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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7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七)
1技术档案的作用
工程技术档案是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重要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后需移交给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和施工单位自存。它是对该项工程进行使用管理、维修、事故处理、鉴定、改建、扩建、重建或改变用途等工作必不可少的依据。因此工程技术档案必须做到及时、齐全、正确、可靠。
2技术档案管理职责
1) 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2) 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 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员、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3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1) 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
目录详细,便于查找。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见附表)
2) 图纸会审记录
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3) 设计变更记录
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4)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5) 开工报告
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6) 技术交底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7) 施工日记
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施工员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8) 建筑与结构
(1)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口材料应有商检报告。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盖章。
质量合格证、试验单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
(2)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① 土壤试验
包括素土、灰土、回填土或砂、石等。检验内容主要为干容重试验。
干容重试验按规定数量分层取样试验,并有分层取点平面示意图及编号,试验单编号与平面图对应。
② 砂浆试验
砌筑砂浆应有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重量配比通知单。并按规定做抗压试验,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③ 混凝土试验
结构用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按标准要求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有试验报告。施工条件或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试配。
试块应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商品混凝土应逐车进行塌落度检查,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有专项试验报告。
④ 焊接试验
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书。钢筋焊接,应按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同批量、同品种、同焊工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集中加工的钢筋还应提供焊接试验报告。
钢结构焊接,应按要求进行外观检查、超声波探伤和*射线检验,检查部位、抽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⑤ 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⑥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⑦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⑧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3) 施工记录
① 地基处理
重锤夯实地基:应有试夯报告及最后下沉量记录。
强夯地基:对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及夯击次数做好记录。
② 地基钎探
应有钎探记录,编制探点布置图,附有钎探成果评价。
地基需做处理时,应将处理部位尺寸、标高等情况标入钎探平面图中,并有复验记录。
③ 桩基施工记录
桩基包括预制桩、灌注桩等,应按规定做好试桩记录和桩的施工记录、试验记录,绘制桩竣工图和补桩平面图。
④ 结构吊装、预制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安装记录
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木结构等均应有吊装记录,内容应有构件型号、部位、搁置长度、固定方法等。框架结构吊装应分层分段,并附平面图。预制楼板安装记录应注明安装位置、搁置长度、支座找平、座浆及灌缝情况等。
⑤ 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有张拉记录和施加预应力记录。
⑥ 沉降观测记录
⑦ 施工测温记录
施工测温包括混凝土冬期测温和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测温记录内容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机温度、入模温度和养护温度,并附测温点、部位、深度布置图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还应有裂缝检查记录。
⑧ 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测量主要内容有工程定位放线、基槽放线、模板放线、楼层放线和各类控制线的实测记录,必要时应附图示。
⑨ 抽气(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10应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1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1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1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15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6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表
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
图示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并有结论性意见。必要时,还应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并签字盖章。
① 地基验槽
地基验槽包括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地基障碍物与隐患处理,并附有土方开挖示意图或地基处理详图及处理后的结论。
② 钢筋工程
应按施工顺序,分层分项对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接头形式及变更、代用等情况进行记录,并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表格文字表达不清时,可附图。
③ 防护工程及楼地面做法
防护工程包括:防水、防火、保温、防腐吊顶工程等。
主要内容应按设计要求检查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验收各项具体作法、构造、几何尺寸,进行蓄水、泼水及防护性能试验。不便做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考验,做好观察记录。
楼地面验收垫层、防水、保温等的做法、遍数、厚度。
需要吊顶的工程,吊顶龙骨架的几何尺寸、连接形式、绑箍方法等。
(5)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给排水与采暖
(1) 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后应进行验收。
① 产品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管材、管件、衬垫等原材料以及焊接、防腐、保温、粘结、隔热等辅料。
设备器具包括:散热器、暖风机、辐射板、热水器、风机盘管、卫生器具及配件、水箱水罐(自动压力给水)、热交换器、锅炉和水泵、鼓(引)风机、软化水罐、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等。
阀门、仪表及调压装置。
② 锅炉及附属设备、给水设备、水箱及设备的主控制阀和调压装置等检查记录。
③ 煤气专用设备及器具应有法定检测单位按规定分不同规格的检测记录。
④ 对设计规范有规定或对材质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有按规定进行试验的试验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 主要项目:直埋下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吊顶及不进人的设备内的,以及有保温、隔热要求的管道和设备。
② 检查内容:管材、管件安装的位置、标高、坡度;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管道安排和套管尺寸;管道与相邻电缆间距;接头做法及质量;管径及变径位置;附件使用、支架固定、基底处理;防腐做法;保温的质量以及试水方式结果等。
③ 隐蔽工程应按系统、工序进行。
(3) 施工试验记录
包括: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4) 施工记录
(5)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 建筑电气
