术资料,及时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并及时提供给基层部门进行熟悉,做好详细的记录。
2.查借阅档案资料必须进行登记,并按时督促归还。
3.查借阅档案者要爱护案卷,不得将案卷拆毁、涂改、污染。
4.借出或还回案卷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手续,当面点清,如发现差错,及时追查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3篇 造价咨询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建立、健全事务所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事务所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事务所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事务所各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本事务所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在工程审核、招投标代理、预(决)算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电子文档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资料、图书等。
1.3事务所相关部门要把技术档案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做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以保证事务所技术档案公所的顺利开展。
1.4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事务所设立档案室,并配备专职资料员管理。综合档案室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事务所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事务所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每个执业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事务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有总工程师审查后及时向事务所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2.2 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2.3 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
2.4 凡各部门形成的成果类文件,应复制电子文档一份,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5 凡外来、外购回事务所的资料、标准图集、计价规则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具为私有或拿走。
3、综合档案室的任务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3.1 综合档案室的任务:
3.1.1 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严重者调离岗位。
3.1.2 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1.3 承担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事务所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
3.2 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3.2.1 认真贯彻事务所技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积极主动的为执业项目提供技术资料。
3.2.2 科学地管理事务所技术档案,承办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等工作。
3.2.3 遵守事务所保密制度。
3.2.4 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2.5 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4、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4.1 认真做好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一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三年。
4.2 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册登记,经事务所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
5、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5.1 对接收来的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管理,编制《档案查阅目录》,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
5.2 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前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并于12月30日以前整理出检查报告,交总工程师审查。总工程师根据检查报告的结果,对出现的问题勒令档案管理员进行整改,并对检查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5.3 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放火、防潮、防晒和防盗。防止档案被虫蛀、鼠咬、霉烂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5.4 技术档案的保密制度
5.4.1 事务所职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技术档案安全。凡借阅重要的档案,要有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4.2 技术档案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做妥善处理。
5.4.3 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技术资料。
5.5 技术档案的借阅:
5.5.1 凡本事务所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因需要都可借阅技术档案。有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5.5.2 技术档案和各种图书等,均在事务所内控制使用,档案原件不得借出档案室,仅供在室内查阅。若需借出室,应办理手续,借出副本。如无副本时,需经技术主管批准方能借出。
5.5.3 经同意借出之档案,每次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工作需要,到后期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如遇假期,必须将所借技术档案退回。到期未归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催收,并要求其期限归还。到期还未归还,由档案管理员根据所借资料的实际价值(各类书籍按标价、资料按制作价格)报技术主管审查,所长批准后,送公司财务部综合部,对档案借阅人进行处罚。事后借阅者如能归还所借档案,根据其时间的长短,可按处罚金额的1/2至全额退回。
5.5.4 借阅者应保持档案的完整、安全、整洁,不得转借、拆散、涂改、抽换和丢失。借、还双方用共同清点份数、页数,并检查完整情况,做到认真负责。如发现问题或有损坏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其完整或损坏的程度及档案的重要性进行处罚,由档案管理员报技术主管审查,所长批准后,送事务所财务部,对档案借阅人进行处罚。
6、技术档案的复制和技术资料的发放:
6.1 凡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一般应存档一份。重要的和使用频繁的应复制备份一份,供日常借阅或发放使用,备份文件发放后,应及时复制补充完整。
6.2 因工作原因,需要发放各自使用场所的技术资料,应在技术档案交接后次日内发放至各使用场所。未规定发放场所的文件应编制《文件发放清单》,发放清单由文件编制部门填写,部门主管批准后交档案室。档案室按清单的要求发放至各使用场所,发放时注明发放场所、发放号、发放日期、是否受控等,并有接收人员签字。其他需要文件单位或个人,应提出申请,填写《文件领用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查、文件编制部门主管批准后,可签名领取。
6.3 发放各使用场所的文件资料,使用者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因受条件限制,破坏或污损至无法使用时,可到档案室换取新文件,原破坏或污损文件资料由档案室回收后报废处理。凡使用者无法提供原文件资料,而要求档案室重新发放时,文件使用者应承担重新发放文件的资料费用,其金额按复制资料的实际价格核算,由档案管理员报总工审查,所长审批后,送交公司财务部综合部。
7、技术档案和受控技术文件的更改:
7.1 当文件编制部门需对技术档案实施更改或补充时,应由更改通知单。对用户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更改时,还应有用户同意更改的书面证明,并存档备查。更改人员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对技术档案实施更改。修改时统一做好修改标记,坚持技术责任签字,标明日期。同时修改清单中的更改级别,并将修改通知保留备查。
7.2技术档案更改后,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更改通知单发放各相应的文件受控场所,以保证文件的使用得到有效控制。
7.3 为防止各使用场所的受控文件失控,各类受控技术文件自发放之日起,其使用期限为一年,过期自动作废。需重复使用时,经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后,盖上“确认”印章,审查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再次使用。
附件一:工程审核项目归档内容要求 附件二: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归档内容要求
附件一:工程审核项目归档内容要求
工程审核执业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并组织执业人员对审核资料检查归档,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1、工程审核业务约定书(咨询合同、委托书等)2、基本建设工程审核报告(包括附件中的结算书、定案表原件、审核明细表等)3、项目审核计划书
4、基本建设工程审核原始资料,依次为:
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工程前期招投标资料(包括技术经济资料)施工单位报审施工结算书 工程变更资料 工程签证资料
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认价资料
5、工程审核过程中的会议纪要、询证工作底稿
6、工程审核工程量计算原始底稿 7、客户回访意见书 8、工程师承诺函 9、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二: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归档内容要求
工程招标代理执业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并组织执业人员对审核资料检查归档,要求如下:
1、发布的招标公告
2、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表
3、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送签表
5、资格预审报告
6、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7、银行资金证明
8、计划批准文件
9、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领取表
10、施工招标申请书
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12、发标会签到表
13、发标会招标文件、图纸领取签收表
14、答疑会签到表
15、答疑文件签收表
16、图纸答疑纪要
17、开标程序
18、开标会签到表
19、投标文件送交及签收确认表
20、开标会议投标文件密封确认表
21、专家通知结果记录表
22、开标记录表
23、投标报价评分表
24、措施费评分表
25、评标结果汇总表
26、拟评分清单项表
27、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评分表
28、技术标评分表
29、技术标评分汇总表
30、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书
31、拦标价
32、中标通知书
33、招标人对代理机构的意见
34、施工招标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