(1) 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
① 主要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有生产单位提供的材质性能出厂质量合格证书。主要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电力照明配电箱、高压开关、低压型开关、电机、蓄电池应急电源等;主要材料包括:硬母线、电线、电缆及大型灯具、水泥电杆、变压器油和蓄电池用硫酸、低压设备及附件等。
② 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开箱检验及试验。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 主要检查项目:埋在结构内的管路;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接地极埋设与接地带连接处焊接;不能进入吊顶内的管路敷设;直埋电缆。
② 检查内容:品种、规格、位置、标高、弯度、接头、焊接、跨接地线、防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及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③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有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还应附示意图说明。
④ 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转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3) 施工记录
(4)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 通风与空调
(1) 材料、产品、设备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风管及部件制作和安装所使用的各种板材;制冷管道系统的管材、防腐保温材料。产品主要指:成套设备以外的购置成品。设备包括:空调处理设备、通风设备、制冷管道设备及各种系统中的专用设备。
(2) 进场检验、验收和试验
材料、成品和设备在进场后要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和必要的试验记录。
(3)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凡敷设于暗井道、不通行吊顶或被其它工程所掩盖的项目空气洁净系统、制冷管道系统及重要部件均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接头(缝)有无开脱;附件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活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有坡度要求项目的坡度情况;支、脱、吊架的位置、固定情况;设备的位置、方向、节点处理、保温及防结露处理、防渗漏功能、互相连接情况、防腐处理的情况及效果。
(5)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系统调试前,应有各项设备的单机试运转记录。无生产负荷联合试元转的测定和调试内容应齐全,对其调试效果应有过程及终了记录。
(6)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 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8)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9) 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
(10) 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
(11) 施工记录
(12)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 电梯
(1) 电梯设备的随机文件必须齐全。
(2)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符合要求。
(3) 有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及变更部分实际施工图。
(4) 安装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记录。
(5)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 控载、半载、满载和超载试运转记录。
(7) 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8) 施工记录
(9) 电梯运行记录
(10) 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1) 隐蔽验收表
(12)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 智能建筑
(1)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 隐蔽验收表
(3)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 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5)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6) 系统检测报告
(7) 系统试运行记录
(8)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9)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 竣工验收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地方主管部门的备案记录
15) 竣工图
原施工图中无变动的,在原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变更较简单的可在原图上标注变更情况和变更单编号,加盖竣工章;凡结构形式、平面布置、工艺等改变,不宜在原图上修改与说明的,由变更方负责重新绘制竣工图,施工单位加盖竣工章,并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签字。
4技术档案的特殊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内容及要求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完整。
5技术档案资料组卷方法和要求
1) 组卷
(1) 组卷要求:
a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及复试记录(如:钢材、焊接及连接材料、砌体、防水材料、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建筑电器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电梯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
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如:焊接试验、测量定位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地基沉降观测记录、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垫层、单桩及群桩载荷、管道及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制冷管道试验、空调调试报告、系统试验清洗记录、系统联动试运转记录、电梯运行记录、电梯调试报告等)
施工记录(如:钢结构焊缝外观检查、打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中间检查验收、结构吊装及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等)
b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施工日志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开竣工报告及交工验收单、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记录、质量及事故处理报告单、企业中间验收记录、竣工图及其附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施工联席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
c册(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 工程技术资料的数量不多时可以不分卷,规模大的工程应分别组卷。
(3) 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
2) 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1) 案卷规格
案卷采用统一的装具和规格,采用硬壳卷盒,尺寸为310(高)×220(宽)毫米;卷内软皮为16开,卷皮材料应坚固耐用。
(2) 图纸折叠
图框裁剪整齐,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露在外面,图标外露右下角。
(3) 装订
文字材料应加白软封面和封底,用棉线左侧装订。订结打在背面。
图纸在盒内散装,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斜面装订,放在案卷之首。
案卷封面应具有案卷名称(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档案号、案卷卷次。
6) 验收与移交
(1) 施工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返回后,由项目主管工程师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整理好归档资料报局有关人员审核资料合格齐全后一个月内移交企业档案室备案,由档案管理人员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第2篇 安全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的和现在的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的对安全生产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安全及工程技术的领导,应把档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工程科主管工程技术档案工作,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九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